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產業務的來源,除了銀行和土地徵收部門,還有哪些謝謝
人民法院、稅務部門、發改委、拍賣公司、個人等..
㈡ 房地產開發獲得土地的方式有幾種
房地產土地獲得的方式有;出讓取得、轉讓取得、還有從劃撥地轉化為出讓地回取得三種主要方答式。出讓取得是在土地交易的一級市場,從政府手中,或由政府徵收集體土地或從政府手中經過市場交易(招標投標、掛牌交易等)方式取得;轉讓取得是在土地交易的二級市場,從市場主體手中通過互換、買賣、贈與等各種交易方式取得。還有原是劃撥地,補交土地出讓金把土地性質轉為出讓地而取得開發土地。 回答:2004-09-29 09:11提問者對答案的評價:
㈢ 房地產開發企業獲取土地的途徑有哪些
1.招標
2.拍賣
3.掛牌
4.協議
5.其他:比如政府劃撥。
㈣ 房產證土地使用權來源有幾種類型
兩種,一種是劃撥,另一種就是出讓。
劃撥,一般是政府用地、軍事用地、教育用地等。是國家無償給使用方使用的
出讓,一般是企業用地、城市商品房或者商業性用地等。是使用方花錢買使用許可權的。
我國的土地證,是使用證,不是所有權證。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你買的商品房或者二手房,是出讓的,交錢買的使用年限。
農村住宅的那個,是劃撥的或者集體土地使用的,是無償的,不可轉讓的。除非轉讓的經過政府批准
㈤ 房地產企業獲取土地的途徑有哪些
「招拍掛」和劃撥
㈥ 房地產公司是如何購買土地,除了競拍還有什麼渠道。 地方土地是由政府親自賣出使用權嗎
是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訂立合同的方式出讓,訂立合同的具體方式包括拍賣、招標和協議等。
國家按照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以國有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一定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有期限地讓與土地使用者,並向土地使用者收取土地使用金的行為及制度。
市、縣人民政府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為國家和本級人民政府的代表,境內外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可以依法取得所出讓土地的使用權。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批准權在國務院及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的目的是土地的統籌、規劃、利用,通過對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管理,使土地使用權出讓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
(6)房地產土地來源有哪些擴展閱讀:
1、協議出讓
協議出讓是指出讓方和受讓方通過協商,就土地使用權出讓條件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一致而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具體而言,須由擬使用土地者向政府提出用地申請,經批准後,再由雙方協商地價、用地年限、付款方式和時間以及用地的其他條件等。
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的程序為申請——協商——簽約——履約。首先,由有意受讓人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向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提出使用土地的申請,並提交用地意向書。
其次,出讓方和擬受讓方就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條件及雙方權利義務進行協商,討價還價,政府一方可以基於公共利益、公共政策提出合同條件和條款,但雙方在協商過程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再次,通過協商如果達成一致,即可簽署合同,合同經雙方簽署而成立。
最後,受讓方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出讓方按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使用權,並依法辦理登記,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生效的要件。
2、招標出讓
招標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通過招標、投標和定標的競爭程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具體而言,招標出讓是指在規定期限內,由符合規定條件的人以書面投標方式,向出讓方競投某塊土地的使用權,出讓方選擇出價和條件最優者與之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向其出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招標出讓的程序需要經過以下幾個階段,即招標、投標、定標、簽約、履約。
3、拍賣出讓
拍賣出讓是出讓人在眾多的買方中,選定最高報價者作為受讓方並與之簽訂合同、向其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是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土地使用權受讓人,一般適用於商業用地、高檔住宅樓用地、高檔娛樂設施用地。
拍賣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程序為拍賣委託、拍賣公告與察看、拍賣實施、履約。
無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全面、誠信地履行所作的承諾及合同義務。
㈦ 土地分為幾種房地產開發建設分為幾種
土地基本性質分類有:國有用地(包括出讓和劃撥);集體用地。
土地使用用途分類: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商業用地。
土地特殊用地:國防用地、教育用地、公共事業用地等。
土地開發
土地開發主要是指房屋建設的前期工作,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新區土地開發,即把農業或者其他非城市用地改造為適合工商業、居民住宅、商品房以及其他城市用途的城市用地;
二是舊城區改造或二次開發,即對已經是城市土地,但因土地用途的改變、城市規劃的改變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拆除原來的建築物,並對土地進行重新改造,投入新的勞動。
(7)房地產土地來源有哪些擴展閱讀:
國土資源部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管理,切實做好耕地開發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國土資源部、財政部關於《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繳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以下簡稱「項目」)是指國家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上繳中央財政部分安排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項目包括重點項目、示範項目和補助項目。
第三條項目的審查確定和組織實施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積,促進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與農業可持續發展;
