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稅法如何規定房地產企業廣告費扣除標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專[2009]31號)第十二條屬規定:企業發生的期間費用、已銷開發產品計稅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准予當期按規定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綜上,房地產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在發生的當期按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Ⅱ 廣告費怎麼扣除
廣告費限額扣除的計算標准,統一按新版《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有關規定執行,其計算口徑,統一按新申報表主表第1行「銷售(營業)收入」填列數額計算,主要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視同銷售收入」三部分。
目前,大多數企業的廣告費稅前扣除,都受規定的比例限制,各自規定比例的執行時間也不盡相同,致使納稅人在計算當期稅前扣除和向以後年度結轉廣告費時,容易出現混淆錯誤。在不同企業的廣告費稅前扣除上應作如下劃分。
(一)按100%全額扣除。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部分行業廣告費用所得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國稅發〔2001〕89號)規定,從事軟體開發、集成電路製造及其他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互聯網站、從事高新技術創業的風險投資企業,自登記成立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 考試大助你成功
(二)按25%扣除。《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調整制葯企業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國稅發〔2005〕21號)規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制葯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25%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費支出,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費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後年度結轉。
(三)按8.5%扣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電信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215號)規定,從2003年1月1日起,鑒於電信企業廣告宣傳的特殊性,對其實際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按主營業務收入的8.5%,在企業所得稅前合並計算扣除。
(四)按8%扣除。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部分行業廣告費用所得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國稅發〔2001〕89號)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食品(包括保健品、飲料)、日化、家電、通信、軟體開發、集成電路、房地產開發、體育文化和傢具建材商城等行業的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服裝生產企業廣告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國稅發〔2006〕107號)規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服裝生產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廣告費支出,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費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後年度結轉。
(五)按2%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84號)第四十條中指出,除以上規定外其他企業的廣告費扣除比例,仍按2%比例扣除;超過比例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六)不得扣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糧食類白酒廣告宣傳費不予在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8〕045號)中規定,自1998年1月1日起,對糧食類白酒(含薯類白酒)的廣告宣傳費,一律不得在稅前扣除。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業務徵收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1號)規定,新辦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取得第一筆開發產品實際銷售收入之前發生的,與建造、銷售開發產品相關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可以向以後年度結轉,但結轉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個納稅年度。
Ⅲ 房地產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如何扣除
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
「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版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權,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廣告費納稅調整事項:
附:根據稅法的規定,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超過稅法規定扣除限額的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上述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的廣告費,無需進行會計處理。對於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的廣告費支出金額及其在以後年度實際扣除情況,可以在備查簿中進行登記記錄。
Ⅳ 廣告費的稅前扣除標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部分行業廣告費用所得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國稅發[2001]89號)規定,對部分行業的廣告支出稅前扣除標准作以下調整:
1.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葯、食品(包括保健品、飲料)、日化、家電、通信、軟體開發、集成電路房地產開發、體育文化和傢具建材商城等行業的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2.從事軟體開發、集成電路製造及其他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互聯網站,從事高新技術創業投資的風險投資企業,自登記成立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
3.上述高新技術企業、風險投資企業以及需要提升地位的新生成長型企業,經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核批准,企業在拓展市場特殊時期的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或適當提高扣除比例。
4.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行業管理規定不得進行廣告宣傳的企業或產品,企業以公益宣傳或公益廣告的形式發生的費用,應視為業務宣傳費,按規定的比例據實扣除。
5.其他企業的廣告費用扣除問題仍按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0]84號文件的規定執行。《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取消了上述對部分行業企業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的審批。《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業所得稅審批項目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4]82號)規定,取消該審批事項後,納稅人發生的廣告費用支出的稅前扣除標准,應按照現行規定執行。特殊行業確需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由國家稅務總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1、一般企業
廣告費及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限額=營業收入*15%
政策依據:
(1)《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執行中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202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在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等費用扣除限額時,其銷售(營業)收入額應包括《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視同銷售(營業)收入額。
2、企業籌辦期間發生的廣告費用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五條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
3、化妝品、醫葯和飲料製造行業的廣告費
廣告費及業務宣傳費稅前扣除限額=營業收入*30%
政策依據:
《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 第一條規定:對化妝品製造或銷售、醫葯製造和飲料製造(不含酒類製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4、煙草製造業發生的廣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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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據:
《關於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第三條規定: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Ⅳ 房地產企業的廣告費扣除有何規定
不同行業廣告費稅前列支標准不一樣, 第四十條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專的廣告費支出不超屬過銷售(營業)收入2%的,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糧食類白酒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納稅人因行業特點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准.業務宣傳費:第四十二條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5‰范圍內,可據實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部分行業廣告費用所得稅前扣除標準的通知 〉 一、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葯、食品(包括保健品、飲料)、日化、家電、通信、軟體開發、集成電路、房地產開發、體育文化和傢具建材商城等行業的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8%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支出,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後納稅年度結轉。
Ⅵ 房地產行業的廣告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比例是多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十二條規定:企業發生的期間費用、已銷開發產品計稅成本、營業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准予當期按規定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綜上,房地產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在發生的當期按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6)房地產企業廣告費如何扣除擴展閱讀:
主要特徵:
首先,稅收負擔的直接性,因此不易於轉嫁。
其次,稅基的廣泛性。作為課稅對象的所得,可以是來自家庭、企業、社會團體等各種納稅義務人,在一定時間內可以獲得的個人純收益。
再次,征稅管理具有復雜性。因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根據復雜計算所得到的應納稅所得額,在此基礎上才能計算出應納稅額。在企業里,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需要進行分配扣除。在家庭中,也需要復雜計算。
然後,稅收分配的累進性。累進性,指經常性項目通常採用累計稅率,稅率設計時盡可能體現量能課征的公平性原則。以體現在縱向公平方面發展積極作用。
最後,稅收入的彈性。
稅收入的彈性是指在累進的所得稅制下,所得稅的邊際稅賦隨應納稅所得稅的變化而變化,從而使所得稅的收入隨著經濟繁榮而增加,隨經濟衰退而降低,不僅使稅收收入具有彈性,而且可發揮調控經濟的「自動穩定器」的功能。
Ⅶ 房地產營銷業的廣告費、業務宣傳費的稅前扣除標準是多少
上樓說得對,新稅法44條有這規定,納稅人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版宣傳費支出,除另權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部分,准予稅前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由於新稅法對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稅前扣除標准合並計算,在具體申報時不要求單獨區分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Ⅷ 房產企業廣告費扣除比例
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後(2008年1月1日起實施),廣告宣傳費的扣除比例為營業收入的15%。
國稅函〔2009〕98號
七、關於以前年度未扣除的廣告費的處理
Ⅸ 房地產企業廣告費和業務招待費如何扣除
超過銷售收入15%部分,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版施條例權》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四十四條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9)房地產企業廣告費如何扣除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相關法條:
第四十九條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就其中國境外總機構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能夠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費用匯集范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
第五十一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符合法律規定的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