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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房地產的帳目

發布時間:2021-01-07 00:12:42

1. 房地產賬務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
第十七條 企業在開發區內建造的會所、物業管理場所、電站、熱力站、水廠、文體場館、幼兒園等配套設施,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一)屬於非營利性且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的,可將其視為公共配套設施,其建造費用按公共配套設施費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屬於營利性的,或產權歸企業所有的,或未明確產權歸屬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公用事業單位以外其他單位的,應當單獨核算其成本。除企業自用應按建造固定資產進行處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開發產品進行處理。

第二十七條 開發產品計稅成本支出的內容如下:
(一)土地徵用費及拆遷補償費。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閑置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回遷房建造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等。

(二)前期工程費。指項目開發前期發生的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三)建築安裝工程費。指開發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費用。主要包括開發項目建築工程費和開發項目安裝工程費等。

(四)基礎設施建設費。指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基礎設施支出,主要包括開發項目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等社區管網工程費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園林環境工程費。

(五)公共配套設施費:指開發項目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利性的,且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的公共配套設施支出。

(六)開發間接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歸屬於特定成本對象的成本費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工程管理費、周轉房攤銷以及項目營銷設施建造費等。

根據以上規定,水塔、商店如果屬於第十七條第二款的情況:屬於營利性的,或產權歸企業所有的,或未明確產權歸屬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公用事業單位以外其他單位的,應當單獨核算其成本。

如果是屬於第十七條第一款的情況:屬於非營利性且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的,可將其視為公共配套設施,其建造費用按公共配套設施費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也就是按照第二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計入開發成本。

2. 房地產公司賬務處理的問題

您好抄:您的問題帶有普遍性,很多企業財務人員對這種業務感覺無從下手。
一般來說,這種合作方式下,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都體現在
a公司的賬面上,項目結束後你們收到的錢其實是稅後的。
由於你們公司是房地產公司,這種業務實際上也屬於房地產開發業務(合作開發),所以作為營業外收入不合適。如果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涉及你們公司是否需要再上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問題。
如果作為收到投資收益處理,那就需要區分股權性投資還是債權性投資。
股權性投資由於沒有成立項目公司,所以沒有工商登記為依據。
債權性投資,按照目前稅法需要就利息部分繳納營業稅。
這種事主要是地稅管,各地地稅對這種業務的理解可能不同地方稅務機關有不同看法。
所以,建議和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溝通。
只要稅確定下來,會計處理好辦。

3. 房地產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何建立房地產賬目,及房地產公司涉及到的各個會計科目與賬務處理!可以發到

