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產投資具體包括哪些優缺點
房地產投資的優點:
1)房地產是一種耐用消費品
房地產是人們生活的必須消費版品,但不同權於一般的消費品。一般情況下,房子的壽命都在上百年以上,最少也可幾十年(產權期限是70年)。這種長期耐用性,為投資盈利提供了廣闊的時間機會。
2)房地產的價值相對比較穩定
房地產相對其他消費品,具有相對穩定的價值。科技進步、社會發展等對其影響相對比較小。不象一般消費品,如汽車、電腦、家用電器等,只會隨著科技水平的發展,價值不斷下降。所以房地產具有較好的保值增值的功能。
3)房地產具有不斷升值的潛力
由於土地資源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以及人口上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整個社會對房地產的需求長期處於上升趨勢。具體來說,人總是要住房子的,而且有不斷改變居住條件的需求。這些機會為房地產投資帶來可預期的收益。
房地產投資缺點:
一般來說,投資房地產需要足夠儲蓄資金,在房子出售變現之前,這些房子需要支付成本,比如水電媒體或物業費用,擁有房屋的一些稅金費用,還有房屋維修費用等,還有就是投資房地產後,可能面臨出現現金流趨緊問題,抵押貸款若無法還清,可能面臨一些沖突或麻煩。
Ⅱ 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哪些內容
固定資產投資統來計以固定資產再生源產過程的經濟現象為統計對象,包括建設准備、設備安裝、建成投產的全過程。國家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的范圍是指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
按照現行統計制度規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基本建設、更新改造、國有單位其他投資、城鎮集體經濟單位投資、房地產開發投資、零星固定資產投資,城鎮私營、個體經濟投資,城鎮和工礦區私人建房投資和農村固定資產投資。
固定資產投資是以貨幣形式表現的、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工作量以及與此有關的費用變化情況。包括企業用於基本建設、更新改造、大修理和其他固定資產投資等。 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經濟活動,即固定資產再生產活動。固定資產再生產過程包括固定資產更新(局部和全部更新)、改建、擴建、新建等活動。
固定資產投資是社會固定資產再生產的主要手段。固定資產投資額是以貨幣表現的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活動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速度、比例關系和使用方向的綜合性指標。
Ⅲ 請問什麼叫「房地產開發投資完成額」
是以貨幣形式表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單位)在一定時期內進行房屋建設及土地開發所完成的工作量及有關費用的總稱。房地產開發投資額是完成的實物量指標,一般以形成工程實體為准。只是發生財務收支或沒有用於工程實體的材料和未安裝的設備,都不能計算投資完成額。房地產開發投資額原則上以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算依據。在實際工作中,一般以工程的預算價格計算投資額,但在預算價格之外發生的工程價差、量差,應視同修改預算價格,投資完成額按修改後的預算價格計算。實行招標投標的工程,按中標價格計算投資完成額。房地產開發投資包括房屋開發投資和土地開發投資,以及應分攤計入投資的各項費用。
Ⅳ 什麼是房地產投資額
房地產投資額其實就是整個項目的投資額,它包括:報建設計費用內、辦公費用、室外容建設費用、室內建設費用、融資費用、不可預計費用等。以上費用的總稱為:開發項目經濟成本費用,具體項目的費用可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經濟成本測算及風險評估軟體」進行測算。
Ⅳ 統計年鑒中房地產開發投資主要指標中的「其他」包括哪些
去中國商業地產策劃網看看吧
到論壇資料庫里看看是否有相關資料 或者注冊會員和大家交流下
Ⅵ 房地產業完成投資額應當如何計算
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的前期工程投資,即路通、水通、電通、場地平整等(專也稱七通一平)所完成的投資。一屬般指生地開發成熟地的投資。在舊城區(老區拆遷)的開發中,如果有統一的規劃,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小區建設的前期工程中,有場地平整,原有建築物、構築物拆除,供水供電工程等工作量也可計算。未進行開發工程、只進行單純的土地交易活動不作為土地開發投資統計。土地開發投資額在房屋用途分組中能分攤的部分就分攤,不能分攤的全部計入其他。
Ⅶ 房地產開發中的投資總額是否包括土地款
土地一般計算在內,因為土地成本決定了樓面地價,樓面地價加建安,加其他一堆費用回形成了總投答資額,土地成本一般差不多20%左右。但只是土地使用的租用費,國家不賣土地,只租土地。任何土地,比如房屋建造的,有效期50-70年,到期如果國家不需要使用你可以繼續續,但現在物權法出來,必須給你續,但若需要建設道路等佔用的,那麼就需要按照現銷售價格的一個倍數來賠償,這個倍數大於1。
Ⅷ 房地產開發投資額大的具體含義是什麼
2005年全省經濟運行繼續保持平穩較快增長,實現地區生產總值3614.92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12.0%。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607.00億元,增長8.3%;第二產業增加值1605.13億元,增長13.3%;第三產業增加值1402.79億元,增長12.3%。「十五」期間,全省地區生產總值年均增長10.6%,超出「十五」計劃目標1.6個百分點,高於「九五」時期平均增速0.8個百分點。其中三次產業年均分別增長6.5%、12.8%和10.3%。產業結構調整取得成效。三次產業結構由2000年的21.4:42.9:35.7調整到2005年的16.8:44.4:38.8。2005年,第一產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12.3%;第二產業貢獻率為46.8%;第三產業貢獻率為40.9%。
2006年數據:
生產總值:4249.235 億元
人均GDP:15625元
一般預算全口徑財政收入:507.8 億元
地方級財政收入:245億元
地方財政支出:718.4億元
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2804.30億元
進出口總值達到:79.14億美元
實際利用外資:16.50億美元
入境旅遊者:44.88萬人次
國內旅遊者:3192.75萬人次
旅遊外匯收入:1.44億美元
國內旅遊收入:264.00億元
金融機構本外幣貸款余額:3921.6億元
2007年1008億
轉過來的!
