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地產開發過程中若干法律問題的風險防範與規避
房地產開發過程中若干法律問題的風險防範與規避
——馬江濤
主持人:
大家上午好,今天上午為我們主講「房地產開發過程中若干法律問題的風險防範與規避」這門課程,是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之一的馬江濤先生,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是京城十大律師事務所之一,非常享有盛名,現在請馬律師為我們大家講課!
馬江濤:
我先介紹一下自己,我來自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我本人叫馬江濤,關於我本人的介紹學員筆記上已經有了,對於我本人就不再多作介紹了,主要對我這個所多說兩句,我這個所主要是以房地產和公司,特別是公司的改制、重組,包括目前正在盛行的國企改制為主要業務的大型的綜合性的律師事務所,成立大概有13年,也是當時全國,主要是北京最先開始的第一批合夥制律師事務所之一。剛才王嶸說是北京十大律師事務所,現在幾大不敢輕易的說,但是有一個硬性的指標可以作為一個旁證,曾經在1998年司法部在全國范圍內律師事務所進行一次評比,當時評出司法部的20強,就是20家部級文明所,其中北京有6家,全國有20家律師事務所,大成所是北京這6家律師事務所中間的一家律師事務所,這是所里的情況。
在正式開始講演之前,先做幾點說明。第一點,關於今天的題目,事先主辦單位給我的邀請函上訂了兩個題目,第一個題目是房地產開發用地取得過程中一些法律風險防範與規避(新舊土地政策比較,典型案例分析);第二個題目,房地產開發與經營過程中法律風險防範與規避的要點(典型案例分析),根據這個題目原來准備主要分幾大部分,等於分上下兩部分。前面的部分主要想談一下關於取得土地的這一塊,特別是現在我國土地政策的改變,產生一些變化,但是來了以後組織單位跟我說,前面有一個老師對於這塊講的比較多了,而且理論性也比較強,所以今天在下面的演講過程當中,把這部分稍微做一個調整,原來准備理論上的東西可能會剪掉一部分。
第二點,大家也看到學員筆記里原來我的提綱,關於新的土地政策的講解問題。首先改變我原來的初衷,對於這塊不再做過多純理論上的講解,另外即便如此在演講過程當中可能還涉及到一些政策的理解問題,由於我本人是律師,我也不是法律的制定者,同時我自己也不是法官,我自己講的東西只是我本人,以及我的律師事務所,以及我們經常在一起探討土地問題的學者,我們的一些個人觀點,僅供大家參考,不做任何決定性和決策性意見。
第三點,關於今天我講解的這些案例,這些案例大部分在實踐經驗當中所遇到的,關於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所遇到的一些真實案例,在講解過程當中處於商業秘密的角度,我不會把當事人的名稱報道出來,我看今天有全國各地的開發商,有的確實曾經是我們的客戶,我今天只是就事論事,首先希望大家不要對號入座,在我講案例的過程當中,有的案例還沒有形成定論,有的案例形成了定論,這個定論比如說可能有生效仲裁的結果,或者生效的法律的判決,但是,我還是重復剛才那句話,我本人也不是法官,我只是律師,在這個案例分析當中,我也只談我們律師,我個人的一些觀點,並不是作為本案最終的一定是什麼樣正確的結論,所以到時候也請大家理解。今天來我主要也本著一個共同和大家探討學習的態度,我來之前看到咱們有一個學員出了一個對聯,我覺得今天在座的都是豪傑,所以我也希望跟大家跟這么多豪傑探討和交流的機會,下面我開始演講整個的題目。
首先,我的演講大概是分四節。第一節,我主要是想探討一下我國管理制度大概的過程;第二,關於新舊土地政策的界限劃分以及新舊土地政策的分析;第三部分是土地管理頒布新的政策以後相關的內容,我打算把前三節作為我今天演講的第一部分。第四部分,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我們律師遇到的一些問題,以及關於風險防範的若干問題,包括相對的案例,主要是集中在這里,我打算把第四節作為今天演講的第二部分來談。
第一節,我國現行土地管理制度的歷史進程。從國家現在土地管理的制度和法律的順序來看,首先,第一個是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這個法主要是強調對於耕地保護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隨著改革開放以後,特別是92年當時鄧大人南巡講話以後,各地招商引資的風一浪高過一浪,後來感覺到法律在好多地方,已經根本不適應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的需要,所以我們相應的過渡,一直到了98年出台新的《土地管理法》,這個法是99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的《土地管理法》首先把基本國策確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另外也確認了一個原則,協議出讓,這是關於新的土地管理法的有關條例。
98年法律出台以後,在地方發展經濟招商引資,以及國家一些資源大量流失,主要是土地資源流失了,這時候發現關於土地管理法里確立的協議方式有許多弊端,這種情況下在2002年的5月9號頒布了第十一號令,11號令大家都知道了,明確規定了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規定,這里我想內容不用再說了。招牌掛以後出現的一些現實情況,制度公布以後執行情況不很理想,僅拿2003年為例,2003年全國出讓土地是17868萬公頃,大約摺合280萬畝,其中通過招標方式的只有9.3萬,拍賣方式出讓的只有13.3萬畝,掛牌方式的只有55.25萬畝,以招標、拍賣、掛牌等市場方式供地的比例,僅從2002年的15%提高到2003年的28%,所以,提高的幅度並不大。根據這種形勢的變化也頒布過一些其他的文件,包括2003年11月份針對耕地保護和基本農田保護、非農建設出台了「五不準」和「六不報批」,具體內容不再重復了,大家可以查一些相關的法律。
