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產經濟活動的類型與特點是什麼
從物質形態上分,房地產主要分為土地、建成後的物業和在建工程三種類型。
所以回,房地產經濟活動答的類型根據房地產類型可以分為土地市場的經濟活動
(土地買賣等);物業管理市場的經濟活動(居住物業、商業物業、工業物業以及高爾夫球場等特殊物業);在建工程市場的經濟活動(在建工程轉讓、抵押等)。
房地產經濟活動的特點:1、是權益交換;2、地區性;3、要求有高素質的專業顧問服務;4、易於出現市場的不均衡和壟斷。
Ⅱ 房地產投資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經濟活動對還是錯
對
房地產投資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經濟活動。如土地政策、城市規劃、房地產稅收、租 金管制等的變化都可能給房地產投資帶來一定的風險。隨著國家體制轉型、政策完善、法治 健全,以上風險可相應減少。
Ⅲ 房地產經濟活動的運行過程包括什麼
房地產經濟(學)與城市經濟(學)的交叉重疊,城市土地利用與內部空間結構、城市住房、城市經營中的土地經營等都與房地產經濟(學)有交叉重疊;
(2)與資源經濟學的交叉重疊。資源經濟學主要研究土地開發利用和土地資源合理配置,而這些同樣是房地產經濟學的研究重點;
(3)與生態經濟學的交叉重疊,房地產業的可持續發展理論與生態經濟學的生態平衡理論的一致性;
(4)房地產金融有第二金融之稱,從而把房地產經濟學與金融學緊密聯系起來;
(5)房地產經濟學與理論經濟學的關系,這不僅表現在房地產經濟學要受理論經濟學的指導,同時還表現在土地制度、價值理論、地租理論等同屬理論經濟學和房地產經濟學研究的永恆主題等
房地產經濟學是多學科的交匯,所以涉及的理論不僅多且復雜:大體可分為相互關聯相互依從的三房地產經濟學
房地產經濟學
個層面:
一是核心理論層如地租理論、房價理論、區位理論等;
二是直接支配房地產運行的一般理論或內層理論,如房地產投資、房地產開發建設、房地產市場等理論;
三是間接影響房地產經濟運行的外延交叉理論,如外部性理論、宏觀經濟周期理論、泡沫經濟理論、產業經濟學理論、制度經濟學理論等。這種分類不一定嚴密科學合理,其目的在於凸顯不同理論在支配和影響房地產經濟運行時其地位和作用的不同,在揭示和反映房地產經濟運行的特點和規律時也會有差異。
Ⅳ 房地產經濟活動主要包括哪三個環節
開發,銷售,產權辦理。廣泛來說就是商品的生產、銷售和售後三個階段。
Ⅳ 房地產開發項目中一個重要的環節就是可行性研究,因為房地產開發是一項綜合經濟活動,投資額大,建設周...
可行來性研究是決策科學在項源目領域的應用。所謂可行性研究,是運用多種科學手段(包括技術科學、社會學、經濟學及系統工程等)對一項建設工程進行技術經濟論證的綜合科學,其基本任務是通過廣泛的調查研究,綜合論證一個工程項目在技術上是否先進、實用和可靠,在經濟上是否合理,在財務上是否盈利,為投資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而將可行性研究的成果編製成報告,即是可行性研究報告。
作為投資項目中的前期工作的重要內容,對項目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可行性研究是堅持科學發展觀、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需要;
(2)可行性研究是建設項目投資決策和編制設計任務書的依據;
(3)可行性研究是項目建設單位籌集資金的重要依據;
(4)可行性研究是建設單位與各有關部門簽訂各種協議和合同的依據;
(5)可行性研究是建設項目進行工程設計、施工、設備購置的重要依據;
(6)可行性研究是向當地政府、規劃部門和環境保護部門申請有關建設許可文件的依據;
(7)可行性研究是國家各級計劃綜合部門對固定資產投資實行調控管理、編制發展計劃、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投資的重要依據;(
(8)可行性研究是項目考核和後評估的重要依據。
Ⅵ 房地產經濟活動中禁止性的行為有哪些
房地產經紀活動中來的禁止行為自
在房地產經紀活動中,房產經紀機構、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1.明知交易物或交易方式屬法律法規所禁止的范圍,仍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的;
2.通過隱瞞房地產交易價格等方式,獲取傭金以外收益的;
3.隱瞞重要事實或虛構交易機會、提供不實信息和虛假廣告的;
4.用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手段促成房地產交易的;
5.與他人串通,惡意損害委託人利益,或脅迫委託人交易的;
6.泄露委託人商業秘密或利用委託人商業秘密牟取不正當利益的;
7.出租、出借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或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
8.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Ⅶ 房地產經濟活動的原則,其職業規范有哪些
房地產經紀業務應當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承接,服務報酬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收取。分支機構應當以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義承攬業務。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和收取費用。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內容:營業執照和備案證明文件;服務項目、內容、標准;業務流程;收費項目、依據、標准;交易資金監管方式。
