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發票、證明違約的證據、原被告主體信息、起訴狀。
❷ 買房三年沒拿到房產證,開發商違約應如何處理
延期不超過一年的情形,開發商應在房屋交付後個月內辦理房產證,未辦理的,除雙方有特殊約定外,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可以先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限期辦理房產證並給付違約金。若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你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一年的情形,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起訴開發商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合同、補充協議文本,還要提供開發商的法定代表人、住址,聯系電話等信息,在開發商轄區法院起訴庭起訴。
房產證(Premises Permit)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登記制度,房屋登記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方法。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後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願並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轉讓、變更、抵押等登記業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於2013年下半年實施。
❸ 開發商一直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起訴
到開發商住所地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4)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3)如何起訴地產房產證違約擴展閱讀:
法院起訴流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❹ 房產證辦不下來怎麼起訴開發商
如果確實因開發商原因未能辦理產權證,應該承擔違約責任。按最高院關於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司法解釋第18條辦理: 第十八條 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關於不能辦理的原因,應該到當地房產部門核實,必要時可申請法院調查。
❺ 房產證 下來後多長時間之內可以起訴開發商逾期辦理房產證的違約金
你這個時間有點長了,一般情況是接房的第二年就可以辦房產證了,不過現在起訴已經晚了,而且房產證已經領到了,在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的。
❻ 開發商延期辦理房產證,按照購房合同規定開發商屬於違約行為,如何維權
延期不超過一年的情形,開發商應在房屋交付後3個月內辦理房產證,未辦理的,除雙方有特殊約定外,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可以先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限期辦理房產證並給付違約金。若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你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一年的情形,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起訴開發商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合同、補充協議文本,還要提供開發商的法定代表人、住址,聯系電話等信息,在開發商轄區法院起訴庭起訴。
❼ 開發商未能及時辦理產權證可以起訴賠償違約金嗎
起訴應當在合同規定應當辦好產權證的時間起二年內。
❽ 商不能辦理房產證,怎樣起訴開發商違約責
你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是開發商的原因,房產證才6年沒有辦理下來。
第十八條 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
以上條款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出台的第7號法律解釋。
可以在網路里搜索:(法釋[2003]7號) 查看原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