再往下發展,到了2004年3月31號出台了71號令,這是國土資源部和建設部聯合下發的,《關於繼續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這個就是針對我剛才說的在招牌掛規定出台以後,實際在執行上並不是很理想,根據這個現狀,國土資源部和建設部出台了一個規范性文件,根據這個規范性文件主要內容大家都知道關於「8.31」大限的問題,因為這個文件里要求各地要在2004年8月31號之前,將遺留問題處理完畢,否則國家有權收回土地,實際上關於全額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問題,文件出台之前像我們自己接觸的好多客戶來講,或者在實際操作當中比如說我自己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我就可以取得臨時土地證,我拿到臨時土地證我就可以跟銀行或者金融機構聯系,取得資金的支持和貸款,由於有了這個規定,有了「8.31」大限,所以開發商在土地承租的成本要比以前大大增長,並不是說交了40%,就能完全拿到這個證,就能取得後期的建築資金,他需要把整個土地全部的出讓金交齊以後,才可以拿到這個證。
就北京來講當時確實給北京開發商造成了資金的相當緊張。包括原來在實際操作當中,曾經交納完土地出讓金以後還有發證函的政策,當我沒有拿到正式土地證之前,房屋和國土管理局會給我們有一個函件,這個證在辦理過程當中,拿到這個證我們也可以起到臨時土地證的作用,證明這塊地權力已經具備了,可以去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去談融資的問題。但是,由於有了文件之後,發證函也相對取消,所以這個就給開發商的資金產生很大的不便利。
❷ 房地產開發與銷售過程中如何有效的風險規避!請盡可能詳細說明!謝謝
房地產項目市場研究涉及房地產項目開發的各個環節,是開發策劃、投資策劃、發展策劃、營銷策劃以及全程營銷服務的有力支撐點,力求在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確保項目能夠完全被市場接受。
一、常規研究內容主要有:
(1)競爭環境研究
通過對區域市場產品供求總量及其結構分析、典型競爭企業/樓盤營銷策略研究、片區同類項目普查、需求變化趨勢預測等供應、需求、產品、策略的調查,以及研究宏觀人口、收入、行業、政策等數據,從而對當前整體市場狀況進行描述,對未來行業趨勢進行定性預測,對具體項目影響進行分析評估,協助已進行項目制訂開發決策。
(2)細分市場選擇和目標市場需求研究
主要通過對潛在客戶的品牌和產品認知、使用、決策、購買、影響因素、個人和家庭社會經濟文化特徵等方面的調查研究,進行市場細分和選擇目標市場,同時描述目標市場特徵和規模。尺度的細分市場選擇和目標市場需求研究服務,可以為項目市場定位、產品設計、營銷策略提供全面准確的決策信息,是建築設計和營銷策略賴以成功的基石。
(3)產品研究
產品質量和功能設計在銷售促進中的影響權重在70%以上,不動產產品本身綜合質素的好壞決定著銷售業績,如何針對居住行為和心理需求以及特定目標消費群的特殊需求,設計開發產品功能及環境、文化等屬性,既是房地產市場營銷要求解決的問題,也是建築學、人類學、社會學等學科研究的課題。沒有科學全面的產品研究結論,就不可能設計開發出滿足消費者需求的住宅產品,更談不上創造住宅建築精品,產品研究向來是尺度房地產市場研究的重中之重。
(4)商圈研究和商業物業定位研究
商圈研究主要為商業物業的定位和營銷策略服務,是各類百貨公司、主題商場、專業市場、連鎖商業、零售店選址和選擇經營品種、規模的重要依據,研究內容主要有各渡倘
❸ 房地產開發與經營風險規避與控制方法主要有哪些
您好,房地產項目風險迴避是指房地產開發商通過對房地產項目風險的識別和衡量,發現某項房地產項目活動可能帶來風險損失時,事先就避開風險源或改變行為方式,主動放棄或拒絕實施這些可能導致風險損失的項目活動,以消除風險隱患。就風險的一般意義而言,風險迴避是處理房地產項目風險最強有力、最徹底的手段,是一種完全自足型的風險管理技術,即有效的迴避措施可以在房地產項目風險事件發生之前完全消除其給開發商造成某種損失的可能,而不再需要實施其他風險管理措施,但這些措施只能起到減少損失的發生概率或減輕損失的嚴重程度,或在損失發生後予以一定補償的作用。
風險迴避雖然能有效地消除風險源,避免可能產生的潛在損失或不確定性,但其在房地產實際開發運作中的應用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1.風險迴避只有在開發商對風險事件的存在與發生、對損失的嚴重性完全確定時才具有意義,而一般開發商不可能對房地產項目中所有的風險都能進行准確識別和衡量。
2.由於風險迴避措施通常與放棄某項開發活動相聯系,這雖然使開發商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降為零,但同時也使其失去獲得相關收益的可能性。
3.避免某種房地產項目風險不可能實現或採用風險迴避措施在經濟上是不合理的。房地產項目中潛在著的各種經濟風險、社會風險和自然風險,如社會經濟發展的周期性、氣候異常等都是難以迴避的。
4.房地產項目風險無處不在,有時避開了某一種風險卻又可能導致另外一種或幾種新的風險,不同的開發方案具有不同的風險產生,避不勝避。
雖然房地產項目風險迴避具有上述種種局限性,從某種意義上講是一種消極的房地產項目風險管理措施,不宜大量採用,但其在以下兩種情況仍不失為一種防範與處理房地產項目風險的恰當方式,可使開發商受損的可能性為零:第一,某種特定房地產項目風險發生的概率和所導致的損失程度十分大且不能被轉移或分散。第二,應用其他風險處理方法不能處理或成本超過其產生的效益。另外,在實施風險迴避時,房地產開發商最好在開發項目的決策階段就做出是否運用風險迴避管理措施的決策,同時,還必須首先確定需要迴避的風險范圍,盡可能准確進行風險識別與衡量,並將其與其他風險處理方法進行優劣比較,這是運用房地產項目風險迴避措施的前提。在實際的房地產項目活動中,開發商常用的風險迴避措施有:一是放棄或終止某項可能引起風險損失的房地產開發活動;二是改變房地產項目開發活動的性質、地點或工作方法。
二、損失控制
損失控制是一種主動、積極的風險對策。損失控制包括:減少損失發生的機會,即損失預防;降低損失的嚴重性,即遏制損失加劇兩方面的工作。
