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解決目前國內房地產融資存在的問題
在當今世界,無論是西方還是東方,經濟運行無論是市場唱主角還是政府唱主角,都帶有混合經濟的色彩。純粹的市場經濟或純粹的計劃經濟都是不現實的。大多數國家都是以市場經濟為主,在市場失靈時,政府對經濟進行一定的干預,使經濟運行回到原來的均衡區域。房地產無論是作為消費品還是投資品,都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各國政府都會在不同程度上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干預程度則依市場發育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像美國這樣自由市場經濟運行得較好的國家,政府對市場干預較少。而像新加坡這些新興市場國家,在市場剛起步階段,政府做了大量建設性的工作,待市場較為成熟後政府逐漸淡出,將大部分任務交給市場完成。
我國的房地產市場是在政府決定進行住房制度改革,停止福利化分房,實施住房的商品化、貨幣化、社會化後才開始起步。房地產業在我國還是一個新興產業,但它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正在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新的支柱產業。但由於起步晚,加之發展不完善,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呈現出較為明顯的起伏性波動和其他一些較為典型的初級市場特徵,如投機氣氛較重,市場運行機制不規范,有關法律不健全。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通常會採取一些經濟、法律、行政的措施對經濟進行干預,以提高經濟運行的效率。政府在推出一項政策前,首先應該明確,基於我國當前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我國政府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宏觀調控的目標應是為了保持市場的均衡發展,為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而不是一些媒體所宣傳的提高住房需求,拉動國民經濟的增長。經濟學上對政府政策進行評價,很重要的一點是看該項政策能否有效地提高經濟效率和經濟運行質量。本文擬對我國政府當前若干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從經濟效率的角度來進行經濟學分析,來權衡其利弊得失,並在此基礎上給出相關政策建議。
一、 房地產產業政策分析
產業政策是指示產業發展方向、規劃產業發展目標、調節各個產業之間的相互關系及其結構產業化的措施和手段的總和,是整個經濟政策體系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其主要內容有:產業結構政策、產業組織政策、產業促進和限制政策等。產業政策對社會經濟資源的配置具有特定的導向功能,在現代經濟增長過程中起著市場機制難以替代的制衡和穩定作用。政府在實施產業政策時,其取向是產業發展目標的體現。而各產業發展的基本目標是在一系列約束條件下生成的。現階段,我國房地產市場所表現出來的初級市場特徵決定了房地產產業政策目標在於完善房地產市場,充分發揮房地產業的支柱產業功能。這需要政府採取恰當的產業組織政策。產業組織政策包括產業競爭和反壟斷政策、產業聯合和集團政策等。在生產要素投入量既定的條件下,合理有效地組織這些生產要素,是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基本途徑。同樣,房地產的發展,不僅要制定合理的總量政策和結構政策,也需要有合理的組織政策。
由於房地產具有投資規模大,投資回收期長以及隨之而產生的投資風險巨大等特點,使得房地產業的發展要求走規模經濟的道路。作為資金密集型產業,房地產業的規模經濟效應較其它行業更為明顯。規模小,開發商的單位成本居高不下,在廣告策劃、營銷推廣、環境改造,配套設施、物業管理等方面規模較大的公司也佔有明顯優勢。另外,規模大,尤其是具有較強現金實力的開發商在選擇項目最佳開發時間上也具有主動權。這在客觀上要求造就一些規模較大、實力較強的房地產企業,這要通過房地產業內部適度的資本集中來實現。房地產業內部適度的資本集中,能有效地節約房地產開發和經營成本,資本的適度集中還有利於節約房地產市場的交易費用,這是通過企業間的合並、兼並等經濟機制來實現的。由此可見,通過房地產企業的資本集中,可以優化房地產市場組織,提高市場運行效率,並優化房地產企業的規模結構。
我國當前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與規模經濟的要求相去甚遠。以上海市為例,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房地產公司僅有9家(上海本地8家),入選上證30指數的房地產股僅陸家嘴一家。這8家房地產公司在整個上海房地產業中的規模,市場佔有率,業績等多項指標大多平平,在1999年上海房地產企業銷售面積,金額100強中也難見上市公司的蹤影。而香港聯交所房地產上市公司達100多家,恆生股指33個樣本股中,地產或以地產為主業的公司近一半。這十幾家大地產商的開發量、市場佔有率等主要指標要佔到整個香港地產市場的九成,其中長江實業、新鴻基、恆基兆業、新世界四大超級地產商更成為財富的象徵。滬港兩地房地產上市公司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都相距甚遠,其原因自然與兩地市場發育程度、微觀主體的競爭實力有關,但兩地政府對房地產業產業政策的不同取向也是造成上述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中國大陸各種媒體上,乃至政府正式文件上,經常有報導宣稱政府決定把住宅產業培育成支柱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但在具體實施政策時,有關方面採取了凍結房地產公司上市的做法。當初之所以採取凍結上市的做法,管理層是出於對房地產泡沫的擔憂。的確,到1992的年,房地產開發數量、開發投資額、開工面積等均創歷史最高水平,這遠遠超過發當時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的承受力,造成供求矛盾十分突出。許多地方的炒樓、炒土地風較為嚴重,致使市場運行出現混亂無序的局面。鑒於此,政府果斷地採取了緊縮供給的宏觀調控政策,控制住了房地產市場嚴重失衡的局面。而亞洲金融危機以來,許多專家學者都或多或少地把金融危機的原因歸於房地產泡沫的破裂。這使得中國政府在解開房地產企業上市禁令上更為謹慎。然而,東南亞金融危機的深刻誘因是經濟結構的老化與調整的滯後,是知識儲備的貧乏,是全要素增長率的落後。房地產泡沫只是這種危機的表象之一。因此,管理層大可不必因為擔心房地產泡沫而阻止房地產企業上市。況且,股市除了籌集資金的作用外,還具有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在較為健全的股市上,資金會從業績差的企業流向業績好的企業,從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股市本身的進入與退出制度也在客觀上對股市的安全直到了一定的保護作用。管理層目前應做的是放棄保護政策,不再ST 、PT下去了,讓中國股市真正成為企業的試金石。如美國股市最近的振盪,有人指出這是股市正在擠除泡沫,使高科技股票定價更符合其實際價值的表現。
