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地產開發必須經過什麼審批,有哪些要求
房地產開發審批的主要流程 一個完整的房地產項目從開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第一部分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准備工作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託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並製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並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第二部分 行政審批部分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程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1)選址定點;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4)規劃報建圖審查;5)施工報建;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一、選址定點階段。此階段一般辦理以下事項: 1、計委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進行項目立項。 2、國土資源局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方式的審查。 3、建委辦理投資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 4、環保局辦理生產性項目環保意見書(表)。 5、文化局、地震局、園林局、水利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6、規劃部門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 二、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人防辦進行人防工程建設布局審查。 2、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預審。 3、公安消防支隊、公安交警支隊、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環保局、園林局、文化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規劃總圖進行評審,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規劃部門確定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 三、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規劃部門對初步設計的規劃要求進行審查。 2、公安消防支隊對初步設計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查。 3、公安局交警支隊對初步設計的交通條件進行審查。 4、人防辦對初步設計的人防設計進行審查。 5、國土資源局進行用地預審。 6、市政部門、環保局、衛生局、地震局等相關部門對初步設計的相關專業內容進行審查。 7、建委制發初步設計批復,並對落實初步設計批准文件的要求進行審查。 8、建委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政策性審查,根據業主單位意見,核發技術性審查委託通知單。 9、建委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發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發放《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四、規劃報建圖審查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公安消防支隊進行消防設計審查。 2、人防辦進行人防設施審查。 3、建委、市政部門、園林局、環保局、衛生局按職責劃分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變更部分的規劃設計補充核准規劃設計條件,在建設單位繳納有關規費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 五、施工報建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報建登記。 2、建設方對工程進行發包,確定施工隊伍。招標類工程通過招標確定施工隊伍,非招標類工程直接發包。 3、建委組織職能部門對工程開工條件進行審查,核發《建 房地產開發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六、商品房預售許可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資料:1、以下證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商品房的位置、裝修標准、竣工交付日期、預售總面積、交付使用後的物業管理等內容,並應當附商品房預售總平面圖、分層平面圖。 七、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機構)對建設單位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進行備案審查。 2、財政部門對建設項目應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進行核實驗收。 3、規劃部門、市政部門、水利局、環保局、文化局、衛生局、公安消防支隊、園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參加驗收的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驗收。