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業費收入交什麼稅
物業管理費收入稅率是6%,徵收率為3%。
其中,連續12個月物業管理費銷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專含500萬元),為屬一般納稅人,適用稅率6%,連續12個月物業管理費銷售額未達到500萬元,則適用3%的徵收率。
2. 房地產開發企業代收的費用如何納稅
由於開發經營的需要,很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開發產品時,會代替相關單位或部門收取一些價外費用,如水、電、氣的初裝費和各項基金等。這些費用一般先由房地產企業收
取,後由房地產企業按規定轉交給委託單位,有的房地產企業還會因此而有結余。對這些價外費用是否征稅,以及如何征稅,各稅種的規定有所不同。
需要繳納營業稅
按照營業稅相關法規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代收的價外費用需要納稅。《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定,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罰息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不包括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准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
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按照政策規定,即使房地產開發企業代收的費用沒有利差,也要繳納營業稅。為了避免全額納稅,開發企業可以設立或委託代理機構收取代收費用,其營業稅的計稅依據按照實際收取的報酬額納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076號)第四條關於代理業營業額規定,代理業的營業額為納稅人從事代理業務向委託方實際收取的報酬。
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價外費用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主要取決於代收費用是以誰的名義收取。如果不是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票收取的,則不納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五條規定,開發產品銷售收的范圍為銷售開發產品過程中取得的全部價款,包括現金等價物以及其他經濟利益。企業代有關部門和單位收取的各種基金、費用和附加等,凡納入開發產品價內或由企業開具發票的,應按規定全部確認為銷售收入。未納入開發產品價內並由企業之外的其他部門、單收取並開具發票的,可作為代收代繳款項進行管理。第十六條規定,企業將已計入銷售收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按規定移交給有關部門、單位的,應於移交時扣除。企業對納入開發產品價內自己收取的代收費用,在轉付給委託單位時,也可以從收入中扣除。
不需繳納土地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048號)第六條規定,對於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房時代收的各
項費用,如果代收費用是計入房價中向購買方一並收取的,則可作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收入計稅。如果代收費用未計入房價中,而是在房價之外單獨收取的,可以不作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對於代收費用作為轉讓收入計稅的,在計算扣除項目金額時,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許作為加計20%扣除的基數。如果代收費用未作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計稅的,在計算增值額時不允許扣除代收費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業務准則〉的通知》(國稅發〔2007〕132號)第二十五條進一步明確,對納稅人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規定在售房時代收的各項費用,應區分不同情形分別處理:
1.代收費用計入房價向購買方一並收取的,應將代收費用作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計稅。實際支付的代收費用,在計算扣除項目金額時,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許作為加計扣除的基數;
2.代收費用在房價之外單獨收取且未計入房地產價格的,不作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在計算增值額時不允許扣除代收費用。據此分析,假如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是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規定要求代收的費用,則也要作為開發產品的銷售收入征稅。只有及時將代收費用按規定轉付給委託單位,才可以從土地增值稅的應納稅收入額中扣除。
3. 房地產物業要交什麼稅
物業公司一般需要繳納以下費用:
一、營業稅:稅率5%
二、城建稅:稅率分為7%(市區)5%(縣城鎮)1%(其他)
三、教育費附加:稅率3%
四、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不含稅收入適用稅率表)
級數 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 稅率(%) 速算扣除數(元)
1 不超過475元的部分 5 0
2 超過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過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過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過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過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過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過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過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五、印花稅稅率
1、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運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 稅率為萬分之五;
3、購銷合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稅率為萬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5、對記錄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金公積」總額的萬分之五貼
花;
6、營業帳薄、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花五元。
六、房產稅稅率:
1、從價計稅:1.2%
2、從租計稅:12%
七、土地使用稅稅率(定額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准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代理銷售各大網校學習卡|國內財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2元至4元。
全年應納稅額=實際佔用應稅土地面積( 平方米)*適用稅額
八、車船使用稅
九、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針對企業利潤徵收的一種稅,基本稅率是33%,另有兩檔優惠稅率18%、27%。應納稅所得額(即稅務機關認可的利潤)在十萬以上33%的稅率,三萬以下18%稅率,三至十萬27%。
4. 出租房產代收水電費、物業費應該如何繳稅
【問題】 我公抄司出租房產並代收出租分攤的水電費,代收的水電費是否應繳稅?繳何種稅?是否應算為租金的價外費用計征房產稅?收取的物業管理費,因我公司無物業經營范圍,委託另一家物業公司代收,由物業公司開票給承租戶,再由物業公司交回我公司,應如何處理?【解答】 一、對納稅人因出租房屋、場地向承租戶收取租金時發生的代收代付的水電費,如能分別核算的,在計征營業稅時,可由納稅人提供經稅務機關認可的合法憑證,給予扣除代收代付的水電費部分計征營業稅,只就差額部分徵收營業稅。如不符合上述規定,則按全額繳納營業稅。 二、納稅人從租計征的房產稅,計稅依據為租金收入,不包括代收代付承租戶的水電費。 三、根據描述,從受託物業管理公司收回的物業管理費,以及向承租戶直接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應以全額按「服務業―其他服務業」徵收營業稅,稅率為5%.您公司應向出租房產所在地主管地稅局申報繳納稅款,並根據關於印發《廣州市地方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地稅發[2007]72號)的規定申請開具《稅務機關代開統一發票》。
5. 物業公司所收的物業費應交納什麼稅
在中國,有什麼不要繳納稅的呢?吃饅頭還交稅哩。應交營業稅(5%)、附加、企業所得稅
6. 開發商贈送物業管理費給業主,業主需要承擔交什麼稅
根據國稅總局關於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規定,企業在回營銷活動中答以折扣折讓、贈品、抽獎等方式,向個人贈送現金、消費券、物品、服務等禮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企業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
2、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
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