房地產行業會計科目
1、資產類主要會計科目核算:
(1)現金
提取現金
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
支取現金或是預支現金
借:其他應收賬——XX成本類或材料類科目
貸:現金
(2)銀行存款
(3)應收賬款:主要是核算在開發經營過程中,轉讓和銷售開發產品,提供出租房屋和提供勞務,而向購買、接受和租用單位或個人收取的款項。
①出售租賃商品房而應收取的未收到的款項(所附原始單據:購方協議銷售發票或出租發票)
借:應收賬款——XX公司或個人
貸:主營業務收入
②出讓材料而應收取的未收款項
借:應收賬款——XX公司
貸:其他業務收入
收回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4)壞賬准備: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而計提的壞賬損失,主要有兩種核算方法:一種直接轉銷法,二是抵法
提取壞賬准備金
借:管理費用
貸:壞賬准備
發生壞賬時
借:壞賬准備
貸:應收賬款
收回已轉銷的應收賬款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准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5)應收票據: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轉讓、銷售開發產品而收到的商業匯票。
銷售商品房而收到的商業匯票
借:應收票據——XX公司
貸:主營業務收入
商業匯票到期:
若為無息商業匯票(所附單據:銷售發票、雙方協議)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若為有息商業匯票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XX公司
財務費用
(6)預付賬款: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合同預付給承包單位的工程款和備料款,分別設置「預付承單位款」和「預付供應單位款」兩個明細科目。
①預付給承包單位的工程款和備料款(所附單據:付款申請書、付款單)
借:預付賬款——預付承包單位款
貸:銀行存款
拔付承包單位抵作備料款的材料
借:預付賬款——預付承包單位款
貸:庫存材料
企業與承包單位按月或是按季進行工程結算時(所附單據:工程價款結算單)
借:開發成本
貸: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同時,從應付的工程款中扣回預付的工程款和備料款
借: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貸:預付賬款——預付承包單位款
用銀行存款補付余額
借: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貸:銀行存款
②預付給供應商的材料價款
借:預付賬款——預付供應單位款
貸:銀行存款
材料驗收入庫,用預付款抵扣應付款
借:應付賬款——應付購貨款
貸:預付賬款——預付供應單位款
用銀行存款補付余額
借:應付賬款——應付購貨款
貸:銀行存款
(7)物資采購:主要是核算企業購入各種物資的采購成本。包括購入材料設備的買價、運雜費、流通壞節的稅金,月終分配的采購保管費和材料成本差異。
(8)采購保管費:主要核算采購保管人員的工資、福利費、辦公費、交通差旅費、折舊費、維修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勞動保護費、檢驗試驗費等
(9)材料成本差異:主要用來核算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
(10)庫存材料:用來核算各種為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11)庫存設備:用來核算企業用於開發工程的各種庫存設備的實際成本
①購入設備,支付買價、代墊的運雜費、采保費(所附憑證:代墊費用交付單、銷售發票、付款單)
借:物資采購——設備采購
貸:銀行存款
計算與分配的采保費(所附憑證:計算的采保費用固定表格)
借:物資采購——設備采購
貸:采購保管費
采購保管費的計算公式如下:
采購保管費的實際分配率=材料實際發生的采保費/本月購入材料實際發生的買價和運雜費
某種物資應分攤的采購保管費=實際買價和運雜費*分配率
材料驗收入庫(所附單據:入為單、設備管理單)
借:庫存設備
貸:物資采購
②訂購設備與材料,所發生的買價與動雜費、稅款(所附單據:購貨發票、提貨單、銀行單據、運輸費單據)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設備到達驗收入庫
借:物資采購——設備采購
貸:應付賬款——應付購貨款
沖減預付的設備貨款
借:應付賬款——應付供貨款
貸:預付賬款
支付餘下應付的設備材料采購款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③設備和材料發出,領用設備進行安裝,用作房屋建設(所附憑據:發出材料匯總表、設備出庫單)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庫存設備
銷售積壓設備(所附單據:設備出庫單、銀行單據、銷售發票)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庫存設備
(12)委託加工材料:主要是核算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應與加工單位簽訂加工合同。
發出材料,委託外單位加工
借:委託加工材料
貸:庫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
加工完後驗收入庫
借:委託加工材料
貸:銀行存款
借:庫存材料——XX材料
貸:委託加工材料
(13)低值易耗品:是指未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勞動材料。如:工具、器具、玻璃器皿等
自營工程領用生產工具,一次性攤銷計入成本費用
借:開發間接費用
貸:低值易耗品
倉庫領用工具一批,用五五攤銷法:
借:待攤費用
貸:低值易耗品
借:采購保管費
貸:待攤費用
(14)開發產品:是指企業已經完成全部開發過程並驗收合格,可以按照合同的條件移交購貨單位,或者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包括開發完工的建設場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等企業開發的產品,在竣工驗收時
借:開發產品
貸:開發成本
對外銷售轉讓的開發產品,月份終了按時結轉開發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開發產品
(15)分期開發產品:應根據分期銷售合同進行結算,可以根據需要設置「分期收款開發產品備查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分期收款開發產品
(16)出租開發產品:是指利用開發完成的土地和房屋,進行商業性出租的一種經營活動。主要是通過收取租金的形式實現的。應下設「出租產品」「出租產品攤銷」兩個明細科目
出租土地或是房屋時
借:出租開發產品——出租產品
貸:開發產品
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17)周轉房:是指企業用於安置拆遷居民周轉使用,下設「在用周轉房」和「周轉房攤銷」兩個明細科目
開發的用於安裝居於拆遷的周轉房,按實際搭建的成本
借:周轉房——在用周轉房
貸:開發產品——房屋
按月計提的周轉房攤銷
借:開發成本或開發間接費用
貸:周轉房——周轉房攤銷
其間發生的維修費用,如果金額不大
借:開發成本或開發間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
如果金額較大的
借:待攤費用或長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
最後再分次攤入到有關成本費用科目
(18)固定資產
①購入的固定資產(所附原始憑證:運雜費專用發票、現金支出憑單、銀行單據、購貨發票等)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貸:銀行存款
支付安裝費用
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貸:銀行存款
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②自製自建的固定資產(所附單據:移交使用單、工程結算單)
支付的土地徵用費及堪設計費
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貸:銀行存款
領用材料時
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貸:庫存材料
分配建築工人工資和福利費
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貸:應付工資
應付福利費
完畢建築交付使用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③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所附單據:投資證明、合同)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
累計折舊
④改擴建的固定資產(所附單據:擴建通知單)
借: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生產生用固定資產
殘料變賣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支付擴建工程款時
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貸:銀行存款
工程竣工時(所附單據:工程竣工結算單)
借: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
(19)無形資產:企業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土地使用權.
2、負債的主要會計科目的核算
(1)應付賬款:因購買材料物資或接受勞務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
支付給承包單位轉來的工程價款結算預支單
借:開發成本
貸:應付賬款
以預支款抵沖應付款時
借:應付賬款
貸:預付賬款
補付其餘款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預收賬款:按照規定合同或協議向購房單位或個人收取的購房定金。以及代建工程收取的代建工程款
收到預付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預收代建工程款
提交工程價款結算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預收賬款——預收代建工程款
貸:應收賬款
收回全部餘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3)應付工資
開出現金支票,發放工資
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結轉代扣款項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水電費
代扣房租
月末分配工資費用
借:開發成本(建安)
開發間接費用(開發項目現場)
銷售用費(銷售機構)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部門)
采購保管費(采購部門)
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長期放假員工)
應付福利費(醫務人員)
(4)應付福利費(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
借:開發成本(建安)
開發間接費用(開發項目現場)
銷售用費(銷售機構)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部門)
采購保管費(采購部門)
貸:應付福利費
用現金支付福利費時
借:應付福利費
貸:現金
(5)應交稅金:核算應向國家交納的各項稅金,主要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產調節稅、所得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各種稅種)
月末按照實現的經營收入計算應交稅金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月末按照實現的其他業務收入計算出應交納的稅金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月末如按規定計算當月應交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金——房產稅
——車船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
月末計算的所得稅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實際交納的稅金
借:應交稅金——XX稅
貸:銀行存款
(6)其他應交款:核算向國家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以及其他應交款
月末按規定提取教育附加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3、成本、費用主要會計科目核算
(1)開發成本:如能確定核算對象的,直接計入「開發成本」,主要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前期工程費(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質、測繪、「三通一平」);基礎設施費(小區道路建設、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建築安裝工程費(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居委會、派出所、幼兒園、消防、鍋爐房、水塔、自行車棚、公共廁所等設施支出),分別設置「土地開發」與「配套設施開發」「房屋開發」設置二級明細。可根據上述六項來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①開發土地成本費用:
借:開發成本——土地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XX公司
分配開發的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土地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結轉開發土地成本費用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開發成本——土地開發。
②配套設施開發
計算公式:
某項開發產品預提配套設施開發費=該項開發產品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配套設施預提率
配套設施費預提率=該配套設施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應負擔該設施開發產品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100%
發生的配套設施費用(自用的建築場地的開發)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開發產品
支付的配套設施開發費用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銀行存款
同時領用庫存設備或是材料開發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庫存設備或庫存材料
分配應負擔的開發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結轉配套設施開發成本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③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能夠分清對象的)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銀行存款
④開發房屋建築的施工方式主要有「出包」、「自營」兩種
出包給外單位進行施工建造(根據提出的已完工程月報或是價款結算單)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自已組織施工的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應付工資
庫存材料或設備
⑤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是指企業接受其他單位委託,代為開發建設的工程項目
企業發生的各項代建工程費用支出
借:開發成本——代建工程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庫存材料
或現金
結轉開發的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代建工程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工程竣工後結轉成本
借:開發成本——代建工程
貸:開發成本——代建工程開發
移交委託單位後,根據移交手續
借:主營業務成本——代建工程結算成本
貸:開發成本——代建工程
(2)開發間接費用:所屬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發生的費用,包括:管理人員的工資、職工福利費用、折舊費用、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
發生的間接費用時
借:開發間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
或應付工資
分配開發的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竣工房屋開發成本的結轉
借:開發產品——房屋
貸: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3)管理費用:是指開發企業的行政管理療門為管理和組織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4)財務費用:包括開發經營期產的利息凈支出、匯兌損益、調劑外匯手續用、金融機構手續費用
(5)銷售費用:為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產品銷售之前的改裝修復費、不品看護費、水電費、採暖費;產品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廣告宣傳費、展覽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的產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業務費等經常費用
發生的銷售費用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

