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地產企業,一般的,開發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各占收入的比例是多少
各公司水平不一,通常成本占收入比為50-60%,管理、銷售費用分別為收入約為3%-5%,這樣房地產利潤約有15%-20%
② 房地產企業在商品房銷售移交過程中支付與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怎麼核算
房地產企業在商品房銷售移交過程中支付與收取的物業管理費:
售樓處發生的物業費計入銷售費用-物業管理費,其他房屋計入開發成本。
對於在建商品房發生的物業管理費用,屬於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所發生的、且不能將其歸屬於特定成本對象的成本費用性支出,應記入「開發成本-開發間接費用」;
售樓處發生的物業管理費用,則屬於為銷售開發產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發生的經營費用,應記入「銷售費用」科目。
③ 請問房地產業的財務費用和管理費用怎麼區分
房地產業的財務費用和管理費用區分如下:
一、財務費用的賬務處理過程:
1.發生時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應付利息
2.企業發生或收到的現金折扣
借:應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應收賬款
3.期末結轉到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財務費用
二、管理費用的賬務處理過程:
商品流通企業管理費用不多的,可不設本科目,本科目的核算內容可並入「銷售費用」科目核算。
企業應通過「管理費用」科目,核算管理費用的發生和結轉情況。該科目借方登記企業發生的各項管理費用,貸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管理費用,結轉後該科目應無余額。該科目按管理費用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等,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以及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咨詢費、研究費用等其他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期末,應將「管理費用」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借記「本年利潤」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管理費用在會計核算上是作為期間費用核算的,企業發生的管理費用,在"管理費用"科目核算,並在"管理費用"科目中按費用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賬核算。期末"管理費用"科目的余額結轉"本年利潤"科目後無余額。
④ 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開發期間的管理費用與開發間接費用如何區別
不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具體為: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是指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二)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是指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
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築安裝工程費。
基礎設施費,包括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發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設施費,包括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開發間接費用,是指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三)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內計算扣除。
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內計算扣除。
(五)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因轉讓房地產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也可視同稅金予以扣除。
(六)根據條例第六條(五)項規定,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加計百分之二十的扣除。
因此,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在計算土地增值稅可以直接扣除,而應當計入期間費用的各種費用支出按照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內計算扣除。如果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其他開發費用則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內計算扣除。
⑤ 房地產開發企業得項目管理費的增值稅率應該是多少啊
問題有點外行。土地增值稅的扣除是比較復雜的,扣除項目及其金額要區別主體(是否房地產企業)、以及標的(新、舊房產)
其中第二項——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簡稱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①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②前期工程費、③建築安裝工程費、④基礎設施費、⑤公共配套設施費及⑥開發間接費用。
開發間接費是指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但要注意「直接」兩個字,所以工資能否扣,怎麼扣要看該人是否直接從事這活動。
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①銷售費用、②管理費用、③財務費用。開發費用在從轉讓收入中減除時,不是按實際發生額,而是按標准扣除,標準的選擇取決於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
(1)納稅人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並能提供金融機構的貸款證明的。
①利息支出據實扣,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
②其他開發費用按地價款和房地產開發成本計算的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
所以,廣告費肯定是不據實扣除的。
一般房地產要做土增清算,這個一般人做不了,我們稅務師事務所是專業做這個的。
⑥ 房地產企業的管理費用在不同項目中的如何分攤
國稅發[2006]187號第四條(五)規定:屬於多個房地產項目共同的成本費用,應按清算項目內可售建築面積佔多個容項目可售總建築面積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計算確定清算項目的扣除金額。
國稅發[2009]91號第二十一條(五)規定:納稅人分期開發項目或者同時開發多個項目的,或者同一項目中建造不同類型房地產的,應按照受益對象,採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攤共同的成本費用。
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九條規定: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負擔對象的間接成本,應按受益的原則和配比的原則分配至各成本對象。同時第三十條規定,土地成本一般按佔地面積法進行分配;公共配套設施開發成本應按建築面積法進行分配;借款費用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預算造價法進行分配;其他成本項目(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建設費和開發間接費)的分配法由企業自行確定。