規劃部門根據上述部門和本部門驗收情況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 4、建委綜合各部門驗收、審查意見,對符合審核標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不符合標准或要求的,作退件處理並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產項目權屬初始登記階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權初始(大產權證)登記。 2、開發商應提交材料: (1)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 (3)用地證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施工許可證; (7)房屋竣工驗收資料 (8)房屋測繪成果; (9)根據有關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幾個階段,需增加或減少的相關事項及時限,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會有不同的差異。各個程序的辦理時間,絕大部分都少於15天,一般在7天內。所需要的費用,由於相當部分屬於地方收費,所以就不再明細列表,更何況相對於房地產開發所獲得的利潤,行政審批費用可以忽略不計。 1.政府部門的項目計劃批復 2.規劃部門的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許可證 3.持規劃許可證到土地部門辦理辦土地使用證(通過劃撥、協議出讓、掛牌、拍賣) 4.持以上所有證件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施工項目開工許可證(辦開工許可證前要進行工程項目招投標、項目經營許可證並具備開發企業開發資質) 5.再持以上辦理好的證件到規劃部門辦理施工放線手續 6.具備以上條件可以開工 房地產開發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和暫定資質
❷ 一個房地產開發商開發樓盤,需要哪些程序,需要哪些部分的審批
房地產開發
五證的取得程序一般分為以下幾步:
(一)、立項批准。一般是由開發商向城市計劃委員會提出申請報告,根據當地的城市發展情況,一般情況這些申請大部分都可獲得批准。
(二)、建設用地許可證。開發商拿著立項證明到規劃局,規劃局根據各地的城市發展規劃,發一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證明此宗土地可以用於住宅建設。
(三)、土地使用權證。開發商憑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到國土資源管理局,交了土地出讓金,給一個《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發商得到了地,然後就要進行住宅設計,將這個設計的內容再交給規劃局,規劃局經過審核,認為符合規劃要求的,就再發一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注意此證與上面所講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不一樣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證明此宗土地可以進行住宅建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證明這項工程的設計內容符合規劃要求。
(五)、《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開發商拿著上述幾個證件以及與建築商簽訂的合同,到建設委員會進行登記,取得《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六)、《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48號)第二十三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的預售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已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第二十四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本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證明材料;
(二)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
(三)工程施工合同;
(四)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
(五)商品房預售方案。」第二十五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商品房預售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同意預售或者不同意預售的答復。同意預售的,應當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不同意預售的,應當說明理由。」
五證的復印件只能作為一種參考。由於商品房預售五證問題涉及到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基礎,特別是其中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尤為重要。因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直接影響到購房者將來是否可以拿到房屋所有權證的問題;而《房屋的預售許可證》將直接影響到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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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china.alibaba.com/blog/usaintfinance/article/b0-i3549155.html
❸ 房地產公司開發報建需要去哪些部門
幫你從網上找了下,整理完給你看下,希望有些幫助:
房地產公司運作、開發報建流程
1、土地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要點批復階段
土地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這兩個證,加上規劃要點批復,是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前提。
土地證由國土部門頒發,是土地權屬證明,載明了土地用途及使用期限(只是載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由規劃部門頒發,是核定土地用途及用地界線的法律依據;規劃要點批復由規劃部門頒發,是確定土地使用強度指標的法律依據,如容積率啊建築密度啊停車位配置要求啊這些指標都在這個批復里體現出來,包括現在的那個小戶型比例限制要求,也會在這個文件里體現出來。
一般來說,一塊地,必須要由規劃部門核定規劃要點,頒發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以下簡稱地規證)之後,才能領取土地使用權證。這絕對應該是必須的程序。因為國土部門必須依據規劃部門核定的土地功能及土地使用強度,才能計算出土地出讓金,才能在土地證上載明土地用途及年限。
新城鄉規劃法第三十八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在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准、核准、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
2、項目公司設立、立項、環境評估、房地產開發資質
這四項幾乎是每一個項目要開始的時候必須要搞的東西。
立項主要考察的是項目的投資額及可行性。操辦這些事情,基本上都是直接去這些部門,譬如去計劃部門,就讓他們給我推薦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公司,去環保局,就讓他們給我推薦環境評估報告的編制公司,然後讓這些公司負責把這些手續辦出來。編制費用稍微給多點都沒關系。
房地產開發資質就比較有技術含量一點,關鍵是專業技術人員難找。
3、總平面審查階段
這個階段各地的叫法不一樣,我聽得比較多的叫「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查」。這個階段就是審查小區的總平面規劃圖紙。
審總平面是整個開發報建過程中最有技術含量的活,這個過程一般都要2到3個月,往往都要和規劃部門反復修改扯皮
4、管線綜合審查、排水許可證
管線綜合審查是規劃部門的專業審查內容之一,
排水許可證是市政部門發的,專門針對小區的排水。現在都是要求雨污分流了。就是雨水和生活污水要分兩條管排。這個東西管的是管徑和流量,以及連接市政管線的位置。然後這個東西反過來又影響管線綜合設計,事實上是一回事。我就不多說了。
5、單體審查、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部門對單體設計的審查那也是非常嚴格的,但是總體來說,相對於總平面規劃,就比較容易通過一點。
審完單體設計,設計公司再細化一下出建築施工圖,就可以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這個過程比較沒什麼技術含量。不值得多說。我就一筆帶過了。
6、消防和人防專項審查
先從消防說起。消防部門是武警官兵,不是政府機構,這個大家心裡要有數。
人防部門屬於政府部門,不是軍隊編制。用於人防用途的那部分地下室也可以搞停車位,但是這部分要被劃出來,不能發產權證。
因為人防用途部分的車位只不過是一種暫用的性質,不能賣,所以開發商絕對會想辦法減少人防面積。
7、節能審查、施工圖審查
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後,設計公司在建築施工圖的基礎上再次細化,完成結構施工圖、水電施工圖等等全部施工圖及結構計算書等,完成節能設計,做一個節能計算書,就可以開始這兩項審查了。
8、余泥排放許可、噪音排放許可、夜間連續施工許可
噪音排放許可,是指只能在規定時間,用規范的,噪音較輕的方式施工。這個是環境保護部門管著的。
9、質量監督、安全監督
質量監督站和安全監督站都是建設部門下屬機構。拿施工許可證之前,必須得去兩個站辦審批手續。
在現實的操作中,但凡涉及到檢測的,就由質監辦;不需要檢測,一般用肉眼就能發現毛病的,就屬於安監的職責。
10、施工招投標、監理報建
首先,我必須說明,按照我國現行招投標法,私營房地產公司(無國有經濟成分),其房地產項目不需要做建築施工招投標,他們可以直接發包。但在某些大城市,譬如廣州,無論什麼企業施工,都必須做招投標。
到建設局備案新增人員資料。監理報建是完成這個監理免招標或招標手續之後的事情,做一個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交建設部門審核一番,認為OK了,發一個監理審查意見。通過了就是
下一步,施工許可證。
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老實講,在我個人的經驗裡面,我從來沒看到建設部門真的做過審核。
11、施工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所須材料基本上是上面全部手續一個匯總。
12、放線、驗線
這個就簡單的說一說吧。圖紙畫出來之後,要把圖紙上的建築物在實地上落實一個具體的位置,這是個技術活,要測量,定坐標。這個活就叫放線。正式放線的前提是領取了施工許可證。放線後,測繪院會發出一份放線冊。
在工程提前施工,違章施工的場合,都需要做通這個測繪院的工作。讓他們提前來做放線。
這個驗線工作跟日後的驗收有莫大的關系。所以測繪院也得要像皇帝老子一樣供著,尤其是在提前放線的場合。
13、預售許可證
在房地產已經成為了一個產業的城市,預售許可都要求在網上辦理,全程公示。預售許可最重要的條件是:高層建築結構完成3分之2,低層建築結構封頂。這個條件跟銀行辦理按揭貸款的條件又不一樣:無論層數高低,全部封頂才能放貸。因此現在高層建築往往在完成3分之2的結構,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後,開發商在推盤時都不積極。
在預售許可方面還有個值得一說的地方就是預測繪。房管部門下屬的房屋測量部門,根據開發商提供的圖紙,事先算一個面積。這個叫預測繪。在竣工之後,到實地測量,就是實測了。
14、關於預售中的土地解押
先從土地抵押說起。現在關於土地抵押的規則越來越嚴格了。土地必須在辦理了施工許可證之後才能抵押貸款。貸款額現在基本上都是根據施工許可證載建築規模來確定和發放的。
