①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成本費用包括哪些內容
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就其用途來說,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1、土地、土建及設備費用。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的主體內容,大致占總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費用。土地費用主要包括置換成本、批租費用、動遷費用等。房產商在決定是否開發一個項目以前,必須進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將預計的土地費用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所開發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佔的土地成本(俗稱樓板價),以此來進行項目的可行性評估。
2、配套及其他收費支出。主要是指水、電、煤氣、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費,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性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費支出中有些雖屬於押金性質,如檔案保證金、綠化保證金等,但難以全部收回。這類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准不一,許多項目由壟斷性企事業單位執行,隨意性很強,標准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費項目是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中受外界因素影響最大的一塊費用支出,一般占項目總投資的10%~15%.
3、管理費用和籌資成本。房地產開發與其他行業相比,有建設周期長、投資數額大、投資風險高等特點,因此,大多數開發企業必須通過貸款來解決資金需要,這樣就產生數額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這部分費用核算好,對正確進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折疊構成因素
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土地徵用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1)土地徵用費
(2)拆遷安置補償費
② 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費用為多少
不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具體為: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是指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二)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是指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
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築安裝工程費。
基礎設施費,包括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發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設施費,包括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開發間接費用,是指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三)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內計算扣除。
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內計算扣除。
(五)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因轉讓房地產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也可視同稅金予以扣除。
(六)根據條例第六條(五)項規定,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加計百分之二十的扣除。
因此,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在計算土地增值稅可以直接扣除,而應當計入期間費用的各種費用支出按照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內計算扣除。如果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其他開發費用則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內計算扣除。
③ 管理費用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管理費用包括: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綠化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具體項目:
公司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稅金、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咨詢費、訴訟費、開辦費攤銷、上繳上級管理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會費、財務報告審計費、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1、公司經費
總部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董事會會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公司經費;
2、勞動保險費
指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葯費(包括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基金)、異地安家費、職工退職金、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各項經費以及實行社會統籌基金;待業保險費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3、董事會會費
是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4、其它費用
原稅法(2008年1月1日廢止)規定: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直接有關的業務招待費,納稅人能提供真實有效憑證或資料,在下列限度內准予作為費用列支,超過標準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得超過銷售(營業)凈額的5‰;
全年銷售(營業)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部分,不得超過該部分銷貨凈額的3‰。
現稅法規定:該實施條例中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費用歸集圖:
一、管理費用處理方式:
1、直接支付費用
屬於直接支付費用的主要業務有招待費、審計費、訴訟費等。
2、轉賬攤銷費用
屬於轉賬攤銷費用的項目有折舊費、低值易耗品攤銷費、無形資產攤銷費、提取壞賬准備等。
3、預付待攤費用
預付待攤費用主要是指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4、預提應付費用
預提應付費用是指採用預提方法核算應由本期負擔,而在以後各期支付的費用。如企業選擇預提方法核算固定資產大修理費、企業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等。
二、費用審查類別:
1、無形資產攤銷的審查
主要包括:無形資產的估價是否真實、合理;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是否合理,注意查明無形資產仍可長期使用而其價值已全部攤銷,或者無形資產的使用期限已到,而其價值尚未攤銷完畢的情況,這可通過查閱無形資產攤銷明細賬查明;有無將無形資產攤銷列入固定資產折舊的錯誤處理。
2、土地使用費的審查
主要包括:根據有關規定,核實列支的土地使用費是否真實、正確;有無將上年度或下年度的土地使用費列作當年費用;對未辦理土地使用證書或雖已辦理了證書,但當年未支付土地使用費的,應查明其是否按規定預提了土地使用費,並計入當年損益。
3、職工教育經費的審查
職工教育經費是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費用,一般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5%提取。其審查主要是審查是否按規定提取,計算是否正確,有無被挪作他用的情況等。
三、計算規則
1、工資及附加費 公司各部門發生的工資及福利費用.福利費用如實列支,不超過應付職工薪酬14%的准予扣除,超出部分進行稅務調整.
2、工會經費 公司按應付工資2%計提的工會活動經費
3、職工教育經費按應付工資的2.5%計提的用於職工教育方面的費用.開支的范圍主要有培訓教材費,師資費,外委培訓費,培訓教師以及外委培訓人員的差旅費,交通費等,培訓領用的消耗品和零配件等。
4、住房公積金 公司為職工交納的住房公積金,計提基數是崗位技能工資,計提比例公司為10%,個人為10%(其中個人部分從個人工資扣除).