1.預防損失。風險預防是指在風險發生前,為了消除或減少可能引致損失的各項風險因素所採取的各種措施,以降低風險損失發生的概率為目的。在房地產開發的各個階段,風險預防有廣泛應用。(1)投資決策階段。在投資決策階段,房地產開發商預防風險的任務:首先是准確把握國家和地區經濟的發展趨勢,制定適合自身特點的開發策略,合理評價和選擇開發投資方案,從根源上消除或減少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種種風險;其次,要樹立風險意識,建立風險管理組織,高度重視開發企業內部風險管理,強化對房地產開發風險管理理論的研究和學習,加強風險損失資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第三,要健全風險預警系統,防範風險的關鍵是預先行動,即主動控制,項目進入實施階段時間越長,控制風險的成本就越高。(2)前期工作階段。在前期工作階段,為了預防風險,開發商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積極與地方政府、各管理部門、金融機構等相關單位搞好關系,爭取獲得他們對開發項目的理解、支持和幫助;第二,到當地規劃、國土、電力、市政、城市檔案、文物等有關部門,了解地塊的自然條件及地下埋藏物情況;第三,妥善處理征地、拆遷和安置補償問題,既講原則性,更講靈活性,防止矛盾激化。第四,增強合同意識,認真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勘察規劃設計合同、拆遷安置補償合同、資金使用合同。(3)項目建設階段。在項目建設階段,風險預防的主要措施有:第一,採用系統的項目管理方法。第二,向施工方人員灌輸安全意識,做好現場容易出現危險事故的預案工作。第三,及時協調、處理設計、監理、施工、材料設備供應各方及總包與分包之間的關系和各種矛盾。第四,合理布置施工現場。第五,盡快完成開發項目,縮短建設周期,這也是一些小開發商慣用規避風險的措施。(4)租售管理階段。在租售管理階段,為預防風險,開發商應做好如下幾點:房地產租售合同應由房地產專業人士起草,並經律師或法律工作者審查, 做到合同條款明確、詳盡、合法。定期檢查房地產狀況,發現和消除現有房地產存在的各種隱患。定期組織建築物及附屬設備維修,將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2.減少損失。減少損失是在風險事件發生時或發生後,採取的各種降低損失程度,或縮小損失發生范圍的措施,以縮小風險的損失程度為目的。減少損失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風險發生時的損失最小化;二是風險發生後的挽救措施。在房地產開發中,可採用一系列特殊的手段將開發中的風險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准確的預警預報;制定詳盡而周密的風險應急計劃;建立後備措施;保護現場,收集證據。
三、風險自留
風險自留是指當房地產項目中的某種風險不能避免、控制、轉移或因冒該風險可能獲得較大利潤時,房地產開發商採取較現實的態度,在不影響其大局利益的前提下,自身將這種風險承擔下來,並承擔風險所致的損失。風險自留是一種重要的財務型風險處理手段,其實質是在風險發生並造成一定損失後,房地產開發商通過內外部資金的融通來彌補受損單位所受損失,即在損失後為其提供財務保障。風險自留還是處理殘余風險的一種技術手段,在某些情況下也是唯一的風險對策。風險自留分為兩大類:一是消極的或非計劃性的風險自留。二是積極的或計劃性的風險自留。由於非計劃的風險自留是消極的被動承擔,對房地產開發商來說屬無奈之舉,本文不做詳細的研究,重點分析和研究房地產項目中的計劃性風險自留。在房地產項目過程中,計劃性風險自留的具體措施主要有風險損失攤入成本、自我保險和借款補償風險損失三種。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補償風險損失的風險處理方法本身亦具有較大的風險。實際上,當風險事件發生後,房地產企業的資產價值減少、經營狀況不穩定、信譽度降低,從而使企業處於不利的借款地位。同時,此時企業對現金的需求又十分急迫,其所能得到的貸款條件必然常常是十分苛刻的,而一個損失發生前就信譽不佳的房地產開發商,此時可能根本就借不到一分錢,這樣可能會使得風險程度加劇。顯然,房地產開發商在運用借款補償風險損失的方法時應三思而後行,最好盡可能在風險事件發生前與金融機構簽訂一項應急貸款協議,確保風險事件發生後企業可按事先商定的融資條件獲得必要的資金,以及時應付不時之需。
四、風險轉移
風險轉移是房地產投資項目風險管理中非常重要而且廣泛應用的一項對策,分為非保險轉移和財務轉移兩種形式。根據風險管理的基本理論,投資項目的風險應由有關各方分擔,而風險分擔的原則是:任何一種風險都應由最適合承擔該風險或最有能力進行損失控制的一方承擔。符合這一原則的風險轉移是合理的, 可以取得雙贏或多贏的結果。否則,風險轉移就可能付出較高的代價。
1.非保險轉移。房地產項目風險非保險轉移是指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有意識地採取某些非保險措施將風險轉嫁給其他經濟單位承擔, 從而達到降低其自身項目風險發生概率和損失程度的目的。房地產項目風險的非保險轉移可通過兩種途徑來實現:一是轉移會引起項目風險及損失的某項開發活動; 二是將風險本身予以轉移。風險轉移對房地產開發商來說可以消除風險,但與風險控制不同的是,它不是通過放棄、中止項目活動或採取積極預防和抑制措施直接調節風險因素來達到消除、降低風險損失概率和損失程度的目的,而是允許風險繼續存在,但將風險轉嫁給其他經濟單位承擔從而間接達到降低自身風險損失概率和損失程度。當然,房地產項目風險轉移必須通過正當、合法的手段,而非無限制地、任意地、帶有欺詐性的轉嫁。另外,房地產項目風險的轉移雖然可以使風險在開發商和其他風險損失承擔者之間進行移動,但卻不能因此將項目風險本身消除或從總量上減少。
2.財務轉移。風險的財務轉移包括非保險財務轉移和保險轉移。非保險財務轉移是指單位或個人通過經濟合同,將損失或與損失有關的財務後果(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等)轉移給另一些單位或個人去承擔的一種方式。其實質是通過風險的財務轉移,使轉讓人得到外來資金,以補償風險事故發生後所造成的損失。大部分財務型非保險轉移都是通過合同中的某些條款來實現的。如在建築活動承包中,建築所有人可以通過合同將他對公眾在建築物附近受到傷害的部分或全部責任轉移給建築承包商。保險轉移通常直接稱為保險。通過購買保險,投資項目業主或承包商作為投保人將本應由自己承擔的歸咎責任(因他人過失而承擔的責任)和賠償責任(因本人過失或不可抗力所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轉移給保險公司,從而使自己免受風險損失。需要說明的是,保險並不能轉移投資項目的所有風險,一方面是因為存在不可保風險,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有些風險不宜保險。因此,應將保險轉移與風險迴避、損失控制和風險自留結合起來運用。對於不可保風險,必須採取損失控制措施。即使對於可保風險,也應當採取一定的損失控制措施,這有利於改變風險性質,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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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房地產企業如何規避政策風險