4. 房地產賬務處理

先一次性計入預付款,再按發票進度分期計入開發產品,按發票金額結轉就行了

5. 房地產開發公司賬務核算流程

房地產企業的會計科目及帳務處理
一.預付賬款: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合同預付給承包單位的工程款和備料款,分別設置「預付承包單位款」和「預付供應單位款」兩個明細科目。
①預付給承包單位的工程款和備料款(所附單據:付款申請書、付款單)
借:預付賬款——預付承包單位款
貸:銀行存款
拔付承包單位抵作備料款的材料
借:預付賬款——預付承包單位款
貸:庫存材料
企業與承包單位按月或是按季進行工程結算時(所附單據:工程價款結算單)
借:開發成本
貸: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同時,從應付的工程款中扣回預付的工程款和備料款
借: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貸:預付賬款——預付承包單位款
用銀行存款補付余額
借: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貸:銀行存款
②預付給供應商的材料價款
借:預付賬款——預付供應單位款
貸:銀行存款
材料驗收入庫,用預付款抵扣應付款
借:應付賬款——應付購貨款
貸:預付賬款——預付供應單位款
用銀行存款補付余額
借:應付賬款——應付購貨款
貸:銀行存款
(7)物資采購:主要是核算企業購入各種物資的采購成本。包括購入材料設備的買價、運雜費、流通壞節的稅金,月終分配的采購保管費和材料成本差異。
(8)采購保管費:主要核算采購保管人員的工資、福利費、辦公費、交通差旅費、折舊費、維修費、低值易耗品攤銷、勞動保護費、檢驗試驗費等
(9)材料成本差異:主要用來核算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之間的差異。
(10)庫存材料:用來核算各種為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11)庫存設備:用來核算企業用於開發工程的各種庫存設備的實際成本
①購入設備,支付買價、代墊的運雜費、采保費(所附憑證:代墊費用交付單、銷售發票、付款單)
借:物資采購——設備采購
貸:銀行存款
計算與分配的采保費(所附憑證:計算的采保費用固定表格)
借:物資采購——設備采購
貸:采購保管費
采購保管費的計算公式如下:
采購保管費的實際分配率=材料實際發生的采保費/本月購入材料實際發生的買價和運雜費
某種物資應分攤的采購保管費=實際買價和運雜費*分配率
材料驗收入庫(所附單據:入為單、設備管理單)
借:庫存設備
貸:物資采購
②訂購設備與材料,所發生的買價與動雜費、稅款(所附單據:購貨發票、提貨單、銀行單據、運輸費單據)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設備到達驗收入庫
借:物資采購——設備采購
貸:應付賬款——應付購貨款
沖減預付的設備貨款
借:應付賬款——應付供貨款
貸:預付賬款
支付餘下應付的設備材料采購款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③設備和材料發出,領用設備進行安裝,用作房屋建設(所附憑據:發出材料匯總表、設備出庫單)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庫存設備
銷售積壓設備(所附單據:設備出庫單、銀行單據、銷售發票)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庫存設備
(12)委託加工材料:主要是核算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應與加工單位簽訂加工合同。
發出材料,委託外單位加工
借:委託加工材料
貸:庫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異
加工完後驗收入庫
借:委託加工材料
貸:銀行存款
借:庫存材料——XX材料
貸:委託加工材料
(13)低值易耗品:是指未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勞動材料。如:工具、器具、玻璃器皿等
自營工程領用生產工具,一次性攤銷計入成本費用
借:開發間接費用
貸:低值易耗品
倉庫領用工具一批,用五五攤銷法:
借:待攤費用
貸:低值易耗品
借:采購保管費
貸:待攤費用
(14)開發產品:是指企業已經完成全部開發過程並驗收合格,可以按照合同的條件移交購貨單位,或者可以作為商品對外銷售的產品,包括開發完工的建設場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等
企業開發的產品,在竣工驗收時
借:開發產品
貸:開發成本
對外銷售轉讓的開發產品,月份終了按時結轉開發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開發產品
(15)分期開發產品:應根據分期銷售合同進行結算,可以根據需要設置「分期收款開發產品備查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分期收款開發產品
(16)出租開發產品:是指利用開發完成的土地和房屋,進行商業性出租的一種經營活動。主要是通過收取租金的形式實現的。應下設「出租產品」「出租產品攤銷」兩個明細科目
出租土地或是房屋時
借:出租開發產品——出租產品
貸:開發產品
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17)周轉房:是指企業用於安置拆遷居民周轉使用,下設「在用周轉房」和「周轉房攤銷」兩個明細科目
開發的用於安裝居於拆遷的周轉房,按實際搭建的成本
借:周轉房——在用周轉房
貸:開發產品——房屋
按月計提的周轉房攤銷
借:開發成本或開發間接費用
貸:周轉房——周轉房攤銷
其間發生的維修費用,如果金額不大
借:開發成本或開發間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
如果金額較大的
借:待攤費用或長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
最後再分次攤入到有關成本費用科目
(18)固定資產
①購入的固定資產(所附原始憑證:運雜費專用發票、現金支出憑單、銀行單據、購貨發票等)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貸:銀行存款
支付安裝費用
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貸:銀行存款
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②自製自建的固定資產(所附單據:移交使用單、工程結算單)
支付的土地徵用費及堪設計費
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貸:銀行存款
領用材料時
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貸:庫存材料
分配建築工人工資和福利費
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貸:應付工資
應付福利費
完畢建築交付使用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③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固定資產(所附單據:投資證明、合同)
借:固定資產
貸:實收資本
累計折舊
④改擴建的固定資產(所附單據:擴建通知單)
借: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生產生用固定資產
殘料變賣時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支付擴建工程款時
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貸:銀行存款
工程竣工時(所附單據:工程竣工結算單)
借: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交付使用時
借:固定資產——生產用固定資產
貸: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
(19)無形資產:企業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土地使用權。
二、負債的主要會計科目的核算
(1)應付賬款:因購買材料物資或接受勞務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
支付給承包單位轉來的工程價款結算預支單
借:開發成本
貸:應付賬款
以預支款抵沖應付款時
借:應付賬款
貸:預付賬款
補付其餘款時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2)預收賬款:按照規定合同或協議向購房單位或個人收取的購房定金。以及代建工程收取的代建工程款
收到預付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預收代建工程款
提交工程價款結算單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預收賬款——預收代建工程款
貸:應收賬款
收回全部餘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3)應付工資
開出現金支票,發放工資
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結轉代扣款項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水電費
代扣房租
月末分配工資費用
借:開發成本(建安)
開發間接費用(開發項目現場)
銷售用費(銷售機構)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部門)
采購保管費(采購部門)
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長期放假員工)
應付福利費(醫務人員)
(4)應付福利費(按工資總額的14%計提)
借:開發成本(建安)
開發間接費用(開發項目現場)
銷售用費(銷售機構)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部門)
采購保管費(采購部門)
貸:應付福利費
用現金支付福利費時
借:應付福利費
貸:現金
(5)應交稅金:核算應向國家交納的各項稅金,主要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固定資產調節稅、所得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各種稅種)
月末按照實現的經營收入計算應交稅金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月末按照實現的其他業務收入計算出應交納的稅金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月末如按規定計算當月應交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金——房產稅
——車船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
月末計算的所得稅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實際交納的稅金
借:應交稅金——XX稅
貸:銀行存款
(6)其他應交款:核算向國家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以及其他應交款
月末按規定提取教育附加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三、成本、費用主要會計科目核算
(1)開發成本:如能確定核算對象的,直接計入「開發成本」,主要包括:
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前期工程費(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質、測繪、「三通一平」);基礎設施費(小區道路建設、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建築安裝工程費(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居委會、派出所、幼兒園、消防、鍋爐房、水塔、自行車棚、公共廁所等設施支出),分別設置「土地開發」與「配套設施開發」「房屋開發」設置二級明細。可根據上述六項來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①開發土地成本費用:
借:開發成本——土地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XX公司
分配開發的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土地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結轉開發土地成本費用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開發成本——土地開發。
②配套設施開發
計算公式:
某項開發產品預提配套設施開發費=該項開發產品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配套設施預提率
配套設施費預提率=該配套設施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應負擔該設施開發產品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100%
發生的配套設施費用(自用的建築場地的開發)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開發產品
支付的配套設施開發費用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銀行存款
同時領用庫存設備或是材料開發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庫存設備或庫存材料