我國房地產企業除了擴大規模,向規模經濟要效益外,提高資產素質,向管理要效益也是從微觀上培養一個健全的市場所必需的。政府在宏觀層面上的制度創新,尤其是金融制度創新在這方面是大有作為的。當前,房地產證券化是一個可取的方向。房地產證券化可以促使房地產經營專業化,導致資源的合理配置。房地產經營管理的要求很高,尤其是在房地產市場發育的初級階段,更需專家經營。證券化的優點之一,在於它促使了房地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開,這就為其專業化經營提供前提條件。我國的房地產主體行為很不規范,真正具有實力、精於管理的房地產公司並不多,"房地產熱"引致的市場虛假繁榮誘使大批不具備條件的企業紛紛涉足房地產,其結果勢必導致資源特別是管理資源的巨大浪費,而藉助證券化,房地產交專家經營,業主借證券化工具獲得應有的收益,投資者亦可分享房地產資源的優化組合,使房地產市場主體行為從混沌走向有序。
二、 房地產稅費分析
根據中房指數的統計,目前在我國城鎮商品房價格構成中,土地費用及稅費佔39%,建安成本佔51%,其他費用佔10%。在房地產利潤率已普遍降至10%左右的情況下,稅費負擔過重就成了房價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稅費不僅關繫到房價的高低,其本質上是一種價格,有些稅收,如所得稅等直接稅也就成為市場經濟均衡運行的潤滑劑。
<一> 房地產稅費總量分析
稅,是政府憑借其行政權力強制獲得的收入。而各種各樣的費用更是名目繁多。這些費用的徵收部門有三個層次。一是擁有立法、執法、司法權,執行廣泛的社會管理職能的政府,包括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各委辦部機關、公檢法等;第二層:一些負責提供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事業單位,如環保、衛生、教育等。它們的收入由政府撥付,同時政府又賦予它們在本部門負責的事業范圍內執法監督的權力,如衛生檢查等;第三層,一些享有自然壟斷或行政壟斷地位,擁有一定強制力的國企,如電力、自來水、煤氣公司、政府辦的有行政壟斷權中介機構。這些名目繁多的稅費給房價下降造成了很大的剛性。清理稅費,理順房價的呼聲日見高漲。但有人擔憂清理稅費會減少政府部門收入。
從稅的角度來看,短期里,降低稅率會減少政府部門的收入。但從中期來看,如果減少房地產稅收負擔能使房價下降足夠的幅度,使居民的有效需求大幅度上升,此時部分因房價過高難以銷售的空置商品房實現銷售,政府就可以收到本來稅基被各種規費侵蝕的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城建稅、企業所得稅、契稅等,完全可以抵消各種雜費的減少。將稅收與稅率的關系用坐標圖表示出來, 從圖上可以看出,稅率並不是越高越好,稅率只有達到一定最優點,才能使稅收達到最大。從長期來看,據世界銀行測算,房地產投資對相關產業的系數效應為2倍。當住房消費啟動後,每億元住房投資會帶來相關產業的GDP增長2億元,經濟發展,稅基擴大,政府的收入呈現出良性的增長循環。
從費的角度來看,清理各種規費能減少對經濟的扭曲作用,使各種規費給經濟帶來的間接成本減少到最小,提高經濟效率,促進公平,這將有利於經濟良好穩定的發展。各種費用給企業事業的間接成本遠大於本身。名目多、部門多、環節多的規費,意味著企業至少要跑遍20幾個部門、收集40幾個公章才能獲得或維持其合法地位。盡管有些規費本身數額並不大,但企業為遵循這些規定卻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房地產業屬於資金密集型產業,並且國內大多數開發商的資金是通過銀行貸款間接融資而來,資金的時間成本十分可觀。除此之外,在房產市場日益成熟的今天,房產市場上開始不斷推出各種流行房型設計。這使得市場先機對開發商來至關重要,資金的時間價值在此有了更深一層的含義。各種規費的存在降低了經濟運行的效率,提高經濟運行成本。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而各種規費則成為各政府部門自己的收入,並進而有可能成為腐敗的重要原因。因此清理規費對提高經濟運行效率而言有著更重要的意義。
<二> 部分規費分析
從公共品的理論來看,政府部門提供公共品時,靠稅收來籌集資金;提供私人品時,應按市場規律收取價款,而提供混合產品時,則應考慮依靠稅收或收費補償成本,哪一個效率高。在目前的房地產業中,有些看似應由政府部門提供的產品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應交給市場來運作效率更高。
如政府代行市場職能收取的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費,雖然說由政府出面監督工程質量可以保護消費者利益,但其中卻有一個極大的弊端:當質監站通過了一項工程,意味著政府對工程質量的認可,如果以後工程出了毛病,政府是否替房產商承擔賠償的責任呢?如果政府承擔責任,則政府容易混淆作為經濟運行的管理者和市場主體中的一方的角色;如果政府不承擔賠償責任,政府官員就完全沒有了把好質量關的約束機制。如果這項服務交給市場的中介機構來做。中介機構、房產商、購房者之間是平等關系,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中介機構會因擔心招致賠償而嚴格控制房產質量,這無疑是一種效率的改進。
工程質量檢驗費是政府行為應轉為市場行為的例子。而對水、煤、電增客費這三類傳統的自然壟斷產業來說,這些收費在經濟學上也不符合效率的原則。自然壟斷產業固定成本所佔的比重很大,變動成本的比重小,平均成本曲線向下傾斜。如果不對自然壟斷企業進行政府管制,它們就會進行壟斷生產,導致低效率;如果把這類企業分割成幾個小企業,又會導致成本上升,規模不經濟。這是政府經營不以盈利為目的自然壟斷產業的理論基礎。政府可以採取邊際成本定價,也可以採取平均成本定價。無論採用哪種定價,公用事業部門,都可以從價格和補貼中完全彌補成本。現在房產商交納了增容費,最後由消費者承擔,建設了管道、纜線輸送網,但卻是公用事業部門從水電費、煤氣費和補貼收回了成本,這等於消費者支付了雙重費用,公用事業部門獲得了超額利潤。這背離了誰得益誰投資的市場法則。從提高社會效率的角度出發,這些增容費應由公用事業部門而非房產商來承擔。如果公用事業部門資金困難,可由房產商負責建造水電、煤氣的輸送網的成本,建築成本不能分攤到房價中,待以後公用事業部門收到水電、煤氣費了,再向房產公司支付輸送網的使用費。
