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公司法:如何保護中小股東權益
新公司法對於中小股東的權益保護詳盡備至,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在長期的律師執業過程中,有這樣一件案例使人難忘。甲乙丙三人成立了一家房地產公司,甲佔80%任董事長,乙、丙各佔10%。公司資產越滾越大,甲自恃大股東地位,經常自作主張。乙、丙均有意見,但乙並未公開表示,丙卻經常向甲反映意見,甲對丙印象較差。後來乙將自己的股權轉讓給甲,退出公司,僅余甲、丙兩個股東,於是,丙向甲要求轉讓其股份,甲不允,理由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能少於兩人。丙問:"我當副董事長行不行?""全體董事都不會選你,因為你不是董事。""聘我當總經理行不行?","不行"。丙又問:"分紅行不行?"甲曰:"不行,公司需要發展,股東利益要服從公司利益"。丙要求召開股東會,甲曰:"你持股比例不到總股數的1/4,無權提議"。過了幾年,小股東要求分紅,甲又說:"公司虧損了,不能分紅"。想要查賬,甲對曰:"保密"。無奈,小股東訴到法院,要求解散公司。但法院以法律沒有規定司法解散制度而駁回其訴訟請求。 這是公司僵局的典型特徵,在修訂前的公司法中沒有解決的途徑和辦法,新公司法對中小股東權益給予保護,主要做了幾個方面的重要的規定: 第一就是保證中小股東的知情權,公司法明確賦予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查閱公司會計賬薄的權利,如果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第二是股東可自由地轉讓股份權利。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三是異議股東的退股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第四是中小股東有席位保障及話語權。(1)有限公司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的股東表決權比例由"1/4以上"改為"1/10以上";(2)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選舉董事、監事時,可以實行累積投票制。這些規定,實質上都是對大股東的制衡,是平衡公司內部利益分配機制的有效途經。
② 公司名下房產有一個股東不出面有什麼方法能上抵押
《公司法》第16條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根據本條規定,公司對外擔保,需要經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定,對內擔保,需要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定。
③ 我親戚和某人合作開發一個房地產項目,權利被大股東架空,這種情況下如何保障小股東的正當權益。
股權分立
④ 我是小股東,公司不生產沒有負債。六年沒有得到一分錢。大股東拿公司抵押貸款搞房地產,怎麼辦
大股東拿公司做抵押搞房地產,你有兩種選擇,第一就是找大股東退股!第二就是大股東搞房地產也是以股東形式給你分紅!
⑤ 為什麼大多數房地產企業將股東投入計入資本公積而不是實收資本
因為增加註冊資本需要進行驗資,工商變更,代碼證變更,稅務登記變更,資質證書變更。
實收資本是指企業投資者按照企業章程或合同、協調的約定,實際投入企業的資本;
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資金,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所佔的份額的部分,作為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在「資本公積」科目中核算。
⑥ 公司大股東拿小股東的房產抵押貸款,錢借給第三人買房,對出借房產證的小股東是否有影響
公司大股東拿小股東的房產抵押貸款,貸款所得的錢借給第三人買房,對出借房產證的小股東有沒有影響,取決於是否能按時還抵押貸款,假如大股東出於私心,沒打算還貸款,那麼小股東的房產就有可能被查封拍賣的危險。如果大股東能按時還貸款,那麼對出借房產證的小股東就沒什麼影響,做什麼事三思而後行吧
⑦ 我是公司小股東公司房產被大股東親屬佔有怎麼辦
可以召開股東大會要求大股東親屬退還已佔有的房產。
⑧ 公司六年不生產不分紅,大股東拿公司貸款搞房地產小股東怎麼辦
大股東這么干,小股東不能反抗?可去玉大股東的大爺啊。
⑨ 我是一家房地產公司小股東,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是父子。2011年因為分歧董事長承諾承包經營並有書面記錄。
承包股東如果沒有盡到職責,違反了承包經營合同,其他股東可以對其提起侵權之訴,內或者容股東代表訴訟。
我所在處理公司法方面具有豐富的訴訟經驗,如有需要,可到我所面談。(請事先與我助理預約1366198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