分配應負擔的開發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結轉配套設施開發成本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③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能夠分清對象的)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銀行存款
④開發房屋建築的施工方式主要有「出包」、「自營」兩種
出包給外單位進行施工建造(根據提出的已完工程月報或是價款結算單)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自已組織施工的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應付工資
庫存材料或設備
⑤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是指企業接受其他單位委託,代為開發建設的工程項目
企業發生的各項代建工程費用支出
借:開發成本——代建工程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庫存材料
或現金
結轉開發的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代建工程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工程竣工後結轉成本
借:開發成本——代建工程
貸:開發成本——代建工程開發
移交委託單位後,根據移交手續
借:主營業務成本——代建工程結算成本
貸:開發成本——代建工程
(2)開發間接費用:所屬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發生的費用,包括:管理人員的工資、職工福利費用、折舊費用、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
發生的間接費用時
借:開發間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
或應付工資
分配開發的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竣工房屋開發成本的結轉
借:開發產品——房屋
貸: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3)管理費用:是指開發企業的行政管理療門為管理和組織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4)財務費用:包括開發經營期產的利息凈支出、匯兌損益、調劑外匯手續用、金融機構手續費用
(5)銷售費用:為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產品銷售之前的改裝修復費、不品看護費、水電費、採暖費;產品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廣告宣傳費、展覽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的產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業務費等經常費用
發生的銷售費用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
四、收入、利潤的主要會計科目核算
1)主營業務收入:包括土地轉讓收入、商品銷售收入、配套設施銷售收入、代建工程結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
由於營業收入的實現與價款結算時間上的不一致,我們應該分開計算
①在實現營業收入同時收到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②營業收入實現前,價款收取後的。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③預收價款時,待開發完工後再移交使用的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移交使用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預收賬款
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④以賒銷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開發產品時,應以當期收到的金額確認為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其他業務收入:主要包括售後服務收入、材料轉讓收入、固定資產出租收入、開形資產轉讓收入
借:銀行存款
或應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3)主營業務成本:一般本科目期末無余額
轉讓或是銷售開發產品成本的結轉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開發產品
如分期開發產品的,應與收入相配比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分期收款開發產品
(4)其他業務支出
(5)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計提本月份主營業務應交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及土地增值稅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土地增值稅
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月末按照實現的其他業務收入計算出應交納的稅金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五、配套設施開發成本的核算
一)、配套設施的種類及其支出歸集的原則
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配套設施,可以分為如下兩類:一類是開發小區內開發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如水塔、鍋爐房、居委會、派出所、消防、幼托、自行車棚等;另一類是能有償轉讓的城市規劃中規定的大配套設施項目,包括:(1)開發小區內營業性公共配套設施,如商店、銀行、郵局等;(2)開發小區內非營業性配套設施,如中小學、文化站、醫院等;(3)開發項目外為居民服務的給排水、供電、供氣的增容增壓、交通道路等。這類配套設施,如果沒有投資來源,不能有償轉讓,也將它歸入第一類中,計入房屋開發成本。
按照現行財務制度規定,城市建設規劃中的大型配套設施項目,不得計入商品房成本。因為這些大配套設施,國家有這方面的投資,或是政府投資,或國家撥款給有關部門再由有關部門出資。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由於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體制,無法保證與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協調一致,作為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者,往往在客觀上拿不出資金來,有些能拿的也只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因此,開發企業也只得將一些不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也計入開發產品成本。
為了正確核算和反映企業開發建設中各種配套設施所發生的支出,並准確地計算房屋開發成本和各種大配套設施的開發成本,對配套設施支出的歸集,可分為如下三種:
1.對能分清並直接計入某個成本核算對象的第一類配套設施支出,可直接計入有關房屋等開發成本,並在「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中歸集其發生的支出;
2.對不能直接計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的第一類配套設施支出,應先在「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成本」賬戶進行歸集,於開發完成後再按一定標准分配計入有關房屋等開發成本;
3.對能有償轉讓的第二類大配套設施支出,應在「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成本」賬戶進行歸集。
由上可知,在配套設施開發成本中核算的配套設施支出,只包括不能直接計入有關房屋等成本核算對象的第一類配套設施支出和第二類大配套設施支出。
二)、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確定和成本項目的設置
一般說來,對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項目,應以各配套設施項目作為成本核算對象,藉以正確計算各該設施的開發成本。對這些配套設施的開發成本應設置如下六個成本項目:(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2)前期工程費;(3)基礎設施費;(4)建築安裝工程費;(5)配套設施費;(6)開發間接費。其中配套設施費項目用以核算分配的其他配套設施費。因為要使這些設施投入運轉,有的也需要其他配套設施為其提供服務,所以理應分配為其服務
的有關設施的開發成本。
對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各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公共配套設施,如果工程規模較大,可以各該配套設施作為成本核算對象。如果工程規模不大、與其他項目建設地點較近、開竣工時間相差不多、並由同一施工單位施工的,也可考慮將它們合並作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於工程完工算出開發總成本後,按照各該項目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的比例,算出各配套設施的開發成本,再按一定標准,將各配套設施開發成本分配記入有關房屋等開發成本。至於這些配套設施的開發成本,在核算時一般可僅設置如下四個成本項目:(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2)前期工程費;(3)基礎設施費;(4)建築安裝工程費。由於這些配套設施的支出需由房屋等開發成本負擔,為簡化核算手續,對這些配套設施,可不再分配其他配套設施支出。它本身應負擔的開發間接費用,也可直接分配計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因此,對這些配套設施,在核算時也就可不必設置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兩個成本項目。
(三)、配套設施開發成本的核算
企業發生的各項配套設施支出,應在「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成本」賬戶進行核算,並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對發生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築安裝工程費等支出,可直接記入各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明細分類賬的相應成本項目,並記入「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工
程款」等賬戶的貸方。對能有償轉讓大配套設施分配的其他配套設施支出,應記入各大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明細分類賬的「配套設施費」項目,並記入「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成本—— X X」賬戶的借方和「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成本——XX」賬戶的貸方。對能有償轉讓大配套設施分配的開發間接費用,應記入各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明細分類賬的「開發間接費」項目,並記入「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開發間接費用」賬戶的貸方。
對配套設施與房屋等開發產品不同步開發,或房屋等開發完成等待出售或出租,而配套設施尚未全部完成的,經批准後可接配套設施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預提配套設施費,將它記入房屋等開發成本明細分類賬的「配套設施費」項目,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等賬戶的借方和「預提費用」賬戶的貸方。因為一個開發小區的開發,時間較長,有的需要幾年,開發企業在開發進度
安排上,有時先建房屋,後建配套設施。這樣,往往是房屋已經建成而有的配套設施可能尚未完成,或者是商品房已經銷售,而幼托。消防設施等尚未完工的情況。這種房屋開發與配套設施建設的時間差,使得那些已具備使用條件並已出售的房屋應負擔的配套設施費,無法接配套設施的實際開發成本進行結轉和分配,只能以未完成配套設施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為基數,計算出已出售房屋應負擔的數額,用預提方式記入出售房屋等的開發成本。開發產品預提的配套設施費的計算,一般可按以下公式進行:
某項開發產品預提的配套設施費=該項開發產品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配套設施費預提率
配套設施費預提率=該配套設施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應負擔該配套設施費各開發產品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合計×100%
式中應負擔配套設施費的開發產品一般應包括開發房屋、能有償轉讓在開發小區內開發的大配套設施。

