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分別列出現行稅法中的涉及的稅種有哪些
(一)流轉稅類。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主要在生產、流內通或者服務業容中發揮調節作用。
(二)資源稅類。包括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主要是對因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差異而形成的級差收入發揮調節作用。
(三)所得稅類。包括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主要是在國民收入形成後,對生產經營者的利潤和個人的純收入發揮調節作用。
(四)特定目的稅類。包括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暫緩徵收)、筵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耕地佔用稅,主要是為了達到特定目的,對特定對象和特定行為發揮調節作用。
(五)財產和行為稅類。包括房產稅、一城市房地產稅、車船稅、印花稅、屠宰稅、契稅,主要是對某些財產和行為發揮調節作用。
⑵ 房地產法、保險法、票據法、稅法與會計法的異同點
關於金融法 在我國沒有以「金融法」來命名的單獨的某個法律。涉及金融類的具體法律,通常用它涉及的金融行業的名稱來命名。例如,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等。目前,我國已經頒布的金融法律與法規相當多,截止到2000年底,由全國人大頒布的金融法律有1部,即中國人民銀行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金融法律8部,包括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票據法、擔保法等。由國務院頒布的金融法規142部。由國務院各機構頒布的金融類規章3523部。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金融類司法解釋39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8部。上述總計3721部。 而有關金融法的教材主要有劉亞天教授的《金融法》,其內容也包含了上述幾種主要法律法規,因而,在我看來,金融法種類繁多,體系龐大,對自考而言有一定難度。
關於票據法 嚴格來說,票據法、保險法屬於商法學范疇。票據法本身具有一定難度,根據我國《票據法》來看,票據法本身又包含有關本票、匯票、支票的規定,其中有涉及其出票、承兌、保證、付款、追索、掛失止付,涉外票據等相關內容,這些知識點本身容易混淆,理清其中脈絡需要一定功夫。不過相對金融法而言相對較易。
關於保險法 保險法無論是在商法中還是在國家司法考試中都是屬於小法,因而可以看出其地位,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便有保險法相對其他民法、刑法等幾大部門法而言簡單易於掌握且在實踐中易於操作。在我國的《保險法》中,其重點內容包括釐清投保人、保險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區別,受益人變更的情形、投保人虛報年齡責任後果的情形、保險合同撤銷與無效以及保險受償等情形。由此看來,保險法重點突出、體系清楚、情形相對簡單,因而在所提幾項中屬最易的學科。
關於房地產法 按理說其和保險法一樣同屬小法,其調整房地產所有權人之間、房地產所有權人與非所有權人(包括房地產使用人、修建人、管理人等)之間在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地產交易(包括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地產租賃)、房地產權屬、房地產管理等過程中發生的各種關系,本身較簡單,但在實際中操作房地產法勢必會和其他相關法律相結合,如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所以,要掌握好房地產法還需注意其他相關法律規范的學習。
關於稅法 稅法不同於上述幾種法律,其屬於經濟法范疇。稅法包括稅收程序法和稅收實體法。稅收實體法主要是指確定稅種立法,具體規定各稅種的徵收對象、徵收范圍、稅目、稅率、納稅地點等。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契稅和耕地佔用稅等,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都屬於稅收實體法。 稅收程序法 稅收程序法是指稅務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包括稅收管理法、發票管理法、稅務機關法、稅務機關組織法、稅務爭議處理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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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因而由此看來,稅法也是相對保險法而言,體系更為龐大。並且,稅法在實際過程中主要由政府有關部門予以執行和具體實施,所以自考出來後若不能進稅務部門,學習此法律實際意義相對上述幾種而言不是很大。
⑶ 關於稅務的知識有哪些
稅收的取得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稅收的作用,
1.稅收是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是國家進行社會建設,發展社會公共事業,救助自然災害的重要財力保障
2.建設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還需要通過稅收對經濟運行進行調節,實現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3.國家通過稅收對納稅人的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的監督
yíngyèshuì
營業稅的概念:
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徵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屬於流轉稅制中的一個主要稅種。
營業稅的特點:
(一)征稅范圍廣、稅源普遍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經營行為,涉及國民經濟中第三產業這一廣泛的領域。第三產業直接關系著城鄉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因而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具有廣泛性和普遍性。隨著第三產業的不斷發展,營業稅的收入也將逐步增長。
(二)以營業額為計稅依據,計算方法簡便
