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評估公司主要是做什麼的
房地產估價機構是抄指依法襲設立並取得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
組織形式由自然人出資,房地產估價師個人發起設立。
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分為一、二、三級。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一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二、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並接受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房地產估價機構應當由自然人出資,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形式設立。
(1)房地產評估公司如何轉讓擴展閱讀:
房地產估價應遵循下列原則:
1、合法原則
遵循合法原則,應以估價對象的合法使用、合法處分為前提估價。
2、最高最佳使用原則
遵循最高最佳使用原則,應以估價對象的最高最佳使用為前提估價。
Ⅱ 房地產評估公司具體都做什麼工作
房地產評估公司只要工作如下:
1、負責客戶的開發、維系工作,為客戶提供專業的房地產評估服務;
2、負責聯系銀行、工商、稅務等與房地產相關的部門拓展公司業務規模;
3、指導所屬部門的工作人員接受業務,收集資料,並按照公司的評估報告模板製作評估報告,收取相關費用;
4、完成公司交待的其他工作任務。
入職房地產評估公司需要准備金融、市場營銷及相關專業,熱愛團隊生活,能夠承受較大的工作壓力,能夠出色完成公司交給的任務,具有優秀的溝通協調能力、社會活動能力及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
(2)房地產評估公司如何轉讓擴展閱讀:
房地產評估機構估價管理:
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機構,應當依法取得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從事估價業務。
一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從事各類房地產估價業務。
二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從事除公司上市、企業清算以外的房地產估價業務。
三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從事除公司上市、企業清算、司法鑒定以外的房地產估價業務。
暫定期內的三級資質房地產估價機構可以從事除公司上市、企業清算、司法鑒定、房屋徵收、在建工程抵押以外的房地產估價業務。
Ⅲ 成立一個房地產評估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新設立房地產估價機構條件為(新設立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資質等級按照最低等級核定,並設一年的暫定期):
1、機構名稱有「房地產估價」字樣。
2、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合夥企業的出資額人民幣30萬元以上。
3、有3名以上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4、法定代表人或者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以下簡稱執行合夥人)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5、2名以上(含兩名)的股東或者合夥人為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股東或合夥人中有一半以上是注冊後從事房地產評估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 6、機構股份或者出資額中專職注冊房地產估價師的股份或出資總額不低於60%。
7、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8、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各項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並公示企業信用檔案。
(3)房地產評估公司如何轉讓擴展閱讀:
根據《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 房地產估價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
(二)超越資質等級業務范圍承接房地產估價業務;
(三)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給予回扣、惡意壓低收費等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
(四)違反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標准;
(五)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估價報告;
(六)擅自設立分支機構;
(七)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擅自轉讓受託的估價業務;
(八)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四條房地產估價機構應當妥善保管房地產估價報告及相關資料。
房地產估價報告及相關資料的保管期限自估價報告出具之日起不得少於10年。保管期限屆滿而估價服務的行為尚未結束的,應當保管到估價服務的行為結束為止。
第三十五條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房地產估價機構不得對外提供估價過程中獲知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和業務資料。
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估價機構應當加強對執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為本機構的房地產估價師參加繼續教育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三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房地產估價機構和分支機構的設立、估價業務及執行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標準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證書、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書,有關房地產估價業務的文檔,有關估價質量管理、估價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進行檢查,查閱房地產估價報告以及估價委託合同、實地查勘記錄等估價相關資料;
(三)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及房地產估價規范和標準的行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將監督檢查的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有兩名以上監督檢查人員參加,並出示執法證件,不得妨礙被檢查單位的正常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財物、謀取其他利益。
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當協助與配合,不得拒絕或者阻撓。
第四十條房地產估價機構違法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依法查處,並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及處理建議及時報告該估價機構資質的許可機關。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許可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
(一)資質許可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准予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准予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的;
(四)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申請人作出准予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許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的其他情形。
房地產估價機構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的,應當予以撤銷。
第四十二條 房地產估價機構取得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後,不再符合相應資質條件的,資質許可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