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地產成本計算
1.每平米建築面積的土地成本是2055元。
2.按目前的建築成本算,加上銷售版成本、土地成本、稅費、管理費、開發商權利潤、其它相關費用。房價起價應該在在8000左右吧。
3.至於說限高60米的話可以蓋多少棟樓,這個就不好回答啊,要看你規劃建的方案,每棟商品房建築面積是多少?這個得出來,出來了你就能算了啊。按你這個的話你的總建築面積可以建158175平方米,容積率比較低啊你這個。
2. 如何計算房地產開發成本
要核算開發產品的成本,必須明確開發產品成本的種類和內容。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開發產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為如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場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2.房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以上四類開發產品成本,在核算上將其費用分為如下六個成本項目: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指因開發房地產而徵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征地費、安置費以及原有建築物的拆遷補償費,或採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價。
2.前期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前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費用。
3.基礎設施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按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圖施工所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工程費和設備費。
5.配套設施費指在開發小區內發生,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鋼爐房、水塔、居委會、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6.開發間接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為開發房地產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從上可以看出:構成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開發成本,相當於工業產品的製造成本和建築安裝工程的施工成本。如要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完全成本,還要計算開發企業(公司本部)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為銷售、出租、轉讓開發產品而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也叫期間費用。它們絕大部分都是經營期間的費用開支,與開發工程量的關系並不十分密切,如果將期間費用計入開發產品成本,在開發產品開發和銷售、出租、轉讓不同步的情況下,就會增加開發產品的成本,特別是在開發房地產滯銷時期,將滯銷期間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計入當期開發產品成本,就會使企業造成大量的潛虧,不能及時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同時,將期間費用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不但要增加核算的工作量,也不利於正確考核企業開發單位的成本水平和成本管理責任。因此,現行會計制度中規定將期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不再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也就是說,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產品只計算開發成本,不計算完全成本
3. 房地產企業怎麼計算單位成本
要核算開發產品的成本,必須明確開發產品成本的種類和內容。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開發產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為如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場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2.房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以上四類開發產品成本,在核算上將其費用分為如下六個成本項目:
1.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或批租地價指因開發房地產而徵用土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征地費、安置費以及原有建築物的拆遷補償費,或採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價。
2.前期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前發生的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質勘察、測繪、場地平整等費用。
3.基礎設施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綠化、環衛設施以及道路等基礎設施費用。
4.建築安裝工程費指土地房屋開發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按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圖施工所發生的各項建築安裝工程費和設備費。
5.配套設施費指在開發小區內發生,可計入土地、房屋開發成本的不能有償轉讓的公共配套設施費用,如鋼爐房、水塔、居委會、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車棚、公廁等設施支出。