根據現在越來越嚴厲的銷售管理規則,辦理預售許可證時,該地塊不能有任何抵押。但是,我們都知道一個事實就是:任何開發商都必然會選擇將土地抵押貸款。這就意味著開發商在辦理預售許可證時面臨著很嚴重的資金壓力:要麼還貸,要麼更換抵押物,不然這個預售許可證就出不來了。
還貸是幾乎不用考慮的事情,更換抵押物?更加不可能。哪有那麼多實物可以拿去抵押啊。就算有的,也早就已經拿去抵押融資了,還等到現在啊。這個時候就是考驗人類的智慧的時候了。現在的任務是:即不還貸,又不更換抵押物,又能解押,還要能辦出預售許可證。
此外,在可以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的城市(這里說明一下,在建工程抵押不是每個城市都辦得了。很多城市的房管部門不受理這種抵押登記手續),也可以試試,土地解押,換成地面上的在建工程抵押。同樣是利用懸空期來做事。這種方法在國土與房管合並的地方也能用。
15、規劃、消防、人防、管線、質量等專項驗收,竣工驗收備案,交樓
規劃驗收主要是驗收各項規劃指標是否超標。在封頂之後,竣工之前,就可以做這項驗收了。這項驗收的前提是做驗線,基本上驗線可以通過,規劃驗收的時候也不會有太大的麻煩。質量驗收現在非常簡單了。竣工之後,施工單位、開發商、監理單位,合在一起整個驗收報告出來就行了,然後交給質監站備案。這就完成了。
質量驗收和各專業驗收都完成了,規劃驗收也搞完了,就是最終的到建設局去搞竣工驗收備案。這個備案就沒什麼好多說了。
竣工驗收備案完成,是法定的正式交樓條件。沒有這個竣工驗收備案表,業主可以拒絕收樓。
❹ 關於房地產開發商需要辦理手續都有哪些都去那部門辦理
如果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無權委託給開發商進行開發,這是違法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❺ 房地產開發項目要辦理哪些手續
房地產開發項目手續及辦理流程如下:
一、開發合同。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規劃申定後。
提交: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資質證明文件
3、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書
4、土地手續(土地證或土地拍賣方案及成交確認書)
5、經規劃部門認定規劃平面圖、定點陣圖、豎向圖、管線圖
6、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協議)
7、相關規費繳納證明
8、項目開發資金監管協議。
發放:開發合同,項目手冊。
二、開發經營許可證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開發合同後。
由房管分局審批後報市局辦理。
三、單體工程審查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
時間:簽定開發合同、規劃許可證、計委立項建施圖圖紙審查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
提交:
1、當年計委計劃批文
2、單體工程建施圖(圖紙審查中心審查過的)
3、建施計劃書及投資計劃書
4、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發放:單體工程審查表。
四、預售許可證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山東
省商品住宅質量保證和使用說明書試行辦法》。
時間:單體工程建設投資達到四分之一,已取得施工許可證。
提交:
1、營業執照:
2、資質證書、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或合法用地文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開工許可證;
6、單體工程審查表;
7、施工合同;
8、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9、工程建設投資25%以上證明材料;
10、商品房預售方案;
11、備案回執單;
12、平面圖、樓房表;
13、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
14、《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
發放:預售許可證。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辦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山東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設施建設與交付使用
管理辦法》。
時間:規劃、綠化、質檢驗收並合格後、房屋初始登記使用前。
提交:
1、開發項目綜合驗收申請;
2、開發項目竣工圖紙;
3、單體工程審查表;
4、規劃、綠化、質檢驗收合格報告;
5、物業管理落實情況報告。
發放: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六、房屋初始登記
時間: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後。
提交:
1、土地使用權證書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開工證明;
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5、幢層戶平面圖;
6、房屋初始登記申請表;
7、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8、營業執照復印件;
9、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證明文件。
發放:房屋產權證。
七、轉移登記
時間:辦完大證,購房合同需備案後。
提交證件:
1.身份證復印件,
2.購房合同,
3.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4.購房發票,
5.契稅發票,
6.商品房移交結算協議書,
7.房屋轉移登記申請、審批書,
8.測繪發票,
9.維修基金繳款證明。
發放:房屋產權證。
❻ 房產項目前期報建有哪些部門要跑,具體哪些手續和步驟,越詳細越好,謝謝!