信用檔案查詢方式、投訴電話及12358價格舉報電話;政府主管部門或者行業組織制定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分支機構還應當公示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地址及聯系方式。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項目的,還應當在銷售現場明顯位置明示商品房銷售委託書和批准銷售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
房地產經紀機構接受委託提供房地產信息、實地看房、代擬合同等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應當與委託人簽訂書面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
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當包含下列內容:房地產經紀服務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名稱)、住所等情況和從事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員情況;房地產經紀服務的項目、內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標准;服務費用及其支付方式;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
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房地產經紀行業組織可以制定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7)房地產經濟活動的作用是什麼擴展閱讀
在整個商品經濟體系中,房地產業部門既為社會生活提供消費資料,也為社會生產提供基本要素。前者如住宅和其他用於公共消費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方面的建築物和構築物;後者指為了商業生產經營活動所提供的廠房、倉庫、碼頭、商店、辦公樓等。
可見,房地產經濟與整個社會經濟有著廣泛的聯系,在國民經濟中是一個具有綜合性和基礎性的產業部門,社會生產和生活都離不開它。所以,房地產經濟活動具有顯著的社會性。
Ⅷ 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經濟合同,合同有哪些作用
經紀人,按我國"辭海"說法,是買賣雙方介紹交易以獲取傭金的中間商人。1995年10月26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經紀人管理辦法》指出: "本辦法所稱經紀人,是指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在經濟活動中,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交易而從事居間,行紀或者代理等經紀業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一般的講:經紀人系指為促成他人商品交易,在委託方和合同他方訂立合同時充當訂約居間人,為委託方提供訂立合同的信息、機會、條件,或者在隱名交易中代表委託方與合同方簽定合同的經紀行為而獲取傭金的依法設立的經紀組織和個人。
經紀人是如何工作的?
經紀人最基本的工作就是通過中介業務來促成交易。那麼他們是如何工作的呢?
首先:對委託方的業務進行有效的、正確的評估。通常委託方在出售一項業務時,對業務的定價都會有一定的情緒化,而不能真正的反映出該項業務的實際價值和價格。而經紀人都是某一行業的專家,他們能夠理性的評估一項業務。
第二:與委託方簽定經紀人合同,確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根據委託方的具體要求,以及合同規定,為委託方尋找買家。
第四:促成雙方交易的成功。
第五:獲得傭金。
在國際經紀業中,一個業務的成功一般需要十步,需要委託人和經紀人共同合作完成。 成功業務十步驟:
1,擁有一個好的理由來銷售您的業務。例如:糟糕的一天或雇員怠工並不是好的理由。同時,也不要輕易的說出一個價格,決定銷售您的業務。聚焦您的真正的目的,首先要防止買家知道您出售業務的原因,找到更多的正當的理由和合理的原因,認真的對待您的買家是為上策。
2,不要等到您不得不出售的時候才出售您的業務,也不要等到您非常忙的時候來銷售您的業務,最好的銷售時間是你比較忙的時候,讓買家能夠看到您的活力。
3,要對外出的人員保密您的銷售過程,一個經紀人將排除情緒上的東西,做出可靠的商業決定,這樣做將能為您的業務得到一個更高的價格,您的經紀人也將堅決的保守機密,以保護您和您的業務。您的經紀人將在以下幾個方面給以您最大的幫助:
** 建立一個公正的市場調查結果;
** 聯系並說服買家;
** 大概的市場策略;
** 在不同的買家面前有區別的顯示您的業務及特徵;
** 顯示您的談判技巧;
4,當您決定把您的決定告訴您的經紀人之後,您還要將市場的一些信息和您的業務,盡可能多的告訴您的經紀人,要正確的對待您的經紀人,要知道您有什麼和將要透露什麼。
5,牢記您的市場目標,協助您的經紀人按照原有的步驟一天一天的去實現,並及時的回答您的經紀人的問題;
6,工作當中要精誠合作,在買家面前保守好商業機密;
7,要經常一一個旁觀者的身份出現在您的場所,這將有利於您的銷售目標的實現;
8,盡可能的將您要出售的業務包裝的更好一些;
9,價格是最敏感的,一個機敏的買家通常會以一個更低的價格和出價更低的賣家來為他自己獲得一個更低的價格,此時您千萬不要去刺激出價低的賣家,您應該學會如何接近他。
10,記住最成功的交易是創造了一個雙贏的局面,交易的任何一方都感到滿意才是成功的交易。
經紀人如何獲得經紀人資格?
