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稅。 建築用地在承接出讓土地時,房地產開發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3%~5%稅率的契稅。 (2)營業稅。自建建築物出售,按建築業3%稅率計繳營業稅,出售建築物,按銷售不動產的5%稅率計繳營業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適用稅率繳納城市建設維護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稅為比例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區的不同,適用不同檔次稅率,具體是: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或者鎮的,稅率為1%。
(4)城鎮土地使用稅。房地產開發商使用國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 額計繳。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文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5)房產稅。以擁有的房產的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按1.2%稅率計繳房產稅。應納稅額=房產余值×(1-10%~30%)×1.2%房產稅按年計征,分期向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稅發[2003] 89號
文 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之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6)車船使用稅。以擁有自用的應稅車船適用的計稅標准、年稅額分別計稅。車船使用稅按年徵收 ,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汽車適用的車輛使用 稅稅額是每年每輛60~320元,由納稅人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納稅人所在地, 對單位是指經營所在地,對個人是指住所所在地。
(7)土地增值稅。以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計算公式: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的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應納土地增值稅額=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 的余額,為增值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有: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土地交易環節的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企業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納土地增值 稅。納稅人應於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及建築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和房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8)印花稅。書立、領受稅法列舉的應稅憑證、按照規定計繳印花稅。
(9)企業所得稅。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收入總額-稅法准予扣除項目金額)×適用稅率稅法規定,企業繳納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月或季)預繳,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10)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或合資企業,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稅稅目,計繳個人所得 稅。應納稅額=(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人在次 月7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這些……
Ⅱ 房地產開發需要向政府主管部門交多少錢款
500萬以上
Ⅲ 房地產公司要交哪些稅
房地產公司需要交納的稅種:營業稅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契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等。
1、營業稅:
(1)是按銷售計算繳納的。稅率 5%。 (2)應交營業稅=銷售收入*5%
2、城建稅:
(1)是按營業稅計算繳納。 (2)稅率: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3)應交城建稅=營業稅*城建稅稅率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3、教育費附加
(1)是按營業稅計算的 稅率 3%。 (2)應交教育費附加=營業稅*3%
4、個人所得稅
(1)按員工工資薪金計算代扣代繳。 (2)計算公式: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收入-2000-「三險一金」 (3)工資、薪金不含稅收入適用稅率表 級數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1 不超過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5、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6、房產稅
(1)從價計稅:稅率1.2%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2)從租計稅:稅率12% 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7、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8、印花稅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 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6)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9、契稅:
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徵收的一種稅。徵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10、土地增值稅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Ⅳ 房地產開發公司分別在什麼階段需要向國家交稅和費
具體稅費跟階段如下;
房地產企業涉及的稅費共有11種(11稅1費)
稅:營業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契稅、耕地佔用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
費:教育費附加
一、營業稅
1.轉讓不動產
銷售房屋要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贈送的空調、傢具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若房屋包括空調等附屬設施,則空調包括在房款內,不需要單獨計繳增值稅。
2.房屋租賃(出租)
屬於服務業——租賃業
3.房地產銷售公司買斷商品房出售
超過買斷價格外的收入作為手續費收入,按「營業稅--服務業」 繳納營業稅
4.單位將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他人
視同銷售不動產
5.銷售不動產時連同不動產所佔土地使用權一並轉讓的行為 比照銷售不動產徵收營業稅
6.納稅人自建後銷售房屋
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納稅;如納稅人將自建的房屋對外銷售,其自建行為應按建築業繳納營業稅,再按銷售不動產徵收營業稅。
二、增值稅
銷售房屋的同時贈送空調、傢具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
三、土地增值稅
(一)一般規定
1.出售——征
包括三種情況:
(1)出售國有土地使用權;
(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後進行房屋開發建造後出售;
(3)存量房地產買賣
其中對於(2)新建房地產轉讓(出售)的扣除項目:
①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②房地產開發成本
③房地產開發費用
④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⑤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對於(3)對於存量房地產轉讓的扣除項目
①房屋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
②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
③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
2.房地產抵押
(1)抵押期——不征;
(2)抵押期滿償還債務本息——不征;
(3)抵押期滿,不能償還債務,而以房地產抵債——征。
3.房地產交換
單位之間換房,有收入的,征;
4.將開發的產品用於職工福利等
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的產品用於職工福利、獎勵、對外投資、分配給股東或投資人、抵償債務、換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非貨幣資產等,發生所有權轉移時應視同銷售房地產。(房地產清算)
5.合作建房
建成後自用——不征;
建成後轉讓——征。
6.企業兼並轉讓房地產——暫免。