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為各種應稅勞務收入的營業額、轉讓無形資產的轉讓額、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三者統稱為營業額), 稅收收入不受成本、費用高低影響,收入比較穩定。營業稅實行比例稅率,計征方法簡便。
(三)按行業設計稅目稅率
營業稅與其他流轉稅稅種不同,它不按商品或征稅項目的種類、品種設置稅目、稅率,而是從應稅勞務的綜合性經營特點出發,按照不同經營行業設計不同的稅目、稅率,即行業相同,稅目、稅率相同;行業不同,稅目、稅率不同。營業稅稅率設計的總體水平較低。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運輸企業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輸旅客或者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運輸企業承運乘客或者貨物的,以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的運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旅遊企業組織旅遊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旅遊,在境外改由其他旅遊企業接團的,以全程旅遊費減去付給該接團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建築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者轉包給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額減去付給分包人或者轉包人的價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轉貸業務,以貸款利息減去借款利息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外匯、有價證券、期貨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六)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情形。
下列項目免徵營業稅:
(一)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三)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四)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五)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保、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六)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除前款規定外,營業稅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⑷ 房地產交易中有哪些稅收種類及標准
→ 房地產來契稅
房地產契稅是指由源於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買賣、交換或贈與等發生房地產權屬轉移時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稅賦。
→ 營業稅 (2016年5月1日之後改為增值稅)
營業稅指對銷售房地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營業額按率計征的一種稅。
→ 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產租金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稅。
→ 營業稅附加
營業稅附加是指對交納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繳的營業稅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與教育費附加。
→ 印花稅
印花稅指對在經濟活動中或經濟交往中書立的或領受的房地產憑證徵收的一種稅賦。
→ 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指個人將擁有合法產權的房屋轉讓、出租或其他活動並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計算徵收的一種稅賦。
→ 納稅保證金
納稅保證金指按照有關規定,個人將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轉讓時,就其應納稅所得,按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計算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保證金。
⑸ 房地產企業一般都交什麼稅
房地產企業交納的所需的稅種如下:
1、城建稅
2、教育費附加
3、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
5、房產稅
6、土地使用稅
7、契稅
8、土地增值稅
9、所得稅
(5)1根據以上內容以及學過的稅法列舉哪些稅種和房地產有關擴展閱讀
房地產企業的特徵
不管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服務企業還是物業管理企業,它們的經營對象都是不動產,具有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這種特性使房地產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受其影響十分巨大,受周圍環境的影響較大,經營績效與所處區位狀況關系密切。
因為一般商品屬於動產,具有實體的流動性,可以隨時在地區之間,甚至是不同國家之間進行流動,因而通常面對的市場競爭范圍比較大,在不受一國對外貿易政策、國家安全等貿易壁壘影響的條件下,競爭范圍是世界性的,企業要根據國際市場的情況進行決策,國際市場環境發生變化會對這類企業產生直接的影響。
而對於房地產企業來說,不動產不具有實體的流動性,房地產企業提供的產品不可能移動,相關的房地產服務也附著於固定的房地產上面,因此其面對的市場競爭范圍較小一些,主要是本地市場,當地市場的供求關系及其變化趨勢對房地產企業的經營績效至關重要。
此外,由於房地產產品的價值量大,資產轉移需要經過較長時間,從而使市場競爭關系無法充分展開,受制於此,房地產企業經營成功的關鍵在於把握當地市場的需求。
⑹ 有關稅務,納稅的資料
一、稅法的概念。它是國家權力機關及基授權的行政機關制定的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其核心內容就是稅收利益的分配。