6. 求房地產會計財務處理流程

一.求房地產會計賬務處理流程
先談談會計流程吧。房地產行業的會計流程與其他行業的會計流程大同小異。
1、關於費用的報銷。有關的業務人員簽字,部門負責人簽字,然後由會計部門的有關人員審核,最後由簽批權的負責人簽字後,由出納支付。出納做記賬憑證。
2、房地產行業一般情況同上。只是在出包工程時支付工程款,有的企業由會計部會同工程部按定額或形象進度測算工程進度並以此支付工程款,有的企業只由工程部測算工程進度,有關人員簽字後支付工程款。實際上就是會計的《建築會同》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定收入。
3、出納只做與貨幣收支有關的記賬憑證,並據此核對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
4、由會計部有關人員進行會計記賬憑證審核。
5、由會計部有關人員進行記賬憑證匯總、試算平衡、記賬。
6、由會計部有關人員製作轉賬憑證。由會計部有關人員審核,再記賬。
7、填制會計報表、稅表。
再談談房地產行業會計科目的設置。房地產行業的會計科目與一般的製造業的會計科目基本相同。一般的貨幣資金、往來等都用。不同的是:
工業企業一般不使用:預收賬款、預付賬款。而房地產行業使用這兩個科目。工業的「生產成本」,房地產行業改為:「開發成本」,它下面設6個二級科目,分別是:
1.土地出讓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2.前期工程費、
3.基礎設施工程費、
4.建築安裝工程費、
5配套設施工程費、
6.開發間接費。
一般房地產行業按項目、開發期設置三級科目。(必須說明,在成本核算方面,最理想的核算方法是按棟核算成本,以建築面積做為分配混合費用的依據。但是,由於實際工作中,由於有關人員、收費等是打包的形式,按上述方法分攤較難,再加上同期開發的樓盤基本相同,可以採用按項目、開發期核算成本)。工業企業的「庫存商品」改為「開發產品」;「製造費用」改為「開發間接費用」。
二.再談談有關稅費情況。由於房地產開發的產品周期較長,一般的按會計准則要求確認收入時間會較長,但是,國家的稅收不能延期,因此,有關的稅法規定,按企業收取的預收款為稅基計算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稅。也就是說,當房地產行業銷售期房的時候,就開始交稅。並且按一定的比例預交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地產行業還應該繳納土地使用稅。當工程開發完畢後,要匯算清繳土地增值稅。

