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產開發公司都需要那些手續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條件
任何企業的設立均應滿足一定的條件,我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法律、法規對此均作有詳盡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也不例外。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9條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任何房地產開發企業都必須有自己的名稱,這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人格化和與其他企業相區別的重要標志,也是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一個必要條件。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首先應當確定企業的名稱,沒有名稱就不能得到社會的承認。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組織機構是對內管理企業事務,對外代表企業從事民事活動的機構的總稱,是使企業的房地產開發和經營業務活動正常運行的重要保證。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組織機構應依其形態的不同而有差異。一般說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組織機構主要包括:股東會(股東大會);股東會(股東大會)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決策機構,即形成企業的意志、決定企業重大事務的機構,它是企業的最高權力機關。董事會、經理:董事會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執行機構,即負責貫徹執行決策機關的決議、指示,經理是受董事會聘用、具體管理企業日常業務活動的機構。監事會,監事會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監督機構,即對企業執行機構的活動進行監督的機構(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如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可以不設監事會,而只設1至2名監事)。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任何一個企業一樣,須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首先,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有自己的經營場所,包括自有的或租賃的經營場所。其次,企業必須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企業法人的固定地址,不能是游動性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3.有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注冊資本
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必須擁有資本。注冊資本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的經濟實力。為保證投資開發房地產的能力,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注冊資本必須適應房地產開發的規模,不得低於最低限額。《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5條第1款第1項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須有1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
4.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
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有足夠的、具有相當水平的會計、統計、財務、營銷等方面的經濟管理人員和規劃、設計、施工等方面的工程技術人員。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5條第1款第2項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須有4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專業、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2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在規定了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具備的以上四項條件的同時,還規定了一項條件,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相銜接,如《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具備哪些條件?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具備下列條件:(一)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一千萬元;(二)有四名以上持有專業證書的房地產、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兩名以上持有專業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三)有按市場價格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四)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固定的經營場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應當予以辦理工商登記手續;對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
如何申請領取《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取得營業執照後三十日內到主管部門備案,並申請領取《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主管部門應在十五日內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核發《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地產開發企業辦理房地產開發和經營業務時,應當出示《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主管部門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實行年度審核制度。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除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企業設立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1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二)有4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專業、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2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方的實際情況,對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注冊資本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條件作出高於前款的規定。 注冊資金根據地區不同而不同,通常要求80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不會影響以後項目的大小,和你的資金規模有關,只要你能弄到錢,就不會限制你的發展。一、二、三、四級是資質等級,一級最高,你成立之後會給你暫定四級,暫定!!!以後根據你的開發業績,就是開發面積再向上申報升級!
㈡ 注冊房地產開發公司都需要哪些資質
根據相關規定,注冊房地產公司須具備下列條件:
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一千萬元(有的小城市可能低些);
有四名以上持有專業證書的房地產、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兩名以上持有專業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
有按市場價格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固定的經營場所;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2000年3月29日建設部令第77號發布,根據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
為了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房地產開發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申請核定企業資質等級;未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的企業,不得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企業條件分為一、二、三、四四個資質等級。
㈢ 注冊房地產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根據相關規定,注冊房地產公司須具備下列條件:
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一千萬元(有的小城市可能低些);
有四名以上持有專業證書的房地產、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兩名以上持有專業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
有按市場價格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固定的經營場所;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2000年3月29日建設部令第77號發布,根據2015年5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
為了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房地產開發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申請核定企業資質等級;未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的企業,不得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企業條件分為一、二、三、四四個資質等級。
㈣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有哪些條件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9條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任何房地產開發企業都必須有自己的名稱,這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人格化和與其他企業相區別的重要標志,也是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一個必要條件。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任何一個企業一樣,須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首先,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有自己的經營場所,包括自有的或租賃的經營場所。
3.有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注冊資本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必須擁有資本。注冊資本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的經濟實力。《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5條第1款第1項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須有1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
4.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有足夠的、具有相當水平的會計、統計、財務、營銷等方面的經濟管理人員和規劃、設計、施工等方面的工程技術人員。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5條第1款第2項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須有4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專業、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2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在規定了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具備的以上四項條件的同時,還規定了一項條件,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㈤ 新注冊房地產開發公司都要具備哪些條件
房地產公司成立的條件一共有四個方面:1、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2、有不少於十內五平方米的容固定服務場所;3、注冊資金不少於三十萬元,僅從事咨詢業務的,注冊資金不少於十萬元;4、有房地產中介服務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三人,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還應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㈥ 想做房地產開發商,需要什麼條件
房地產開發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企業。設立房地產專開發企屬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有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符合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還應當執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6)房地產開發公司需要哪些條件擴展閱讀:
房地產開發流程:
第一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第二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㈦ 房地產開發企業設立的條件是什麼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0條有明確規定:
第三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版,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權的企業。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有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還應當執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後的一個月內,應當到登記機關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備案。
㈧ 設立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房地產公司成立的條件一共有四個方面:1、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版2、有不少於十五平方米權的固定服務場所;3、注冊資金不少於三十萬元,僅從事咨詢業務的,注冊資金不少於十萬元;4、有房地產中介服務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少於三人,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還應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