土地局辦土地證
規劃局辦規劃證
建委辦施工證
房管局辦預售證
❼ 房地產審批手續流程
房地產開發項目手續流程是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單體工程審查;預售許可證;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轉移登記。
一、開發合同。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規劃申定後。
提交: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資質證明文件
3、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書
4、土地手續(土地證或土地拍賣方案及成交確認書)
5、經規劃部門認定規劃平面圖、定點陣圖、豎向圖、管線圖
6、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協議)
7、相關規費繳納證明
8、項目開發資金監管協議。
發放:開發合同,項目手冊。
二、開發經營許可證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開發合同後。
由房管分局審批後報市局辦理。
三、單體工程審查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
時間:簽定開發合同、規劃許可證、計委立項建施圖圖紙審查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
提交:
1、當年計委計劃批文
2、單體工程建施圖(圖紙審查中心審查過的)
3、建施計劃書及投資計劃書
4、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發放:單體工程審查表。
四、預售許可證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山東省商品住宅質量保證和使用說明書試行辦法》。
時間:單體工程建設投資達到四分之一,已取得施工許可證。
提交:
1、營業執照:
2、資質證書、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或合法用地文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開工許可證;
6、單體工程審查表;
7、施工合同;
8、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9、工程建設投資25%以上證明材料;
10、商品房預售方案;
11、備案回執單;
12、平面圖、樓房表;
13、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
14、《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
發放:預售許可證。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辦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山東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設施建設與交付使用
管理辦法》。
時間:規劃、綠化、質檢驗收並合格後、房屋初始登記使用前。
提交:
1、開發項目綜合驗收申請;
2、開發項目竣工圖紙;
3、單體工程審查表;
4、規劃、綠化、質檢驗收合格報告;
5、物業管理落實情況報告。
發放: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六、房屋初始登記
時間: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後。
提交:
1、土地使用權證書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開工證明;
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5、幢層戶平面圖;
6、房屋初始登記申請表;
7、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8、營業執照復印件;
9、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證明文件。
發放:房屋產權證。
七、轉移登記
時間:辦完大證,購房合同需備案後。
提交證件:
1.身份證復印件,
2.購房合同,
3.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4.購房發票,
5.契稅發票,
6.商品房移交結算協議書,
7.房屋轉移登記申請、審批書,
8.測繪發票,
9.維修基金繳款證明。
發放:房屋產權證。
(7)房地產項目需要哪些部門審批擴展閱讀:
立項審批是政府有關部門對需要管理監督的項目進行審批的制度,也是一種程序。
基本內容
開發項目立項,是房地產項目開發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對項目的批准文件。
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批
步驟:
第一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第二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第一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內資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的設立
1.公司設立准備
2.申請資質等級審批
3.申請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4.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5.辦理稅務登記
二、外資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6.申請批准項目建議書
7.辦理企業名稱登記
8.送審合資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10.辦理企業登記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相關稅費
1.企業法人開業登記費
2.企業法人變更登記費
3.企業法人年度檢驗費
4.補、換、領證照費
第二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
1.申報選址定點
2.申報規劃設計條件
3.委託作出規劃設計方案
4.辦理人防審核
5.辦理消防審核
6.審定規劃設計方案
7.住宅設計方案的專家組審查
8.落實環保「三廢」治理方案
9.委託環境影響評價並報批
10.建設工程勘察招、投標
11.委託地質勘探
12.委託初步設計
13.申報、審定初步設計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市政配套
14.徵求主管部門審查意見
15.落實市政公用設施配套方案
16.報審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門提出市政配套意見
18.市政管線綜合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相關稅費
1.工程勘察(測量)費
2.工程設計費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4.竣工檔案保證金
5.臨時用地費
6.臨時建設工程費
7.建設工程勘察招標管理費
8.勘察設計監督管理費
9.古建園林工程設計費
第四步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取得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程序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
1.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辦理建設用地委託釘樁
3.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
4.主管部門實地勘察
5.土地估價報告的預審
6.委託地價評估
7.辦理核定地價手續
8.辦理土地出讓審批
9.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10.領取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
11.領取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
1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返還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
13.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用地申請
14.主管部門現場勘察
15.劃撥用地申請的審核、報批
16.取得劃撥用地批准
三、集體土地的徵用
17.徵用集體土地用地申請
18.到擬征地所在區(縣)房地局立案
19.簽訂征地協議
20.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21.確定勞動力安置方案