5、養老保險費 公司為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計提比例公司為20%,個人為8%(其中個人部分從個人工資扣除).
6、失業保險費 公司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用醫療保險費 公司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其中個人部分從個人工資扣除.
7、辦公費 公司各部門因辦公需要發生的費用開支及材料消耗,主要指辦公用品,辦公耗材,標牌,印章,設計用圖紙費,對內業務宣傳(如橫幅及各種活動宣傳用品)等.
8、差旅費 公司各部門發生的出差費用,含車船飛機費,住宿費,過路過橋費,會務費,補助,出差打的費,帶車出差發生費用出國人員的出差費用,按合同規定的探親費用以及配偶來公司探親費用
9、交通費 公司各部門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含加班,晨會交通費和班車費等.
10、修理費 公司部門各類固定資產(含房屋,圍牆,道路,設備),辦公設施,運輸工具(不含各部門工作用車)等發生備件,工具,輔助材料,外包維修費等各項修理費用支出。
④ 房地產項目管理的內容包括哪些
房地產項目不僅是一個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多目標體系,而且系統內各個目標之間必須保持一定的均衡性和合理性。所以房地產項目管理在各個內容之間嚴密邏輯性的作用下,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系統。但是不同的視覺,對項目管理系統有不同的描述:(1)按系統工程理論,結合管理工作的一般流程,可將項目管理系統地描述為:「預測——決策——計劃——控制——反饋--修正決策——計劃」等職能的結合體。這一體系結構,主要通過內部的邏輯關系,不斷地對目標系統進行修整,營造一種良好的環境系統,使項目各參與者能高效地完成既定的項目任務,實現項目的總目標。
(2)按項目實現過程,項目管理系統可描述為下列幾個階段:
1)項目的定義、目標設計和可行性研究。
2)項目的系統分析,包括項目的外部系統(環境)調查分析和內部系統(項目結構)分析等。
3)項目的計劃管理,包括項目的實施方案及總體計劃、工期計劃、成本(投資)計劃、資源計劃以及它們的優化。
4)項目的組織管理,包括項目組織機構設置、人員組成、各方面工作與職責的分配、項目管理規程的制定。
5)項目的信息管理,包括項目信息系統的建立、文檔管理等。
6)管理的實施控制,包括進度控制、成本控制、質量控制、風險控制、變更管理等。
7)項目的後期管理,包括項目驗收、移交、運行准備、項目後評價與總結、項目使用管理(物業管理),以及目標實現的程度、存在的問題分析等。
(3)按照項目管理的工作任務,項目管理系統可描述為下列幾個方面:
1)成本管理,包括工程估價(即工程的估算、概算、預算)、成本計劃、支付計劃、成本控制(包括審查監督成本支出、成本核算、成本跟蹤和診斷)、工程款結算和審核。
2)工期管理,這方面工作是在管理過程的質量等。
3)質量制度,包括工程質量和管理過程的質量等。
4)現場管理,包括現場物流的管理、場地使用管理以及現場安全管理等。5)組織和信息管理。組織管理包括組織結構的建立、人事安排、管理班子的選擇、管理工作流程的制定、各方面責權利的落實、管理規范的制定、內部與外部關系的協調、爭取的解決等,信息管理包括信息系統的建立、信息流的確定、信息處理過程的控制,還有信息形式、內容、傳遞方式、存檔時間的確定等。
6)合同管理,包括招標投標的合同策劃、招標工作的准備、招標文件的起草、合同的審核和分析、合同保證體系的建立、合同實施的控制、合同變更的管理、索賠管理等。
7)風險管理,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計劃和控制。
綜上所述,項目管理本身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它不僅有許多子項、分項、工程活動所構成,而且是一個完整的工作過程(包括預測、決策、計劃、控制、反饋等),使項目全部管理任務(如工期、費用、質量、合同、資源、組織、信息等)的結合體。所以要取得項目的成功,必須對項目管理的整個系統進行全面地管理。
作為一個完整的項目管理系統應將項目的各職能工作、各參加單位、各個階段、各項目活動融合成一個完整有序的整體。
⑤ 房地產經營管理項目的成本主要包括什麼
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構成明細科目本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由開發成本費用、期間費用、稅金、依法應當繳納的其他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和利潤構成。 (一)開發成本費用 下列項目可列入住宅開發成本費用: 1.土地使用權取得費 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為開發經營者依法獲得土地使用權時,所交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稅費、征地拆遷和安置補償費用。 可列入土地使用權取得費的項目有:土地出讓金,耕地佔用稅,耕地開墾費,地價評估費,土地補償費,地上物補償費,墳墓遷移費,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補助費,征地超轉人員生活補助費(統籌金),房屋拆遷管理費,房屋拆遷服務費,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農田水利設施補償費,征地事務管理費,土地使用權注冊登記發證費,防洪工程建設維護管理費,場地清理費。 2.前期工程費 前期工程費,為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質勘察、測繪,環境評估,臨時水、電、路、場地平整費等支出。 可列入前期工程費的項目有: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費,勘察費,設計費,招投標交易服務費,招投標代理服務費,釘樁放線費,環境評估費,臨時水、電、路、場地平整費。 3.建築、安裝工程費 建築、安裝工程費,為房屋主體部分的土建(含樁基)工程、水電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等建設發生的費用。 可列入建築、安裝工程費的項目有:建安工程費,建設工程許可證執照費,臨時占路執照費,臨時用地和臨時建設工程費,建築節能與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專項基金,工程建設監理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施工雜訊擾民費。 建設、安裝工程費按照國家及北京市有關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計算。 4.基礎設施建設費 基礎設施建設費,為經規劃............