三 、經濟適用房的經濟學分析
經濟適用房作為現階段的國家住房建設政策,旨在通過某種傾斜,如用地劃撥、稅費減免等優惠措施,來達到擴大住房供給,調節房地產投資結構和啟動市場有效需求的目的。它是基於我國目前特殊的房地產市場和住房發展市場發展階段的一種政策選擇。但是,對於經濟適用房制度的運行機制,與當前地產市場的關系、現行政策規定可能產生的市場反應、經濟適用房政策的適用范圍以及經濟適用房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等問題,尚有待從理論上進行再探索。
經濟適用房政策作為一項政策,本意是通過政府補貼來提高中低收入購房者的住房有效需求。但付諸實施後卻暴露出諸多問題:第一,補貼利益的流失與對完全商品房供給的"擠出效應"。目前,有些經濟適用房把銷售目標定位在中等收入家庭中偏高的那一部分人,甚至以吸引開私家車的一族來爭相購買為榮。如果在地段、質量、功能、環境或者舒適性等一方面標准上,這類住房在各方面均能滿足中等偏高收入家庭的需要,高收入階層也會想方設法擠入經濟適用房的消費群,從而使所流失的財政補貼效益最終轉化為生產者剩餘和少數中等偏高和高收入階層的消費者剩餘。而那些真正應該享受到補貼的,居住困難的中等偏低收入階層反而被排斥在受益范圍之外。經濟適用房提高標准後,其消費群與完全商品房的消費群產生一定的擠出效應。第二,助長了市場不公平競爭和違規操作。作為具有政策傾斜性的經濟適用房,實際上享受了特定階段的政策性資源。如果經濟適用房的操作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從而形成"黑箱運行",一些地方和部門為了獲得經濟適用房的有關政策優惠,受利益驅動,有可能會打著經濟適用房的旗號爭項目、爭計劃、爭土地、貸款,這就容易誘發政企間交易和尋租行為的發生。第三,提高政策的調控成本,降低政府調節市場的效率。為了使政策優惠能按預期的設想轉移到中低收入階層身上,就需要控制經濟適用房的受益面,避免不該享受財政補貼的階層也從中"沾光"。這就需要將政策調控的重點引向鑒別居民家庭收入層次,監督經濟適用房的流通和分配這些繁瑣而又無效的工作上,偏離了其主要職能。
用經濟學上的博奕論來分析,經濟適用房作為一項政策,涉及的利益方有政府部門、開發企業、消費者三方。在這三者中,有關政府部門擁有用地劃撥、稅費減免等權力。目前,政策優惠對眾多開發商來說是稀缺資源,是眾多開發商爭奪的對象。而在開發商以各種方式掙得政府政策優惠後,出於自身利益考慮有可能進行違規操作。由於政府對經濟適用房價格進行管制,按照建房《1998》154號文,經濟適用房住房價格除成本、稅金外,其開發利潤不得超過3%。而理性的開發商是不會願意從事這種回報率低於同期市場利率的投資項目。而在現實生活中,開發商卻對此趨之若鶩。一個合理的解釋是,開發商虛列成本以降低利潤,使其符合規定標准,而作為主管行政部門對此卻無能為力,甚至可能與開發商合謀使虛列的成本合法化,人為拉高經濟適用房利潤與售價,使價格管制名存實亡。政府部門為了達到經濟適用房的政策意圖,需要付出一定的監督費用,以對合格的開發商做出鑒別。而對購房者來說,雖然經濟適用房面向的對象是中低收入者,但具體操作過程中並沒有制定有效的收入調查措施。一部分高收入者也加入了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行列,甚至有些人將經濟適用房上市套利後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進行投機。有關利益三方的相互博奕使得經濟適用房政策在操作過程中背離了原來的政策意圖。
由於經濟適用房是向住房供給者提供補貼,補貼的結果是在同等投資支出的前提下增加市場供給量,從而導致均衡價格的下降和住房需求的相應增加。為了使補貼的效益盡可能傳遞給政策所指向的收入階層。只有在消費者犧牲其他消費品需求的前提下,才能實現。如果政府直接補貼給消費者,則能更好地滿足消費者的綜合消費偏好。所謂消費者的綜合消費偏好,是指消費者根據自己的需要和偏好做出的消費選擇。用無差異曲線說明如圖:
用發補貼的方法會給消費者帶來更高的效用,而發補貼給供給者,則可能供給者供給的住房不是消費者所需要的或最重要的,這時消費者就難以得到最大的滿足了。在圖中,MN線代表其他消費品(x)和住房(y)的價格一定時,發了一筆現金所形成的預算線,如發補貼給者,該消費者可得到y1的其他消費品和y1的住房,所獲效用為u1,如發現金讓消費者根據偏好自由選購,消費者會買x2的其他消費品和y2的住房,所獲效用為u2, u2>u1。
❷ 房地產企業融資策略淺析
房地產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產業,其發展離不開資金的支持。中國人民銀行121號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的頒布實施,在為房地產投資過熱現象降溫的同時,也使資金密集型房地產業產生了「釜底抽薪」的危機感和焦慮感。國家信貸新政策下,房地產業如何沖破融資困境,保持穩定健康發展?本文就這一話題談一點粗淺看法。
一、房地產企業融資現狀
(一)融資規模持續增長
近幾年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來源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房地產業每年的資金來源總量不斷上漲,2001~2005年短短4年裡,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總量上漲了1.8倍(參見表1-1)。
(二)銀行信貸是房地產融資的主要渠道
僅以上表2001年數據為例。2001年房地產業資金來源總計7696億元,其中:國內貸款1692億元,佔21.99%;自籌資金2184億元,佔28.38%;其他資金來源3671億元,佔47.69%。可見,銀行貸款、自籌資金、其他資金總計占總資金來源的98%左右,呈三足鼎立的態勢,看起來比較合理。但是經過仔細分析可以發現,自籌資金中只有55%左右為自有資金,30%~40%為企業從銀行獲得的流動資金貸款,其餘為各種施工企業墊款或材料商墊款;其他資金來源中,80%以上為個人購房者交付的各種定金及預收款。這樣總計起來,有60%~70%資金直接或間接來自銀行信貸的支持(部分企業甚至達到70%~80%)。
(三)股票融資債券融資在房地產金融中所佔比例小
2002年以前國家對房地產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企業債券控製得非常嚴格,截至2005年末我國房地產上市公司只有80家,僅佔全部上市公司總量的2%,佔全部房地產企業總量的0.16%。依據表1-1數據,我們可以發現,債券融資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來源中的比例一直很低,且2002年以來呈現快速下滑的趨勢,平均只佔0.001%左右。
(四)房地產資金信託活躍