1、不可盲目做大 提起家電業,以彩電、空調為代表,大家都知道,其競爭十分激烈,重復投資,產品過剩,生產力過剩。就空調來說,那些大大小小的品牌不管它們願意與否,在3到5年內會逐漸減少一大部分。競爭的過程實際上也就是一個企業、資源、項目整合的過程。房地產現在也面臨著整合的問題。有人一提迴避風險,就想到做大,做大是迴避風險的有效途徑,可是,如果大家都盲目做大,勢必造成整個行業的巨大泡沫,供過於求,競爭加劇,平均利潤下降,最後是你死我活,並且全面走進低谷。
因此說,房地產企業想做大是對的,但勢必要通過對現有房地產企業、資源、項目進行整合,集團化、集約化經營,以求保證供需基本平衡和相對利潤的穩定。房地產企業、資源、項目整合過程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有清醒的認識,必要時介入,出台政策進行引導。
2、學習買方市場的運營模式 房地產企業目前進入買方市場階段,可運營模式大多還停留在賣方市場階段:先建好一個或幾個大樓或小區,然後去打廣告,吸引(其實是等待)買主上門。很多房地產企業陷入困境都是由於其經營模式所造成的。最近中國住宅聯合會牽頭搞了一個所謂的整體廚衛一次性裝修到位,並稱之為一場革命。但有部分業界人士認為,這是賣方市場幽靈在做怪。
需求決定供給,把握買方市場的關鍵,就是要把握需求的差異性及多樣性。如果整體廚衛一次性裝修在一兩個項目上成功,那也只不過是迎合了市場需求的階段性,全面鋪開就違背了「人本主義」精神。那些盲目搞大型、超大型社區的房地產企業老總們,切不要給自己挖一個大坑,斷送多年的心血。
3、不要所有問題都自己扛 大家都知道,萬科物業做得好,萬科正是通過其物業的努力打開了市場。可代價也是沉重的,萬科物業需要大量的資金補貼,在快速發展階段,這種補貼沒問題,如果地產項目或行業出現低谷,補貼的錢從哪裡出?物業不像地產開發那樣是一次性經營,物業管理是要持續下去的,萬科地產好比是巨無霸的火車頭,萬科物業則是車廂,車廂越來越多,發展的速度越來越快,如此下去,萬科地產這個巨無霸帶動的車隊勢必越走越慢。
因此,地產公司一定要適時把物業管理推向市場,讓其自負盈虧。從某種意義上說,物業管理行業能否成長壯大,是地產行業能否持續昌盛的一個瓶頸。物業管理行業必須盡快地得到中央和地方及地產行業的大力扶持,扶持的目標是走市場化、專業化經營之路。
4、多元化投資仍有意義 房地產運行得好,利潤是可觀的,一般房地產企業家正是看到了其利潤的快捷性,積累的資本會毫不猶豫地全部甚至更大規模融資地投入進去,很少考慮投資其他行業。世界上任何一種行業,任何一種產品都不可能是經久不衰的,經濟學家歸結為「瘋狂野貓、明日之星、搖錢樹和落水狗」四步循環。
當你的地產項目或企業正處於「搖錢樹」階段的時候,很可能離「落水狗」已經不遠。因此,有眼光的企業家,在完成積累後就要積極考慮投入新的行業及新興產業,以尋求更大的發展。俗話說,東方不亮西方亮,只有東、南、西、北都有亮點,您投資的任何一個項目風險就減少了,主營房地產企業對此應多加思考。
❺ 房地產企業參加土地一級開發的風險有哪些
(一)政策風險
與土地二級市場的「招、拍、掛」及房地產開發而言,土地一級開發的政策非常不全面,全國性的政策規定非常原則,操作性不強,在地方政府層面,有的出台了政府規章或地方性法規,如前述的北京、成都、昆明等,有的地方只是借鑒北京等地方已經出台的政策進行操作,簽署法律文本,非常不明晰。
隨著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和發展,在國家層面,對土地一級開發的政策將越來越完善,在政策完善過程中,存在對現有土地一級開發模式進一步完善或調整,這些完善和調整可能會帶來建設成本的增加和招商工作的難度的加大,最終影響土地出讓進程。比如正在醞釀中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拆遷補償條例》,是否出台?什麼時候出台?目前的條款是否有大的變動?都會直接影響土地一級開發的進程。
在地方政府層面,其政策風險因素主要為省、市根據地方情況而改變有關土地利用政策。
因此,民營企業在參與土地一級開發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除了應提前做好准備,盡量減少風險的發生和及時應對、解決已經發生的風險,還應全程關注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政策的出台和變化,以盡量減少和預防國家或地方政策變化所帶來的巨大風險。
(二)融資風險
房地產行業具有投資數額巨大、投資回收期長的特點,土地一級開發對資金的需求,有過之而無不及,正因如此,金融業的風吹草動,都會對一級土地開發產生影響。而且,金融業的不穩定因素甚多,所以對土地一級開發的金融風險的影響因素也很多,這些風險主要包括:金融政策調整風險;銀行調高貸款利率風險和銀行催還貸款風險。
因此,我們經常看到的現象是,民營企業房地產企業總是拉著金融機構(銀行、信託機構等)一起去參與一級土地開發項目的前期所有調查、磋商等工作,以減少融資風險,保持融資渠道的暢通,這是一級土地開發成功的關鍵。
(三)政府違約行為的風險
毋庸質疑,在土地一級開發過程中,地方政府的強勢地位是絕對的。雖然民營房地產企業已通過各種法律文件進行約束,將其與政府方面的利益緊密捆綁,但仍不能消除地方政府違約發生的風險。
如,綿世股份(000609.SZ)參股35%的公司從2007年起,在成都郊縣郫縣犀浦鎮龍梓萬片區從事舊城改造的土地一級開發項目。但地方政府卻於2010年3月強行對該項目提前進行了終止和結算,雖然給予綿世股份一定的投資收益補償,但其所期待的未來的巨大投資收益都已化為烏有。
鑒於此,完善、合法、有效的法律文本,有效的追償措施(如約束政府方面的擔保條款、異地仲裁條款)等都將是面臨政府違約時維權的有力依據。
(四)征地拆遷風險
征地拆遷風險對於一級土地開發而言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釘子戶」、群體性事件等在目前的征地拆遷活動中層出不窮,萬一處置不善,極可能會導致開發周期延長的巨大風險。
(五)市場風險
如工程物資、材料等建材價格上漲,工程造價跟著上漲;如房地產供求形勢的變化,若房地產市場已出現供過於求,房價自然就要下降,銷售難度增加,促銷成本加大,期房銷售幾乎都成為不可能,繼而影響到土地上市能否成交。