二、稅收的本質。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或公共權力對社會產品進行分配的形式。稅收是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稅收具有非直接償還性(無償性)、強制義務性(強制性)、法定規范性(固定性)。
三、稅收的產生。稅收是伴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物質前提是社會有剩餘產品,社會前提是有經常化的公共需要,經濟前提是有獨立的經濟利益主體,上層條件是有強制性的公共權力。中國的稅收是公元前594春秋時代魯宣公實行「初稅畝」從而確立土地私有制時才出現的。
四、稅收的作用。稅收作為經濟杠桿之一,具有調節收入分配、促進資源配置、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
五、稅收制度構成的七個要素
1、納稅主體,又稱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負有納稅義務關直接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征稅對象,又稱征稅客體,是指稅法規定對什麼征稅。
3、稅率,這是應納稅額與征稅對象之間的比例,是計算應納稅額的尺度,反映了征稅的程度。稅率有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全額累進與超額累進)和定額稅率三種基本形式。
4、納稅環節,是指商品在整個流轉過程中按照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階段。
5、納稅期限,是稅法規定的納稅主體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具體時間。一般的按次與按期徵收兩種。
6、納稅地點,是指繳納稅款的地方。一般是為納稅人的住所地,也有規定在營業發生地。
7、稅收優惠,是指稅法對某些特定的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免除部分或全部納稅義務的規定。從目的上講有照顧性與鼓勵性兩種。
(6)1根據以上內容以及學過的稅法列舉哪些稅種和房地產有關擴展閱讀:
現在的稅收分類及稅種。按現在大的分類,主要是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資源稅、行為稅和其他:
1、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等。
2、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3、資源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等。
4、財產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等。
5、行為稅:印花稅、車船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6、其他稅:農林特產稅、耕地佔用稅、契稅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納稅
⑺ 房地產企業所涉及的所有稅種以及稅率
一、耕地佔用稅
(佔有耕地)平方米×每平方米適用稅額(21.5元)
二、契稅
(國有土內地使用權出容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成交價格×3%-5%
三、營業稅
營業額(全部價款+價外費用)×5%
四、城市建設稅
實繳營業稅×7%
五、教育費附加
實繳營業稅×3%
六、地方教育附加
實繳營業稅×2%
七、土地增值稅
先確定扣除項目,後收入減去扣除項目得出增值額,最後增值額與扣除項目相比較,通過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得出。
八、印花稅
應納稅額=計稅金額×稅率,應納稅額=憑證數量×單位稅額
九、企業所得稅
應納稅額=(全部應稅收入-准予扣除項目)×25%
十、其他稅種
⑴ 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徵收房產稅;
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地產開發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則上應按規定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但在商品房出售之前納稅確有困難的,其用地是否給予緩征或減征、免徵照顧,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根據從嚴的原則結合具體情況確定。
⑶個人所得稅、車船使用稅、車輛購置稅(略)
⑻ 營改增後房地產企業要繳納的稅有哪些
[摘要]房地產開發和其他行業不同,是涉及稅種最多的一個行業,因此如何管理和控制企業的稅收成本成為財務人員工作中的重要任務。隨著營改增全面推開,房地產企業開始繳納增值稅,鑒於目前房地產價格的大幅上漲,土地增值稅以及銷售開發房產的增值稅數額都比較大。因此營改增之後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稅收籌劃就成了迫在眉睫的財務管理問題。根據銷售不動產增值稅的納稅原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在稅基、抵扣金額、適應稅率等角度展開納稅籌劃,最關鍵的是計算不同情況下的臨界點。
[關鍵詞]稅收籌劃 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
1、房地產開發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我國自1998年實現住房市場貨幣化後,房地產業迎來了良好的發展契機。據調查在1998年之後房地產業每年對GDP增長所做的貢獻都在一個百分點以上,由其帶動上下游產業的發展更是不可估量。近年來,在全國政府財政收入中,房地產相關的各種稅收(房地產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等)加上土地出讓金收入佔比高達45%,2016年仍在30%以上(由於營改增的影響,該比例存在低估),可見房地產對政府財政收入構成了重要支撐。
房地產企業同生產型和流通型企業不同,其財稅管理的核心在項目管理上,從收入確認、成本歸集、項目劃分均離不開項目開發。項目開發一般分為項目前期
⑼ 稅種一共有哪些稅法又有哪些請一一列舉。
我國現行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房產專稅、土地使用稅、屬車船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契稅、關稅等。
稅法:稅收徵收管理法、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其他是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