6.開發間接費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獨立核算單位及開發現場為開發房地產而發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包括現場管理機構人員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從上可以看出:構成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開發成本,相當於工業產品的製造成本和建築安裝工程的施工成本。如要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的完全成本,還要計算開發企業(公司本部)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開發經營活動而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以及為銷售、出租、轉讓開發產品而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也叫期間費用。它們絕大部分都是經營期間的費用開支,與開發工程量的關系並不十分密切,如果將期間費用計入開發產品成本,在開發產品開發和銷售、出租、轉讓不同步的情況下,就會增加開發產品的成本,特別是在開發房地產滯銷時期,將滯銷期間發生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計入當期開發產品成本,就會使企業造成大量的潛虧,不能及時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同時,將期間費用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不但要增加核算的工作量,也不利於正確考核企業開發單位的成本水平和成本管理責任。因此,現行會計制度中規定將期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不再計入開發產品成本,也就是說,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產品只計算開發成本,不計算完全成本
望樓主採納
沈陽金蝶財務為您解答
4. 房地產企業怎麼計算單位成本
要核算開發產品的成本,必須明確開發產品成本的種類和內容。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開發產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為如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場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2.房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房地產的成本結構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如果企業為地下停車場所(含車庫、車位)單獨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辦理了相關產權手續,即屬於可售的開發產品,應單獨作為成本對象核算。
如果企業未單獨繳納土地出讓金,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建造停車場所(含車庫、車位)發生的成本費用支出可作為公共配套設施費計入開發成本。
但若有證據表明企業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建造的車庫(不含車位)對外出售,則地下車庫的面積應作為可售面積,參與單位成本的計算。
5. 房地產建築成本每平方米是如何算的
樁基工程(如有):70~100元/平方米;鋼筋:40~75KG/平方米(多層含量較低、高層含量較高),合160~300元/平方米;
砼:0.3~0.5立方/平方米(多層含量較低、高層含量較高),合100~165元/平方米;砌體工程:60~120元/平方米(多層含量較高、高層含量較低);
抹灰工程:25~40元/平方米;外牆工程(包括保溫):50~100元/平方米(以一般塗料為標准,如為石材或幕牆,則可能高達300~1000元/平方米。
(5)房地產的成本結構如何計算擴展閱讀:
由儲備狀態轉變為成品狀態過程中的資金構成開發成本。開發成本匯聚了企業在開發房屋、土地、配套設備和代建工程過程中除開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以外的一切費用。通過設置開發成本和開發間接費用兩個成本類賬戶來歸儲和分配。
開發產品成本開發成本賬戶核算企業在土地、房屋、配套設施和代建工程等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土地使用和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和開發間接費等。企業發生的各項費用屬於直接費用的,直接計入開發成本賬戶;
應由開發產品負擔的間接費用,應先在開發間接費賬戶進行歸集,月末,再按一定的標准分配計入有關開發產品成本。
由成品狀態轉變為貨幣形態過程中的資金構成經營成本。通過設置經營成本賬戶核算企業對外轉讓、銷售、結算和出租開發產品等應結轉的經營成本,按照經營成本的種類,還可以設置土地轉讓成本、商品房銷售成本、配套設施銷售成本、代建工程結算成本、出租產品經營成本等明細科目。
出租產品經營成本等於按月計提的出租產品攤銷和發生的維修費用之和。除了出租產品經營成本較其產品的開發成本在賬上的數額有所變化外,商品房銷售成本、配套設施銷售成本、土地轉讓成本和代建工程結算成本都與其相應產品的開發成本在數額上一致。
6. 房地產開發成本的核算
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是指企業將開發一定數量的商品房所支出的全部費用按成本項目進行歸集和分配,最終計算出開發項目總成本和單位建築面積成本的過程。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經過整頓,有關法規制度已比較完善,房地產開發將在有序,規范的道路上運作,房產商要想獲得經營利潤,除了必須提供適銷對路的房源外,還應該降低開發成本,重點控制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並嚴格進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 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就其用途來說,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1、土地、土建及設備費用。這是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的主體內容,大致占總成本的80%,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費用。土地費用主要包括置換成本、批租費用、動遷費用等。房產商在決定是否開發一個項目以前,必須進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將預計的土地費用通過土地面積和容積率的換算,計算出未來所開發的每平方米商品房所佔的土地成本(俗稱樓板價),以此來進行項目的可行性評估。
