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銷售未完工房地產開發產品怎麼繳納企業所得稅
1、《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第八條: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計稅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下列規定進行確定:
(一)開發項目位於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區和郊區的,不得低於15%。
(二)開發項目位於地及地級市城區及郊區的,不得低於10%。
(三)開發項目位於其他地區的,不得低於5%。
(四)屬於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於3%。
2、《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第九條: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3、開發產品完工後,企業應及時結算其計稅成本並計算此前銷售收入的實際毛利額,同時將其實際毛利額與其對應的預計毛利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年度企業本項目與其他項目合並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
4、在年度納稅申報時,企業須出具對該項開發產品實際毛利額與預計毛利額之間差異調整情況的報告以及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相關資料。
(1)房地產未完工項目如何限額扣除擴展閱讀: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企業以本企業為主體聯合其他企業、單位、個人合作或合資開發房地產項目,且該項目未成立獨立法人公司的,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
(一)凡開發合同或協議中約定向投資各方(即合作、合資方,下同)分配開發產品的,企業在首次分配開發產品時,如該項目已經結算計稅成本,其應分配給投資方開發產品的計稅成本與其投資額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二)凡開發合同或協議中約定分配項目利潤的,應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1)企業應將該項目形成的營業利潤額並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統一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不得在稅前分配該項目的利潤。同時不能因接受投資方投資額而在成本中攤銷或在稅前扣除相關的利息支出。
(2)投資方取得該項目的營業利潤應視同股息、紅利進行相關的稅務處理。
Ⅱ 整體轉讓未竣工房地產項目如何清算土地增值稅,面積按規劃面積還是實際已完工面積是否劃分住宅和非住宅
首先你要知道你們拿地花了多少錢,拿到地後從項目開始規劃到項目施工直至10層一共花了多回少錢(規費、土答建、管理等),還有整體打包出售後應該交的稅收,這是你們的成本;其次你們整體打包出售賣了多少錢也就是收益;用收益減去成本,這部分的差價就是你要交土地增值稅部分。
徵收標准如下:土地增值稅是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並按照四級超率累進稅率進行徵收。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部分,稅率為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速算扣除系數為5%;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速算扣除系數為15%;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速算扣除系數為35% 。
(5)房地產企業建設普通住宅出售的,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至於面積問題只能你們去協商了,類型當然要分了,不分買家將來如何辦理證件?
Ⅲ 房地產在未完工前年終所得稅匯算時要如何填列
因此,如果公司開發項目符合上述情況,計稅毛利率一般不低於5%。按照國稅發[2009]31號文專件精神計算,在計稅屬毛利率小於或等於5%的情況下,預計毛利額會小於預交營業稅金及附加,可能導致企業銷售未完工產品凈納稅調整額為負數。即便如此,由於預售收入一樣符合企業所得稅收入確認條件,理當照常納入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
至於房地產企業未完工取得的預收賬款納稅申報表的填列,當年度取得的預售款合計按照規定的預計利潤率計算預計利潤填入附表3的第52行第3列。符合條件的預售款按照稅收規定分析計算允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廣告宣傳費,填入附表三第40行第4列。
Ⅳ 房地產企業項目竣工決算後所得稅怎麼交
樓主;你好!
一. 按照你的敘述:一期已竣工,銷售了約80%,
是應該可以對一期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與所得稅匯算清繳;所得稅匯算時,發生的期間費用可以做所得稅稅前扣除,不必再對期間費用進行分配,希望你在做匯算前仔細學習一下針對房地產結算的國稅《2009》31#文件,以便更好的做好房地產匯算清繳工作,現把土地增值稅清算的文件發給你,供你參考學習!
二. 依據《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要求,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條件為:
第九條 納稅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二)整體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三)直接轉讓土地使用權的。
第十條 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一)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築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築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餘的可售建築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三)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對前款所列第(三)項情形,應在辦理注銷登記前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納稅人應當在滿足條件之日起90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清算手續。
2、企業所得稅一般是按月(季)度預繳,預繳在月(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年度匯算清繳,匯繳在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
Ⅳ 房地產企業所得稅未完工 怎樣計算業務招待費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專待費支出,按照發生屬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國稅發〔2009〕31號第六條規定: 企業通過正式簽訂《房地產銷售合同》或《房地產預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應確認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國稅發〔2009〕31號第九條 規定: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應先按預計計稅毛利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毛利額,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
從國稅發〔2009〕31號的第六條、第九條的規定可以看出,房地產企業通過簽訂《房地產預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在稅務處理上也應確認為銷售收入的實現。這一部分收入,實質上是企業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
也就是說,新31號文改變了舊31號文關於「預售收入不得作為廣告費、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基數」的規定。在新31號文中,已經沒有了「預售收入」的表述,而是被「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取得的收入」所代替。
由此可見,對貴公司2008取得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收入,是可以作為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的計稅依據的。
Ⅵ 08年房地產企業所得稅匯算時,未完工未結轉收入的預收房款所繳的稅金能否扣減
預售部分上交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等,凡內是與預售相關容的,均可在匯算清繳時稅前扣除。
這一操作,主要是考慮國稅發【2009】31號文在制定預計利潤率時,和預售收入相匹配。不只是稅金及附加,廣告及宣傳費、業務招待費均可按照預售部分扣除。
Ⅶ 未支付質量保證金應如何扣除項目金額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房地產開發企業,因項目工程安裝施工企業的資質問專題,尚未對屬其質量保證金開票。請問企業對尚未支付的質量保證金,應如何扣除項目金額?
