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地產商和營銷代理公司合作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 A |" c4 V/ L# y0 c. w; z2 o 2、工作職責及范圍: 營銷部經理——負責部門整體工作安排,按照公司項目戰略規劃、實現戰略目標;與代理公司共同探討並制定項目整體推廣方案,階段性實施計劃,並掌握好銷售節奏;各媒體、廣告公司的洽談工作;代理公司及本部門傭金的計算;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策劃主管——負責與代理公司一起進行市場調查及數據分析;各媒體和廣告公司的篩選工作;推廣方案及具體落實;推廣方案、活動的效應評估;根據市場反應及時調整及上報銷售方案;及時與銷售主管進行整體市場信息的溝通;部門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4 b- C% l+ [: D- u 銷售主管——負責銷控、審核銷售人員簽訂的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與代理公司共同制定項目統一說辭及銷售人員的培訓;協助代理公司進行工程部、財務部、行政部的銜接工作;銷售日報、半月報、月報的審核工作;參加代理公司銷售人員每日例會,收集客戶反饋信息為項目推廣提供第一手資料;收樓工作的流程制定及分工安排;及時與策劃主管進行項目賣點的溝通;部門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 k0 w P! F8 l& \* d/ m 銷售秘書——負責各類合同、看樓客戶資料、內部及往來文件的檔案管理;協助代理公司為客戶辦理銀行按揭;產權證、國土證的辦理;部門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3 S1 e) w6 }9 O; ~% P# N1 W; w" j2 A1 F 3、會議安排: 前期每周二、五與代理公司進行一次銷售例會,後期可改為每周一次。(提案會除外) 開發商銷售部與代理公司在合作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L4 k, y7 ]. L& {1 i/ M3 {# V! W8 H [ O* R8 i 1、代理公司雖是開發商聘請,但應看做是合作互利關系,營銷部切忌將代理公司當作下級單位來使喚,應做到相互尊重;! E2 v3 A i$ |7 w K2 n 2、在需要找代理公司幫忙做銷售和策劃以外的工作時,請注意禮貌; 3、要長期與代理公司銷售人員進行溝通,以便與了解一手資料;$ v) |8 L) c5 x4 D& o4 R 4、會議上可以針鋒相對,但會後應友好的表示歉意,比如一句大家都是年輕人...等; 5、當月銷售業績突出時,代表公司宴請代理公司,對銷售冠、亞軍進行獎勵(以便於激勵銷售人員,因為代理公司的傭金一般都發的比較滯後)。) k8 t& z; y+ t3 l) s: R% S) R 6、還有一些就不在依次例舉了,總之切記一句話:先做人、後做事。 * ` L/ P
B. 什麼是房產中介,和中介簽合同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一、什麼是房產中介
所謂房產中介,顧名思義,是指為房產買賣雙方達成銷售回和購買而建立的一個平答台機構,並有為買賣雙方保證安全交易的義務的活動。
二、和中介簽合同時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首先要選好中介。很多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是復印件,要麼掛的是「某某分支機構」的牌子,讓消費者真假難辨。有些小中介製造虛假房源,以提供信息和電話為條件,和顧客簽合同,讓顧客交押金,騙取中介費,然後再利用「房托」充當房主,製造種種障礙使租房者看房失約,以提供服務為由騙取信息費等,是一些黑中介欺騙消費者的普遍手法。
與中介機構簽訂購房租房合同時,消費者一定要把協議內容搞清搞細。比如租房,需要提供什麼樣的信息,包括房屋所處地域范圍、房屋使用面積大小,看房要不要交看房費、交多少等。
如客戶認為條款不清,有權要求修改或補充。要明確雙方權、責、利。如果條件允許,最好先找一位對這方面比較熟悉的律師做咨詢或代理辦理。
如果選擇中介機構,一定要選擇在工商局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和在北京市房屋管理部門獲取房屋中介資質的公司,同時盡量選擇大的信譽好的中介連鎖機構,避免被黑中介欺騙。
C. 簽訂賣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與中介公司打交
與中介公司簽訂賣房合同時需要注意:
1、核實該經紀公司從事房地產經紀的性。因此,委託中介公司辦理房地產買賣業務時,一定要看中介公司的營業執照及經紀機構資質證書,了解它的經營范圍,是否有房地產經紀這項業務;
2、在簽訂買賣合同或委託協議時,需多加註意,對相關的條款(如付款方式,經紀公司的及義務、違約責任「差價」如何處理等)應認真考慮,一定要讓律師或了解房地產的人幫忙把關。
3、注意合同中的條款,避免無效條款。
