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都是指什麼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房地專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屬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❷ 房地產開發間接費用和房地產開發費用有什麼區別
間接費用叫期間費用
開發費用是成本費用
❸ 房地產開發應繳納什麼費用
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
土地出讓金
拆遷補償費
項目轉讓費用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
契稅
其他土地費用
前期工程費用
設計費
咨詢費
勘查測繪費
前期工程施工費
市調費
招投標費
物業前期咨詢費
其他
建安工程費用
總包工程
地基基礎工程
裝飾工程
電梯工程
門窗工程
消防工程
燃氣工程
電力工程
給排水工程
採暖工程
通風空調工程
弱電工程
幕牆工程
噪音補償費
工程監理費
專項基金
其他
基礎設施費用
電力工程
熱力工程
燃氣工程
道路工程
雨污水工程
上水工程
綠化工程
環衛工程
有線電視
通信工程
交通設施
其他
配套設施費用
土地成本
建安工程費用
分攤轉入成本
其他
固定費用
固定資產折舊費
投資性房地產折舊與攤銷費用
土地使用權攤銷費用
開發業務成本結轉
建築施工成本結轉
其他存貨成本結轉
其他攤提費用
其他非付現費用
人力資源成本
工資
福利費
失業保險
商業保險
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工傷保險
生育保險
住房公積金
職工教育經費
工會經費
離職補償金
股份期權費用
勞動保護費
七項費用
通訊費
交通費
業務招待費
會議費
公務車
辦公費
差旅費
審計咨詢費用
審計費
咨詢顧問費
各項稅費
印花稅
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
車船使用稅
土地使用稅(費)
防洪費
售樓處支出
售樓處裝修費
售樓處家居
售樓處維修
售樓處其他
樣板間支出
樣板間裝修
樣板間家居
樣板間維修
銷售通道費用
樣板間其他
銷售傭金及代理費
銷售傭金
銷售代理費
租賃代理費
推廣費
報紙廣告費
雜志廣告費
影音傳媒
網路廣告
戶外廣告牌
廣播
印刷製作費
模型沙盤費用
圍檔
活動
展覽
設計策劃費
網站建設
簡訊、直投
其他
日常經營支出
取暖費
物業管理費
空置房物業費
綠化費
租賃費
保險費
保安費
保潔費
水電等能源費
物料消耗
物業設施修理費
辦公系統信息化費用
資本市場維護費用
勞務費
其他
營業外支出
固定資產盤虧
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
出售無形資產損失
債務重組損失
賠償金
違約金
滯納金及各種罰款支出
公益損贈支出
救濟性捐贈
非常損失
非季節性和非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
贊助費
非貨幣性交易損失
其他
❹ 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費用、稅收等各是多少(要准確的回答)
一、土成本:1、土地出讓金及契稅:土地出讓金,按當時拍賣或掛牌取得實際成本;契稅:按土地出讓金的3~5%收取(國務院給出了3~5%的區間,各省自行決定取3、4、5%中一個);2、拆遷安置費用:如果不是凈地出讓,還有徵地拆遷,那就包括拆遷安置補償費用,具體根據拆遷量大小、當地房價等因素確定。
二、前期費用:1、城市建設配套費,根據各地規定、房屋類型(住宅、商業、辦公、地下)等有所區別,一般是90~150元/平方米不等;2、設計費:一般是25~50元/平方米,別墅、商場、精裝修工程高出這個范圍;3、國家統一規定,各省自定標准,竣工後如果滿足規定,一次性返還:牆改費(新型牆體基金,各地標准不同,雲南省10元/平方米)、散裝水泥保證金(1元左右);4、質量監督管理費、安全監督管理費(2018年已停收);5、招標投標管理費(建築市場收取,按招標金額分檔比例收取,最高收取3萬元,甲乙方各出一半);6、建設工程一切險;7、圖紙審查費,由審圖機構收取,約0.7~1.2元/平方米;8、地形圖測繪費、放線驗線費
三、建設工程費:1、場地三通一平;2、土方工程、邊坡支護;3、建築工程安裝費;4、設備安裝費(供電、供水、消防、電梯等);5、人防工程費(或直接向當地政府人防辦繳納異地建設費);6、室外工程配套費(室外管網、小區綠化、道路、園林景觀等);7、管道燃氣建設費、有線電視建設費、供電工程建設費,由相關單位負責建設並移交行業運營商管理;8、門牌費;9、材料取樣檢測試驗費。
四、竣工驗收費用:1、房屋竣工面積測繪費,約1元/平方米;2、各項檢測費(混凝土強度、保護層厚度、室內空氣質量、小區防雷、人防、消防檢測);3、建設工程竣工檔案存檔費(交檔案館);4、辦理產權登記費(房產局),住宅80元/套;商業300元/套,轉讓交易時收取雙方各3元/平方米
五、建設單位管理費:1、管理人員工資;2、辦公費;3、公司管理費等。
六、財務費用
七、營銷費用,一般總收入的1~3%;
八、稅金:1、增值稅,11%(代替原來的營業稅)及其附加;2、土地增值稅(四檔浮動,稅率30%、40%、50%、60%);3、企業所得稅25%
❺ 房地產開發費用包括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