(六)土地一、二級市場聯動開發失敗的風險
我們對於參與土地一級開發的民營房地產企業希望繼續參與二級市場的開發的想法非常容易理解,民營房地產企業為了達到這一目標,通常是加大在前述與政府平台公司共同成立的項目公司的持股比例,為其在二級市場摘牌做好准備,因為只要持股比例大了,即使遇到對該地塊志在必得的公司不計成本的與土地一級開發商抬價,當競拍價達到一定金額時土地一級開發商便會理智地放棄繼續競拍,而此時拍賣成交價已非常高,僅是從土地一級開發的收益分成上,土地一級開發商也已可獲利不菲。
但如果該地塊市場前景並不好,當初為了擴大持股比例而投入巨資之動機便很可能成為民營房地產企業參與土地一級開發的最大敗筆。
因此,如何確定在項目公司的持股比例,對於志在繼續獲取房地產開發權的民營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顯得至為關鍵。
望採納
❻ 我國土地供應制度對於我國房地產開發商可能會帶來哪些風險
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土地施行國有制,國家對房地產土地的供應量和價方面有決對版的控制權力,穩定的市權場價格和供應量的控制對於減少房地產業的風險關系極大,我認為在國家有效的調控下,房她了應該不會出現較大的風險。開頭說了,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對於經濟危機和通貨澎漲相信我們應該有辦法調控它。
❼ 房地產投資開發業風險存在於哪些方面
房地產投資開發是一個動態過程,收益與風險同時存在的。由於房地產具有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投資額大、建設周期長、影響因素多樣性等特性,使得房地產開發投資活動面臨眾多的風險。一般來說,風險是對未來行為決策及客觀條件的不確定性而可能引致後果與預定目標之間發生的多種負偏離的綜合。 在中國從事房地產投資與開發主要存在哪些風險呢?一、房地產投資風險房地產投資風險涉及政策風險、社會風險、技術風險、自然風險、國際風險等,而這其中對房地產投資影響較大,同時又是可以預測、可以規避的主要風險是經濟風險。經濟風險主要包含市場利率風險、資金變現風險、購買力風險等。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風險:1、利率風險2、購買力風險 3、資金變現風險房地產項目開發風險:房地產項目的開發過程具有高風險、高回報的特點,項目實施的成功與否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而風險總是貫穿於項目實施過程的始終。一、立項階段的風險1、宏觀經濟政策風險。政策環境風險是指由於政策的變化可能給開發企業帶來的各種形式的經濟損失。房地產行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行業,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影響很大,國家產業政策、土地管理政策、住房政策、金融稅收政策、城市規劃等從不同方面影響著房地產開發的各個層面。2、項目定位風險。當開發企業被迫告別拿地就等於賺錢這個簡單的盈利模式之後,准確的房地產項目定位便成為保證項目開發成功的關鍵因素。我國城鎮住房制度從國家無償分配和使用到住房商品化和社會化,僅僅經歷了十幾年的時間,許多開發企業在項目開發過程中還存在對市場供需分析不足、項目定位不明確等問題,導致了商品房的大量積壓和空置。不但投入開發的資金不能及時回收,而且會造成項目運作的艱難,甚至危及企業的生存。二、土地獲得階段的風險在土地獲得階段,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面臨的風險有: 1、土地狀況風險。土地風險主要來自土地自然屬性、社會屬性及規劃部門對土地使用性質和規劃設計指標認可的不確定性。土地的自然屬性風險來源於地塊的工程地質條件、水文地質條件及地下埋藏物等的不確定性;土地的社會屬性風險是指地塊的區位條件及配套設施狀況對項目投資額的影響程度;規劃部門對土地使用性質和規劃設計指標認可的不確定性來源於城市規劃設計的滯後性和規劃管理的透明度低。2、征地安置風險。征地拆遷補償涉及許多法律和社會問題。一方面我國現行拆遷安置法規規定太籠統,各地情況千差萬別,法規可操作性比較差;另一方面地塊上原房地產所有者基於各種原因不願出售,千方百計阻撓提出大大高於原房屋實際價值的賣價。此時,開發商將面臨艱難的選擇,要麼接受高昂的賣價或苛刻的不公平條件;要麼無限期拖延時間,喪失寶貴的開發時機;要麼放棄開發項目,前功盡棄。3、融資風險。房地產開發所需巨額資金的籌集是開發商最為關切的問題。籌資手段合理,可以減少籌資成本,降低籌資風險;籌資措施不當,可能造成籌資成本大幅上升,資金周轉困難,企業面臨破產。三、項目建設階段的風險1、規劃設計風險。規劃設計風險類似於項目定位風險,包括小區整體規劃、戶型比例、建築面積等風險;設計風險是指由於各專業設計(建築、結構、裝飾、給排水、電氣和通風空調等)方案的設計依據、設計參數、方案選擇不當,結構和設備器材選型不合理等,導致建築工程不能滿足適用、經濟、美觀、安全和可靠性需求,以及設計進度不能滿足工程要求。2、工期拖延風險。房地產開發建設階段每個環節的時間損失,都會使工期拖延。而工期延長,一方面房地產市場狀況可能會發生較大的變化,錯過最佳銷售時機;另一方面工期延長會增加投入資金利息支出,增加管理費用。3、項目質量風險。房地產開發良好的投資效果要通過優良的房地產質量來實現,地段只是誘人的手段,而地產質量才是吸引客戶的法寶。影響質量的不確定因素主要來自施工環節,施工時承包商的技術水平、施工方案的選擇、建築材料的質量以及監理的控制水平等都能影響項目的質量。四、銷售、管理階段的風險1、銷售時機。房地產租售時機一般有三種情況:預售、即時銷售和滯後銷售。採用預售可以提前回收款,節省利息,降低開發成本。但一旦房價上升,開發商也失去了房價上升可能增加的收益。房地產即時銷售指房地產建成後即推入市場進行銷售的做法,其受銷售價格隨機波動的影響很大,這取決於投資決策階段房地產開發時機的選擇。房地產滯後銷售指在房地產需求呈上升趨勢時,開發商拖延一段時間,等到繼續上漲至峰值時拋出銷售的做法。但滯後銷售存在不能及時收回資金,承擔較大資金成本的風險。2、銷售合同風險。房地產租售交易的合同務必條文詳盡、清楚,對交易雙方的行為要有明確的規范,切勿模稜兩可,因為房地產這種特殊商品價值量巨大,一旦遇到被侵佔或被騙取,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合同糾紛風險是一種概率較高的風險,並且一旦出現後,風險結果也較大。3、銷售稅收風險。房地產銷售稅收風險是指納稅人在銷售房屋時納稅方面承擔的各種 風險,即納稅人在計算和繳納稅款時,因各種原因導致企業利益受損的可能性。主要的稅收風險包括稅款負擔風險、故意性違法風險和過失性違法風險。