Ⅸ 房地產企業投資額一般都包含什麼
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給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讓金的估算可參照政府前期出讓的類似地塊的出讓金數額並進行時間、地段、用途、臨街狀況、建築容積率、土地出讓年限、周圍環境狀況及土地現狀等因素的修正得到;也可依據所在城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城市基準地價或平均標定地價,根據項目所在地段等級、用途、容積率、使用年限等因素修正得到。
2.土地徵用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1)土地徵用費。國家建設徵用農村土地發生的費用主要有土地補償費、勞動力安置補助費、水利設施維修分攤、青苗補償費、耕地佔用稅、耕地墾復基金、征地管理費等。農村土地徵用費的估算可參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進行。
(2)拆遷安置補償費。在城鎮地區,國家和地方政府可以依據法定程序,將國有儲備土地或已由企、事業單位或個人使用的土地出讓給房地產開發項目或其他建設項目使用。因出讓土地使原用地單位或個人造成經濟損失,新用地單位應按規定給以補償。它實際上包括兩部分費用,即拆遷安置費和拆遷補償費。
3.前期工程費
主要包括:(1)項目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所需費用。一般可以按項目總投資額的一定百分比估算。通常規劃及設計費為建安工程費的3%左右,水文地質勘探費可根據所需工作量結合有關收費標准估算。
(2)「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費用。主要包括地上原有建築物、構築物拆除費用、場地平整費和通水、通電、通路的費用等。這些費用可以根據實際工作量,參照有關計費標准估算。
4.建安工程費
它是指直接用於建安工程建設的總成本費用。主要包括建築工程費(建築、特殊裝修工程費)、設備及安裝工程費(給排水、電氣照明、電梯、空調、燃氣管道、消防、防雷、弱電等設備及安裝)以及室內裝修工程費等。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建安工程費可採用單元估演算法、單位指標估演算法、工程量近似匡演算法、概算指標估演算法以及類似工程經驗估演算法等估算。
5.基礎設施費
它又稱紅線內工程費,包括供水、供電、供氣、道路、綠化、排污、排洪、電訊、環衛等工程費用,通常採用單位指標估演算法來計算。
6.公共配套設施費
它主要包括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其估算可參照「建安工程費」的估算方法。
7.不可預見費
它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依據項目的復雜程度和前述各項費用估算的准確程度,以上述1~6項之和為基數,按3%一5%計算。
8.開發期間稅費
開發項目投資估算應考慮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所負擔的各種稅金和地方政府或有關部門徵收的費用。在一些大中城市,這部分費用在開發建設項目投資構成中占較大比重。應根據當地有關法規標准估箅。
影響因素
1、經濟形勢變動影響項目開發成本
經濟形勢變動會導致房地產開發商經濟上的巨大損失,如市場需求、購買力、利率、稅率、匯率等。由於從可行性研究到樓盤上市的時段內,市場需求變動的可能性很大,消費者對戶型結構及單元面積的偏好也會發生變化。原來的細分市場上該類物業還供不應求,而不久卻可能大量積壓,難免使投資收益遠遠偏離預期。通貨膨脹時期,貨幣貶值,價格全面上漲,房地產雖然具有一定的抵抗通貨膨脹的能力,但其價格也會上漲。而人們手中持有的貨幣量是一定的,這樣購買力相對下降,可能無力支付日漸升值的房地產,從而導致房地產企業開發的項目難以售出而承擔風險。
2、法律政策風險影響項目開發成本
法律政策風險是指一個國家所處的國際國內政治環境變動及相應的政策法律調整(如金融政策和財政政策變動、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造成房地產開發商經濟上的損失。對房地產開發商影響最為直接的是金融政策和財政政策。就金融政策而言,實行緊的貨幣政策還是實行松的貨幣政策直接影響開發者和購買者所持有的資本,影響項目的開發和出售,從而影響到企業項目開發所需的成本費用。如07年出台的一系列土地增值稅條例和房地產開發的相關辦法,大大增加了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成本。
3、相關決策人員素質偏低加大開發成本
首先,在我國房地產企業中,從事項目考察,項目測算的人員素質普遍不高,根據這些人員指定的項目企劃進行投資分析,決策者很難做出正確的決策,從而造成了項目投資失誤,給企業帶來一定的損失,這些損失都計入企業的開發成本。其次,企業開發決策者自身缺乏敏銳的市場洞察力和戰略眼光,對項目預期不準確,盲目開發盲目建設,造成項目開發後難以出售或在出售後難以得到預期效果,使得成本難以收回或收回速度較慢。
