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證上寫的商辦房與商業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就是說房子是商品房。
商品房在中國興起於80年代,它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經營的住宅,均按市場價出售。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以及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組成。
另外,從法律角度來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據其銷售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外銷商品房和內銷商品房兩種。
(1)什麼是商業房地產擴展閱讀
商品房使用年限
其實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並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產證上會註明年限的(包括最後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於自己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會重新給房子擁有者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計算的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⑵ 商業房地產開發商做什麼
開發商就是專生產房產的企業,主要生產流程就是從買地、項目報建、施工管理、銷售、辦專證全過屬程,也可以說,房屋除了設計、勘探和施工以外的全部工作都由房產開發商完成。
房地產企業除了工程部、財務部需要專才外,其它人員大多需通才,所以文科生完全可以。
⑶ 商業地產是什麼商業地產的定義是什麼
商業地產是什麼??商業地產就是作為商業用途的地產,以工業生產功能為主的工業地產等。和小區住宅房地產不一樣,小區住宅是針對於居住為主的,. 商業地產通常指用於各種零售、批發、餐飲、娛樂、健身、休閑等經營用途的房地產形式,從經營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區別於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等房地產形式。以辦公為主要用途的地產,屬商業地產范疇,也可以單列。但是這里有必要提醒下的就是國外商業地產是指零售地產的概念。泛指用於零售業的地產形式,是狹義的商業地產。 商業地產的表現形式是什麼??商業地產的表現形式主要為:購物中心、大賣場、商業街、shoppingmall、主題商場、專業市場、批發市場、折扣店、工廠直銷店、酒店旅館(旅遊地產)、娛樂型的商業地產(如電影院)、寫字樓和住宅的底層商鋪等與住宅類有很大區別的建築產品的統稱。一般的工廠不屬於商業地產。但是很多情況下不一定劃分的那麼明確。我們拿酒店來說,酒店可以叫商業地產,也可以叫旅遊地產。我們應該學會變通理解。 商業地產目前存在的三種模式 :出租、租售、銷售 租售模式中又分三類: 第一類我們把它稱之為「沃爾瑪」模式,這種模式基本上是圍著城市的白領階層和一些中青年購物打造的,體制上也採取一個強制控制,並且有計劃的在郊區進行開發。和提到沃爾瑪一樣,沃爾瑪是全球最大的連鎖商店,萬科作為住宅代表性企業,走的也是這個模式,這是第一類。 第二類我們叫做百貨公司模式,目前在國內有代表性的就是華潤置地,即在同一個地域各種產品同時做,產品也多樣化,就像一個百貨公司的高中低檔產品,包括商鋪、住宅、寫字樓、餐飲、酒店、公寓、娛樂場所都在整個盤子里都體現出來,這種百貨公司的模式比較多的,很多大型的開發公司都在走這種模式。 第三類是我們叫做精品店的模式。這類模式像萬通一直在拚命的推行這個「美國模式」?主要在少數高端的市場進行精品店的經營,就像我們賣的法拉利跑車,可能一天就賣三輛,但是總營業額和利潤是最高的,走高端消費品路線。 商業地產的分類(一)按使用功能劃分:商業、服務業的物業。例如:底商、步行街、MALL、購物中心、專業性市場。 (二)地域性分類:不同的城市發展規模,城市中存在單個或多個商業中心、商圈的情況。如:北京有CBD、王府井、西單等多個分散的商業中心,商業分布呈現多極化現象。上海、南京等國內諸多大中城市中雖有不同的商業中心,但均有商業密集度極大的首屈一指的核心商業區。分析和研究不同地域的商業特色有助於完成理想的商業選址。 (三)按服務對象和輻射范圍分類:有區域型、城市型、次型、鄰里型、小區配套商業、超區域型等。
⑷ 商業地產是啥意思
商業地產,指作為商業用途的地產,故又名做商鋪地產。以區別於以居住功能為主的住宅房地產,以工業生產功能為主的工業地產等。
商業地產廣義上通常指用於各種零售、批發、餐飲、娛樂、健身、休閑等經營用途的房地產形式,從經營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區別於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等房地產形式。
以辦公為主要用途的地產,屬商業地產范疇,也可以單列。國外用的比較多的詞彙是零售地產的概念。泛指用於零售業的地產形式,是狹義的商業地產。
(4)什麼是商業房地產擴展閱讀: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
第五十九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使用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六十一條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第六十二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第七十條房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犯罪的,依法懲治貪污罪賄賂罪的補充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⑸ 商業性房地產指什麼
商業性地產說白了就是商鋪 寫字樓等從事經營性質的地產,一般產權40年。商品房就住宅了
⑹ 什麼是自營房地產和商業經營房地產的區別呢
1、自營房地產是指這部分房地產開發商自己持有,自己經營。
2、自營房地產與商業經營房地產是兩個不同概念。商業經營房地產可以包括自營房地產。商業經營房地產是指房地產的土地性質是商業用地。