2、配套及其他收費支出。主要是指水、電、煤氣、大市政和公建配套費,學校、醫院、商店等生活服務性設施也是不可缺少的。其他收費支出中有些雖屬於押金性質,如檔案保證金、綠化保證金等,但難以全部收回。這類收費項目種類繁多,標准不一,許多項目由壟斷性企事業單位執行,隨意性很強,標准普遍偏高。配套及其他收費項目是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中受外界因素影響最大的一塊費用支出,一般占項目總投資的10%~15%.
3、管理費用和籌資成本。房地產開發與其他行業相比,有建設周期長、投資數額大、投資風險高等特點,因此,大多數開發企業必須通過貸款來解決資金需要,這樣就產生數額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這部分費用核算好,對正確進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 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土地徵用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1)土地徵用費
(2)拆遷安置補償費 1、成本歸集對象。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進行成本核算時,象其他行業一樣.首先應該確定成本歸集對象,即成本核算單位。對於小規模的開發,如單幢或幾幢房屋的開發,這個問題比較容易解決,可以將全部開發量作為成本歸集對象,設立一個成本核算單位。但是對大規模的開發,如街坊改造或小區開發,就必須科學地確定成本歸集對象。在這種情況下,筆者認為成本核算對象不能過細(如以單幢為單位),因為這樣做勢必會增加工作量,使核算工作繁瑣化。相反,也不能簡單地以整個小區為核算單位,因為一個小區從開始建設到完全建成往往需要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這樣做勢必使成本核算資料滯後,失去其在管理上的作用。應該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內容和工期進度作為確定成本歸集對象的主要依據。對大的開發項目應該適當分塊,比如將一個小區內不同類型的商品房按不同的開發期進行分塊,便於費用的歸集和成本結算,這樣才能充分發揮成本核算的作用。
2、成本項目的設立。
正確劃分成本項目,可以客觀地反映產品的成本結構,便於分析研究降低成本的途徑。按現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發成本」作為一級成本核算科目,企業應在該科目下,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選擇成本項目,並據此進行明細核算。如何確定成本項目?筆者認為成本項目不能太多,對於發生次數較少,特別是單筆發生的費用,應盡量合並。如各種配套費用支出,可設立一個「配套費用」明細科目進行核算。而對金額較大並陸續發生的費用應單獨設立科目核算。如土地費用、土建費用及設備費用,特別是土建費用,如系分合同發包的還應該按合同進行明細核算,以便能隨時了解工作量進度和付款情況,並為工程的竣工決算提供資料。
3、間接費用的核算。
企業的間接費用主要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按現行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這些費用應作為期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這樣處理,對部分費用來說,有悖於會計的配比性原則。比如,為項目貸款而支付的利息以及項目的前期銷售費用,這些費用的特點是數額較大、受益對象明確,如果在受益對象實現銷售之前,就將其列入損益類科目進行核算,勢必會形成虛假的財務成果,不能客觀地反映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因此,筆者認為,對受益對象明確的貸款利息和前期銷售費用應視同資本性支出進行核算。前者列入「開發成本」,作為成本項目的一個組成部分;後者可在「遞延資產」科目下開設明細專戶進行核算,待開發產品實現銷售後,再轉入「銷售費用」科目。
4、項目的竣工決算。
房地產開發成本核算的最終目的是計算出項目的總成本和單位可銷售面積的開發成本,以便企業結出經營利潤。可是現在房地產開發企業較普遍存在的現象是重視工程決算而忽視項目決算。因為工程決算在施工完成後進行,時間性比較明確,而且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不易拖拉。而項目決算有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變得遙遙無期,比如小區個別配套沒有完成(不影響銷售),計劃中的公建設施暫時不能實施,或者押金的收回久拖不決等,都會影響整個開發項目的完全建成,進而影響項目決算。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可以通過「預提費用」科目將尚未實施的工程預算計入成本,使項目決算能按計劃進行,以後待工程完成再按實際支出調整項目成本。由於這部分工程支出,通常在項目總投資中所佔的比例很小,這樣做對項目的總成本和單位成本不會造成較大的影響。
7. 房地產建築成本怎麼計算出來
1、樁基工程(如有):70~100元/平方米;
2、鋼筋:40~75KG/平方米(多層含量較低、高層含量較高),合160~300元/平方米;
3、砼:0.3~0.5立方/平方米(多層含量較低、高層含量較高),合100~165元/平方米;
4、砌體工程:60~120元/平方米(多層含量較高、高層含量較低);
5、抹灰工程:25~40元/平方米;
6、外牆工程(包括保溫):50~100元/平方米(以一般塗料為標准,如為石材或幕牆,則可能高達300~1000元/平方米;
7、室內水電安裝工程(含消防):60~120元/平方米(按小區檔次,多層略低一些);
8、屋面工程:15~30元/平方米(多層含量較高、高層含量較低);
9、門窗工程(不含進戶門):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門窗面積約為0.25~0.5平方米(與設計及是否高檔很大關系,高檔的比例較大),造價90~300元/平方米,一般為90~150元/平方米,如採用高檔鋁合金門窗,則可能達到300元/平方米;