專業解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工程竣工驗收後,根據合同約定,扣留建築安裝施工企業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為開發項目的質量保證金,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建築安裝施工企業就質量保證金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具發票的,按發票所載金額予以扣除;未開具發票的,扣留的質保金不得計算扣除。
Ⅷ 房地產企業未完工產品預繳企業所得稅是否扣除期間費用
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
第十二條企業發生的期間費用、已銷開發產品計稅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准予當期按規定扣除。
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當年實際利潤據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對開發、建造的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附著物、配套設施等開發產品,在未完工前採取預售方式銷售取得的預售收入。
按照規定的預計利潤率分季(或月)計算出預計利潤額,填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國稅函[2008]44號文件附件1)第4行「利潤總額」內。
房地產開發企業是按當年實際利潤據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所以利潤總額中已經扣除了企業的期間費用。
(8)房地產未完工項目如何限額扣除擴展閱讀: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⑴資本性支出。是指納稅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以及對外投資的支出。企業的資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稅前扣除,應以提取折舊的方式逐步攤銷。
⑵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是指納稅人購置無形資產以及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的各項費用支出。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也不得直接扣除,應在其受益期內分期攤銷。
⑶資產減值准備。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計提的減值准備,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其他資產計提的減值准備,在轉化為實質性損失之前,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⑷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納稅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沒收財物的損失,不得扣除。
⑸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納稅人違反國家稅收法規,被稅務部門處以的滯納金和罰款、司法部門處以的罰金,以及上述以外的各項罰款,不得在稅前扣除。
⑹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納稅人遭受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保險公司給予賠償的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
⑺超過國家允許扣除的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非公益、救濟性捐贈。納稅人用於非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的捐贈,不允許扣除。
⑻各種贊助支出。
⑼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
Ⅸ 房地產開發企業轉讓尚未竣工項目,買賣雙方均需交什麼稅種,稅率是多少謝謝啦~~
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
一、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取得的營業收入徵收的一種稅。計稅依據:為納稅人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稅勞務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⑴轉讓土地使用權,應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中的「轉讓土地使用權」子目征稅;⑵銷售不動產,稅率為5%;⑶包銷商承銷,應按「服務業―代理業」征稅。⑷土地使用權出租以及房地產建成後出租的,按「服務業―租賃業」征稅。計算公式=營業額×適用稅率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依所在地區分別適用7%、5%、1%征城市建設維護稅,依3%計征教育費附加。
三、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規定的適用稅率計算徵收,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條例》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為增值額。它採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額×速算扣除率。其中: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計算扣除項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加計扣除。
四、房產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內資單位和個人按照房產稅原值或租金收入徵收的一種稅。它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評估值)×(1-30%)×1.2%。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一種稅。年應納稅額=∑(各級土地面積×相應稅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六、城市房地產稅、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城市房地產稅是對擁有房屋產權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港澳台胞,按照房產原值徵收的一稅種。城市房地產稅依房產原值計稅,稅率為1.2%。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稅率×(1-30%)。三資企業土地使用費是對本市行政區域內使用土地的外資企業,按企業所處地理位置和偏遠程度、地段的繁華程度、基礎設施完善程度等,徵收的一項費用。依外資企業的實際佔用土地面積以及所適用的土地使用費的單位標准確定。應納土地使用費額=佔用土地面積×適用的單位標准。
七、印花稅:是對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所徵收的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分為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兩種。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書立的憑證(合同)暫不徵收印花稅,但在土地開發建設,房產出售、出租活動中所書立的合同、書據等,應繳納印花稅。凡進行房屋買賣的,簽定的購房合同應按產權轉移書據所載金額0.05%繳納印花稅,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在辦理買賣過戶手續時,應監督買賣雙方在轉讓合同或協議上貼花注銷完稅後,再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在辦理房地產權屬證件時,應按權利許可證照,按件交納印花稅五元,房地產權屬管理部門應監督領受人在房地產權屬證上按件貼花注銷完稅後,再辦理發證手續。
八、契稅:契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向承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徵收的一種稅。徵收范圍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計稅依據主要是成交價格、核定價格、交換價格差額和「補繳的土地使用權出 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等。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九、耕地佔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大部分地區,目前已經停止徵收。
十、企業所得稅、外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或組織,在一定期間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准予扣除項目)×適用稅率。
十一、個人所得稅 :是對個人的勞務和非勞務所得徵收的一種稅。房地產業所涉及最多的是「工資、薪金」所得。其適用5%-45%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應交下列稅種:
1、營業稅5%、城建稅、營業稅的0。7%、教育費附加0。3%、地方教育附加0。1%。2、契稅4%;3、印花稅0.03%;4、土地增值稅0.5%;5、土地使用稅按當地實際情況計稅;6、車輛購置稅10%;7、房產稅;8、車船使用稅;9、企業所得稅等。
另外,團IDC網上有許多產品團購,便宜有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