Ⅹ 房地產投資方式包括哪些
房地產投資方式:
兩條途徑:
基本建設途徑和房地產開發途徑。
四種方式:
基本建設途徑中的基本建設式;房地產開發途徑中的樓宇購買式、合作開發式和股權購買式。
基本建設式
是指按基建程序進行報建的方式,建設自用的房地產項目。這種建設方式是在房地產開發市場化之前,房地產項目建設的主要方式。房產地開發市場化之後,國家法律和地方法規、規章對基本建設方式進行的房地產項目建設有嚴格的條件限制,這些條件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投資主體的限制。一般應是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的事業單位或企業單位;
二是項目性質和用途的限制。一般應是不進入房地產市場的自用、公益性質的房地產項目。如國家投資的公用事業項目等,前述機關、事業單位純粹自用公益性質的樓宇建設項目;
三是各地已停止辦理經營性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手續(下稱「停止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規定」)。
除非符合特定條件或經政府特批,通過協議出讓方式取得經營性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已不可能。
樓宇購買式
投資人審查一家房地產開發商的資質、該房地產開發商所開發的樓宇的法律狀態,並考查該寫字樓的地理位置、建築風格等狀況,如認為符合投資人的意圖,則投資人與該房地產開發商建立商品房買賣法律關系,通過商品房買賣程序獲得樓宇的全部權利。
這種方式最為簡便。相當於對某特定地區正在進行開發尚未出售的房地產項目進行全面考查,在法律上、經濟上和技術上進行分析和論證。在此基礎上,選擇一家有實力的開發商開發的符合投資人意願的項目,與其談判達成購買合約。不足之處是:擬購房產所在項目已完成相關法律程序的審批,其規劃、建設等事項已很難更改。對於已建設完工的項目的狀況,只能在現有市場中進行選擇,不能以自己的意願進行所需樓宇的設計和建設。對於未建設完成之房地產項目,則又存在著預購商品房的風險。
合作開發式
如投資人本身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和相關經營范圍,則選擇一家有相應資質、實力和資源的的房地產開發商進行合作。這種合作既可以是建立合資、合作的房地產開發的項目公司,也可以是通過合作協議的方式進行約定。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合作方回收其先前投資並獲得其應得之利潤,而投資人則取得雙方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樓宇的全部產權。雙方各得其所。
合作開發式的本質仍是對雙方合作開發項目之樓宇的購買。這種方式區別於樓宇購買式的主要優點是投資人的可控制性增加了。樓宇購買式是買成品,最多隻是定作而已。而在合作開發式中,投資人直接進入項目開發的過程之中,可以對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依不同的合作開發方式,實施不同程度的控制。通過合作開發,投資人可以對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的成本、設計理念、建設風格、樓宇的功用等按自己的意願進行創作。不足之處是: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涉及到與合作對方的合作,法律關系及協作配合比樓宇購買式相比要更復雜一些。如果進行合作開發,投資人將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另外,合作開發房地產有兩種方式,即不成立項目公司的合作開發方式和成立項目公司的合作開發方式。如採用後一種合作開發方式,則停止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規定將會構成一個障礙。
購買股權式
由投資人或投資人的關聯公司對於一家已經存在或擬創設的房地產公司的股權進行全面收購。通過收購該房地產公司的股權,而實現對該公司開發建設或擁有的房地產項目或樓宇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這種方式比較前兩種方式而言,最大的好處在於,投資收購房地產公司的股權,投資人不發生直接購買或通過合作方式獲得房地產權利而產生的購房置物業的稅費。不足之處有三個方面:
一是投資人對購置股權而擁有的房地產權利比較間接;
二是對一家公司股權的收購,投資人需與另一家關聯公司聯手進行,投資人與該關聯公司的關系將對投資人對間接購置的房地產的使用和處置產生一定的影響;
三是如不是對一個現成的房地產公司的股權進行收購,而是成立一個項目公司再去收購其股權,則停止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規定也會構成一個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