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開發間接費用如何分配
如果這筆費用只是用於一個A項目的話,直接
借:開發成本-A項目
貸,回開發間接費用
如果是A,B兩個項答目的話,可以按照兩個項目的總投資額的比例進行分配
借:開發成本-A項目
-B項目
貸,開發間接費用
Ⅱ 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間接費如何按面積分配成本
如果這筆費用只是用於一個A項目的話,直接做:
借:開發成本-A項目
貸,開發間接版費用權
.如果是A,B兩個項目的話,可以按照兩個項目的總投資額的比例或可售面積進行分配
借:開發成本-A項目
-B項目
貸,開發間接費用;
分配公式:
間接費用分配率=開發間接費用總額/ABC項目可售總面積
ABC項目分配的間接費用=A/B/C可售面積*間接費用分配率
Ⅲ 房地產企業的管理費用在不同項目中的如何分攤
國稅發[2006]187號第四條(五)規定:屬於多個房地產項目共同的成本費用,應按清算項目內可售建築面積佔多個容項目可售總建築面積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計算確定清算項目的扣除金額。
國稅發[2009]91號第二十一條(五)規定:納稅人分期開發項目或者同時開發多個項目的,或者同一項目中建造不同類型房地產的,應按照受益對象,採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攤共同的成本費用。
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九條規定: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負擔對象的間接成本,應按受益的原則和配比的原則分配至各成本對象。同時第三十條規定,土地成本一般按佔地面積法進行分配;公共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應按建築面積法進行分配;借款費用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預算造價法進行分配;其他成本項目(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和開發間接費)的分配法由企業自行確定。
Ⅳ 房開的開發間接費用如何攤銷到開發成本 (詳細解答)
國稅發[2009]31號文對於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負擔對象的間接成本,規定了四種分配內方法,具體包括:佔地容面積法、建築面積法、直接成本法、預算造價法。此外,國稅發[2009]31號文還明確規定:土地成本,一般按佔地面積法進行分配;單獨作為過渡性成本對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應按建築面積法進行分配;借款費用屬於不同成本對象共同負擔的,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預算造價法進行分配;其他成本項目的分配法由企業自行確定。熟悉成本核算的同仁多數知道,不同的成本分配方法計算出來的成本計算對象的成本可能會相差懸殊,如何選擇科學、合理、有效的成本分配方法,是業內人士值得深思的一個問題。
1、土地登記證費、復印圖紙費等,可以直接計入「開發成本--前期工程費」科目。
2、你使用了「開發間接費」科目,月末,可以分配結轉到「開發成本--開發間接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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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開發間接費用的會計處理應該怎麼做
發間接費用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在開發現場組織管理開發產品而發生的各項費用。這些費用雖也屬於直接為房地產開發而發生的費用,但它不能確定其為某項開發產品所應負擔,因而無法將它直接記入各項開發產品成本。為了簡化核算手續,將它先記入「開發間接費用」貼戶,然後按照適當分配標准,將它分配記入各項開發產品成本。
為了組織開發間接費用的明細分類核算,分析各項費用增減變動的原因,進一步節約費用開支,開發間接費用應分設如下明細項目進行核算:
1.工資 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現場管理機構行政、技術、經濟、服務等人員的工資、獎金和津貼。
2.折舊費 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使用屬干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提取的折舊費。
3.修理費 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使用屬於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發生的修理費。
4.辦公費 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各管理部門辦公用的文具、紙張、印刷、郵電、書報、會議、差旅交通、燒水和集體取暖用煤等費用。
5.水電費 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各管理部門耗用的水電費。
6.勞動保護費 指用於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攤銷和修理費,供職工保健用營養品、防暑飲料、洗滌肥皂等物品的購置費或補助費,以及工地上職工洗澡、飲水的燃料等。
7.周轉房攤銷 指不能確定為某項開發項目安置拆遷居民周轉使用的房屋計提的攤銷費。
8.利息支出 指開發企業為開發房地產借入資金所發生而不能直接計入某項開發成本的利息支出及相關的手續費,但應沖減使用前暫存銀行而發生的利息收入。開發產品完工以後的借款利息,應作為財務費用,計人當期損益。
9.其他費用 指上列各項費用以外的其他開發間接費用支出。
從上述開發間接費用的明細項目中,可以看出它與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建築安裝工程費等變動費用不同,它屬於相對固定的費用,其費用總額並不隨著開發產品量的增減而成比例的增減。但就單位開發產品分攤的費用來說,則隨著開發產品量的變動而成反比例的變動,即完成開發產品數量增加,單位開發產品分攤的費用隨之減少;反之,完成開發產品數量減少,單位開發產品分攤的費用隨之增加。因此,超額完成開發任務,就可降低開發成本中的開發間接費。
開發間接費用的總分類核算,在「開發間接費用」賬戶進行。企業所屬各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發生的各項開發間接費用,都要自「應付職工薪酬」、「累計折舊」、「遞延資產」、「銀行存款」、「周轉房——周轉房攤銷」等賬戶的貸方轉入「開發間接費用」賬戶的借方,做如下分錄入賬:
借:開發間接費用 41 6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9120
累計折舊 10 000
遞延資產 3 500
銀行存款 8 480
周轉房——周轉房攤銷 10 500
必須指出,如果開發企業不設置現場管理機構而由企業(即公司本部)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到開發現場組織開發活動,其所發生的費用,除周轉房攤銷外,其他開發間接費可記入企業的管理費用。
開發間接費用的明細分類核算,一般要按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設置「開發間接費用明細分類賬」,將發生的開發間接費用按明細項目分欄登記。
Ⅵ 房地產開發前期的開發間接費用怎麼做分錄
房地產開發前期的開發間接費用,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在開發現場組織管理開發產品而發生的各項費用。這些費用雖也屬於直接為房地產開發而發生的費用,但它不能確定其為某項開發產品所應負擔,因而無法將它直接記入各項開發產品成本。為了簡化核算手續,將它先記入「開發間接費用」賬貼戶,然後按照適當分配標准,將它分配計入各項開發產品成本。
為了組織開發間接費用的明細分類核算,分析各項費用增減變動的原因,進一步節約費用開支,開發間接費用應分設如下明細項目進行核算:
1. 工資 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現場管理機構行政、技術、經濟、服務等人員的工資、獎金和津貼。
2. 折舊費 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使用屬干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提取的折舊費。
3. 修理費 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使用屬於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儀器等發生的修理費。
4.辦公費 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各管理部門辦公用的文具、紙張、印刷、郵電、書報、會議、差旅交通、燒水和集體取暖用煤等費用。
5. 水電費 指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各管理部門耗用的水電費。
6. 勞動保護費 指用於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職工的勞動保護用品的購置、攤銷和修理費,供職工保健用營養品、防暑飲料、洗滌肥皂等物品的購置費或補助費,以及工地上職工洗澡、飲水的燃料等。
7. 周轉房攤銷 指不能確定為某項開發項目安置拆遷居民周轉使用的房屋計提的攤銷費。
8. 利息支出 指開發企業為開發房地產借入資金所發生而不能直接計入某項開發成本的利息支出及相關的手續費,但應沖減使用前暫存銀行而發生的利息收入。開發產品完工以後的借款利息,應作為財務費用,計人當期損益。
9. 其他費用 指上列各項費用以外的其他開發間接費用支出。
從上述開發間接費用的明細項目中,可以看出它與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建築安裝工程費等變動費用不同,它屬於相對固定的費用,其費用總額並不隨著開發產品量的增減而成比例的增減。但就單位開發產品分攤的費用來說,則隨著開發產品量的變動而成反比例的變動,即完成開發產品數量增加,單位開發產品分攤的費用隨之減少;反之,完成開發產品數量減少,單位開發產品分攤的費用隨之增加。因此,超額完成開發任務,就可降低開發成本中的開發間接費。
開發間接費用的總分類核算,在「開發間接費用」賬戶進行。企業所屬各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發生的各項開發間接費用,都要自「應付職工薪酬」、「累計折舊」、「遞延資產」、「銀行存款」、「周轉房——周轉房攤銷」等賬戶的貸方轉入「開發間接費用」賬戶的借方,做如下分錄入賬:
借:開發間接費用 41 6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9120
累計折舊 10 000
遞延資產 3 500
銀行存款 8 480
周轉房——周轉房攤銷 10 500
必須指出,如果開發企業不設置現場管理機構而由企業(即公司本部)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到開發現場組織開發活動,其所發生的費用,除周轉房攤銷外,其他開發間接費可記入企業的管理費用。
開發間接費用的明細分類核算,一般要按所屬內部獨立核算單位設置「開發間接費用明細分類賬」,將發生的開發間接費用按明細項目分欄登記。
Ⅶ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開發間接成本和期間費用如何劃分。
開發間接費用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在開發現場組織管理開發產品而發生的各項費用。這些費用雖也屬於直接為房地產開發而發生的費用,但它不能確定其為某項開發產品所應負擔,因而無法將它直接記入各項開發產品成本。為了簡化核算手續,將它先記入「開發間接費用」科目,然後按照適當分配標准,將它分配記入各項開發產品成本。
期間費用是指不能直接歸屬於某個特定產品成本的費用。它是隨著時間推移而發生的與當期產品的管理和產品銷售直接相關,而與產品的產量、產品的製造過程無直接關系,即容易確定其發生的期間,而難以判別其所應歸屬的產品,因而是不能列入產品製造成本,而在發生的當期間費用期從損益中扣除。期間費用包括直接從企業的當期產品銷售收入中扣除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經常說的「當期費用」一般就是指狹義的當期期間費用,也就是某個特定會計期的期間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Ⅷ 房地產期間費用如何分攤
1、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屬於期間費用,不需要在開發項目中分配,月末直接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中。
2、工資分配:
(1)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分配到「管理費用--工資」科目。
(2)銷售人員的工資,分配到「銷售費用--工資」科目。
(3)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工資,分配到「開發成本--開發間接費」科目。
2011-03-30 10:50 補充問題
我的意思是有兩個項目相續開發,但沒同時完工,也沒同時清算,但同一公司開發,同一辦公室,那麼這些費用不需要分到各個項目嗎?