❽ 如何控制房地產開發中的金融風險
中國工商銀行建築師; ······徐 剛 美國俄州大學(OSU)博士。 沒有金融資本的支持,房地產開發幾乎不可能。而房地產和房地產開發又是一個金融資本的巨大潛在市場。因此,如何認識和控制房地產開發中的金融風險,就成為金融資本最關心的問題。 國內金融機構缺乏經驗和靜止的控制風險手段將是中國房地產金融業發展的障礙。在國內金融市場完全開放後,中國的金融機構將會失去大部分的房地產開發市場。建立專業化的風險管理行業,對開發過程進行金融資本的、專業的、動態的風險管理,可能是國內金融機構最好的解決方案。 如何控制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金融風險?首先應該認清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階段性資金需求和風險,其中包括:資金需求的時間函數、資金來源、可能形成的資金風險等等。根據項目開發進度對時間的需求(即:階段性資金需求),分階段的控制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各種風險是控制整個項目開發金融風險的基本思路。房地產項目的開發過程具體劃分為四個主要階段:項目啟動階段、項目建設階段、項目竣工階段、項目移交階段。 開發風險階段性控制 隨著國內房地產法規的不斷完善,開發商能否獲得土地的開發權是項目啟動階段的關鍵,而取得開發權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在中國金融體系,特別是參與房地產開發的金融體系還不完善的情況下,開發商採用非規范方式,甚至是非法手段解決房地產啟動資金問題不足為怪。客觀上說,就是這些方式推動了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和成長。在這個階段,除非得到具有豐富經驗的風險管理經理的協助,否則金融資本根本無法控制風險,只能祈禱開發商的運作能力。依靠具有經驗的專業投資顧問和管理公司的協助,可以有效控制這個階段的金融風險。 在開發項目的進入建設期後(取得五證),開發項目自身已經在逐步形成可度量的資產。這部分資產是開發商建設期融資的主要保障。對金融資本來說,這種未竣工項目的資產保障具有巨大的潛在風險。因為金融機構缺乏將這些資產變現的能力。控制建設階段的金融風險,依賴於對開發商的開發能力和建設管理能力的判斷。還有一種控制手段,就是聘請專業投資管理顧問公司,提供第三方的風險管理。 如何判斷特定區域的房地產市場價值取向?開發項目能否被市場吸收?只有在項目竣工和銷售階段才能體現出來。房地產市場的價值取向是整個國家宏觀經濟和區域經濟的晴雨表。而房地產從開始投資到交付使用需要一兩年時間,市場如何變化只有上帝才知道。這個階段的主要金融風險是市場風險,而市場風險是不可知、不可預測的自然不規律。盡管中國整個房地產市場,依然處在求大於供的狀態。但是,在特定的地區和特定的價格區位,房地產已經出現供大於求的情況。特別是那些缺乏經驗的開發商生產出的城市建築垃圾,會給金融資本帶來巨大的市場潛在風險。 另外,國內開發商的起步主要借鑒的是香港開發經驗和模式。而香港無論在法律法規方面,還是開發模式上至少落後美國二十年。並且,具有特殊的地理環境、經濟環境和市場特點。中國地大物稀,土地資源的利用和房地產市場特徵更接近於美國二戰以後的情況。我認為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房地產經濟研究機構,甚至是大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該認真研究房地產的宏觀走勢和微觀市場的關系,包括:就業人口對房地產經濟的影響、個人收入與居住需求的關系、特定群體居住需求的發展路線圖等等的市場問題。盡管沒有人能夠預測市場突如其來的變化。但是,研究市場,比不研究好一點。控制市場風險只有採取積極的態度和乞求上帝的幫助。這就是我們常說的房地產是一種「賭弈」。 當開發商將產品(建築物)移交給使用者時,開發項目才算真正的完成。實際上金融資本並沒有逃脫與房地產的關聯,參與項目開發的金融資本將風險轉交給了參與持有房地產物業的金融資本(房屋按揭貸款)。盡管房屋按揭貸款的金融風險不屬於本文討論的范疇。但是,開發商的銷售方式依然可能給金融資本挖下一個陷阱。 在房地產移交階段(香港稱:入伙或入住)金融資本依然存在潛在風險。目前的市場只是沒有充分體現出來。其風險來源是期房銷售造成的產品質量、設計風格和建築格局與「想像」的差距。在日後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在移交階段的退房現象會越來越多。如果,開發商不允許退房顯然是一種商業欺詐(除非是為購房者訂制)。否則越來越成熟的消費者在入住階段改變注意的可能性越來越大。退房可能造成開發商無法償還開發貸款。在美國通常有一個「過橋貸款」來防止開發貸款的過期。 市場價值取向風險 房地產的市場價值是區域經濟的表現,或者說某一地區房地產的價值決定於宏觀經濟和區域經濟的變化。諸如:某一地區的工業發展產生了大量的就業人口,這些就業人口又刺激該地區新的就業機會。區域工業帶動區域內的服務產業,經濟結構發生變化,經濟活動開始活躍。由於,區域經濟的變化,帶來了對居住和居住條件的需求增加。因而,決定了房地產的市場價值。如果,該地區的經濟開始衰退,工業大量裁減員工,第三產業(因失去服務的對象)也跟著倒閉。這時,就業機會的大幅度下降和居民大量向外地遷移。該地區的房地產價值將會一落千丈。在90年代初美國休斯頓地區發生的石油工業衰退就是一個極好的案例。 房地產是土地資源(不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其價值風險也取決於其資源的有限性。就是說,在經濟核心區周邊可提供房地產開發的土地越少,其土地資源的價值就約高。理由是這部分資源已經被充分開發,而有限的土地資源不可再生。控制市場風險需要對當地的區域經濟有全面的調查數據和分析,對區域經濟的長期跟蹤和市場研究,對局域需求的調查和研究。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房地產市場研究完全不同於其它消費品的市場研究。大部分的房地產市場研究機構採用通常消費品市場的研究概念和手段是錯誤的,是不可能正確的描述房地產的市場需求。正確的市場研究是從研究片區經濟入手,連同對投資心理、金融條件、群體收入和某個局部房地產資源吸收率的研究,才能得到完整的市場需求分析。 