無效條款一:「自己交易條款」
所謂「自己交易條款」,就是指中介公司與委託人設定一個交易底價,並約定在中介公司向委託人支付了該底價後,中介公司即取得對房屋的處分權;在中介公司不願以底價成交時,則有權解除當事人的委託。在這種情況下,中介公司利用自己特有的地位,人為地將買賣雙方隔開。在交易行情高漲時,中介公司可以將房屋順利出手以賺取買賣差價;在交易行情低迷時,中介公司則會以無法成交為由終止合同。如此一來,中介公司將交易的風險完全推給了委託人。
無效條款二:「無效果付酬條款」
所謂「無效果付酬條款」,就是指中介公司與委託人約定,即使未達成房產交易,委託人也應當向中介公司支付一定數額的報酬。在實踐中,中介公司通常事先收取委託人一定金額的交易金,並和委託人約定,即使交易不成功,這部分金也不予退還。許多委託人在交易失敗的情況下,非但不認為自己可以拿回已經預交的交易金,反而在合同應當恪守的中選擇了放棄。
D. 簽訂賣房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與中介公司打交道需要
與中介公司簽訂賣房合同時需要注意:
1、核實該經紀公司從事房地產經紀的性。因此,委託中介公司辦理房地產買賣業務時,一定要看中介公司的營業執照及經紀機構資質證書,了解它的經營范圍,是否有房地產經紀這項業務;
2、在簽訂買賣合同或委託協議時,需多加註意,對相關的條款(如付款方式,經紀公司的及義務、違約責任「差價」如何處理等)應認真考慮,一定要讓律師或了解房地產的人幫忙把關。
3、注意合同中的條款,避免無效條款。
無效條款一:「自己交易條款」
所謂「自己交易條款」,就是指中介公司與委託人設定一個交易底價,並約定在中介公司向委託人支付了該底價後,中介公司即取得對房屋的處分權;在中介公司不願以底價成交時,則有權解除當事人的委託。在這種情況下,中介公司利用自己特有的地位,人為地將買賣雙方隔開。在交易行情高漲時,中介公司可以將房屋順利出手以賺取買賣差價;在交易行情低迷時,中介公司則會以無法成交為由終止合同。如此一來,中介公司將交易的風險完全推給了委託人。
無效條款二:「無效果付酬條款」
所謂「無效果付酬條款」,就是指中介公司與委託人約定,即使未達成房產交易,委託人也應當向中介公司支付一定數額的報酬。在實踐中,中介公司通常事先收取委託人一定金額的交易金,並和委託人約定,即使交易不成功,這部分金也不予退還。許多委託人在交易失敗的情況下,非但不認為自己可以拿回已經預交的交易金,反而在合同應當恪守的中選擇了放棄。
E. 和中介簽的賣房合同應注意什麼
第一、有的中介自稱對房客不收取中介費,而向房東收取了代理費,對房客而言,真有這樣的免費午餐?不管怎麼說,一定要見到業主,跟業主確認一下是不是他向這家中介公司付費,看不見業主的房子多便宜也不要租。
第二、中介除了提供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的服務外,還有一種代理方式,即業主把房源委託給中介,雙方簽訂合同,中介先行審查業主所有的證件,並先行付款,所有的風險中介先行承擔,租客再跟中介簽租賃合同,如果因為中介不小心被騙導致房客被騙,中介要承擔所有的費用。一般這種代理房源是由於業主有特殊需求,比如說出國、上班/老人,沒有時間打理房子.
第三、不一定要見房東本人,但可以看中介與業主的協議,以及業主的房產證和身份證的復印件,原件不可能給中介公司。如果選擇的中介公司比較好,代理房源有時候比直接跟業主簽合同更好,比如,房東中途退租,押金/定金未必還給你,而中介代理是不可以中途退租的,否則要雙倍賠償。 當然,選擇中介公司還是要選擇正規的,因為不太正規的房子這些方面可能不會產生欺騙,但是其他方面比如說配置物品/服務跟不上,或者是裝修上賺取很多灰色收入
第四、長年租賃中介費不重復收取,北京市的中介費都是按照成交價一個月的租金,只交一次,就相當於一個月的房租作為收費標准,即便連續租很多年,也不用再交中介費.但是如果是代理房源續簽,只能和中介公司再重新簽合同。中介費一定是一定是簽租賃合同時才交,只要沒成交就不交錢,前期服務都是免費的,有的說要交看房費,是騙人的,因為正規的中介公司都是為了收取成交時的中介費,而不是看房費。找一個正規的中介相對比較安全,正規中介介紹的房子一般都是經過第一道審核,不會有假房源。而且如果是中介介紹的,如果被房東騙了,中介是要賠給你的。關鍵是需要自己小心謹慎,多對房屋租賃市場了解
F. 房地產銷售要不要簽勞動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呢
不論是出於維來護自己的利益源,還是便於繳稅、購房買車,都需要簽訂。
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時,就注意如下事項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
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
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
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
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
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