(1)必須通過經紀人資格認定:即確認是否具有成為經紀人的資格。根據經紀人管理辦法" 第六條申請從事經紀活動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從事經紀活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掌握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五,申請經紀資格之前連續三年沒有犯罪和經濟違法行為。具備以上條件的人員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考核批准,取得經紀資格證書後,方可申請從事經紀活動。
(2)必須通過考核。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經紀人管理辦法》和有關省市的具體規定,經紀人培訓考核發證由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組織實施,也可以委託有關單位進行。培訓考核的內容為從事經紀活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等。經培訓考核合格發給證明,憑考核合格證明,向發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經核准後發給《經紀人資格證書》 。申請科技,房地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特殊行業的專業經紀人員資格證書的,由省或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培訓,審核,考核發證。
(3)獲得《經紀人員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依法申請設立經紀企業,合夥的經紀組織,申請登記注冊為獨立經紀人。
經紀人的分類
經紀人可劃分為一般經紀人和特殊行業經紀人。特殊行業經紀人是指從事金融、保險、證券、期貨、科技、房地產等行業的專業經紀人,必須通過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獲得專業經紀人員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
一般經紀人:所謂一般經紀人,是指從事國家允許公開交易,又不屬於特殊行業的商品交易的中間商。一般經紀人的主要經濟活動,就是為商品的買方尋求賣方,為賣方尋求買方,為買賣雙方牽線搭橋從而促使買賣雙方成交。一般經紀人在國外經紀業發達地區,亦稱為商業經紀人,就其意而言,就是為用戶提供商品交易提供中介服務,包括房地產買賣、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等交易、轉讓、閑置設備出租或出售、運輸等方面的中介服務。一名優秀的商業經紀人(一般經紀人)或一家優秀的商業經紀公司,不僅擁有非常良好的社會關系,而且還具有非常好的信譽和社會公共形象,他們嚴格按照原則辦事,為委託方(用戶)積極尋找買家。同時,他們也是一個行業的專家,有著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對行業的了解。因此,對於一個用戶來說,發現並找到一家或一個好的經紀公司或經紀人,無疑就是發現並找到了一坐"金山"。
期貨經紀人:由於期貨交易的特點,期貨經紀人一般分為兩類:經紀公司和經紀人。
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紀人是指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技術交易而從事居間,經紀或者代理等經紀業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
勞動力經紀人:以獲取傭金為目的,從事勞務中介的機構,公司,個人等。
房地產經紀人:房地產經紀人是代表客戶進行房地產投資或交易,以取得傭金收入的中介人。房地產經紀人一般分為兩類:法人房地產經紀人和個人房地產經紀人。專家房地產經紀人和一般房地產經紀人。
文體經紀人:文體經紀人是指文化藝術經紀人和體育經紀人。文化藝術經紀人的服務對象是文化藝術界的人。體育經紀人的服務對象是體育界的人。
經紀人的作用
經紀人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在發展經濟,促進流通,繁榮市場等方面發揮著明顯的積極作用。經紀人有別於其他商家的生存方式,以及信息來源的多樣性,使經紀人在解決商品供求矛盾具有獨特的功能。具體的講:
(1)社會關系多,市場信息靈,辦事效率高,幫助企業解決供求矛盾,打開市場銷路。
(2)市場體系包括生產資料市場、生活資料市場、科技、人才、勞務、資金、房地產等市場,都需要一大批經紀人員,從中居間,提供信息,介紹客戶,撮合成交。
(3)幫助企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資金和管理經驗,擴大出口貿易。
(4)促進文化體育事業的繁榮,培育文化市場,豐富人民的生活。
我國經紀人歷史發展及現況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古國,在兩千多年前就出現了經紀活動。在西漢,經紀人被稱為 "駒儈" ;唐代,稱經紀人為牙人,牙郎;到了宋,元時期,出現了外貿經紀人,宋代稱 "牙儈" ,元代稱" 舶牙"明清時期,經紀人稱 "牙人" ,明代還把牙人分為官牙和私牙,同時還出現了牙行,即細指代客商撮合買賣的店鋪。清代,在對外貿易中,經紀人被稱為 "外洋行" 。清代後期還出現了專門的對外貿易的經紀人 "買辦" 。到了民國時期,隨著經營股票和債卷買賣的出現,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了債卷經紀人。解放初,我國對經紀人採取限制,取締政策,同時規定經紀人在指定的場所,設立了全民和集體所有制的信託,經紀機構,兼營購銷雙方的居間業務。1958年,取締經紀人。但在農村的集市貿易當中,允許公民個人為促成農副產品交易而進行居間活動。1980年以後,經紀活動開始復甦,但經紀人活動僅為處在不公開的 "地下" 居間活動。1985年後,經紀人由" 地下"走到地上,以公開,合法的身份從事經紀活動。1992年以來,經紀人處在逐步發展階段,國家對經紀人採取 "支持,管理,引導 "的方針,使經紀活動逐步走上了正規。
另外,站長團上有產品團購,便宜有保證
Ⅸ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模式下房地產經濟活動規律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模式下房地產價格的活動規律,有如下表現:
一、房地產價格圍繞長期均衡值上下波動
人們非常容易根據自己的生活體驗,認為房地產價格從一個很長的歷史時期來看,盡管存在周期波動,但其發展趨勢應該是不斷上漲的。形成這種認識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忽略了通貨膨脹的影響,而事實上經濟增長過程中往往伴隨著比較顯著的通貨膨脹;二是許多新興市場國家和地區在過去幾十年的經濟飛速發展階段,對建築空間的需求持續增加,由於建築空間短期供給相對固定且具有經濟持續發展的良好預期,導致該發展階段的房地產價格呈現出逐步上升的趨勢。
事實上,房地產價格如同太陽系中的行星一般,盡管其軌道存在著橢圓的長半徑端和短半徑端,但總有萬有引力的存在使其不游離於整個系統之外。從大歷史的角度來看,對於一個已經有比較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以及比較成熟的房地產市場的國家或地區來說,房地產價格存在其長期均衡值。即從長期來看,消除了通貨膨脹因素後,房地產價格在各種因素的影響下,圍繞這個長期均衡值上下波動,其偏離均衡值的幅度取決於各種影響力量的合力大小。也就是說,房地產價格不會無止境的上漲。
二、房地產價格與租金的關系
租金價格比可用來分析各區域市場的房地產價格是具有增長潛力還是缺乏增長潛力。一般來說,對比租金價格比的歷史時間序列,如果發現其基本維持在歷史均衡水平,說明當地的房地產市場處於正常的價格水平;若租金價格比遠遠高於歷史均衡水平,說明當地的房地產價格被嚴重高估,缺乏增長潛力;如果租金價格比低於歷史均衡水平,說明當地的房地產價格被低估,具有一定的增長潛力。
1、租金、利率和價格變化預期決定了當前的房地產價格
根據經濟學的價格原理,本質上來說決定房地產價格的是市場供求關系。但房地產這種特殊的商品,具有雙重屬性,一是資產屬性,二是生產和生活資料屬性,因此有其特殊的價格決定方式。
人們對於未來房地產價格的期望總是建立在當前價格的基礎之上,由此人們對於房地產的需求也進一步上升,需求的增長將再次導致價格的增加,這就是房地產需求與房地產價格急劇上升的互動機理。
2、房地產價格與租金存在長期均衡關系
與房地產價格相比,房地產租金更多的反映了房地產作為生產和生活資料屬性的價格,即租金是使用價值的價格表現。因此租金可以非常真實的反映經濟基本面(收入、經濟增長)對需求的影響,從長期來看,租金可以視為經濟基本面的函數。由此,一個非常簡便的判斷房地產價格是否脫離與經濟基本面協調發展軌道的辦法就是研究房地產價格與租金的長期均衡關系,簡而言之,可以使用租金價格比來判斷房地產價格是否處於正常的水平。