2002年底投向房地產業的信託財產共計24.08億元,佔全部信託財產總額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億元,增幅109.93%。尤其是在2003年6月央行出台121號文件後,全國許多房地產開發商都把目光投向了房地產信託業務。2004年我國房地產信託業繼續以較高速度增長,直到2005年9月中國銀監會頒發212號文件——《關於加強信託投資公司部分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以下簡稱212號文),對信託融資進行嚴格限制,給我國剛剛有所起色的房地產信託業又上了一道「緊箍咒」。
二、房地產企業融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融資渠道過於單一
從上面對表1-1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我國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來源中有60%~70%直接或間接來自銀行,只有少數企業的自有資金能達到目前35%的銀行貸款要求,相當部分開發企業的自有資金不足10%。這種高負債的財務結構,加劇了房地產企業的財務風險,不利於整個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
(二)銀行體系所承擔的風險與收益不對稱
作為自負盈虧的企業,銀行對外投資講求的是風險與收益的對等性。而我國目前銀行業從房地產業獲得的僅僅是固定的利息收益,承擔的卻是整個房地產業高負債的財務結構所導致的行業風險,風險和收益處於極度的不對等狀態,再加上各種違規貸款的存在,整個房地產金融面臨巨大風險,不利於銀行體系的穩定。
(三)缺乏多層次房地產金融體系
就房地產體系而言,目前我國仍沒有形成多層次的豐富的房地產金融體系,專業房地產抵押貸款機構、投資機構、擔保機構和保障機構缺位嚴重;缺乏規模化、多元化的房地產金融產品體系;缺乏獨立有效的房地產金融市場中介服務體系;缺乏房地產金融二級市場等等。
(四)房地產金融市場的監管和調控機制尚不完善
目前,我國房地產金融市場的法規建設相對於房地產市場發展而言是滯後的,除《商業銀行法》中有關銀行設立資金運用規定外,還沒有專門的房地產金融監管框架,房地產金融業務的有關規范也有待於制訂。
(五)房地產企業融資瓶頸亟待突破
為防範整個金融體系出現系統性風險,央行於2003年6月頒布實施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對房地產開發鏈條中的開發貸款、土地儲備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流動資金貸款、施工企業墊資、自有資金比例等各個環節進行了嚴格規定,使房地產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資金瓶頸,房地產信貸新政下如何融資成為關系企業生死存亡的必須盡快解決好的關鍵問題。
三、房地產企業融資策略分析
(一)發展多元化直接融資
銀行貸款融資是典型的間接融資,具有短期性特徵,到期還本付息的財務風險也較大。因此應大力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資渠道,除適度放寬股票融資政策限制和培育完善房地產債券市場以外,還可以發展市場化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的房地產金融體系。
1.大力培育房地產信託融資方式
房地產信託是信託金融工具在房地產業中的應用。目前我國房地產信託基本上參照銀行貸款的有關條款執行,很大程度上是銀行貸款的變種,但信託公司在委託貸款方面的監控、管理、經營能力和經驗可能不如銀行,因而很難起到有效的風險分散和風險管理作用。此外,我國目前真正意義上的信託投資機構並不多,且絕大多數在房地產信託融資方面並無良好建樹。因此,一方面應建立和培養一批真正意義上的房地產信託投資機構,另一方面應在加強對房地產信託監管的同時,通過完善房地產金融市場,規范和發展信託融資方式,使之成為房地產業融資的一條主要通道。
2.培育地產金融二級市場,推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就是將金融機構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轉化為抵押貸款證券(主要以抵押貸款作為擔保的債券),並通過二級市場進行交易,轉賣給市場投資者,以達到融通資金和把抵押貸款風險分散給市場眾多投資者的目的。二級市場(個人房貸市場)的運作不僅使得一級市場(開發貸款市場)有了穩定的資金來源,而且極大地增強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安全性和流動性,有效實現了風險分散和風險管理的目標,同時也為證券市場提供了一種具有較高信譽的中長期投資工具。在美國,經過聯邦金融中介機構擔保過的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金融產品,具有類似於政府債券的信譽。而且由於二級市場產品相對於政府債券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受到保險、養老基金等中長期投資者的歡迎。目前,我國的房貸證券化試點已進入方案設計階段,各地宜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積極推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進程。
3.建立多層次房地產金融體系
借鑒國外先進經驗,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幹預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多層次房地產金融體系,以促進我國房地產金融業發展,加速銀行資金周轉,降低銀行金融風險。
4.建立和完善相應法律制度配套措施
規范各種融資行為並加強監督管理,以防止在降低銀行風險的同時產生新的隱患,引發新的金融風險。如對房地產證券化給予明確的法律依據;加快修訂《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盡快出台《產業投資基金法》等等。
(二)進一步完善間接融資
我國是一個間接融資占絕對比重的國家,在較長的一段時間里銀行間接融資仍然是房地產企業融資的最主要渠道。因此,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銀行間接融資渠道,更好地為房地產企業提供服務。
1.推進間接融資形式多樣化
目前雖然各大銀行在個人按揭貸款方面創新不斷,但在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上缺乏創新。建議銀行業針對房地產企業的特點和現狀,提供一些有特色的信貸服務,如建立一種將中外銀行、擔保機構有效結合,為企業提供貸款的融資方式,具體可採取的模式,如:中資銀行+外資銀行;中資銀行+信用擔保機構;中資銀行+信用擔保機構+擔保企業;中資銀行+擔保企業甲+擔保企業乙,等等,為企業提供各種擔保和抵押貸款。
