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產企業分攤開發成本的時候明細科目都有什麼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
第二十七條 開發產品計稅成本支出的內容如下:
(一)土地徵用費及拆遷補償費。指為取得土地開發使用權(或開發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買價或出讓金、大市政配套費、契稅、耕地佔用稅、土地使用費、土地閑置費、土地變更用途和超面積補交的地價及相關稅費、拆遷補償支出、安置及動遷支出、回遷房建造支出、農作物補償費、危房補償費等。
(二)前期工程費。指項目開發前期發生的水文地質勘察、測繪、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籌建、場地通平等前期費用。
(三)建築安裝工程費。指開發項目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費用。主要包括開發項目建築工程費和開發項目安裝工程費等。
(四)基礎設施建設費。指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基礎設施支出,主要包括開發項目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等社區管網工程費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園林環境工程費。
(五)公共配套設施費:指開發項目內發生的、獨立的、非營利性的,且產權屬於全體業主的,或無償贈與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的公共配套設施支出。
(六)開發間接費。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歸屬於特定成本對象的成本費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工程管理費、周轉房攤銷以及項目營銷設施建造費等。
Ⅱ 有關於房地產成本分攤的會計處理問題求教,謝謝!
對於不能抄有償轉讓配套設施與房屋襲非同步建設的,即先建房屋,後建配套設施的,對於配套設施費用可以採用預提的方法,先計入房屋開發成本,將來發生配套設施實際支出時,再將實際支出數與預提數的差額,增加或減少有關在建項目的成本,數額小可直接計入管理費用。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A)
——房屋開發(B)
——房屋開發(C)
貸:預提費用——預提配套設施費(水塔)
Ⅲ 公司為房地產開發公司,發生了很多費用,是否放在長期待攤費用里應該怎麼做會計分錄謝謝高手指教!
都有什麼費用啊?要看費用的性質,有的做入當期費用,有的長期待攤,有的進入開發成本,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比如開辦費,現在就要求一次計入當期費用。會計處理中允許計入長攤的現在是越來越少了。
如果可以確定計入長攤,納稅時就無需調整。
Ⅳ 沒攤銷完的待攤費用想轉銷掉,會計分錄給怎麼做
如所剩金額不多,可以一次性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應作分錄:
借:管理費用或製造費用等科目
貸: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需在1年以上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開辦費、不能由股票溢價和發行股票凍結期間利息收入抵銷的股票發行費用等。由於這些費用不同於列作流動資產需在1年或1年以內攤銷的待攤費用,在會計中將它另行設置「遞延資產」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採用企業會計制度的開發企業在「長期待攤費用」科目)進行核算,發生時將它記入「遞延資產」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借方。
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採用攤銷方法核算的,實際發生的大修理支出,應在大修理間隔期內平均攤銷。如兩次大修理的間隔期為3年,就應在36個月內平均攤銷。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應在租賃期限與租賃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孰短的期限內平均攤銷。在攤銷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時,應按受益對象分攤攤入工程施工成本、開發成本、管理費用,作如下分錄入賬:
借:工程施工
×××
開發成本或生產成本
×××
管理費用
×××
貸:遞延資產或長期待攤費用×××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借款利息等,在發生時,應記入「遞延資產」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借方。至於分期攤銷還是一次轉銷,則有較大的分歧。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根據企業財務通則規定:開發費自投產營業之日起,按照不短於5年的期限分期攤銷。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辦費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將開辦費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損益,雖符合會計謹慎性原則,但在開發企業開始經營時,一般不可能有經營收入,這樣就會使開業當月發生較大虧損,這在核算上有失公允。不論分期攤銷還是一次攤銷,開辦費均應將它自「遞延資產」或「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貸方轉入「管理費用」科目的借方。作如下分錄入賬:
借:管理費用
×××
貸:遞延資產或長期待攤費用
×××
股份有限公司委託其他單位發行股票支付的手續費或傭金等相關費用,減去股票發行凍結期間的利息收入後的余額,從發行股票的溢價中不夠抵銷的,或者無溢價的,若金額較大,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應先記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在不超過2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計入管理費用;若金額不大,可直接計入當月管理費用。
Ⅳ 房地產企業開發兩個項目需要分攤成本,那麼除了開發成本外,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也需要分攤嗎怎麼分攤
成本必然是分攤的,但管理費用不一定分攤,財務可以是一個財務,一個公司同時開發兩個項目很正常,如果你想計算管理費和財務費占成本投入的比例,可以自行設置佔用率。
Ⅵ 房地產公司哪些科目應計入待攤費用
一、新准則已抄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 二、在舊准則下,對於 報報刊、小車費用等也沒有計入待攤費用的必要,一次進入成本費用為佳; 三、在舊准則下,從理論上講,報刊應當進行攤銷,但是小車費用一般都是一次入成本費用,不進行分攤,四、在新准則下,現實工作中,金額較小的一次攤入就是了,影響不大,而且特別是像房開企業開發周期特別長,分攤下去沒有意義;
Ⅶ 請教房地產開發成本的分攤問題
已經竣工決算的顯然無法放到開發成本中去分攤,但是,可以根據這幾個項目(版已完工、在建、權未開工)的規劃建築面積合計,按照分別的建築面積進行分攤,對於已經完工項目的分攤成本可以作為已完工項目的一項長期待攤費用,按照多年攤銷計入營業成本或管理費用。
對於在建和未開工的項目,需要分攤後作為開發成本計入。
這樣操作是合理的,但不同地區的稅務部門理解不同,在操作時需要跟稅務部門做好提前溝通,避免你們分攤了,而稅務部門要求納稅調整之類的問題出現。
Ⅷ 房地產企業前期發生的費用如何入賬
一、外購的 借:投資性房地產
貸:銀行存款等
二、自行建造的 其成本由版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權用狀態前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土地開發費,建築成本、安裝成本、應予以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支付的其他費用和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建造過程中發生的非正常性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不計入建造成本。
1、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的
借:投資性房地產
貸:在建工程或開發成本
2、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貸:在建工程或開發成本
Ⅸ 急!我是房地產開發公司,支付勞務派遣的費用 ,計入開發成本哪個科目月末怎麼結轉 ,想要 會計分錄 詳細
借:開發間接費用——工資——勞動費
貸:應付工資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
月末結轉:
借:開發成本——開發間接費用
貸:開發間接費用
Ⅹ 待分攤費用如何記賬
開始時,我這里只舉個例子哈。比如車間領用工具成本12000
借:待攤費用 12000
貸:低值易耗品 12000
實際攤銷時:比如12個月攤銷完
借:製造費用 1000
貸:待攤費用 1000
開始做了分錄後,以後分攤只需計入相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