(三)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四)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復墾為主,適度開發未利用土地;
(五)採用先進科學技術,達到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六)因地制宜,先易後難,調動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
第四條國土資源部負責項目的審查確定、年度項目計劃與預算的編制、項目實施監督檢查及項目終驗等管理工作;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項目申報、審核、實施、初驗及成果管理等工作。
㈧ 房地產公司的土地從哪來
在我國土地所有權只能屬於2個主體:即國家所有和農民集體所有。
無論何種方式內,房地產開發商取容得的土地,只是土地使用權。而且僅指城鎮國有土地,不包括集體所有土地。
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目前僅有2種方式: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
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出讓金的行為。 這是一種特殊的民事法律關系。
二,土地使用權的劃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注意,這是一中具體行政行為。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可以是有期限的,也可以是無期限的,劃撥的土地使用權不可出租,轉讓,抵押。
就記得這么多了,具體的內容lz可以再詳細查下房地產相關法律和法規。 :)
㈨ 土地權屬來源證明包括哪些
土地權屬來源證明主要有以下幾種:
各時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門征、撥(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如建設用地批准書、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土地出讓合同、企業改制土地資產處置批文等;
2.土地證書;
3.因買賣、交換、贈與、繼承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的,除提交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協議書或證明外,還應提交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原始取得證明;
4.無任何手續、擅自佔用土地的,應提交按有關規定處理後的證明文件;
5.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主要是房屋產權證明;
(9)房地產土地來源有哪些擴展閱讀:
土地權屬是土地的所有權及由其派生出來的土地佔有、使用和收益權的統稱。
根據中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全民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集體所有。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全民所有制單位、集體所有制單位或個人使用。
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全民、集體所有制單位或個人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依法改變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必經辦理土地權屬的變更登記手續,更換證書。集體和國有土地,可以由集體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經營承包權受法律保護。
㈩ 房屋來源指的是什麼
房屋產權的來源:
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分如下幾種:分割、合並、購買、繼承、贈與、變更、交換、析產。
1、購買方式是*普遍的,目前市場上放盤的大部分盤源都為購買所得再轉讓。
2、分割與合並是一對相反的方式,分割是指產權人對物業進行重新間隔,房產證由一個變成多個;合並則是逆操作,房產證由多個變一個。
3、繼承與贈與的獲得方式之前已多次討論過,贈與房交易有可能出現巨額稅費(評估價全額的20%),買家碰到這類型的房源一定要小心。
4、變更是指業主曾經改名,以新名字再重新出證。只要業主能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即使曾經改名也不影響出售轉讓,不需要特別為改名而專門重新出證。
5、交換一般是指徵用補償。
6、析產與婚姻變動或繼承、贈與息息相關。
房屋產權來源下的過戶:
1、來源是自建的房屋
需要賣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土地手續)、買賣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證明、原來的契稅單、過戶確權審批表、原來的建房成本發票,若有共有權利人還需提供和賣方同樣的材料;買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首次買房);
2、來源是購買的房屋
需要賣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土地手續)、買賣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證明、原來的契稅單、營業稅單、契稅單、個稅單、過戶確權審批表,若有共有權利人還需提供和賣方同樣的材料;
買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首次買房);
3、來源是繼承的房屋
賣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土地手續)、買賣合同、公證書、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證明、原來的契稅單、營業稅單、契稅單、個稅單、過戶確權審批表,若有共有權利人還需提供和賣方同樣的材料;
買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首次買房);
4、來源是離婚的房屋
原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房權證、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證明、土地證(或復印件)、買賣合同、原契稅單、個稅單、營業稅單、過戶確權審批表;
買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首次買房);
5、來源是法院拍賣的房屋
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土地手續)、買賣合同、拍賣書、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證明、原來的契稅單、營業稅單、契稅單、個稅單、過戶確權審批表,若有共有權利人還需提供和賣方同樣的材料;
買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首次買房);
6、來源房改福利房
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土地手續)、買賣合同、單位證明、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證明、原來的契稅單、營業稅單、契稅單、個稅單、過戶確權審批表,若有共有權利人還需提供和賣方同樣的材料;
買方提供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無房證明(首次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