2.創新變直接融資為間接融資的方式
直接融資雖然形式多樣,但對於大多數房地產企業來說真正能用上的方式卻不多,相反,從銀行獲得貸款支持這種最為普通的間接融資方式是多數開發企業比較容易接受和實現的融資方式。建議更多的開發企業積極嘗試探索將直接融資轉化為間接融資的新融資途徑。
(三)探索建立組合式融資模式
組合式融資就是將各種融資方式在房地產企業發展的不同時期、不同條件下進行有效合理的組合,使其不但能夠滿足房地產企業發展,又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業的資金成本。例如,在成立初期採取自有資金+吸收股權投資的組合融資策略,吸收新的投資者進入,成立項目合資公司,實行利潤分成,進行原始資本積累;在成長期採取銀行信貸+商業信用或吸收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的組合融資策略;在成熟期採取信託融資+國外投資基金合作;在衰退期適當收縮投資規模或吸收實力雄厚的開發企業或投資機構的加盟。
轉自山東畜牧網電子期刊 > 2007年第9期 作者:於曉東 等 2008-01-29
❸ 如何控制房地產開發中的金融風險
中國工商銀行建築師; ······徐 剛 美國俄州大學(OSU)博士。 沒有金融資本的支持,房地產開發幾乎不可能。而房地產和房地產開發又是一個金融資本的巨大潛在市場。因此,如何認識和控制房地產開發中的金融風險,就成為金融資本最關心的問題。 國內金融機構缺乏經驗和靜止的控制風險手段將是中國房地產金融業發展的障礙。在國內金融市場完全開放後,中國的金融機構將會失去大部分的房地產開發市場。建立專業化的風險管理行業,對開發過程進行金融資本的、專業的、動態的風險管理,可能是國內金融機構最好的解決方案。 如何控制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金融風險?首先應該認清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階段性資金需求和風險,其中包括:資金需求的時間函數、資金來源、可能形成的資金風險等等。根據項目開發進度對時間的需求(即:階段性資金需求),分階段的控制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各種風險是控制整個項目開發金融風險的基本思路。房地產項目的開發過程具體劃分為四個主要階段:項目啟動階段、項目建設階段、項目竣工階段、項目移交階段。 開發風險階段性控制 隨著國內房地產法規的不斷完善,開發商能否獲得土地的開發權是項目啟動階段的關鍵,而取得開發權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在中國金融體系,特別是參與房地產開發的金融體系還不完善的情況下,開發商採用非規范方式,甚至是非法手段解決房地產啟動資金問題不足為怪。客觀上說,就是這些方式推動了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和成長。在這個階段,除非得到具有豐富經驗的風險管理經理的協助,否則金融資本根本無法控制風險,只能祈禱開發商的運作能力。依靠具有經驗的專業投資顧問和管理公司的協助,可以有效控制這個階段的金融風險。 在開發項目的進入建設期後(取得五證),開發項目自身已經在逐步形成可度量的資產。這部分資產是開發商建設期融資的主要保障。對金融資本來說,這種未竣工項目的資產保障具有巨大的潛在風險。因為金融機構缺乏將這些資產變現的能力。控制建設階段的金融風險,依賴於對開發商的開發能力和建設管理能力的判斷。還有一種控制手段,就是聘請專業投資管理顧問公司,提供第三方的風險管理。 如何判斷特定區域的房地產市場價值取向?開發項目能否被市場吸收?只有在項目竣工和銷售階段才能體現出來。房地產市場的價值取向是整個國家宏觀經濟和區域經濟的晴雨表。而房地產從開始投資到交付使用需要一兩年時間,市場如何變化只有上帝才知道。這個階段的主要金融風險是市場風險,而市場風險是不可知、不可預測的自然不規律。盡管中國整個房地產市場,依然處在求大於供的狀態。但是,在特定的地區和特定的價格區位,房地產已經出現供大於求的情況。特別是那些缺乏經驗的開發商生產出的城市建築垃圾,會給金融資本帶來巨大的市場潛在風險。 另外,國內開發商的起步主要借鑒的是香港開發經驗和模式。而香港無論在法律法規方面,還是開發模式上至少落後美國二十年。並且,具有特殊的地理環境、經濟環境和市場特點。中國地大物稀,土地資源的利用和房地產市場特徵更接近於美國二戰以後的情況。我認為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房地產經濟研究機構,甚至是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該認真研究房地產的宏觀走勢和微觀市場的關系,包括:就業人口對房地產經濟的影響、個人收入與居住需求的關系、特定群體居住需求的發展路線圖等等的市場問題。盡管沒有人能夠預測市場突如其來的變化。但是,研究市場,比不研究好一點。控制市場風險只有採取積極的態度和乞求上帝的幫助。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房地產是一種「賭弈」。 當開發商將產品(建築物)移交給使用者時,開發項目才算真正的完成。實際上金融資本並沒有逃脫與房地產的關聯,參與項目開發的金融資本將風險轉交給了參與持有房地產物業的金融資本(房屋按揭貸款)。盡管房屋按揭貸款的金融風險不屬於本文討論的范疇。但是,開發商的銷售方式依然可能給金融資本挖下一個陷阱。 在房地產移交階段(香港稱:入伙或入住)金融資本依然存在潛在風險。目前的市場只是沒有充分體現出來。其風險來源是期房銷售造成的產品質量、設計風格和建築格局與「想像」的差距。在日後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在移交階段的退房現象會越來越多。如果,開發商不允許退房顯然是一種商業欺詐(除非是為購房者訂制)。否則越來越成熟的消費者在入住階段改變注意的可能性越來越大。退房可能造成開發商無法償還開發貸款。在美國通常有一個「過橋貸款」來防止開發貸款的過期。 市場價值取向風險 房地產的市場價值是區域經濟的表現,或者說某一地區房地產的價值決定於宏觀經濟和區域經濟的變化。諸如:某一地區的工業發展產生了大量的就業人口,這些就業人口又刺激該地區新的就業機會。區域工業帶動區域內的服務產業,經濟結構發生變化,經濟活動開始活躍。由於,區域經濟的變化,帶來了對居住和居住條件的需求增加。因而,決定了房地產的市場價值。如果,該地區的經濟開始衰退,工業大量裁減員工,第三產業(因失去服務的對象)也跟著倒閉。這時,就業機會的大幅度下降和居民大量向外地遷移。該地區的房地產價值將會一落千丈。在90年代初美國休斯頓地區發生的石油工業衰退就是一個極好的案例。 房地產是土地資源(不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其價值風險也取決於其資源的有限性。就是說,在經濟核心區周邊可提供房地產開發的土地越少,其土地資源的價值就約高。理由是這部分資源已經被充分開發,而有限的土地資源不可再生。控制市場風險需要對當地的區域經濟有全面的調查數據和分析,對區域經濟的長期跟蹤和市場研究,對局域需求的調查和研究。