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產建築成本怎麼計算
建築成本計算包括:
土地費用包括城鎮土地出讓金,土地徵用費或拆遷安置補償費。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方式有三種:協議出讓,招標出讓,拍賣出讓。
基本以後兩種方式為主。隨著國家對土地宏觀管理政策趨緊,通過拍賣方式獲得開發用地成為大多數開發商獲取開發用地的有效方式。在我國城鎮商品房住宅價格構成中,土地費用約佔20%,並有進一步上升的趨勢。
基礎設施建設費主要指道路,自來水,污水,電力,電信,綠化等的建設費用。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費用指在建設用地內建設的為居民提供配套服務的各種非營利性的公用設施(如學校,幼兒園,醫院,派出所等)和各種營利性的配套設施(如糧店,菜市場等商業網點)等所發生的費用。
同時還包括一些諸如煤氣調壓站,變電室,自行車棚等室外工程。在房地產開發成本構成中,該項目所佔比例較大,我國一般在20% ~30%左右。
(1)房地產怎麼算的擴展閱讀:
如果企業為地下停車場所(含車庫、車位)單獨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辦理了相關產權手續,即屬於可售的開發產品,應單獨作為成本對象核算。
如果企業未單獨繳納土地出讓金,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建造停車場所(含車庫、車位)發生的成本費用支出可作為公共配套設施費計入開發成本。
但若有證據表明企業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建造的車庫(不含車位)對外出售,則地下車庫的面積應作為可售面積,參與單位成本的計算。
Ⅱ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稅如何計算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
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余值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30%)×1.2% ;
2、第二種按租金收入計算,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l2%)。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使用的房產;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2)房地產怎麼算的擴展閱讀:
徵收對象: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人徵收的一種稅。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征稅范圍: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即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產。獨立於房屋之外的建築物,如圍牆、煙囪、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
房產稅規定的征稅范圍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產。
這里所說的城市,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不包括農村;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難設立的建制鎮。
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准,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Ⅲ 房地產稅率是多少,以及稅費如何計算
房地產業的增值稅率是11%,可以憑增值稅專用發票給予進項稅額抵扣。小規模納稅人執行3%的增值稅徵收率,根據不含增值稅的銷售收入直接計算繳納增值稅,無進項稅額抵扣。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增值額×速算扣除系數。
(一) 核定徵收,按照轉讓二手房交易價格全額的1%徵收率徵收,這種模式類似於目前的個人所得稅徵收方式。如成交價為50萬元,土地增值稅應為500000×1%=5000元。
(二) 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後,按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徵收。其中又分兩種情況,一是能夠提供購房發票,二是不能夠提供發票,但能夠提供房地產評估機構的評估報告。
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負有繳納房產稅義務的單位與個人。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因此,上述產權所有人,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產稅的納稅人。
Ⅳ 房地產供應量怎麼計算應包括那些
房地產供應量怎麼計算?應包括那些?總共面積。
Ⅳ 房產凈值如何計算
根據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專 1、從價計征
房產稅依照屬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法規定的減除幅度內自行確定。這樣規定,既有利於各地區根據本地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計稅余值,又有利於平衡各地稅收負擔,簡化計算手續,提高征管效率。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主要有:暖氣,衛生,通風等
納稅人對原有房屋進行改建、擴建的,要相應增加房屋的原值。
Ⅵ 房地產營業稅怎麼算
導語:吃穿住行是我們每個人生活的組成部分,其中房子對於我們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我國,房子可是頭等大事,無房不成家,在我國傳統觀念里,房子對於家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可是現如今房價居高不下,還有很多人來哄抬房價,為了改善這一現象,保障最廣大人民的生活水平,我們政府出台了購房營業稅,很大程度上阻止有些人故意哄抬房價的現象,那麼購房營業稅到底是什麼?又該如何計算呢?小編馬上告訴大家!
購房營業稅是什麼?
購房營業稅的另一個全稱叫做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通俗點說,也就是當個人將自己的住房進行轉讓出售的時候需要交納的稅款,一般來說,根據購買年限以及住房的類型類劃分稅率,稅率的范圍波動不大,大概在5.6%上下,另外,這個營業稅是由出讓方來繳納。
購房營業稅該如何計算?