⑺ 房地產公司和商業地產公司有什麼區別
一個商業地產項目的全程操作,會受到三個環境的影響。第一個是大環境,也就是宏觀環境,指的是商業地產項目會受到國家與地方政策法規、經濟形勢、行業形勢等宏觀環境影響;第二個環境叫做"產業環境",或者叫做"中觀環境",指的是項目受到地理環境、競爭環境、產業結構、目標市場的左右;第三個環境是企業的"內部環境",也稱為"微觀環境",指的是項目受到企業自身諸多因素的制約,比如工程、資金、人才、信息、管理、品牌、信譽、計劃等方方面面。
一個大型商業地產項目最終能否取得成功,這三個環境都非常重要。而對於這三個環境的把控,最終會體現在操盤者對整個項目的思維和行動上,一個成功的商業地產項目,不僅需要好創意、好策劃,更要求開發商具有對該項目的超強理解力、執行力和管控能力。
商業地產的"二個屬性"
我們知道商業地產與住宅地產最大的區別就在於,商業地產具有兩種屬性,也就是它的房地產屬性和它的商業屬性。對於開發住宅房地產來說,當一個樓盤賣完一個項目就宣告結束了,而對於商業地產來說,當一個樓盤售完(或者租完),整個項目才算剛剛開始。它要考慮的怎麼規劃業態,以及後期如何經營管理,保持長盛不衰的問題,因此,如果一個開發商以住宅房地產的手法來做商業地產,必然要遭受挫折,甚至導致項目最後作爛作死。
事實上,商業地產項目最關鍵的還是他的第2屬性,也就是商業屬性,即一個商業項目開發、銷售、招商完了以後,如何面對經營、管理、服務的問題。由於商業地產在國內興起的時間尚短,商業目標、定位不明確,是存在的典型問題。多年來,有相當一部分開發商把兩個概念混淆了,他們往往把商業地產當作住宅地產來開發,目的就是為了把開發的商業樓盤最終賣出去,而至於後面的經營情況如何,卻沒有花太大的功夫精力去考慮,這樣做的結果,就是把目標市場的客戶當"韭菜"來割,很容易把自己的牌子搞砸了。
⑻ 商業地產具體包括什麼
1. 商業地產的概念
顧名思義,作為商業用途的地產稱之為商業地產,以區別於以居住功能為主的住宅房地產,以工業生產功能為主的工業地產等。概括說,商業地產是指一種房地產形態,此類物業是用來滿足各種經營商家的使用功能需求,並通過向經營商家收取租金的形式獲得收益。廣義上的商業地產定義比較寬泛,包括酒店、商場、寫字樓等。
商業地產是具有地產、商業與金融投資三重特性的綜合性行業,它兼有地產、商業、金融投資三方面的屬性,既區別於單純的投資和商業,又有別於傳統意義上的房地產行業。
狹義的商業地產,即指不包括酒店和寫字樓的商業物業。通常指用於各種零售、批發、餐飲、娛樂、健身、休閑等經營用途的房地產形式,從經營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區別於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等房地產形式。對於狹義的商業地產,國外用的比較多的詞彙是零售地產的概念,泛指用於零售業的地產形式。
2. 商業地產的特點及分類
商業地產是與住宅地產截然不同的兩個行業。
在宏觀層面,商業地產可能存在使用者與投資者分離的,而住宅地產的使用者與投資者通常合而為一。
在項目操作層面住宅地產與商業地產最大的區別在於,商業地產是涉及到市場定位、建築、招商、營銷、營運、財務等一系列技術層面的中線或者長線操作,而住宅地產是短頻操作,項目做完就貨款兩清。很多成功的商業項目比如新天地,可能操作成功的時間是三年,但它不是30%、50%的獲利,新天地的租金是從最初大概5元/平方米/天到現在35/平方米/天,利潤整整增長了7倍。
從技術層面上來講,商業地產的技術程度也高很多,需要整合更多的資源,包括定位、業態組合、營建和內部裝修等,還有招商、運營,這是一個長線的操作。也就是說商業地產就好像一個產品,它可能需要去做很多的調研,操作的復雜性高一些。因此,它在最開始時的定位很重要,就算是很好的地段,招商也可能出現困難局面。造成招商困局的原因往往是營建成本或者土地成本太高,未能給廠商預留合理的租金成本和內裝等費用。一個商業地產的成功,不是僅靠一個外體的建築,還需要很多的因素,再配合招商、營銷、運營,它才可能會成功。
商業地產的形式多樣,從建築形態上可以分為獨立商業、商業裙樓、底商、商業街等幾種類型;從業態聚合上分為購物中心、專業店(百貨、超市及各種單一品類的集合店如電器、家居等)和專賣店(單一品牌下的單一品種或多品種店鋪)、綜合商場等。
⑼ 房地產和商業地產有什麼區別
對於房地產的概念,應該從兩個方面來理解:房地產既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同時也是一項法律權利。
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房地產是指房產和地產的總稱,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築物及其所衍生的權利。房產是指建築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包括住宅、廠房、倉庫和商業、服務、文化、教育、衛生、體育以及辦公用房等。地產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間,包括地下的各種基礎設施、地面道路等。房地產由於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在經濟學上又被稱為不動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建築物、房地合一。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築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隨著個人財產所有權的發展,房地產已經成為商業交易的主要組成部分。
法律意義上的房地產本質是一種財產權利,這種財產權利是指寓含於房地產實體中的各種經濟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種權利,如所有權、使用權、抵押權、典當權、租賃權等。
商業地產,顧名思義, 作為商業用途的地產,故又名做商鋪地產。以區別於以居住功能為主的住宅房地產,以工業生產功能為主的工業地產等。商業地產廣義上通常指用於各種零售、批發、餐飲、娛樂、健身、休閑等經營用途的房地產形式,從經營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區別於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等房地產形式。以辦公為主要用途的地產,屬商業地產范疇,也可以單列。國外用的比較多的詞彙是零售地產的概念。泛指用於零售業的地產形式,是狹義的商業地產。
⑽ 什麼是商業房地產
商業地產既不是地產也不是商業,它是一種金融投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