1、期間費用不用分到各項目中。月末直接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中。
2、開發成本核算的內容:
(1)土地成本:用於核算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契稅以及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費用。
(2) 拆遷補償費:用於核算項目范圍內勞動力安置費用以及地上、下附著物的拆遷補償、安置動用房支出等。
(3) 前期工程費:用於核算項目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4)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於核算項目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以及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築安裝工程費。
(5) 基礎設施費:用於核算項目范圍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通訊、環衛、綠化等工程發生支出。
(6)公共配套設施費:用於核算項目范圍內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Ⅸ 開發間接費用的開發間接費用的分配
每月終了,應對開發間接費用進行分配,按實際發生數計入有關開發產品的成本。開發間接費用的分配方法,企業可根據開發經營的特點自行確定。不論土地開發、房屋開發、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均應分配開發間接費用。為了簡化核算手續並防止重復分配,對應計入房屋等開發成本的自用土地和不能有償轉讓的配套設施的開發成本,均不分配開發間接費用。這部分開發產品應負擔的開發間接費用,可直接分配計人有關房屋開發成本。也就是說,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發生的開發間接費用,可僅對有關開發房屋、商品性土地、能有償轉讓配套設施及代建工程進行分配。開發間接費用的分配標准,可按月份內各項開發產品實際發生的直接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建築安裝工程費、配套設施費)進行,即:
某項開發產品成本分配的開發間接費=月份內該項開發產品實際發生的直接成本×本月實際發生的開發間接費用÷應分配開發間接費各開發產品實際發生的直接成本總額
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某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在1998年5月份共發生了開發間接費用 41 600元,應分配開發間接費各開發產品實際發生的直接成本如下: 開發產品編號名稱 直接成本 101商品房 50 000 102商品房 120 000 151出租房 75 000 181周轉房 70 000 201大配套設施——商店 80 000 301商品性土地 125000 合計 520 000 根據上列公式,即可為各開發產品算得5月份應分配的開發間接費:
101商品房:50000元×41600元÷520000元=50 000元×8%=4 000元
102商品房:120 000元×8%=9 600元
151出租房:75 000元×8%=6 000元
181周轉房:70 000元×8%=5 600元
201大配套設施:80 000元×8%=6 400元
301商品性土地;125 000元×8%=10 000元
根據上面計算,就可編制有如圖表5-10所示的開發間接費用分配表: 開發間接費用分配表 2000年5月單位:元 開發項目編號名稱 直接成本 分配開發間接費 101商品房 50 000 4 000 102商品房 120 000 9 600 151出租房 75 000 6 000 181周轉房 70 000 5 600 201大配套設施 80 000 6 400 301商品性土地 125 000 10000 合計 520 000 41 600 根據開發間接費用分配表,即可將各開發產品成本分配的開發間接費記入各開發產品成本核算對象的「開發間接費」成本項目,並將它記入「開發成本」各二級賬戶的借方和「開發間接費用」賬戶的貸方,作如下分錄入賬:
借:開發成本——房屋開發成本 25 200
開發成本——配套設施開發成本 6 400
開發成本——商品性土地開發成本 10 000
貸:開發間接費用 41 600
Ⅹ 開發間接費和管理費用的分配比例多少比較合理
我的建議是:開發間接費後期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候要加計扣除,所以,能進開發間接費用盡量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