從理論上而言,房地產價格與租金之間存在著長期的均衡關系,脫離均衡狀態時就意味著房地產市場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泡沫。
3、部分城市房地產價格與租金的均衡狀況
表1給出了曼谷、新加坡和漢城1997年前住宅租金和價格的走勢,可以看到在1997年前,這三個城市的房地產市場就已經出現了價格的異常高漲,而租金的波動要小於價格指數的波動,兩者之間的均衡被打破。事實上,正是由於房地產價格泡沫帶來了嚴重的金融問題,才導致以索羅斯為代表的國際游資有機可乘,造成了1997年席捲亞洲的經濟危機。
三、房地產價格與經濟基本面存在協調關系
房地產價格和經濟基本面之間存在著動態的均衡關系:如果房地產價格的上漲打破了原先和經濟基本面之間的均衡關系,經濟基本面的變化必須與之相適應,這樣才能逐步建立兩者之間新的均衡關系。由於房地產價格是房地產投資和經濟的先行指標,如果房地產價格的上漲只是投機造成,缺乏相應的經濟基礎支持,這種價格上漲會向市場發出錯誤的信號,造成房地產市場和經濟的虛假繁榮,反而會損害經濟的發展。因此可以利用原有的這種均衡關系,來研究和預測房地產價格的走向,如果經濟基本面決定的房地產價格合理值遠遠低於實際值,則實際房地產價格的增長已經脫離了與經濟基本面協調發展的軌道。
四、房地產價格與經濟發展水平不存在正相關關系
上海房地產市場自1999年開始回升以來,房價連續三年保持上漲態勢,並且上漲速度逐年加快,2003年全年漲幅超過25%,2004年第一季度又比去年同期上漲28%。盡管不少專家對上海房地產價格的猛漲提出了質疑,但對上海的房地產價格猛漲持肯定態度的觀點也不少。其中有一個觀點比較流行,認為由於上海的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都超過北京,住宅價格理應超過北京,因此近年來上海出現的住宅價格飛漲是正常現象。這種頗具迷惑力的觀點存在著比較大的問題。
首先,房地產絕對價格水平的高低受很多因素的影響,人口與土地數量的多少、經濟發展的階段、政府的相關政策、房地產市場的完善程度等因素都會影響房地產絕對價格水平的高低。表4列出了1994年和1996年世界各大城市的房地產價格水平,各類型物業的價格或者租金都以同年東京的價格水平作為基準來進行比較。可以看到,這些大城市的房地產價格絕對水平之間存在著比較大的差異,不能簡單的認為經濟發展水平越高,房地產價格就應該越高。
其次,由於我國目前處於一輪經濟周期的景氣階段,加上房地產市場的逐步建立與完善,房地產價格出現一定的上漲是正常的。這種上漲是需要相當一段時間積累的,而不是短時間內的急劇上漲。2003年以來上海出現的價格猛漲已經脫離了原有的與經濟基本面的均衡關系,如果要達成新的均衡,經濟基本面必須對當前的價格水平提供足夠的支持。但是顯然目前經濟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長遠遠落後於房地產價格的上漲速度,目前的價格更多的得到了人們非理性的投機和炒作行為的支持。因此,不能認為經濟發展水平越高的城市其房地產價格水平就肯定越高,兩者之間不存在必然的聯系。從這個角度來解釋上海最近出現的房價上漲現象,無論是從理論還是實證的角度來說,都是站不住腳的。房地產價格的運行有其自身的規律,只有把握其內在規律,才能更好的對其走勢進行科學的預測和分析。
五、結論
從大歷史的角度來看,消除通貨膨脹因素後,房地產價格並不會無止境的上漲。在各種因素的影響下,真實房地產價格將圍繞著其長期均衡值上下波動,偏離均衡值的幅度取決於各種影響力量的大小。
房地產價格由租金、對於未來價格變化的期望以及利率這三個因素共同決定。從長期來看,租金可以視為經濟基本面的函數,房地產價格與租金之間存在著長期的均衡關系。如果兩者之間的均衡被打破,說明房地產市場出現了泡沫。近年我國35大城市中部分城市房屋銷售價格的增長速度遠遠高於租賃價格,出現了一定的不協調,值得引起重視。
健康發展的房地產市場上,房地產價格與經濟基本面之間存在著穩定的均衡關系,可以利用這種均衡關系進行房地產價格走向的研究和預測。對我國上海和北京的實證研究表明,2003年北京市商品住宅價格的真實值和合理值基本保持一致,上海住宅價格實際值和合理值之間的失衡達到了22%。
不能簡單的認為在不同城市之間,經濟發展水平越高的城市房地產價格也應該越高。對世界各大城市房地產價格的比較很好的證明了這個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