⑥ 房地產的開發成本包括哪些
房地產開發產品成本根據它的用途,可分為以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用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房屋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它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它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6)房地產項目管理費用都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核算開發成本項目: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指因開發房地產而徵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征地費、安置費以及原有建築物的拆遷補償費,或採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價。
2、前期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前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費用。
3、基礎設施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按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圖施工所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工程費和設備費。
5、配套設施費:指在開發小區內發生,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鋼爐房、水塔、居委會、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6、開發間接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為開發房地產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參考資料:網路-房地產成本
⑦ 管理費用包括哪些費用
管理費用是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的具體項目有:企業董事會和行政管理部門在企業經營管理中發生的,或者應當由企業統一負擔的公司經費、
工會經費、待業保險費、勞動保險費、董事會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業務招待費、辦公費、差旅費、郵電費、綠化費、管理人員工資及福利費等
具體項目:公司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稅金、技術轉讓費、無形資產攤銷、咨詢費、訴訟費、開辦費攤銷、上繳上級管理費、勞動保險費、待業保險費、董事會會費、財務報告審計費、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1、公司經費
總部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差旅費、辦公費、董事會會費、折舊費、修理費、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及其他公司經費;
2、勞動保險費
指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價格補貼、醫葯費(包括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基金)、異地安家費、職工退職金、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幹部的各項經費以及實行社會統籌基金;待業保險費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的待業保險基金;
3、董事會會費
是指企業最高權力機構及其成員為執行職能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差旅費、會議費等。
4、其它費用
現稅法規定:該實施條例中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7)房地產項目管理費用都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銷售費用是指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
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 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企業發生的與專設銷售機構相關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也屬於銷售費用。
銷售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在銷售商品過程中發生的包裝費、保險費、展覽費和廣告費、運輸費、裝卸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
2、企業發生的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薪酬、業務費等經營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累計折舊」等科目。
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⑧ 房地產開發費用包括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⑨ 房地產開發土地費用包括哪些內容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七條規定,房地產企業開發產品計稅成本支出的內容如下:
(一)土地徵用費及拆遷補償費。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閑置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回遷房建造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等。
(二)前期工程費。指項目開發前期發生的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三)建築安裝工程費。指開發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費用。主要包括開發項目建築工程費和開發項目安裝工程費等。
(四)基礎設施建設費。指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基礎設施支出,主要包括開發項目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等社區管網工程費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園林環境工程費。
(五)公共配套設施費:指開發項目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利性的,且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的公共配套設施支出。
(六)開發間接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歸屬於特定成本對象的成本費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工程管理費、周轉房攤銷以及項目營銷設施建造費等。
根據上述規定,房地產開發土地費用,主要包括(一)土地徵用費及拆遷補償費。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閑置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回遷房建造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等。
⑩ 房地產開發管理費是什麼
間接開發費用是指與工程建設施工有關的工程管理費用,發生的地點在工地上,發生專重頭部門是工程部,比方屬說施用需要用的安全帽。間接開發費用是發生時不納入開發成本科目,但與工程施工管理密切相關的費用。後期與成開發成本一並轉入庫存商品,是成本類科目。
管理費用是行政管理開支,如人員經費、差旅費、辦公費、業務招待費、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