22.區(縣)房地局審核各項協議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納菜田基金、耕地佔用稅等稅費
25.辦理批地文件、批地圖
26.辦理凍結戶口
27.調查戶口核實勞動力
28.辦理農轉工工作
29.辦理農轉居工作
30.辦理超轉人員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價補償工作
32.征地結案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相關稅費
1.地價款(土地出讓金)
2.資金佔用費
3.滯納金
4.土地使用費
5.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6.防洪工程建設維護管理費
7.土地閑置費
8.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
9.城鎮土地使用稅
10.地價評估費
11.出讓土地預訂金
12.征地管理費
13.土地補償費
14.青苗及樹木補償費
15.地上物補償費
16.勞動力安置費
17.超轉人員安置費
18.新菜田開發建設基金
19.耕地佔用稅
第五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拆遷安置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法律程序
1.委託進行拆遷工作
2.辦理拆遷申請
3.審批、領取拆遷許可證
4.簽訂房屋拆遷責任書
5.辦理拆遷公告與通知
6.辦理戶口凍結
7.暫停辦理相關事項
8.確定拆遷安置方案
9.簽訂拆遷補償書面協議
10.召開拆遷動員會,進行拆遷安置
11.發放運作拆遷補償款
12.拆遷施工現場防塵污染管理
13.移交拆遷檔案資料
14.房屋拆遷糾紛的裁決
15.強制拆遷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相關稅費
1.房屋拆遷補償費
2.搬家補助費
3.提前搬家獎勵費
4.臨時安置補助費(周轉費)
5.清理費
6.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7.對從城區位置較好的地區遷往位置較差的地區或遠郊區縣的居民的補助費
8.一次性異地安置補助費
9.房屋拆遷管理費
10.房屋拆遷服務費
第六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工、建設、竣工階段
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前准備工作
1.領取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
2.項目轉入正式計劃
3.交納煤氣(天然氣)廠建設費
4.交納自來水廠建設費
5.交納污水處理廠建設費
6.交納供熱廠建設費
7.交納供電貼費及電源建設集資費
8.土地有償出讓項目辦理「四源」接用手續
9.設計單位出報批圖
10.出施工圖
11.編制、報送工程檔案資料,交納檔案保證金
12.辦理消防審核意見表
13.審批人防工程、辦理人防許可證
14.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5.領取開工審批表,辦理開工登記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建設招投標
16.辦理招標登記、招標申請
17.招標准備
18.招標通告
19.編制招標文件並核准
20.編制招標工程標底
21.標底送審合同預算審查處確認
22.標底送市招標辦核准,正式申請招標
23.投標單位資格審批
24.編制投標書並送達
25.召開招標會,勘察現場
26.召開開標會議,進行開標
27.評標、決標
28.發中標通知書
29.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審查
三、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
31.辦理質量監督注冊登記手續
32.建設工程監理
33.辦理開工統計登記
34.交納實心黏土磚限制使用費
35.辦理開工前審計
36.交納投資方向調節稅
37.領取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38.報裝施工用水、電、路
39.協調街道環衛部門
40.協調交通管理部門
41.交納綠化建設費,簽訂綠化協議
42.領取建設工程開工證
四、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單位進場和施工暫設
45.工程的基礎、結構施工與設備安裝
46.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監督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竣工驗收
47.辦理單項工程驗收手續
48.辦理開發項目的綜合驗收,領取《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49.商品住宅性能認定
50.竣工統計登記
51.辦理竣工房屋測繪
52.辦理產權登記
❽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是哪個部門審批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實行分級審批。一級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二級資質及二級資質以下企業的審批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經資質審查合格的企業,由資質審批部門發給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
❾ 請問進行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工作的由什麼單位負責
1、計委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進行項目立項。
2、國土資源局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方式的審查。
3、建委辦理投資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
4、環保局辦理生產性項目環保意見書(表)。
5、文化局、地震局、園林局、水利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6、規劃部門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
❿ 房地產開發建設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程序有哪些
房地產行業前期流程
一、立項審批
1、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原件一份)
2、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份)
3、建設用地的權屬文件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一份)
4、項目建設投資概算(一份)
5、銀信部門出示的資金證明(原件一份)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房地產項目需提供資質證明一份)
7、項目地形圖(一份)
8、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
二、規劃設計
1、由市規劃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立項文件核發勘察設計紅線,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2、建築設計分為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
3、市城建局負責聯系市有關部門對初步設計進行會審批復。
三、建設工程報建
(一)建設工程報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登記手續。
1、計劃部門核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或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任務書;
2、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國土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符合項目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5、人防辦核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消防部門核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7、防雷設施檢測所核發的《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
8、地震辦公室核發的《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9、建設資金證明;