⑦ 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費用為多少
不可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具體為: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是指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二)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是指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
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徵用費、耕地佔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
前期工程費,包括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質、勘察、測繪、「三通一平」等支出。
建築安裝工程費,是指以出包方式支付給承包單位的建築安裝工程費,以自營方式發生的建築安裝工程費。
基礎設施費,包括開發小區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排洪、通訊、照明、環衛、綠化等工程發生的支出。
公共配套設施費,包括不能有償轉讓的開發小區內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支出。
開發間接費用,是指直接組織、管理開發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周轉房攤銷等。
(三)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內計算扣除。
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內計算扣除。
(五)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因轉讓房地產交納的教育費附加,也可視同稅金予以扣除。
(六)根據條例第六條(五)項規定,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加計百分之二十的扣除。
因此,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在計算土地增值稅可以直接扣除,而應當計入期間費用的各種費用支出按照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內計算扣除。如果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其他開發費用則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百分之五以內計算扣除。
⑧ 房地產企業管理費收取比例是多少
營業稅:按營業收入5%繳納,當月取得的營業收入,不論是不是房價的全款都要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城建稅:按繳納的營業稅7%繳納;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3%繳納;地方教育費附加:按繳納的營業稅2繳納%;土地增值稅:一般是每月按所售房屋。地下室。車庫的面積大小(144平米為界)以1.5%和3.5%的稅率進行預繳,在工程完工後匯算清繳(按轉讓房地產收入扣除規定項目金額的增值額繳納,按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的50%、100%、200%和超過200%的,分別適用30%,40%,50%,60%等不同稅率);印花稅:1.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額的萬分之三貼花;2.購房合同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文件[財稅(2006)162號],2006年11月27日執行);3.賬簿和營業執照(一般是5元,而且電子賬要打出來貼花);4.房屋租賃合同(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繳納(各地按地段不同繳費標准不同,XX元/平方米/月,當房屋售出後按照合同簽訂的交房日期為界,交房日期以後不用繳納);房產稅:按自有房產原值的70%*1.2%繳納;車船使用稅:按車輛繳納(各地規定不一,不同車型稅額不同,XX元/輛);企業所得稅:一般是每月按稅局核定的稅率進行預繳,於項目結束後進行匯算清繳;個人所得稅:按當月員工取得的收入(包括各種福利,補助)的總額按照相關等級比例進行代扣代扣繳;土地交易契稅:契稅稅率為3~5%(以各地標準定)。費用:維修基金:按房屋每平方乘以當地規定的標准(由客戶負擔,由房地產開發公司代收);天然氣配套設施費:按本地標准交入戶費幾千元由業主負擔(現有按每平方XX元進行徵收,由房地產公司負擔);房產證工本費:按各地標准不同交幾十元(一般房地產公司負擔);業主應繳納的其它費用:房產契稅:按(各地標准不同)144平方米為標准,以下萬分之二,以上萬分之三。
⑨ 房地產企業 各項費用占開發成本的比例 如何計算
房地產開發抄企業的總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運營成本。在直接成本項下,又包括前期工程成本、土地成本(繳納給政府的土地出讓金)、建安工程成本、市政工程成本、公共配套設施和不可預見費等6個子項;在運營成本項下,又包括銷售費用、財務費用和開發間接費用等3個子項。
在總成本中,直接成本所佔比例為83.5%,間接成本所佔比例為16.7%,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總成本主要放在了直接成本上。分城市來看,深圳開發企業的直接成本在總成本中,土地成本所佔比例最高,達到了41.2%,土地成本占直接成本的比例更是高達58.2%。從總成本構成中,開發企業的運營成本所佔比例並不是很高,在運營成本中銷售成本所佔比例最高,為40.4%,但銷售成本占總成本的比例只有6.49%。
僅供參考
⑩ 房地產公司支付的前期物業管理費如何處理
1、開發商做賬,計入 管理費用——前期物業管理費(前期物業啟動資金)。
2、物業做賬,計入 主營業務收入——前期物業管理費(前期物業啟動資金)。
也有些開發企業把前期物業費計入 開發成本,但是根據地稅部門的解釋,這個做法是錯誤的,前期物業費不能入成本。
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費一般由以下一些項目構成: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包括外牆、樓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調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電視音響系統、電話系統、配電器系統、給排水系統及其他機械、設備、機器裝置及設施等。
(10)房地產企業的管理費要怎麼算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的確定要遵從一些原則:
第一,不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二,與用戶的收入水平相適應。要根據用戶的收入水平高低來確定,收費標准過高,用戶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戶的支持,反之,收費標准過低,則物業管理公司賠本服務,這又違背市場規則。
第三,優質優價,兼顧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務檔次越高,則收費標准越高,特約服務一般比公共服務的收費標准要高,對商業部門的收費比對機關、事業單位的收費一般要高。
第四,微利原則。物業管理服務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餘,否則服務項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賠本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