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地產公司已決算完但承建商沒有足額開票如何處理
根據《土地增值稅清算規程》
沒有將工程款發票開足,不能列入土地增值稅清算范圍,從而增大了土地增值稅徵收稅額。
❷ 房地產開發企業與分包工程企業能直接付款開票嗎
你說的比較籠統,不知道你所謂的分包工程是指什麼?
一、開發企業通過招投回標及合同備案,將工答程建設交由總承包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可以將部分專業工程發包給具有資質的專業分包單位施工。如果你所謂的分包工程企業是指總包范圍內的分包工程,那麼付款和開票均是該分包與總包之間的,但付款可以由總包出具委託付款,由開發企業支付給分包,但發票一定是分包給總包,總包開發票給開發企業。
二、在總包招投標及合同備案時,有部分分包工程未納入總包范圍,而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直接發包給具備資質的專業分包企業,那麼付款和開票均是開發企業與分包工程企業之間的。
❸ 塑鋼門窗公司承建房地產公司的門窗工程,應如何開票
問會計,她會吿訴你公司名稱
❹ 房地產承包商是什麼意思
房地產承包商即房地產建築項目承包人,是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包回人接受的具有項目施工答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自有流動資金200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不低於2000萬元,有職稱的建築、土木工程、財務管理、建築或房地產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得少於4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得少於20人,設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總工程師,高級會計師職稱的總會計師、經濟師職稱以上(含經濟師)的總經濟師,工程技術、經濟、統計、財務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具有五年以上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經歷,近三年累計竣工30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築面積,或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連續四年建築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優良率達20%。
❺ 關於工程承包之後,財務怎麼要求承包商開票
首先,承包商有無承包資質,是包工包料嗎?如是承包商理應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稅局去按工程款開據建安發票,由承包商自己繳納相關營業稅費。
其次,如僅是包清工,承包商到地稅開勞務發票。材料發票由供貨方提供。
第三,如承包商無資質,你這是違章建築,想其他辦法解決了。
另外告訴你,承包商一般是無法開據材料發票的。因為他不是買材料的。你這是強人所難,不地道。
❻ 我公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門窗外包出去請問對方公司應怎樣給我公司開票
專項承包單位直接與業主單位結算的為納稅義務人向業主單位開具發票。
❼ 房地產企業總分包開票問題
稅法上不存在問題。
稅法上可以允許轉包工程的存在的。
營業稅中也是有明文規定可以在乙方的營業額中扣除轉包價款的。
❽ 包工包料建廠房是屬於混合銷售行為,要求承包方怎麼開發票對我公司比較好
對方應該是一般納稅人吧?不然開不了17%的發票。但是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築服務,增回值稅率答11%,當然是2016年5月前的也有可能按3%。首先,對方銷售材料,需要具有營業資質。混合銷售不同於兼營行為,承包方以建築為主的,只能按建築勞務計稅。像你說的這樣情況,可以採取甲供材料方式開展,讓第三方直接開發票給你。同時,你貪一點稅點,對方就會多承擔一些,價款自然就會增加,說白了,這個稅點最終還是落到你頭上。建議,依法納稅,光榮並免災
❾ 從總承包商中承包的工程如何開票
稅法規定,總包公司有分包的,需代扣代繳分包公司的稅金。
總包商已經為甲方開了回建築發票,說明總答承包商已經為你們代扣代繳了稅金。代扣代繳完稅憑證其中有一聯次是給分包人的。
你們作為分包公司,憑總包公司給你們的代扣代繳稅完稅憑證加上分包合同等資料到工程所在地稅務局去開發票,你們不用再交納稅金。
但總包公司為你們代交的稅金,將從你們的工程款里扣除。
上面所說的事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由你們公司自己核算交納。
❿ 總承包商全額開具合同金額發票,向業主結算。分包商還能開具發票嗎,怎麼開才能避免重復交稅
追問: 謝謝,但09年新的營業稅條例出台後,這種方法稅務局已不在支持,請團隊再提供一個可行的避稅方案。 回答: 09年新的營業稅條例也沒有總承包商全額開具,分包商如再開,即使是開給總承包商的,要重復交稅納稅的規定,他們的這種說法是完全錯誤的。因為稅法的立法宗旨之一就是稅不重征。簽於你們當地稅務機關的做法錯誤,你又不想找麻煩,你可讓分包公司直接給建築單位開具發票,剩餘部分再有總承包商給建築單位開具。 追問: 謝謝,條例中規定,總包方不再代扣代繳,如分包,那麼雙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比例各自開具相應金額的發票給業主。現在的問題是,總包方要全額開具,我方從稅務機關了解,他只支持上述方法。對總包方全額開具的,分包方再開,無論發票提供給誰,都將再次征稅。這種做法對嗎? 回答: 不對。因為稅款不能重征。 追問: 那麼「暫行條例第十一條取消了原「建築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者轉包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的規定。在新營業稅條例下,建築安裝業務總承包人對分包收入不再負有法定扣繳營業稅的義務,而應該由分包單位以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額自行申報繳納營業稅」應該怎麼理解呢? 回答: 總承包人雖然不是扣繳義務人,並不是說總承包人就必須全額納稅。 追問: 謝謝,我並沒說總包方要全額納稅,我是分包方,總包方要求我向他提供發票,在新規下,總包方已經開具了全額發票,我再開不就重復納稅了嗎?我想問,如何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 回答: 你給總承包方開具的發票,總承包方可以在其營業額中扣除。 追問: 謝謝,具體怎麼做呢,懇請詳細說明 回答: 你應給總承包方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