在這里需要一提的是房地產的「金融陷阱」。前一階段,諸多開發商打出「投資型物業」的銷售推廣手段。開發商無形中給金融資本和購房者設下了一個陷阱。這個陷阱就來自於房地產價值的市場取向。沒有承擔風險能力的投資者,在遇到房屋出租市場的波動時將無力償還房屋月供款,使金融機構出現大量的貸款壞帳。購房者連同金融資本一起墜入開發商設下的「陷阱」。 控制交易風險 隨著中國房地產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可以策劃、設計出十幾種,甚至幾十種土地資源的使用權和房地產所有權的交易方式。開發商可以利用各種權利的交易,解決開發項目的資金需求。因此,控制交易風險是控制金融風險的重點。在本文中僅介紹兩種常見的交易方式。 第一種是出售物業的長期收益權。 將未來物業資產的部分或全部的預期收益權以折現方式轉賣給投資人,來獲取短期項目開發資金。出讓長期收益權不存在贖回問題,待出讓合同結束時,投資人已經完全收回資金的本息。在交易過程中主要考慮的風險有以下方面:1、租賃合同的總金額;2、資產的安全性;3、交易的安全性;4、租賃合同的安全性;5、物業租金的每年上浮比例2-6%;6、承租簽約企業的資信情況;7、算出一次性轉讓的折現率;8、按照折現率確定折扣。 這種交易方式的銷售對象為保險公司等長期債務到期的機構投資商。收益權信託計劃的安全性主要取決於承租人的信譽和企業經營情況。融資方式相當於租賃合同的折現轉賣。 第二種交易方式是出售開發項目的權益權。 以開發項目作為融資主體,開發商可以採用股權出讓、回購的方式,在開發項目竣工和具備銷售條件時,以固定回報率回購出資人持有的股權。發行權益型信託計劃需要控制以下風險:1、投資項目市場前景的可行性;2、合理的交易結構和投資回報保障;3、開發企業的能力和對開發企業的信心;4、需要對開發項目的詳細披露;5、投資人需要鎖定投資回報率;6、需要具備實力的大型企業擔保;7、對投資風險的正確評價和對策;8、投資管理企業的能力和信譽。 發行權益型信託計劃,不僅僅需要設計嚴謹的交易結構,更關鍵的在於投資人對具體投資項目是否具有信心、投資的慾望和對風險的控制能力。因此,對項目的包裝也是非常重要的環節和因素。在這里風險管理的概念將十分重要。 開發項目的財務規劃 地產開發產業的核心是資金的運作。無論是採用市場營銷手段的期房預售,還是金融信貸,無外呼利用市場杠桿或金融杠桿滿足房地產開發的資金需求。但是需要強調的是在市場或金融杠桿的形式、使用和相互組合上並不僅僅是簡單的銷售或貸款問題。而是,策劃和設計完整的資金鏈和具體的實施方案。為開發項目策劃和設計資金的來源,控制資金流量和降低資金成本。 a. 策劃、設計資金來源 本項目的資金來源大約有上(圖一)若干種: 財務規劃工作就是設計、確認和建立上述開發項目的金融工具。根據具體的項目進展情況,在不同階段使用不同的金融工具,爭取利潤的最大化是財務規劃的核心工作內容。根據不同的資金來源設計不同的財務規劃 b. 設計交易結構 財務規劃的主要任務是策劃、設計項目融資的結構,包括:利益分配原則、法律保障體系、利潤與成本控制等等;交易結構的合理性、科學性和可行性標志項目資本運做的成功與否。形成的交易結果是在取得開發項目的資金支持之外,使開發企業獲得最大利益。 例如:上述權益型信託計劃的主導思想是出讓其物業資產的收益權,投資人從物業出租收益中獲得資本收益,並在合同到期時收回資金。收益權信託除每年物業出租收益保證支付投資人收益外,還需要對贖回投資本金部分提供資產或信譽擔保。 交易主要參與方用實框線來表示;投資項目用雙實框線來表示;信託計劃用雙橢圓線來表示;交易過程用編號實線來表示;管理過程用編號虛線來表示。 交易結構說明(單獨設計做成提示): 1. 實線表示投資人對信託計劃的投資和預期回報; 2. 信託投資公司作為受託人,負責建立和發行信託計劃; 3. 開發公司將其物業資產作為信託資產,並將產權委託和抵押給信託投資公司; 4. 信託投資公司委託投資管理公司管理和經營受託資產,並保證其出租率; 5. 投資管理公司接管和經營其受託管理資產,負責其日常管理、出租和出售等事宜; 6. 投資管理公司將其物業出租給潛在承租人,以物業資產的租金保證投資人6%的年收益率; 7. 信託計劃募集的資金投入開發項目;資金投向風險由投資管理公司負責監管; 8. 開發公司以開發項目的收益,保證信託計劃本金的到期償還; 9. 投資管理公司將每年租金收益用於保證投資人的投資收益; 10. 受開發商和信託投資公司的委託,投資管理公司負責資產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資人關系管理等服務。 資產信託方式是一種更為靈活的資產抵押和經營方式。該項資產在抵押期間可以經營、處置和銷售。在資產信託期間,其經營和出售活動不是由開發商,而是由投資經理負責。這樣不僅可以保證物業的正常出售和經營,同時保障了投資資金的安全和投資者的利益。 c. 融資推介、路演和募集 同時,需要策劃、設計項目融資的推介、路演和投資認購活動,策劃和設計項目投資的風險管理流程等等,其中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的工作:策劃和設計投資路演的資料;投資項目的前期市場策劃;項目投資策劃和包裝;推薦戰略投資人和機構投資商;組織投資說明會;組織項目投資新聞發布會;組織投資人招待晚會;組織項目投資研討會。 d. 控制現金流量和資金成本 財務規劃中需要策劃、設計控制現金流量、控制資金成本的手段等等;其中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的內容:現金流量排期:根據項目開發的具體進度設計資金需求計劃和排期;策劃和設計財務規劃:根據資金的使用需求安排資金來源及確定使用的數量、日期和期限;設計金融工具:根據開發商自身條件和項目開發在不同階段形成的資產條件,選擇和組合金融工具,形成對開發項目的有力支持和資金成本的有效控制; 以上內容涉及大量的金融、財務管理知識,在實際操作中將遇到大量技術、法律法規、風險管理等問題。不建議開發商自己操作。由專業的金融公司或財務顧問來運做來運做較為可靠。 e. 控制風險 開發項目財務顧問:金新置地接受開發商委託,了解開發企業的目前財務狀況,提出專業顧問建議;其中包括: 1. 開發企業目前的融資條件評價; 2. 開發項目資金需求計劃和排期; 3. 開發項目資金來源組合配置和成本預算方案; 4. 開發項目全程資金流量預測; 5. 稅務合法遞延和規避方案; 6. 資金來源的可行性報告; 7. 其他必要的專業策劃和顧問工作。 所有與開發企業項目融資有關的專業財務顧問工作。 採用市場化資金運做的成功與否,是直接影響房地產金融資本的運做方式和市場化資本運做的重要課題。如何控制金融資本的風險?
