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產開發商怎樣拿地拿地的程序要辦些什麼手續,准備什麼材料
一個完整的房地產項目從開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准備工作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託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並製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並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第二部分
行政審批部分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程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
1)選址定點;
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
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4)規劃報建圖審查;
5)施工報建;
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第三部分
房地產項目權屬初始登記階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權初始(大產權證)登記。
2、開發商應提交材料:
(1)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
(3)用地證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施工許可證;
(7)房屋竣工驗收資料
(8)房屋測繪成果;
(9)根據有關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1)如何收購房地產項目擴展閱讀
房地產的開發條件:
1、開發主體合法
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單位和個人,首先應取得房地產開發的資格
。如果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則應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的條件設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2、使用權
房地產開發主體必須通過《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的合法途徑(出讓和劃撥),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使用權。用於房地產開發的土地,必須權屬清晰,房地產開發主體擁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8條規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價入股,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
3、在規定的期限內動工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二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Ⅱ 我公司收購某房地產項目怎麼寫會計分錄
1.你公抄司是房地產開發商襲嗎?如果是房地產開發商,公司是取得土地使用權,應做就做: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2..待公司取得商品房開發項目則結轉做:
借:開發成本:土地使用費;
貸: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3.如果是企業購地自建廠房就做: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
Ⅲ 房地產項目收購的介紹
房地產項目收購也可稱為房地產項目轉讓。是指一方將其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項目所有權直接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
Ⅳ 准備收購房地產開發商樓房,擬定寫個收購方案,想找個收購方案範本,請求提供。謝謝!
額。。。我不知道這個,我看到你這邊收購房地產項目,我這邊是做機構投資對接的,不少房地產項目,想了解一下你們這邊只長期的收購還是怎麼個情況,如果是長期的話看看是否有機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