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房地產市場研究完全不同於其它消費品的市場研究。大部分的房地產市場研究機構採用通常消費品市場的研究概念和手段是錯誤的,是不可能正確的描述房地產的市場需求。正確的市場研究是從研究片區經濟入手,連同對投資心理、金融條件、群體收入和某個局部房地產資源吸收率的研究,才能得到完整的市場需求分析。 在這里需要一提的是房地產的「金融陷阱」。前一階段,諸多開發商打出「投資型物業」的銷售推廣手段。開發商無形中給金融資本和購房者設下了一個陷阱。這個陷阱就來自於房地產價值的市場取向。沒有承擔風險能力的投資者,在遇到房屋出租市場的波動時將無力償還房屋月供款,使金融機構出現大量的貸款壞帳。購房者連同金融資本一起墜入開發商設下的「陷阱」。 控制交易風險 隨著中國房地產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可以策劃、設計出十幾種,甚至幾十種土地資源的使用權和房地產所有權的交易方式。開發商可以利用各種權利的交易,解決開發項目的資金需求。因此,控制交易風險是控制金融風險的重點。在本文中僅介紹兩種常見的交易方式。 第一種是出售物業的長期收益權。 將未來物業資產的部分或全部的預期收益權以折現方式轉賣給投資人,來獲取短期項目開發資金。出讓長期收益權不存在贖回問題,待出讓合同結束時,投資人已經完全收回資金的本息。在交易過程中主要考慮的風險有以下方面:1、租賃合同的總金額;2、資產的安全性;3、交易的安全性;4、租賃合同的安全性;5、物業租金的每年上浮比例2-6%;6、承租簽約企業的資信情況;7、算出一次性轉讓的折現率;8、按照折現率確定折扣。 這種交易方式的銷售對象為保險公司等長期債務到期的機構投資商。收益權信託計劃的安全性主要取決於承租人的信譽和企業經營情況。融資方式相當於租賃合同的折現轉賣。 第二種交易方式是出售開發項目的權益權。 以開發項目作為融資主體,開發商可以採用股權出讓、回購的方式,在開發項目竣工和具備銷售條件時,以固定回報率回購出資人持有的股權。發行權益型信託計劃需要控制以下風險:1、投資項目市場前景的可行性;2、合理的交易結構和投資回報保障;3、開發企業的能力和對開發企業的信心;4、需要對開發項目的詳細披露;5、投資人需要鎖定投資回報率;6、需要具備實力的大型企業擔保;7、對投資風險的正確評價和對策;8、投資管理企業的能力和信譽。 發行權益型信託計劃,不僅僅需要設計嚴謹的交易結構,更關鍵的在於投資人對具體投資項目是否具有信心、投資的慾望和對風險的控制能力。因此,對項目的包裝也是非常重要的環節和因素。在這里風險管理的概念將十分重要。 開發項目的財務規劃 地產開發產業的核心是資金的運作。無論是採用市場營銷手段的期房預售,還是金融信貸,無外呼利用市場杠桿或金融杠桿滿足房地產開發的資金需求。但是需要強調的是在市場或金融杠桿的形式、使用和相互組合上並不僅僅是簡單的銷售或貸款問題。而是,策劃和設計完整的資金鏈和具體的實施方案。為開發項目策劃和設計資金的來源,控制資金流量和降低資金成本。 a. 策劃、設計資金來源 本項目的資金來源大約有上(圖一)若干種: 財務規劃工作就是設計、確認和建立上述開發項目的金融工具。根據具體的項目進展情況,在不同階段使用不同的金融工具,爭取利潤的最大化是財務規劃的核心工作內容。根據不同的資金來源設計不同的財務規劃 b. 設計交易結構 財務規劃的主要任務是策劃、設計項目融資的結構,包括:利益分配原則、法律保障體系、利潤與成本控制等等;交易結構的合理性、科學性和可行性標志項目資本運做的成功與否。形成的交易結果是在取得開發項目的資金支持之外,使開發企業獲得最大利益。 例如:上述權益型信託計劃的主導思想是出讓其物業資產的收益權,投資人從物業出租收益中獲得資本收益,並在合同到期時收回資金。收益權信託除每年物業出租收益保證支付投資人收益外,還需要對贖回投資本金部分提供資產或信譽擔保。 交易主要參與方用實框線來表示;投資項目用雙實框線來表示;信託計劃用雙橢圓線來表示;交易過程用編號實線來表示;管理過程用編號虛線來表示。 交易結構說明(單獨設計做成提示): 1. 實線表示投資人對信託計劃的投資和預期回報; 2. 信託投資公司作為受託人,負責建立和發行信託計劃; 3. 開發公司將其物業資產作為信託資產,並將產權委託和抵押給信託投資公司; 4. 信託投資公司委託投資管理公司管理和經營受託資產,並保證其出租率; 5. 投資管理公司接管和經營其受託管理資產,負責其日常管理、出租和出售等事宜; 6. 投資管理公司將其物業出租給潛在承租人,以物業資產的租金保證投資人6%的年收益率; 7. 信託計劃募集的資金投入開發項目;資金投向風險由投資管理公司負責監管; 8. 開發公司以開發項目的收益,保證信託計劃本金的到期償還; 9. 投資管理公司將每年租金收益用於保證投資人的投資收益; 10. 受開發商和信託投資公司的委託,投資管理公司負責資產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資人關系管理等服務。 資產信託方式是一種更為靈活的資產抵押和經營方式。該項資產在抵押期間可以經營、處置和銷售。在資產信託期間,其經營和出售活動不是由開發商,而是由投資經理負責。這樣不僅可以保證物業的正常出售和經營,同時保障了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投資者的利益。 c. 融資推介、路演和募集 同時,需要策劃、設計項目融資的推介、路演和投資認購活動,策劃和設計項目投資的風險管理流程等等,其中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的工作:策劃和設計投資路演的資料;投資項目的前期市場策劃;項目投資策劃和包裝;推薦戰略投資人和機構投資商;組織投資說明會;組織項目投資新聞發布會;組織投資人招待晚會;組織項目投資研討會。 d. 控制現金流量和資金成本 財務規劃中需要策劃、設計控制現金流量、控制資金成本的手段等等;其中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的內容:現金流量排期:根據項目開發的具體進度設計資金需求計劃和排期;策劃和設計財務規劃:根據資金的使用需求安排資金來源及確定使用的數量、日期和期限;設計金融工具:根據開發商自身條件和項目開發在不同階段形成的資產條件,選擇和組合金融工具,形成對開發項目的有力支持和資金成本的有效控制; 以上內容涉及大量的金融、財務管理知識,在實際操作中將遇到大量技術、法律法規、風險管理等問題。不建議開發商自己操作。由專業的金融公司或財務顧問來運做來運做較為可靠。 e. 控制風險 開發項目財務顧問:金新置地接受開發商委託,了解開發企業的目前財務狀況,提出專業顧問建議;其中包括: 1. 開發企業目前的融資條件評價; 2. 開發項目資金需求計劃和排期; 3. 開發項目資金來源組合配置和成本預算方案; 4. 開發項目全程資金流量預測; 5. 稅務合法遞延和規避方案; 6. 資金來源的可行性報告; 7. 其他必要的專業策劃和顧問工作。 所有與開發企業項目融資有關的專業財務顧問工作。 採用市場化資金運做的成功與否,是直接影響房地產金融資本的運做方式和市場化資本運做的重要課題。如何控制金融資本的風險?