7. 房地產會計賬務處理全套程序和稅務處理669089666

房地產開發企業涉及有關稅收政策和實際中
應注意的問題
一,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銷售商品房等涉及的稅收和基本規定:
(注:1,銷售商品房等包括:住宅,商業用房,其他建築物,附著物,配套設施等.2,涉及的稅收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
(一)營業稅
――基本規定
應納營業稅=銷售收入×稅率
1,銷售收入的確認:
(1),採取一次性全額收款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於實際收訖價款或取得了索取價款的憑據(權利)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2)採取分期付款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銷售合同或協議約定付款日確認收入的實現.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實際付款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3)採取銀行按揭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其首付款應於實際收到日確認收入的實現,餘款在銀行按揭貸款辦理轉賬之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4)採取委託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以下原則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採取支付手續費方式委託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實際銷售額於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實現.
②採取視同買斷方式委託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合同或協議規定的價格於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③採取包銷方式委託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包銷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格於付款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包銷方提前付款的,在實際付款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④採取基價(保底價)並實行超過基價雙方分成方式委託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基價加按超基價分成比例計算的價格於收到代銷單位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委託方和接受委託方應按月或季為結算期,定期結清已銷開發產品的清單.已銷開發產品清單應載明售出開發產品的名稱,地理位置,編號,數量,單價,金額,手續費等.
(5)將開發產品先出租再出售的,應按以下原則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將待售開發產品轉作經營性資產,先以經營性租賃方式租出或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以後再出售的,租賃期間取得的價款應按租金確認收入的實現,出售時再按銷售痢疾確認收入的實現.
②將待售開發產品以臨時租賃方式租出的,租賃期間取得的價款應按租金確認收入的實現,出售時再按銷售開發產品確認收入的實現.
(6)以非貨幣性資產分成形式取得收入的,應於分得開發產品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2,視同銷售行為的收入確認:
(1)下列行為應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①將開發產品用於本企業自用,捐贈,贊助,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
②將開發產品轉作經營性資產;
③將開發產品用作對外投資以及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④以開發產品抵償債務;
⑤以開發產呂換取其他企事業單位,個人的非貨幣性資產.
(2)視同銷售行為的收入確認時限:視同銷售行為應於開發產呂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或於實際取得利潤權利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說明:預售收入 =銷售收入
政策 =執行掌握
3,稅率:5%
――可以利用的稅收政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 [2003]016號)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購置的不動產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 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注: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轉讓收入―土地使用權購置或受讓原價,可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徵收營業稅
不動產建成項目或不動產在建項目―不動產購置或受讓原價,可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徵收營業稅
(二),企業所得稅
――基本規定
應納企業所得稅=計稅利潤×稅率(25%)
1,應稅收入的確認:
(1),收入的確認與營業稅銷售收入相同.
(2),關於開發產品預售收入確認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採取預售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其當期取得的預售收入先按規定的利潤率計算出預計營業利潤額,再並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統一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待開發產品完工時再進行結算調整.
預計營業利潤額=預售開發產品收入×利潤率
預售收入的利潤率不得低於15%(含15%).
2,成本費用的扣除
(1),銷售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生的當期准予扣除的開發產品銷售成本,是指已實現銷售的開發產品的成本,按當期已實現銷售的可售面積和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確認.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和銷售成本按下列公式計算確定:
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成本對象總成本÷總可售面積
銷售成本=已實現銷售的可售面積×可售面積單位工程成本
(2),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公共設施配套費;開發產品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費;土地閑置費和折舊等
(3),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其中,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建造開發產品借入資金而發生的借款費用,如屬於成本對象完工前發生的,應按其實際發生的費用配比計入成本對象中;如屬於成本對象完工後發生的,應作為財務費用直接在稅前扣除.廣告費用按營業收入的8%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結轉以後年度,按規定的標准扣除.
――徵收方式的確定
按現行稅收政策規定,企業所得稅的徵收有兩種徵收方式:查賬徵收方式和核定徵收方式.
1,採取查賬徵收方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按照國家規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和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置賬簿,開展核算,定期編制,報送會計報表,真實地反映企業收入,成本,費用和盈虧,能准確地核算應交各項稅金.
2,採取核定徵收方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具備的條件:(1),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設帳簿的或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設置但未設置帳簿的;(2),只能准確核算收入總額,或收入總額能夠查實,但其成本費用支出不能准確核算的;(3),只能准確核算成本費用支出,或成本費用能夠查實,但其收入總額不能准確核算的;(4),收入總額及成本費用支出均不能正確核算,不能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真實,准確,完整納稅資料,難以查實的;(5),帳目設置和核算雖然符合規定,但並未按規定保存有關帳簿,憑證及有關納稅資料的;(6),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可以利用的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2000]38號)文件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銷售盈利率為10%-20%.
1,對實行核定徵收方式的房地產開發行業企業所得稅徵收採取定率徵收,即:
應納企業所得稅=(銷售收入+預售收入+其他收入)×核定銷售盈利率×企業所得稅稅率
2,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彌補其最長不超過5年.(僅對查帳徵收的企業)
3,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財產損失,經稅務部門審核或審批同意後,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僅對查帳徵收的企業)
(三)個人所得稅
――基本規定:
1,工資,薪金所得項目
(1)工資,薪金所得收入是指:個人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報酬.工資,薪金所得除了通過按月支付形式取得的工資,薪金外,還包括個人取得的屬於工資,薪金範疇的各類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雙薪,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如月,季,年度獎;定額獎;出勤獎;特殊行業津貼,補貼;特殊地區津貼,補貼;伙食補助,通訊補貼,交通補助等.
(2)計算方式: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所得額-880元-稅法規定準予扣除的項目)×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稅率:適用5%至45%九級超額累進稅率.
2,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
(1)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的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次徵收個人所得稅,以支付時取得的收入為一次計算納稅.
(2)計算方式: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稅率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四)土地增值稅
――基本規定
1,預征率
對從事房地產開發一律實行預征土地增值稅,納稅人取得預售房款收入的,按月申報繳納稅款,等項目完工決算後,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結算, 由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清算應繳稅款,多退少補.具體預征比例為:
(1)納稅人預售普通標准住宅,預征率為0.5%;
(2)納稅人預售其他商品房,包括賓館,飯店,辦公寫字樓及非預售普通標准住宅,別墅,高級公寓等,預征率為2%;
(3)單純土地轉讓的,預征率為3%;
(4)對非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單位轉讓房地產或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存量房的,預征率為2%.
預征土地增值稅=預售收入×適用預征率
2,納稅環節及徵收方式
土地增值稅納稅環節是在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地下房產及建築物的環節徵收.一般採取兩種徵收方式:
(1)對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先預征,後結算稅款,多退少補的徵收方式.
(2)對舊房及建築物,採取在轉讓環節徵收土地增值稅的方式.
3,土地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1)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稅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2)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
4,實際中應注意的問題
(1)普通標准住宅的確定
(3)由於土地增值稅在計算應稅增值額時與企業所得稅計算在計算應稅所得額的要求和方式是不一樣的,納稅人自行計算的可能無增值額,而稅務部門計算時卻有增值額.主要問題是在房地產開發費用計算上,所得稅前允許按規定列支,而土地增值稅只允許按一定比例列支.;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一、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取得的營業收入徵收的一種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稅勞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⑴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⑵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⑶包銷商承銷,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稅。⑷土地使用權出租以及房地產建成後出租的,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稅。計算公式=營業額×適用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
三、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徵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為增值額。它採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其中: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計算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加計扣除。
四、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徵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六、城市房地產稅、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台胞,按照房產原值徵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30%)。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徵收的一項費用。依外資企業的實際佔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准確定。應納土地使用費額=佔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准。
七、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徵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繳納印花稅。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0.05%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買賣過戶手續時,應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協議上貼花注銷完稅後,再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應監督領受人在房地產權屬證上按件貼花注銷完稅後,再辦理發證手續。
八、契稅: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徵收的一種稅。徵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九、耕地佔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大部分地區,目前已經停止徵收。
十、企業所得稅、外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或組織,在一定期間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准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
十一、個人所得稅 :是對個人的勞務和非勞務所得徵收的一種稅。房地產業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資、薪金」所得。其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交下列稅種:
1、營業稅5%、城建稅、營業稅的0。7%、教育費附加0。3%、地方教育附加0。1%。2、契稅4%;3、印花稅0.03%;4、土地增值稅0.5%;5、土地使用稅按當地實際情況計稅;6、車輛購置稅10%;7、房產稅;8、車船使用稅;9、企業所得稅等。

8. 房地產會計應該怎麼建賬和如何做賬

一、成本、費用主要會計科目核算

(1) 開發成本:如能確定核算對象的,直接計入「開發成本」,主要包括:

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前期工程費(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質、測繪、「三通一平」);基礎設施費(小區道路建設、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建築安裝工程費(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居委會、派出所、幼兒園、消防、鍋爐房、水塔、自行車棚、公共廁所等設施支出),分別設置「土地開發」與「配套設施開發」「房屋開發」設置二級明細。可根據上述六項來設置三級明細科目

①開發土地成本費用:

借:開發成本——土地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XX公司

分配開發的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土地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結轉開發土地成本費用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開發成本——土地開發。

②配套設施開發

計算公式:

某項開發產品預提配套設施開發費=該項開發產品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配套設施預提率

配套設施費預提率=該配套設施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應負擔該設施開發產品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100%

發生的配套設施費用(自用的建築場地的開發)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開發產品

支付的配套設施開發費用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銀行存款

同時領用庫存設備或是材料開發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庫存設備或庫存材料

分配應負擔的開發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結轉配套設施開發成本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

③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能夠分清對象的)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銀行存款

④開發房屋建築的施工方式主要有「出包」、「自營」兩種

出包給外單位進行施工建造(根據提出的已完工程月報或是價款結算單)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自已組織施工的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應付工資

庫存材料或設備

⑤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是指企業接受其他單位委託,代為開發建設的工程項目

企業發生的各項代建工程費用支出

借:開發成本——代建工程開發

貸:銀行存款

或庫存材料

或現金

結轉開發的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代建工程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工程竣工後結轉成本

借:開發成本——代建工程

貸:開發成本——代建工程開發

移交委託單位後,根據移交手續

借:主營業務成本——代建工程結算成本

貸:開發成本——代建工程

(2)開發間接費用:所屬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發生的費用,包括:管理人員的工資、職工福利費用、折舊費用、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

發生的間接費用時

借:開發間接費用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

或應付工資

分配開發的間接費用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貸:開發間接費用

竣工房屋開發成本的結轉

借:開發產品——房屋

貸:開發成本——房屋開發

(3)管理費用:是指開發企業的行政管理療門為管理和組織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4)財務費用:包括開發經營期產的利息凈支出、匯兌損益、調劑外匯手續用、金融機構手續費用

(5)銷售費用:為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產品銷售之前的改裝修復費、不品看護費、水電費、採暖費;產品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廣告宣傳費、展覽費,以及為銷售本企業的產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的職工工資、福利費、業務費等經常費用

發生的銷售費用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或應付賬款

二、收入、利潤的主要會計科目核算

(1)主營業務收入:包括土地轉讓收入、商品銷售收入、配套設施銷售收入、代建工程結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

由於營業收入的實現與價款結算時間上的不一致,我們應該分開計算

①在實現營業收入同時收到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②營業收入實現前,價款收取後的。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③預收價款時,待開發完工後再移交使用的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移交使用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借:預收賬款

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④以賒銷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開發產品時,應以當期收到的金額確認為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其他業務收入:主要包括售後服務收入、材料轉讓收入、固定資產出租收入、開形資產轉讓收入

借:銀行存款

或應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3)主營業務成本:一般本科目期末無余額

轉讓或是銷售開發產品成本的結轉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開發產品

如分期開發產品的,應與收入相配比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分期收款開發產品

(8)如何查房地產的帳目擴展閱讀

房地產涉及的稅種: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契稅和企業所得稅及代扣的個人所得稅等。

1、營業稅:稅率5%。

2、城市維護建設稅

計稅依據是按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計算繳納。稅率分別為7%(城區)、5%(郊區)、1%(農村)。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營業稅×稅率。

3、教育費附加

計稅依據是按實際繳納增值稅的稅額計算繳納,附加稅率為3%。

計算公式:

應交教育費附加額=營業稅×3%。

4、印花稅: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 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6)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5、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不含稅收入適用稅率表

級數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1 不超過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計算公式: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收入-2000-「三險一金」

6、所得稅

(1)所得稅的徵收方式有兩種:查帳徵收和核定徵收。

(2)如果屬於核定徵收的,按收入計算繳納所得稅。

計算公式:

應交所得稅=收入總額*稅務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稅稅率

(3)如果屬於查帳徵收的,按利潤計算繳納所得稅。

計算公式:

應交所得稅=利潤總額*所得稅稅率

(4)所得稅稅率:

一般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7、房產稅

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8、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9、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徵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為增值額。房地產轉讓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經濟收益,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金額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稅率: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即: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9. 房地產的賬務處理

