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產的類別有哪些
房地產的類型:
1、住宅用地(70年);
2.生產用地(50年);
3.經營用地(門頭等,內50年);
4.行政用地(市政府、法容院等,50年);
5.其它用地(學校、博物館)。
房地產的類型(按用途劃分):
1、住宅地產 2.商業地產 3.旅遊地產 4.工業地產 5.農業地產
房地產的類型(按使用性質劃分):
1、住宅:民宅、公寓(100-200㎡)、花園別墅(250-450㎡) 2.公房
3.商鋪 4.廠房、倉庫
拓展資料:
房地產的含義:
房地產是一個綜合的較為復雜的概念,從實物現象看,它是由建築物與土地共同構成。土地可以分為未開發的土地和已開發的土地,建築物依附土地而存在,與土地結合在一起。建築物是指人工建築而成的產物,包括房屋和構築物兩大類。
『貳』 住房種類有哪些
市場中總有新的購買者,也總會遇到那些很初級的問題。這些問題對他們而言又是極其頭痛的,房子的種類五花八門,什麼商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等等,看得人眼花繚亂。為了幫助購房人分清這些概念,本文將連續對購房的基礎知識作出一一介紹。
產權房
所謂產權房,是指產權人對房屋(指建築物)擁有所有權,對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擁有使用權,產權人對這兩項權利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響,產權人可以轉讓、出租、抵押、典當等方式合法處置自己的房地產權利。
使用權房
使用權房是計劃經濟和住房分配體制下的產物,俗稱公房。該房屋的產權屬於國家或集體,不過,這項使用權是從所有權分離出來的一項獨立的財產權,目前已經允許使用權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圍內通過一定方式轉讓或交換房屋使用權,所獲收益扣除應繳稅費後歸使用權人所有。
商品房
是指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開發經營的住宅。由於我國長期以來在住房體制上實行的是供給制,所以,商品房是80年代以後才出現的。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
經濟適用房
是指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築標准。這類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於普通商品房,並且規定了較低的固定利潤率如我國目前規定為3%,故又稱為經濟實用房。
集資房
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進行住房建設的一種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政府及相關部門用地、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優惠。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集資建房有兩種產權;一種是該房屋出售的價格高於當年的房改成本價。其產權界定為經濟適用住房產權。另一種是低於當年的房改成本價格,其產權為房改成本價房。
安居房
指實施國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設的住房(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類)。是黨和國家安排貸款和地方自籌資金建設的面向廣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別是對4平方米以下特困戶提供的,銷售價格低於成本。由政府補貼的非盈利性住房。
公房
又稱公有住宅、公產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國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設,負責向本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事業單位建設的住宅,向本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出租出售。
房改房
是有一定的福利性質的,各產權單位按照政府每年公布的房改價格出售給本單位職工的住房。這類房屋來源一般是單位購買的商品房、自建房屋、集資建房等。房改房產權分為三個級別:成本價產權和標准價產權以及標准價優惠產權。成本價的產權屬於完全產權,再上市交易時如果與單位沒有特殊約定的,則不需經過原產權單位同意直接交易,但該產權的房屋不能辦理贈與。具體的交易方式與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時相同。標准價產權由於購買者只擁有房屋94%的產權,所以其在處置和收益上就會受到一定的限制。該房屋再上市交易時,由於原產權單位擁有優先購買權,所以需要徵得原產權單位的同意,並且交易後,其收益需按照比例進行分成。不過,如果該產權人不想與單位進行收益分成,產權人也可以向原產權單位補齊標准價和成本價的差額,將標准價變成成本價,就可以擁有房屋全部產權,與成本價交易方式一樣了。標准價優惠是比標准價更優惠的一種方式,擁有這種產權的產權人只擁有房屋的部分產權,原產權單位擁有部分價值份額,產權人要想再上市交易時,與標准價產權再交易是一樣的。
直管公房(房管機關直接管理的公房)
自管公房(全民所有制的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自行管理的公房)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11-1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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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房屋都有哪些類型
房屋按照政策屬性分類有以下多種:
1、公房:國家所有的房,就好像國有土地一樣。是一種租賃關系,國家是出租者。無《土地使用權證》、無《房產證》。
2、商品房:可自由買賣,產權十分明晰(不會有國家、集體的影子)的最正常的房。有《土地使用證》,有《房產證》。
3、經濟適用房:以較低的價格出售給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有房產證。無《土地使用證》、有《房產證》、向國土局交了土地出讓金之後才會有《土地使用證》
4、限價房:可簡單理解為限房價、限地價的「兩限」商品房,但可自由進行二手房交易;供應對象為中低等收入家庭。
5、廉租房:租給困難家庭的房子,甚至連租金也是政府給的。無《土地使用證》,無《房產證》。