❹ 如何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為切實加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規范房地產市場管理,遏制投機性炒房,合理引導回住房消費觀念,促進房地產答市場的健康和穩定一、增大和優化住宅建設用地供應1加大一級市場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供應。2.加快推進「退二進三」、舊城拆遷和舊村改造工作。3.嚴格落實調整住房結構比例政策。二、加快現有住宅用地項目建設進度1.加大對閑置土地的處置力度。2.加快現有商品房項目開發進度。三、加快返回地(即商住地塊安置留地)建設進度四、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1.完善商品房銷售管理制度。2.嚴格實行商品房買賣合同實名制度。五、規范二手房交易管理六、保持穩定、持續、松緊結合金融政策七、加強政策宣傳和完善信息公開制度
❺ 如何通過房地產金融來調控房地產的過快增長
為解決房價上來漲過快源的問題,國家採取了一系列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政策。按照穩定完善政策、增加有效供給、加強市場監管、完善相關制度的原則,繼續綜合運用土地、金融、稅收等手段,加強和改善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重點是在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的同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強市場監管,穩定市場預期,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
如果從金融的角度來理解,房地產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產業,對資金的大量需求使得房地產企業嚴重依賴銀行貸款,當房地產市場過快發展,房價過快上漲時,可以通過調節貸款利率來影響房地產企業的資金成本,從而控制其過快增長
在中國市場上,主要是政府通過行政手段來調節,包括限購、控制銀行對房地產企業的貸款等措施來進行。
❻ 房地產市場如何拓寬融資渠道
這個問題就是錯的。房地產市場是宏觀經濟分析的概念,融資渠道是具體的戰略規劃,這兩個怎麼可能放在一起呢?
房地產企業如何拓寬融資渠道
房地產業是一個資金密集型產業,其發展離不開資金的支持。中國人民銀行121號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的頒布實施,在為房地產投資過熱現象降溫的同時,也使資金密集型房地產業產生了「釜底抽薪」的危機感和焦慮感。國家信貸新政策下,房地產業如何沖破融資困境,保持穩定健康發展?本文就這一話題談一點粗淺看法。
一、房地產企業融資現狀
(一)融資規模持續增長
近幾年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來源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房地產業每年的資金來源總量不斷上漲,2001~2005年短短4年裡,全國房地產開發資金來源總量上漲了1.8倍(參見表1-1)。
(二)銀行信貸是房地產融資的主要渠道
僅以上表2001年數據為例。2001年房地產業資金來源總計7696億元,其中:國內貸款1692億元,佔21.99%;自籌資金2184億元,佔28.38%;其他資金來源3671億元,佔47.69%。可見,銀行貸款、自籌資金、其他資金總計占總資金來源的98%左右,呈三足鼎立的態勢,看起來比較合理。但是經過仔細分析可以發現,自籌資金中只有55%左右為自有資金,30%~40%為企業從銀行獲得的流動資金貸款,其餘為各種施工企業墊款或材料商墊款;其他資金來源中,80%以上為個人購房者交付的各種定金及預收款。這樣總計起來,有60%~70%資金直接或間接來自銀行信貸的支持(部分企業甚至達到70%~80%)。
(三)股票融資債券融資在房地產金融中所佔比例小
2002年以前國家對房地產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企業債券控製得非常嚴格,截至2005年末我國房地產上市公司只有80家,僅佔全部上市公司總量的2%,佔全部房地產企業總量的0.16%。依據表1-1數據,我們可以發現,債券融資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來源中的比例一直很低,且2002年以來呈現快速下滑的趨勢,平均只佔0.001%左右。
(四)房地產資金信託活躍
2002年底投向房地產業的信託財產共計24.08億元,佔全部信託財產總額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億元,增幅109.93%。尤其是在2003年6月央行出台121號文件後,全國許多房地產開發商都把目光投向了房地產信託業務。2004年我國房地產信託業繼續以較高速度增長,直到2005年9月中國銀監會頒發212號文件——《關於加強信託投資公司部分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以下簡稱212號文),對信託融資進行嚴格限制,給我國剛剛有所起色的房地產信託業又上了一道「緊箍咒」。
二、房地產企業融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融資渠道過於單一
從上面對表1-1的分析中可以得知,我國房地產企業開發資金來源中有60%~70%直接或間接來自銀行,只有少數企業的自有資金能達到目前35%的銀行貸款要求,相當部分開發企業的自有資金不足10%。這種高負債的財務結構,加劇了房地產企業的財務風險,不利於整個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
(二)銀行體系所承擔的風險與收益不對稱
作為自負盈虧的企業,銀行對外投資講求的是風險與收益的對等性。而我國目前銀行業從房地產業獲得的僅僅是固定的利息收益,承擔的卻是整個房地產業高負債的財務結構所導致的行業風險,風險和收益處於極度的不對等狀態,再加上各種違規貸款的存在,整個房地產金融面臨巨大風險,不利於銀行體系的穩定。
(三)缺乏多層次房地產金融體系
就房地產體系而言,目前我國仍沒有形成多層次的豐富的房地產金融體系,專業房地產抵押貸款機構、投資機構、擔保機構和保障機構缺位嚴重;缺乏規模化、多元化的房地產金融產品體系;缺乏獨立有效的房地產金融市場中介服務體系;缺乏房地產金融二級市場等等。
(四)房地產金融市場的監管和調控機制尚不完善
目前,我國房地產金融市場的法規建設相對於房地產市場發展而言是滯後的,除《商業銀行法》中有關銀行設立資金運用規定外,還沒有專門的房地產金融監管框架,房地產金融業務的有關規范也有待於制訂。