在我們平時的生活中,有關地產方面的交易很多都需要交納一定的稅款,主要的稅費項目有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還有就是我們今天要說到的購房營業稅,它主要針對的是二手房交易。
這個稅費項目是在2010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大致分為三種情況:
1、對於個人購買的非普通住房,如果購買年限不夠5年就開始對外銷售的話,是需要全額徵收營業稅的。
2、對於個人購買的非普通住房,如果購買年限超過5年(包括5年)才對外銷售的話,是按照出讓價格和購置房產價格的差價來徵收營業稅,對於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購買年限不夠5年的營業稅計算方式是一樣的。
3、對於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如果購買年限超過5年(包括5年)才進行對外銷售的話,是可以免徵營業稅的。
現在購房營業稅的徵收有了一定的調整,情況劃分的更加細膩,下列就是根據不同情況進行徵收的營業稅:
1、對於個人轉讓或者贈送購買年限不超過5年的非普通住房和普通住房,都是全額徵收營業稅的,又房管局對轉讓房產進行估價,然後乘上稅率5.5%。
2、對於個人轉讓或者贈送購買年限超過5年(包括5年)的非普通住房,營業稅的徵收是將轉讓費與購房費的差價乘上稅率5.5%進行徵收。
3、對於個人轉讓或者贈送購買年限超過5年(包括5年)的普通住房,是免徵營業稅的。
4、對於單位轉讓住宅或者非住宅,不管購買年限是否超過5年都會徵收營業稅,但是如果可以提供發票的話,就由房管局核定稅價然後乘上稅率5.63%,如果沒有發票的話,就將其中的增值部分乘上5.63%。
5、對於外資單位轉讓住宅或者非住宅,不管購買年限是否超過5年也會徵收營業稅,但是稅率比較低,如果提供發票,是由房管局核定稅價乘上稅率5.09%,如果不提供發票的話,就將其中的增值部分乘上5.09%。
6、對於個人對外出售非住宅,那麼就將出讓費與購房費的差價乘上稅率5.5%。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有關購房營業稅的概念以及計算方法的介紹,購房營業稅在我們日常二手房交易中的非常常見的,也跟我們每個人,不論是個人還是集體都是息息相關的,所以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因為這個購房營業稅是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徵收稅款的,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就保障了最廣大人民的利益,同時大家也要根據自己的不同情況來出售房產,將損失降到最小。
Ⅶ 房地產地貨比是什麼意思,如何計算
房地產地貨比指的是:開發商買地的土地款跟將來建設後能賣掉的總貨款之間的比例
計算方式:土地款/賣房總貨款
土地款即國家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將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給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出讓金的估算可參照政府前期出讓的類似地塊的出讓金數額並進行時間、地段、用途、臨街狀況、建築容積率、土地出讓年限、周圍環境狀況及土地現狀等因素的修正得到。
也可依據所在城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城市基準地價或平均標定地價,根據項目所在地段等級、用途、容積率、使用年限等因素修正得到。
(7)房地產怎麼算的擴展閱讀
房地產開發商成本構成:
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土地徵收及拆遷安置補償費。
3.前期工程費。
4.建安工程費。
5.基礎設施費。
6.公共配套設施費。
7.不可預見費。
8.開發期間稅費。
房地產商拿地的方式:
土地招拍掛制度是指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管理制度。
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有四種: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土地法》及國土資源部相關的部門規章規定,對於經營性用地必須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出讓國有土地。
其含義是指經營性用地必須通過上述方式出讓土地。統稱為招拍掛制度。
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作為經營城市土地、規范土地市場秩序的重中之重,其理論上可以從源頭上防止土地批租領域腐敗的重要舉措,也是提高經營城市土地水平,改善投資環境的根本性措施
比協議出讓有著明顯優勢,讓土地以更公平、合理的價格出讓,減少人為干擾因素,遏制腐敗產生。
參考資料
房地產開發成本_網路
房地產杠桿率_網路
Ⅷ 房地產企業怎麼計算單位成本
要核算開發產品的成本,必須明確開發產品成本的種類和內容。開發產品成本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開發產品成本按其用途,可分為如下四類:
1.土地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土地(即建設場地)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2.房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各種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轉房、代建房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3.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能有償轉讓的大配套設施及不能有償轉讓、不能直接計入開發產品成本的公共配套設施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4.代建工程開發成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接受委託單位的委託,代為開發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8)房地產怎麼算的擴展閱讀:
如果企業為地下停車場所(含車庫、車位)單獨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辦理了相關產權手續,即屬於可售的開發產品,應單獨作為成本對象核算。
如果企業未單獨繳納土地出讓金,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建造停車場所(含車庫、車位)發生的成本費用支出可作為公共配套設施費計入開發成本。
但若有證據表明企業利用地下基礎設施建造的車庫(不含車位)對外出售,則地下車庫的面積應作為可售面積,參與單位成本的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