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行賄三十萬至四十萬怎麼判刑房地產的
行賄三十萬至四十萬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行回賄刑答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九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一百萬元的.
第三百九十條 對犯行賄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賄謀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貳』 他人賄賂的房產,第三人買下違法嗎
首先此套房產屬於贓物
如果第三人確實不知道此房產是贓物,不違法。
如果第三人明知是贓物而購買,屬於違法行為,構成收購贓物罪。
『叄』 房產過戶中有行賄行為後果會怎樣
先租後賣:
房產新政出台後,由於各方面原因想將已買的房子賣掉,但想到要按照房價全額繳納5.5%的營業稅及附加費,覺得很不劃算,於是與買家約定,買家先以租賃的方式入住,兩年之後雙方再按約定的價格交易過戶,已交租費就計入房價。
此種方法不繳全額營業稅及附加費了,只繳契稅、登記費、印花稅等。具有一定可行性。但是面對著房子的價格會在區間波動的情況。如果說你們所簽訂的價格與這個兩年後的實際的當時所顯示的市場價格發生了變化,從目前的房價趨勢來看,房屋的價格一定會上漲的。非常有可能出現一種現象,那就是房子寧可賠付給對方違約金也不願意賣房子了,這種情況真的非常可能 出現。房子的價格真的是一個季度 波動一次,對於兩年來說確實顯得時間比較的漫長。面對著買方來說 這也面對著自己的成本的變動情況,也要承擔相應的風險。
先簽合同幾年後再過戶房產
這種方式也是不繳納全部的營業稅及其附加稅,只是繳納一個 契稅,印花稅。從可行性來說這也是具有可行性的一種方式。但是是否有想過,一旦雙方簽訂了合同之後,你若不及時的去辦理去處理這個交易手續,時間久了,就一定會產生很多客觀 的外界因素導致你的的交易受到一定的影響。
假贈與真賣房
一個房產的轉移如果來說雙方的目的真的不是在這個贈與上面的。只是一個幌子,只是想從這個轉移的過程何種獲取到一定的報酬更准確的來說是一定的利益,就已經完全和國家所說的贈與這個沒有報酬的特性背道而馳了。那麼,這種行為將不夠成合法有效的贈與,而是以外在表現合法的贈與形式,掩蓋了逃避稅收非法目的違法行為。一旦出現糾紛,根據現行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就要承擔補繳稅款、罰款的責任,嚴重的甚至要承擔刑事責任。而且,明為贈與實為買賣的轉移房產除了上述法律風險外,實際過程中還存在很大的交易風險。對買家來說,如何約定付款方式,這是一個難題,因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即使買家已經付了定金,也對出售方沒有約束力。此外,我國《合同法》規定:「贈與的財產有瑕疵,贈與人不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如果買方收到的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就很難要求原主人賠償。另外,買家還要提防贈與人撤銷贈與或不履行贈與義務的行為。
『肆』 建築行業及房地產的貪污賄賂怎麼認定
建議直接向當地有關部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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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房地產開發企業給政府免費蓋房子算不算集體行賄
開發商的一切行為都是有目的和利益的,如果是免費給政府機關蓋房子,肯定有其|目的,沒有好處的事是沒有的。一句話,天上不會掉餡餅。所以是行賄行為。當然若開發企業向社會福利事業捐款捐物是另一回事。
『陸』 小屁孩問我香港、澳門怎麼樣防止規劃部門的負責人幫房產商改容積率大肆收取賄賂,怎麼回答容易明白
- 新加坡政府是最大的房產商,70%以上的房子都是由建屋局(HDB)承建的,私人開發商蓋的公內寓只佔容很少一部分
- 另外新加坡的藍圖是5年公布一次,不會頻繁改動的
- 新加坡的地都是有主的,屯地的行為是法律禁止的。沒誰敢違法屯地等5年一次的容積率調整。真這么乾的話,就算容積率真的調高了,多賺的錢也還沒有罰款的錢多
- 5年一次的市政藍圖確實會把一些地塊的容積率調高,但是受益的都是那個小區的現有住戶而已。他們可以輕松加價整體出售給開發商
- 就算修改藍圖提高某些地塊的容積率,房產商也無利可圖,既然無利也就不會去行賄了
『柒』 辦房產證行賄算不算非法利益
行賄這個本來就是違法的,所以他在這個過程中產生的利益肯定是非法利益
『捌』 房地產商以低價房賣給領導算不算行賄
這個價格不低於建設成本 + 應繳納的稅金總和,就不算行賄。
『玖』 中國房地產老闆哪個都行賄犯罪
老闆個個都是行賄犯罪嫌疑人,是腐蝕中國國家機體健康的濃硫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