(五)房地產企業融資瓶頸亟待突破
為防範整個金融體系出現系統性風險,央行於2003年6月頒布實施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對房地產開發鏈條中的開發貸款、土地儲備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流動資金貸款、施工企業墊資、自有資金比例等各個環節進行了嚴格規定,使房地產業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資金瓶頸,房地產信貸新政下如何融資成為關系企業生死存亡的必須盡快解決好的關鍵問題。
三、房地產企業融資策略分析
(一)發展多元化直接融資
銀行貸款融資是典型的間接融資,具有短期性特徵,到期還本付息的財務風險也較大。因此應大力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資渠道,除適度放寬股票融資政策限制和培育完善房地產債券市場以外,還可以發展市場化直接融資,建立多層次的房地產金融體系。
1.大力培育房地產信託融資方式
房地產信託是信託金融工具在房地產業中的應用。目前我國房地產信託基本上參照銀行貸款的有關條款執行,很大程度上是銀行貸款的變種,但信託公司在委託貸款方面的監控、管理、經營能力和經驗可能不如銀行,因而很難起到有效的風險分散和風險管理作用。此外,我國目前真正意義上的信託投資機構並不多,且絕大多數在房地產信託融資方面並無良好建樹。因此,一方面應建立和培養一批真正意義上的房地產信託投資機構,另一方面應在加強對房地產信託監管的同時,通過完善房地產金融市場,規范和發展信託融資方式,使之成為房地產業融資的一條主要通道。
2.培育地產金融二級市場,推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就是將金融機構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轉化為抵押貸款證券(主要以抵押貸款作為擔保的債券),並通過二級市場進行交易,轉賣給市場投資者,以達到融通資金和把抵押貸款風險分散給市場眾多投資者的目的。二級市場(個人房貸市場)的運作不僅使得一級市場(開發貸款市場)有了穩定的資金來源,而且極大地增強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安全性和流動性,有效實現了風險分散和風險管理的目標,同時也為證券市場提供了一種具有較高信譽的中長期投資工具。在美國,經過聯邦金融中介機構擔保過的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金融產品,具有類似於政府債券的信譽。而且由於二級市場產品相對於政府債券具有更高的收益率,受到保險、養老基金等中長期投資者的歡迎。目前,我國的房貸證券化試點已進入方案設計階段,各地宜根據國家相關政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積極推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進程。
3.建立多層次房地產金融體系
借鑒國外先進經驗,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幹預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多層次房地產金融體系,以促進我國房地產金融業發展,加速銀行資金周轉,降低銀行金融風險。
4.建立和完善相應法律制度配套措施
規范各種融資行為並加強監督管理,以防止在降低銀行風險的同時產生新的隱患,引發新的金融風險。如對房地產證券化給予明確的法律依據;加快修訂《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盡快出台《產業投資基金法》等等。
(二)進一步完善間接融資
我國是一個間接融資占絕對比重的國家,在較長的一段時間里銀行間接融資仍然是房地產企業融資的最主要渠道。因此,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銀行間接融資渠道,更好地為房地產企業提供服務。
1.推進間接融資形式多樣化
目前雖然各大銀行在個人按揭貸款方面創新不斷,但在房地產企業融資方式上缺乏創新。建議銀行業針對房地產企業的特點和現狀,提供一些有特色的信貸服務,如建立一種將中外銀行、擔保機構有效結合,為企業提供貸款的融資方式,具體可採取的模式,如:中資銀行+外資銀行;中資銀行+信用擔保機構;中資銀行+信用擔保機構+擔保企業;中資銀行+擔保企業甲+擔保企業乙,等等,為企業提供各種擔保和抵押貸款。
2.創新變直接融資為間接融資的方式
直接融資雖然形式多樣,但對於大多數房地產企業來說真正能用上的方式卻不多,相反,從銀行獲得貸款支持這種最為普通的間接融資方式是多數開發企業比較容易接受和實現的融資方式。建議更多的開發企業積極嘗試探索將直接融資轉化為間接融資的新融資途徑。
(三)探索建立組合式融資模式
組合式融資就是將各種融資方式在房地產企業發展的不同時期、不同條件下進行有效合理的組合,使其不但能夠滿足房地產企業發展,又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業的資金成本。例如,在成立初期採取自有資金+吸收股權投資的組合融資策略,吸收新的投資者進入,成立項目合資公司,實行利潤分成,進行原始資本積累;在成長期採取銀行信貸+商業信用或吸收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的組合融資策略;在成熟期採取信託融資+國外投資基金合作;在衰退期適當收縮投資規模或吸收實力雄厚的開發企業或投資機構的加盟。
❼ 如何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
據報道,日前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預計2018年房地產工作重點是要抓好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018年針對各類需求實行差別化調控政策,因城、因區施策將持續發酵,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庫存仍然較多的部分三四線城市和縣城要繼續做好去庫存工作,同時還將加強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也將重點推進,引導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
希望當地產市場可以平穩發展!
❽ 如何從房地產行業轉行金融
房產過戶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專書;
(4)有關行政機屬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