❻ 房地產開發管理費是什麼
間接開發費用是指與工程建設施工有關的工程管理費用,發生的地點在工地上,發生專重頭部門是工程部,比方屬說施用需要用的安全帽。間接開發費用是發生時不納入開發成本科目,但與工程施工管理密切相關的費用。後期與成開發成本一並轉入庫存商品,是成本類科目。
管理費用是行政管理開支,如人員經費、差旅費、辦公費、業務招待費、其他費用。
❼ 房地產開發費用明細
1 土地費用
1.1 土地徵用費
1.2 土地出讓金
1.3 土地購置(拍賣、招標)費
1.4 拆遷補償費
1.5 拍賣傭金
1.6 土地交易費
1.7 土地契稅
1.8 其他土地費用
2 前期費用
2.1 七通一平費
2.1.1 臨時施工道路費
2.1.2 臨時施工用水接入費
2.1.3 臨時施工污水管接入費
2.1.4 臨時施工用電接入費
2.1.5 臨時施工用氣接入費
2.1.6 臨時施工辦公電話接入費
2.1.7 臨時施工辦公網路接入費
2.1.8 場地平整
2.2 臨時設施
2.2.1 臨時辦公室費
2.2.2 臨時廁所費
2.2.3 施工場地圍牆及門衛室費
2.2.4 臨時場地佔用費
2.2.5 臨時借用空地租費
2.2.6 其他費
2.3 可行性研究
2.4 設計費
2.4.1 規劃(方案)設計費
2.4.2 管線設計費
2.4.3 施工圖設計費
2.4.4 幕牆專項設計費
2.4.5 裝飾專項設計費
2.4.6 智能化專項設計費
2.4.7 景觀專項設計費
2.4.8 其他專項設計費
2.4.9 規劃設計模型製作費
2.4.10 制圖、曬圖費
2.4.11 方案評審費
2.5 行政規費及規劃報建
2.5.1 項目報建費
2.5.2 施工許可證費
2.5.3 規劃管理費
2.5.4 拆遷管理費
2.5.5 審圖費
2.5.6 價格評估費
2.5.7 渣土費
2.5.8 施工噪音管理費
2.5.9 散裝水泥費
2.5.10 工程質量監督費
2.5.11 工程造價管理費
2.5.12 安全監督費
2.5.13 勞動定額測定費
2.5.14 招投標管理費
2.5.15 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2.5.16 綜合開發管理費
2.5.17 房屋所有權登記工本費
2.6 大配套費
2.6.1 基礎設施配套費
2.6.2 白蟻預防費
2.6.3 地方教育附加費
2.6.4 新型牆體材料專項費
2.6.5 人防易地建設費
2.7 水文地質勘察
2.7.1 地質勘察費
2.7.2 地下障礙物探測
2.7.3 環境評測費
2.7.4 水準測量工程測量
2.7.5 日照分析合同
2.7.6 工程波速測試
2.7.7 建設項目日照分析工程測量
2.7.8 交通分析費
2.8 測繪
2.8.1 面積測繪
2.8.2 地形地貌測繪
2.9 其他前期費用
2.9.1 專家評審費
2.9.2 工程擔保費
2.9.3 咨詢費
3 建安工程費
3.1 建安工程費
3.1.1 土建工程
3.1.1.1 基礎工程
3.1.1.1.1 土方工程
3.1.1.1.2 地基加固處理費
3.1.1.1.3 樁基礎
3.1.1.1.4 圍護及支撐費
3.1.1.2 主體工程
3.1.1.2.1 土建(結構)工程
3.1.1.2.2 土建(建築)工程
3.1.2 安裝工程
3.1.2.1 照明電氣(強電)工程
3.1.2.2 弱電智能化工程
3.1.2.3 給排水工程
3.1.2.4 消防安裝工程
3.1.2.5 火災報警工程
3.1.2.6 煤氣安裝工程費
3.1.2.7 綜合布線系統
3.1.2.8 避雷接地工程
3.1.2.9 空調及通風工程
3.1.2.10 供暖供熱工程
3.1.2.11 電梯及自動扶梯
3.1.2.12 航空燈
3.1.2.13 停車設備
3.1.2.14 室內停車交通設施
3.1.2.15 其他安裝工程費
3.1.3 裝飾工程
3.1.3.1 室內精裝飾施工
3.1.3.2 室外精裝飾施工
3.2 樣板房/售樓處裝修
3.2.1 樣板房裝修
3.2.1.1 樣板房建築及裝修
3.2.1.2 樣板房內傢具
3.2.1.3 樣板房內家電
3.2.2 售樓處裝修
3.2.2.1 售樓處建築及裝修
3.2.2.2 售樓處內傢具
3.2.2.3 售樓處內家電
3.2.2.4 售樓處景觀
3.3 建安監理費
3.3.1 建設監理費
3.3.2 安全監理費
3.4 檢驗檢測
3.4.1 基坑監測
3.4.2 樁基檢測費(靜載)
3.4.3 樁基檢測費(小應變)
3.4.4 樁基檢測費(高應變)
3.4.5 工程主體沉降觀測費
3.4.6 其他
3.5 景觀工程費
3.6 工程造價咨詢費
3.6.1 工程施工招標代理費
3.6.2 工程設備招標代理費
3.6.3 工程預算編審咨詢費
3.6.4 工程結算編審咨詢費
4 市政基礎設施費
4.1 電力基礎設施費
4.1.1 供電貼費
4.1.2 交納的電增容費
4.1.3 設備安裝及電纜鋪設費
4.1.4 電源建設費
4.2 給排水基礎設施費
4.2.1 水增容費
4.2.2 供水管網建設費
4.2.3 雨(污)水管網建設費
4.2.4 防洪管網建設費
4.2.5 消防給水基礎設施費
4.2.6 中水基礎設施費
4.3 燃氣基礎設施費
4.3.1 燃氣增容等規費
4.3.2 煤氣管道的鋪設費
4.3.3 煤氣配套費
4.4 電視
4.4.1 入網費
4.4.2 有線電視(閉路電視)的線路鋪設
4.5 通訊工程費
4.5.1 電話配套費
4.5.2 電話增容費
4.5.3 電話電纜集資費
4.6 通訊線路及設備安裝
4.6.1 寬頻網接入費
4.6.2 智能化系統
4.7 供熱基礎設施費
4.8 小區道路工程
4.8.1 小區道路
4.8.2 小區路燈
4.9 環境景觀工程
4.9.1 環衛