10、土方、進戶門、煙道及公共部位裝飾工程:30~150元/平方米(與小區檔次高低關系很大,檔次越高,造價越高);
11、地下室(如有):增加造價40~100元/平方米(多層含量較高、高層含量較低);
12、電梯工程(如有):40~200元/平方米,與電梯的檔次、電梯設置的多少及樓層的多少有很大關系,一般工程約為100元/平方米;
13、人工費:130~200元/平方米;
14、室外配套工程:30~300元/平方米,一般約為70~100元/平方米;
15、模板、支撐、腳手架工程(成本):70~150元/平方米;
16、塔吊、人貨電梯、升降機等各型施工機械等(約為總造價的5~8%:約60~90元/平方米;
17、臨時設施(生活區、辦公區、倉庫、道路、現場其它臨時設施(水、電、排污、形象、生產廠棚與其它生產用房):30~50元/平方米;
18、檢測、試驗、手續、交通、交際等費用:10~30元/平方米;
19、承包商管理費、資料、勞保、利潤等各種費用(約為10%):以上各項之和*10%=90~180元/平方米;
20、上交國家各種稅費(總造價3.3~3.5%):33~70元/平方米,高檔的可能高達100元/平方米。
以上沒有算精裝修,一般造價約為1000~2000元/平方米,高檔小區可達3500元以上。以上沒有包括部分國有企業開發造成的腐敗成本。精裝修造價一般為500~1500元/平方米,這要看檔次高低,也有300元/平方米簡裝修,更有3000~10000元/平方米超高檔裝修(拎包入住)。
21、設計費(含前期設計概念期間費用):15~100元/平方米;
22、監理費:3~30元/平方米。
23、土地費:一般二線城市市區(老郊區地帶)為70~100萬/畝,容積率一般為1.0~2.0,故折算房價為:525~1500元/平方米,市區中心地帶一般為200萬元/畝,折算房價為:1500~3000元/平方米,核心區域可達300萬元/畝以上,單方土地造價更高;一線城市甚至有高達20000元/平方米以上的土地單方造價;三線城市、縣城等土地單方造價較低,一般為100~500元/平方米,也有高達2000元/平方米以上的情況;
24、土地稅費與前期費,一般為土地費的15%左右,二線城市一般為100~500元/平方米,各地標准都不一樣。
結論:基本建設費是固定的,即使是不收土地款的動遷房,以國家最低標准承建,造價也難以少於1000元/平方米。
8. 房地產開發企業如何進行成本核算
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核算的方法和一般步驟依次如下:
根據成本專核算對象的確定原則屬和項目特點,確定成本核算對象。
設置有關成本核算會計科目,核算和歸集開發成本及費用。
按受益原則和配比原則,確定應分攤成本費用在各成本核算對象之間的分配方法、標准。
將歸集的開發成本費用按確定的方法、標准在各成本核算對象之間進行分配。
編制項目開發成本計算表,計算各成本核算對象的開發總成本。
正確劃分已完工和在建開發產品之間的開發成本,分別結轉完工開發產品成本。
正確劃分可售面積、不可售面積(由主管部門劃分提供),根據有關規定分別計算可售面積、不可售面積應負擔的成本,正確結轉完工開發產品的銷售成本。
編製成本報表,根據成本核算和管理要求,總括反映各成本核算對象的成本情況。
9. 房地產開發成本怎樣計算
房地產成本的組成
1、土地費用 土地費用包括城鎮土地出讓金,土地徵用費或拆遷安置補償費。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方式有三種:協議出讓,招標出讓,拍賣出讓。目前基本以後兩種方式為主。隨著國家對土地宏觀管理政策趨緊,通過拍賣方式獲得開發用地成為大多數開發商獲取開發用地的有效方式。目前在我國城鎮商品房住宅價格構成中,土地費用約佔20%,並有進一步上升的趨勢。 2、前期工程費 前期工程費主要指房屋開發的前期規劃,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地質勘查費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費用。他在整個成本構成中所佔比例相對較低,一般不會超過6%。 3、建築安裝工程費 建築安裝工程廢紙房屋建造過程中所發生的建築工程,設備及安裝工程費用等,又被稱為房屋建築安裝造價。他在整個成本構成中所佔比例相對較大。從我國目前情況看,約占整個成本的40%左右。 4、市政公共設施費用 市政公共設施費用包含基礎設施和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兩部分。基礎設施建設費主要指道路,自來水,污水,電力,電信,綠化等的建設費用。公公配套設施建設費用指在建設用地內建設的為居民提供配套服務的各種非營利性的公用設施(如學校,幼兒園,醫院,派出所等)和各種營利性的配套設施(如糧店,菜市場等商業網點)等所發生的費用。他同時還包括一些諸如煤氣調壓站,變電室,自行車棚等室外工程。在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中,該項目所佔比例較大,我國一般在20%~30%左右。 5、管理費用 管理費用主要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為組織和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它包括管理人員工資,差旅費,辦公費,保險費,職工教育費,養老保險費等。在整個成本構成所佔比例很小,一般不會超過2%。 6、貸款利息 房地產因開發周期長,需要投資數額大,因此必須藉助銀行的信貸資金,在開發經營過程中通過借貸籌集資金而應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利息也成為開發成本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它的大小與所開發項目的大小,融資額度的多少有密切關系,所以占成本構成比例相對不穩定。 7、稅費 稅費包含兩部分:一部分是稅收,與房地產開發建設有關的稅收包括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有稅,土地增值稅,兩稅一費(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契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等;另一部分是行政性費用,主要由地方政府和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取的費用,項目繁多且不規范。包括諸如征地管理費,商品房交易管理費,大市政配套費,人防費,煤氣水電增容費,開發管理費等。在我國目前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中所佔比例較大,一般在15%~25%左右。 8、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主要指不能列入前七項的所有費用。它主要包括銷售廣告費,各種不可預見費等,在成本構成中一般不會超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