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要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營改增相關稅收政策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適用范圍
第一條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及現行增值稅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本辦法。
自行開發,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和房屋建設。
解析:本條規定全是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內容。
第三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以接盤等形式購入未完工的房地產項目繼續開發後,以自己的名義立項銷售的,屬於本辦法規定的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解析:規定了房地產企業購入未完工的房地產項目立項銷售的處理。
第二章 一般納稅人徵收管理
第一節 銷售額
第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後的余額計算銷售額。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
解析: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中(三)銷售額中房地產差額納稅,進行了細化解釋。
第五條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Ⅱ 房地產企業營改增後企業怎麼交稅
按國稅局核定的增來值稅源稅率交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和原來都一樣。
Ⅲ 營改增後房地產開發企業要交哪些稅
主要涉及契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一、取得土地環節
開發商品房等經營性用地,以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主要涉及契稅、印花稅。
1、契稅
應納稅額=土地成交價格×適用稅率(3%-5%)
2、印花稅
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適用稅率
印花稅稅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金額×5‱
二、建設開發環節
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後進行施工,主要涉及土地使用稅、印花稅。
1、土地使用稅
應納稅額=土地實際佔用面積×適用稅額
2、印花稅
常見的合同如下:
印花稅稅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金額×0.5‱+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金額×0.3‱+借款合同金額×0.05‱
三、銷售環節
取得預售證後進行預售,需預繳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1、增值稅
增值稅分別要在預征和實際開發票清算兩個環節繳納。

(3)房地產企業如何營改增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關於應納稅額的條款
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三章 應納稅額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第二十三條 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後五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後的余額進行抵補:
(一)居民企業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二)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
第二十四條居民企業從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外國企業分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外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外國企業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額中屬於該項所得負擔的部分,可以作為該居民企業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在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抵免限額內抵免。
Ⅳ 營改增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有什麼影響
房地產行業稅負或下降15%,但也對企業的發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實行「營改增」後,可以為多數房地產企業減負。由於營業稅為價內稅,計稅基礎是企業的含稅銷售額,而增值稅為價外稅,以不含稅的增值部分為計稅基礎,企業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稅,解決了生產鏈條中重復計稅的問題。
在「營改增」之前,房地產業營業稅平均比例為5.5%,「營改增」後土地成本不計入銷售額,建安成本及其他服務成本納入抵稅范圍,增值稅稅率均為11%。
經測算「營改增」前後的均衡毛利率約為56%,即當毛利率水平低於56%時,「營改增」將改善企業毛利水平,大部分房地產企業毛利率均在均衡點以下,因此,「營改增」對大多數房地產企業起到了減負的效果,但也對企業的發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4)房地產企業如何營改增擴展閱讀:
營改增之後對二手房交易者的影響:
通過營改增實現減負的不只房地產企業,還有二手房交易者。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兩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而且即便稅率相同,由於增值稅計算方法不同,計稅依據需轉化為不含稅價,實際稅負還會略低。市民出售購買兩年內住房,如果銷售額總價100萬元,本來需繳納營業稅5萬元。現在按增值稅算,把100萬元視作含稅銷售額;
那麼不含稅銷售額就是:100÷(1+0.05) =95.24萬元,即4.76萬元是應繳納增值稅額,相比原營業稅徵收辦法少了0.24萬元。
Ⅳ 房地產企業營改增會計分錄怎麼做
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核算處理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專通知》(財會〔2016〕22號)規定,發生屬相關成本費用允許扣減銷售額即增值稅差額納稅(房地產行業為差額納稅)的,房地產企業按照規定土地價款等允許抵扣的稅額,沖減房地產企業主營業務成本,即在會計核算,按規定土地成本銷項抵減的稅額不沖減收入,直接沖減成本,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抵減)
貸:主營業務成本
Ⅵ 營改增後房地產企業要繳納的稅有哪些
[摘要]房地產開發和其他行業不同,是涉及稅種最多的一個行業,因此如何管理和控制企業的稅收成本成為財務人員工作中的重要任務。隨著營改增全面推開,房地產企業開始繳納增值稅,鑒於目前房地產價格的大幅上漲,土地增值稅以及銷售開發房產的增值稅數額都比較大。因此營改增之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收籌劃就成了迫在眉睫的財務管理問題。根據銷售不動產增值稅的納稅原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在稅基、抵扣金額、適應稅率等角度展開納稅籌劃,最關鍵的是計算不同情況下的臨界點。
[關鍵詞]稅收籌劃 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
1、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我國自1998年實現住房市場貨幣化後,房地產業迎來了良好的發展契機。據調查在1998年之後房地產業每年對GDP增長所做的貢獻都在一個百分點以上,由其帶動上下游產業的發展更是不可估量。近年來,在全國政府財政收入中,房地產相關的各種稅收(房地產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等)加上土地出讓金收入佔比高達45%,2016年仍在30%以上(由於營改增的影響,該比例存在低估),可見房地產對政府財政收入構成了重要支撐。
房地產企業同生產型和流通型企業不同,其財稅管理的核心在項目管理上,從收入確認、成本歸集、項目劃分均離不開項目開發。項目開發一般分為項目前期
Ⅶ 房地產行業營改增什麼時候開始
目前只有時間表,沒有具體的落實日期和政策細則,從財政部長的公開講話和近內日下發的容《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來看,2015年完成是大概率事件。可參考博文《站在體制改革的角度看「營改增」的進度》
Ⅷ 房地產企業營改增選擇哪個方式計稅合適
選擇哪個方式,需要視情況而定。
1、在不考慮營業成本的情況下,營改增後,企業的會計利潤有所下降。而如果考慮營業成本這一因素,則在采購環節的進項稅額能否抵扣變得尤為重要。如果在采購環節企業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則相關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相應的稅金則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稅金會進一步增加購入成本,從而進一步減少會計利潤。而如果在采購環節能夠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的話,則企業的房地產開發成本則為不含稅價款,而原繳納營業稅時,采購環節的購買價款中已經包含了施工方的營業稅額,因此,營改增會導致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采購成本降低,相應的利潤總額會有可能高於原繳納營業稅的情況。企業的可抵扣成本比例越高,毛利率的提高幅度也會越大。
2、營改增之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涉及到的稅種主要有營業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中營業稅、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是房企的3大稅種,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收費項目有幾十種。營改增後,稅種由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其他稅種不變,稅率由原來的營業稅5%改為增值稅11%,單從稅率方面看,稅率有較大提高,但是由於增值稅存在抵扣鏈條,只對增值額征稅,而營業稅是對全部營業額征稅,所以從理論上講,最終會降低整體稅負。不過,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無法取得足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話,則可能會導致企業整體的稅負增加。因此,能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今後的土地出讓金能否可以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將是企業稅負增減的重要因素。
Ⅸ 房地產企業營改增後企業怎麼交稅
按國稅局核定的增值稅稅率交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和原來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