4.9.2 垃圾站(箱)
4.9.3 滅蚊燈
4.10 郵政
4.11 配套監理費
4.12 配套預算標底編制費
4.13 其他市政基礎工程費
5 公用配套設施費
5.1 區內公建費
5.1.1 會所
5.1.2 幼托
5.1.3 學校
5.1.4 居委會
5.1.5 派出所
5.1.6 消防
5.1.7 公廁
5.1.8 自行車棚
5.1.9 露天停車場或停車設備
5.1.10 鋼爐房
5.1.11 水塔
5.1.12 室外游樂設施
5.2 小配套費
5.3 物業開辦費
5.4 公共設施維修基金
5.5 其他公用配套設施費
6 開發間接費用
6.1 辦公
6.2 資金成本
6.2.1 貸款利息
6.2.2 融資費用
6.3 工資
6.4 職工福利費
6.5 郵電費
6.7 差旅費
6.8 水電費
6.9 租賃費
7 營業費用
7.1 日常費用
7.2 推廣費用
7.2.1 廣告費
7.2.2 展覽費
7.2.3 業務宣傳費
7.2.4 代銷費用
7.2.5 製作費用
7.2.6 策劃設計費用
7.2.7 售樓處費用
7.2.8 樣板間費用
7.2.9 其他市場推廣費
❽ 房地產的開發成本包括哪些
一、開發產品成本的內容
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產品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它反映了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所耗費的全部物化勞動與活勞動,是考核房地產開發工作質量的一項綜合指標,是制定開發產品銷售價格的基礎。開發產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為以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
土地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用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房屋開發成本。
房屋開發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
它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
它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二、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對象
開發產品成本核算對象是指在開發產品成本的計算中,為了歸集和分配開發費用而確定的費用承擔者。企業應根據其開發項目的特點及實際情況,按照下列原則,選擇成本核算對象:
1.一般的開發項目,以每一獨立編制的概算或施工圖預算所列單項工程為成本核算對象。
2.同一開發地點、結構類型相同的群體開發項目,開竣工時間相近、由同一施工單位施工的,可以並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
3.對於個別規模較大、工期較長的開發項目,可以結合經濟責任制的需要,按開發項目的一定區域和部位,劃分成本核算對象。
成本核算對象應在開發項目開工前確定,一經確定就不能隨意改變,更不能相互混淆。
三、房地產開發成本項目
開發產品成本項目一般可分為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等。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
指房地產開發時為徵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土地出讓金、勞動力安置費、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拆遷補償費及其他因徵用土地而發生的費用(如耕地佔用稅)。
2.前期工程費:
指企業在前期准備階段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總體規劃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政府代收代繳的各項費用、勘察設計費、各項臨時工程(臨時水、臨時電、臨時路等)費用、七通一平或三通一平費用等。
3.基礎設施費:
指建造各項基礎設施發生的費用。基礎設施主要是指與開發產品相關的道路、供熱設施、供水設施、供電設施、供氣設施、通訊設施、照明設施、以及綠化(包括排污、排洪、環衛)等,這些設施發生的設備及安裝費都在基礎設施費項目內歸集。
4.建築安裝工程費:
指企業以出包方式支付承建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和企業自營工程發生的建築安裝費。
5.配套設施費:
指為開發項目服務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各項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費用,如鍋爐房、水塔、公共廁所、自行車棚等。凡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如商店、郵局、學校、醫院、理發店等都不能計人該成本項目內。
6.開發間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