10、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建設工程施工公開招標申請表;
3、建設工程監理公開招標申請表。
(三)邀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建設工程施工邀請招標審批表;
3、建設工程監理邀請招標審批表;
4、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法人營業執照;
6、其他申請邀請招標理由證明。
(四)直接發包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報告;
3、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報告;
4、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法人營業執照;
6、建設工程直接發包審批表。
(五)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規劃許可證》;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5、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6、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7、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六)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安監站辦理手續。
1、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報告;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工程項目地質勘察報告(結論部分);
(5)施工圖紙(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預算書(總建築面積、層數、總高度、造價);
2、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專項技術方案;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復印件,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7)現場設施、安全標志等總平面布置圖;
(8)購買安全網的合格證、准用證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9)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10)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申請表;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七)領取《施工許可證》,除第(一)條規定提供的資料外,要補充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手續。
1、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2、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和工程監理合同;
3、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樁基礎工程要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樁機管理手冊);
4、使用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或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現場攪拌的批文;
5、質量監督申請安排表;
6、安全監督申請安排表;
7、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8、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證;
9、施工許可申請表;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審核,質監站在7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驗收時,質監站派員現場監督。
1、已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3、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5、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包括設備資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7、地基與基礎、主體砼結構及重要部位檢驗報告;
8、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9、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10、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1、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驗收合格證;
12、公安、消防、環保、防雷、電梯等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或驗收合格證;
13、質監站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好;
14、造價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結算書。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監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施工許可證》;
3、竣工驗收備案表;
4、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5、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6、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8、工程質量保修書;
9、工程竣工結算書;
10、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審核,要提供如下資料到造價站辦理手續。
1、工程按實際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2)工程類別核定書;
(3)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4)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
(5)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6)圖紙會審記錄;
(7)工程施工開工報告;
(8)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9)工程施工進度表;
(10)工程子目換算和抽料(筋)表;
(11)工程設計變更資料;
(12)施工現場簽證資料;
(13)竣工圖。
2、工程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固定價格(或總造價)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1)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2)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3)竣工圖。
五、辦理預售許可證
l、預售人已取得房地產開發證書、營業執照。
2、已取得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用地批文及土地使用證。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計劃部門簽發的《項目投資許可證》。
5、如向境外銷售,需提供境外銷售商品房批文。
6、已簽房屋施工合同。
7、三層以下的商品房項目已完成基礎和結構工程;四層以上的商品房項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礎和首層結構工程,無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礎和四層結構工程。
8、建設銀行審核開發建設資金要達到工程總投資25%以上資金的驗資證明。
9、已在項目所在地商業銀行開設商品房預售款專用帳戶。
10、預售商品房項目及其土地使用權未設定他項權。
11、具有預售說明書(內容包括:商品房的位置、地點、裝修標准、售價表、銷售計劃;公共建築的分攤、項目工程施工進度、開工及竣工交付使用時間等)。
12、項目規劃平面圖(由核發預售許可證部門在平面圖中註明預售商品房項目的座落位置和樓號)。
13、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