❾ 房地產項目開發會存在哪些風險
房地產投資開發是一個動態過程,收益與風險同時存在的。由於房地產具有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投資額大、建設周期長、影響因素多樣性等特性,使得房地產開發投資活動面臨眾多的風險。一般來說,風險是對未來行為決策及客觀條件的不確定性而可能引致後果與預定目標之間發生的多種負偏離的綜合。 在中國從事房地產投資與開發主要存在哪些風險呢?一、房地產投資風險房地產投資風險涉及政策風險、社會風險、技術風險、自然風險、國際風險等,而這其中對房地產投資影響較大,同時又是可以預測、可以規避的主要風險是經濟風險。經濟風險主要包含市場利率風險、資金變現風險、購買力風險等。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風險:1、利率風險2、購買力風險 3、資金變現風險房地產項目開發風險:房地產項目的開發過程具有高風險、高回報的特點,項目實施的成功與否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而風險總是貫穿於項目實施過程的始終。一、立項階段的風險1、宏觀經濟政策風險。政策環境風險是指由於政策的變化可能給開發企業帶來的各種形式的經濟損失。房地產行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行業,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影響很大,國家產業政策、土地管理政策、住房政策、金融稅收政策、城市規劃等從不同方面影響著房地產開發的各個層面。2、項目定位風險。當開發企業被迫告別拿地就等於賺錢這個簡單的盈利模式之後,准確的房地產項目定位便成為保證項目開發成功的關鍵因素。我國城鎮住房制度從國家無償分配和使用到住房商品化和社會化,僅僅經歷了十幾年的時間,許多開發企業在項目開發過程中還存在對市場供需分析不足、項目定位不明確等問題,導致了商品房的大量積壓和空置。不但投入開發的資金不能及時回收,而且會造成項目運作的艱難,甚至危及企業的生存。二、土地獲得階段的風險在土地獲得階段,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面臨的風險有: 1、土地狀況風險。土地風險主要來自土地自然屬性、社會屬性及規劃部門對土地使用性質和規劃設計指標認可的不確定性。土地的自然屬性風險來源於地塊的工程地質條件、水文地質條件及地下埋藏物等的不確定性;土地的社會屬性風險是指地塊的區位條件及配套設施狀況對項目投資額的影響程度;規劃部門對土地使用性質和規劃設計指標認可的不確定性來源於城市規劃設計的滯後性和規劃管理的透明度低。2、征地安置風險。征地拆遷補償涉及許多法律和社會問題。一方面我國現行拆遷安置法規規定太籠統,各地情況千差萬別,法規可操作性比較差;另一方面地塊上原房地產所有者基於各種原因不願出售,千方百計阻撓提出大大高於原房屋實際價值的賣價。此時,開發商將面臨艱難的選擇,要麼接受高昂的賣價或苛刻的不公平條件;要麼無限期拖延時間,喪失寶貴的開發時機;要麼放棄開發項目,前功盡棄。3、融資風險。房地產開發所需巨額資金的籌集是開發商最為關切的問題。籌資手段合理,可以減少籌資成本,降低籌資風險;籌資措施不當,可能造成籌資成本大幅上升,資金周轉困難,企業面臨破產。三、項目建設階段的風險1、規劃設計風險。規劃設計風險類似於項目定位風險,包括小區整體規劃、戶型比例、建築面積等風險;設計風險是指由於各專業設計(建築、結構、裝飾、給排水、電氣和通風空調等)方案的設計依據、設計參數、方案選擇不當,結構和設備器材選型不合理等,導致建築工程不能滿足適用、經濟、美觀、安全和可靠性需求,以及設計進度不能滿足工程要求。2、工期拖延風險。房地產開發建設階段每個環節的時間損失,都會使工期拖延。而工期延長,一方面房地產市場狀況可能會發生較大的變化,錯過最佳銷售時機;另一方面工期延長會增加投入資金利息支出,增加管理費用。3、項目質量風險。房地產開發良好的投資效果要通過優良的房地產質量來實現,地段只是誘人的手段,而地產質量才是吸引客戶的法寶。影響質量的不確定因素主要來自施工環節,施工時承包商的技術水平、施工方案的選擇、建築材料的質量以及監理的控制水平等都能影響項目的質量。四、銷售、管理階段的風險1、銷售時機。房地產租售時機一般有三種情況:預售、即時銷售和滯後銷售。採用預售可以提前回收款,節省利息,降低開發成本。但一旦房價上升,開發商也失去了房價上升可能增加的收益。房地產即時銷售指房地產建成後即推入市場進行銷售的做法,其受銷售價格隨機波動的影響很大,這取決於投資決策階段房地產開發時機的選擇。房地產滯後銷售指在房地產需求呈上升趨勢時,開發商拖延一段時間,等到繼續上漲至峰值時拋出銷售的做法。但滯後銷售存在不能及時收回資金,承擔較大資金成本的風險。2、銷售合同風險。房地產租售交易的合同務必條文詳盡、清楚,對交易雙方的行為要有明確的規范,切勿模稜兩可,因為房地產這種特殊商品價值量巨大,一旦遇到被侵佔或被騙取,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合同糾紛風險是一種概率較高的風險,並且一旦出現後,風險結果也較大。3、銷售稅收風險。房地產銷售稅收風險是指納稅人在銷售房屋時納稅方面承擔的各種 風險,即納稅人在計算和繳納稅款時,因各種原因導致企業利益受損的可能性。主要的稅收風險包括稅款負擔風險、故意性違法風險和過失性違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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