6、小產權房:也稱為鄉產權房,是開發商在集體(一般就是村)中建房,然後出售,因為沒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所以,即使購買到房子,也沒有國家給予的房產證。沒有房產證,就不能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沒有房產證在國家拆遷時不會給予補償,連遺囑與贈送這些要過法律程序的,也沒法走法律程序。無《土地使用權證》(這塊地不是國有的,而是集體的,所以沒有土地使用權證)、無《房產證》。
7、集資房:國家、集體、個人一起出資建設的房,產權按出資比例分配。集體有《土地使用證》與《房產證》。
8、房改房:國家從國有經濟轉向混合經濟,房屋改革後,允許公房買賣,用標准價或成本價購得的公房就叫作房改房(房改(房屋改革)的房子):以成本價購買的,產權歸個人所有,五年後可上市自由買賣;以標准價購買的,只擁有部分產權(但一般人不會這么做)。有《土地使用證》、有《房產證》。
9、自建房:農村自有住房有的是《農村自建房宅基地使用權》是鄉鎮集體頒發的,沒有《土地使用權》《沒有房產證》。
10、存量房:是指已被購買或自建並取得所有權證書的房屋。
11、解困房:是指各級地方政府為解決本地城鎮居民中特別困難戶、困難戶和擁擠戶住房問題而專門修建的住房。
12、平價房:是根據國家安居工程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以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解決對象,通過配售形式供應、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其建房土地由政府劃撥,配售對象及配售價格由政府管理部門審核認定。
13、再上市房:是指職工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或經濟適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肆』 非住宅房地產與住宅房地產的區別有哪些
住宅僅用於居住,不得用於經商。
非住宅可用於經商,辦公服務業。
主要區別有四內點:
1、使用年限容不同
2、功能不同
3、拆遷補償不同
4、建設規劃的標准不同
『伍』 房屋類型有哪些
1、按襲樓體高度分類,主要分為低層、多層、小高層、高層、超高層等。
2、按樓體結構形式分類,主要分為磚木結構、磚混結構、鋼混框架結構、鋼混剪刀牆結構、鋼混框架一剪刀牆結構、鋼結構等。
3、按樓體建築形式分類,主要分類低層住宅、多層住宅、中高層住宅、高層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4、按房屋型分類,主要分為普通單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復式住宅、躍層式住宅、花園洋房式住宅、小戶型住宅(超小戶型)等。
5、按房屋政策屬性分類,主要分為廉租房、已購公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資建房等。
(5)房地產住房有哪些擴展閱讀:
房屋面積的計算規則:
1、計算全部建築面積的范圍
(1)永久性結構的單層房屋,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多層房屋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
(2)房屋內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及其梯間、電梯間等其高度在2.2m以上部位計算建築面積。
(3)穿過房屋的通道,房屋內的門廳、大廳,均按一層計算面積。門廳、大廳內的迴廊部分,層高在2.2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4)樓梯間、電梯(觀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層計算面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
『陸』 房子的種類有哪些
房子的種類繁多,按照不同的分法,主要有以下:
1)按房子的級別可分為高檔住宅、普通住宅、公寓式住宅、別墅等。
2)按樓體高度分類,主要分為低層、多層、小高層、高層、超高層等。
3)按樓體結構形式分類,主要分為磚木結構、磚混結構、鋼混框架結構、鋼混剪刀牆結構、鋼混框架一剪刀牆結構、鋼結構等。
4)按樓體建築形式分類,主要分類低層住宅、多層住宅、中高層住宅、高層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5)按房屋型分類,主要分為普通單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復式住宅、躍層式住宅、花園洋房式住宅、小戶型住宅(超小戶型)等。
6)按房屋政策屬性分類,主要分為廉租房、已購公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資建房等
按房屋的屬性分類具體如下:
1、商品房
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出租的房屋。
2、 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准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准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後歸職工個人所有。
3、 存量房
是指已被購買或自建並取得所有權證書的房屋。
4、 集資房
一般由國有單位出面組織並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國家予以減免部分稅費,由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建設,房屋建成後歸職工所有,不對外出售。產權也可以歸單位和職工共有,在持續一段時間後過渡為職工個人所有。屬於經濟適用房的一種。
5、微利房
亦稱微利商品房,指由各級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組織建設和管理,以低於市場價格和租金、高於福利房價格和租金,用於解決部分企業職工住房困難和社會住房特困戶的房屋。
6、平價房
是根據國家安居工程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以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解決對象,通過配售形式供應、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經濟適用住房。其建房土地由政府劃撥,配售對象及配售價格由政府管理部門審核認定。
7、解困房
是指各級地方政府為解決本地城鎮居民中特別困難戶、困難戶和擁擠戶住房問題而專門修建的住房。
8、 廉租住房
是指政府和單位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常住居民戶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