房地產企業房屋開發成本的核算
一、 開發房屋的種類及其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
房屋的開發,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主要經濟業務。開發企業開發的房屋,按其用途可分為如下幾類;一是為銷售而開發的商品房;二是為出租經營而開發的出租房;三是為安置被拆遷居民周轉使用而開發的周轉房。此外,有的開發企業還受其他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如職工住宅等代建房。這些房屋,雖然用途不同,但其所發生的開發費用的性質和用途,都大體相同,在成本核算上也可採用相同的方法。為了既能總括反映房屋開發所發生的支出,又能分門別類地反映企業各類房屋的開發支出,並便於計算開發成本,在會計上除設置「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外,還應按開發房屋的性質和用途,分別設置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三級賬戶,並按各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企業在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支出,應按房屋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進行歸集。房屋的成本核算對象,應結合開發地點、用途、結構、裝修、層高、施工隊伍等因素加以確定:
1.一般房屋開發項目,以每一獨立編制設計概(預)算,或每一獨立的施工團預算所列的單項開發工程為成本核算對象。
2.同一開發地點,結構類型相同的群體開發項目,開竣工時間相近,同一施工隊伍施工的,可以合並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於開發完成算得實際開發成本後,再按各個單項工程概預算數的比例,計算各幢房屋的開發成本。
3.對於個別規模較大、工期較長的房屋開發項目,可以結合經濟責任制的需要,按房屋開發項目的部位劃分成本核算對象。
開發企業對房屋開發成本的核算,應設置如下幾個成本項目: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2)前期工程費;(3)基礎設施費;(4)建築安裝工程費;(5)配套設施費;(6)開發間接費。
其中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是指房屋開發中徵用土地所發生的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以及有關地上、地下物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前期工程費是指房屋開發前期發生的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質勘察、測繪等支出。基礎設施費是指房屋開發中各項基礎設施發生的支出,包括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照明、綠化、環衛設施等支出。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列入房屋開發項目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圖預算內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設備費用)。配套設施費是指按規定應計入房屋開發成本不能有償轉讓公共配套設施如鍋爐房、水塔、居委會、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支出。開發管理費是指應由房屋開發成本負擔的開發間接費用。
二、房屋開發成本的核算
(一)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
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能分清成本核算對象的,應直接計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成本項目,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貸方。
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自用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如分不清成本核算對象的,應先將其支出先通過「開發成本——自用土地開發成本」賬戶進行匯集,待土地開發完成投入使用時,再按一定標准將其分配記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開發成本——自用土地開發成本」賬戶的貸方。
房屋開發佔用的土地,如屬企業綜合開發的商品性土地的一部分,則應將其發生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先在「開發成本——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賬戶進行匯集,待土地開發完成投入使用時,再按一定標准將其分配計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開發成本——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賬戶的貸方。如開發完成商品性土地已經轉入「開發產品」賬戶,則在用以建造房屋時,應將其應負擔的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記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開發產品」賬戶的貸方。
(二)前期工程費
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各項前期工程支出,能分清成本核算對象的,應直接記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前期工程費」成本項目,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貸方。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成本核算對象負擔的前期工程費,應按一定標准將其分配記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前期工程費」成本項目,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貸方。
(三)基礎設施費
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綠化、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支出,一般應直接或分配記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基礎設施費」成本項目,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貸方。如開發完成商品性土地已轉入「開發產品」賬戶,則在用以建造房屋時,應將其應負擔的基礎設施費(按歸類集中結轉的還應包括應負擔的前期工程費和開發間接費)計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開發產品」賬戶的貸方。
(四)建築安裝工程費
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建築安裝工程支出,應根據工程的不同施工方式,採用不同的核算方法。採用發包方式進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房屋開發項目,其建築安裝工程支出,應根據企業承付的已完工程價款確定,直接記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建築安裝工程費」成本項目,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等賬戶的貸方。如果開發企業對建築安裝工程採用招標方式發包,並將幾個工程一並招標發包,則在工程完工結算工程價款時,應按各項工程的預算造價的比例,計算它們的標價即實際建築安裝工程費。
如某開發企業將兩幢商品房建築安裝工程進行招標,標價為1080 000元,這兩幢商品房的預算造價為;
101商品房 630 000元
102商品房 504 000元
合計 1134 000元
則在工程完工結算工程價款時,應按如下方法計算各幢商品房的實際建築安裝工程費:
某項工程實際建築安裝工程費=工程標價×該項工程預算造價÷各項工程預算造價合計
設例中:
101商品房1080000元×630000元÷1134000元=600000元
102商品房1080000元×504000元÷1134000元=480000元
採用自營方式進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房屋開發項目,其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工程支出,一般可直接記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建築安裝工程費」成本項目,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庫存材料」、「應付工資」、「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貸方。如果開發企業自行施工大型建築安裝工程,可以按照本章第二節所述設置「工程施工」、「施工間接費用」等賬戶,用來核算和歸集各項建築安裝工程支出,月末將其實際成本轉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並記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建築安裝工程費」成本項目。
企業用於房屋開發的各項設備,即附屬於房屋工程主體的各項設備,應在出庫交付安裝時,記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建築安裝工程費」成本項目,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庫存設備」賬戶的貸方。
(五)配套設施費
房屋開發成本應負擔的配套設施費是指開發小區內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支出。在具體核算時,應根據配套設施的建設情況,採用不同的費用歸集和核算方法。
1.配套設施與房屋同步開發,發生的公共配套設施支出,能夠分清並可直接計入有關成本核算對象的,直接記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配套設施費」項目,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等賬戶的貸方。如果發生的配套設施支出,應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成本核算對象負擔的,應先在「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成本「賬戶先行匯集,待配套設施完工時,再按一定標准(如有關項目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分配記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配套設施費」成本項目,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成本」賬戶的貸方。
2.配套設施與房屋非同步開發,即先開發房屋,後建配套設施。或房屋已開發等待出售或出租,而配套設施尚未全部完成,在結算完工房屋的開發成本時,對應負擔的配套設施費,可採取預提的辦法。即根據配套設施的預算成本(或計劃成本)和採用的分配標准,計算完工房屋應負擔的配套設施支出,記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配套設施費」成本項目,並記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和「預提費用」賬戶的貸方。預提數與實際支出數的差額,在配套設施完工時調整有關房屋開發成本。
(六)開發間接費
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為開發各種開發產品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應先通過「開發間接費用」賬戶進行核算,每月終了,按一定標准分配計入各有關開發產品成本。應由房屋開發成本負擔的開發間接費用,應自「開發間接費用」賬戶的貸方轉入「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借方,並記入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核算對象的「開發間接費」成本項目。
三、房屋開發成本核算舉例
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某年度內,共發生了下列有關房屋開發支出(單位:元):
101102 152 182
商品房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
支付征地拆遷費 100 000 80 000
結轉自用土地征地拆遷費 75 000 75 000
應付承包設計單位前期
工程費 30 000 30 000 30 000 30000
應付承包施工企業基礎
設施工程款 90 000 75 000 7000070000
應付承包施工企業建築
安裝工程款600 000480000450000450000
分配配套設施費(水塔)80 000 65 000 60 000 60 000
預提配套設施費(幼托)80 000 72 000 64 000 64 000
分配開發間接費用 82 000 66 000 62 000 62 000
則在用銀行存款支付征地拆遷費時,應作: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 180 000
貸:銀行存款 180 000
結轉出租房、周轉房使用土地應負擔的自用土地齊發成本時,應作: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 150 000
貸:開發成本——自用土地開發成本 150 000
將應付設計單位前期工程款入賬時,應作: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 120 000
貸: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120 000
將應付施工企業基礎設施工程款入賬時,應作: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 305 000
貸: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305 000
將應付施工企業建築安裝工程款入賬時,應作: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 1980 000
貸: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 1980 000
分配應由房屋開發成本負擔的水塔配套設施支出時,應作: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 265 000
貸: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水塔 265 000
預提應由房屋開發成本負擔的幼托設施支出時,應作: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 280 000
貸:預提費用——預提配套設施費 280 000
分配應由房屋開發成本負擔的開發間接費用時,應作: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 272 000
貸:開發間接費用 272 000
同時應將各項房屋開發支出分別記入各有關房屋開發成本明細分類賬。
四、已完房屋開發成本的結轉
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已完成開發過程的商品房、代建房、出租房、周轉房,應在竣工驗收以後將其開發成本結轉「開發產品」賬戶。會計人員應根據房屋開發成本明細分類賬記錄的完工房屋實際成本,記入「開發產品」賬戶的借方和「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賬戶的貸方。「開發產品」賬戶應按房屋類別分別設置商品房、代建房、出租房、周轉房等二級賬戶,並按各成本核算對象進行明細分類核算。設例中,應將完工驗收的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的開發成本結轉「開發產品」賬戶的情方,作如下分錄入賬:
借:開發產品 3 562 000
貸;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 3 56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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