7.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之和百分之二十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8.將開發的部分房地產轉為企業自用或用於出租等商業用途 房地產開發企業將開發的部分房地產轉為企業自用或用於出租等商業用途時,如果產權未產生轉移——不徵收(清算時不扣除相應的成本和費用)
(二)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
1.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單位
對於分期開發的項目,以分期項目為單位清算。開發項目中同時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應分別計算增值額。
2.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條件
(1)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2)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3)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3.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
①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及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稅金,須提供合法有效憑證;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憑證的,不予扣除。
②清算所附送的憑證或資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實的,地方稅務機關可核定開發成本的單位面積金額標准,並據以計算扣除。
③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造的與清算項目配套的居委會和派出所用房、會所、停車場(庫)、物業管理場所、變電站、熱力站、水廠、文體場館、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郵電通信等公共設施:
A.建成後產權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
B.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用於非營利性社會公共事業的;
C.建成後有償轉讓的,應計算收入,並准予扣除成本、費用。 ④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已裝修的房屋,其裝修費用可以計入房地產開發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預提費用,不得扣除。
⑤屬於多個房地產項目共同的成本費用,應按清算項目可售建築
面積所佔比例等合理方法,計算清算項目的扣除金額。
四、房產稅
1.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對出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2.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在施工期間,一律免徵房產稅。但工程結束後,施工企業將這種臨時性房屋交還或估價轉讓給基建單位的,應從基建單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納稅。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
1.城鎮土地使用稅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2.房地產開發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則上應按規定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納稅確有困難的,其用地是否給予緩征或減征、免徵照顧,可由地方稅務局結合具體情況確定。
六、契稅(承受方)
1.企業公司制改造
非公司制企業,整體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含國有獨資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整體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對改建後的公司承受原企業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非公司制國有獨資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以其部分資產與他人組建新公司,且所佔股份超過50%的,對新設公司承受該國有
Ⅳ 房地產公司需向建設局交納哪些費用
你好.這要看各地的規定.我們這里要繳的費用有:
1、建設單位繳納的:
牆革基金 安全防護措施增加版費 建築工權程施工圖審查費 建築材料檢測費
2、施工單位繳納的:
建築行業上級管理費 安全管理費 主體結構檢測費
Ⅵ 請問,房地產開發需要在哪些政府部門繳納什麼費用從初期開始。
交政府各部門稅費額為銷售額的多少百分比?
Ⅶ 房產開發商要交哪些稅給國家
(1)契稅。 建築用地在承接出讓土地時,房地產開發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5%稅率的契稅。 (2)營業稅。自建建築物出售,按建築業3%稅率計繳營業稅,出售建築物,按銷售不動產的5%稅率計繳營業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適用稅率繳納城市建設維護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稅為比例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區的不同,適用不同檔次稅率,具體是: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或者鎮的,稅率為1%。
(4)城鎮土地使用稅。房地產開發商使用國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 額計繳。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文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5)房產稅。以擁有的房產的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按1.2%稅率計繳房產稅。應納稅額=房產余值×(1-10%~30%)×1.2%房產稅按年計征,分期向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稅發[2003] 89號
文 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之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6)車船使用稅。以擁有自用的應稅車船適用的計稅標准、年稅額分別計稅。車船使用稅按年徵收 ,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汽車適用的車輛使用 稅稅額是每年每輛60~320元,由納稅人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納稅人所在地, 對單位是指經營所在地,對個人是指住所所在地。
(7)土地增值稅。以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計算公式: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的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應納土地增值稅額=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 的余額,為增值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有: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土地交易環節的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企業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納土地增值 稅。納稅人應於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及建築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和房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8)印花稅。書立、領受稅法列舉的應稅憑證、按照規定計繳印花稅。
(9)企業所得稅。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收入總額-稅法准予扣除項目金額)×適用稅率稅法規定,企業繳納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月或季)預繳,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10)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或合資企業,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稅稅目,計繳個人所得 稅。應納稅額=(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人在次 月7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這些……
Ⅷ 房地產從拿地到掛牌再到銷售要交給政府哪些 稅啊
契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防洪費、企業所得稅、房產稅
Ⅸ 房地產開發商需要繳納哪些稅和費
房地產開發商需要繳納的稅有:
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內附加、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容值稅、印花稅、契稅、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