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屋為什麼要進行產權備案
這是法律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一) 初始登記房屋初始登記:是房屋權屬專登記最基礎的一種屬,一般新建等一類的第一次房產權屬取得的登記,房屋在竣工三個月內,產權權利人向登記機關申請房產所有權的一種登記。二手房自然也要遵循了。
❷ 辦理房屋初始登記跟辦理房產證有什麼區別嗎
【辦理房產證】包括【辦理房屋初始登記】,辦理房產證指的是登記房屋的版所有權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的初始登記
《房屋登記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8號)的第三十條相關規定:在依法取得的土地上,新建成的房屋權利人持有關證明文件,到縣級以上的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權屬登記。
二、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1、買賣、互換、贈與、繼承、受遺贈、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2、以房屋出資入股;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為什麼要房地產初始登記擴展閱讀:
一、房屋初始登記的所需材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 ;
2、土地使用權證或土地來源證明;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
4、房屋竣工驗收證明;
5、房屋面積測繪成果報告;
6、房屋產權登記申請審批書。
二、辦事程序和辦結時限:
1、申請單位領取並如實填寫《房屋產權登記申請審批書》,提交申報材料。
2、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自收到《房屋產權登記申請審批書》之日起5日內進行現場實地勘查,勘查後10日內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批並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❸ 房產產權初始登記證是什麼意思
初始登記是一手房產權登記,意思就是你是第一個買此房產的人。
房產開發企業土地測繪後不需要辦手續了。要正式房產證完稅證明,還要身份證,戶口簿。
房產產權初始登記指對未經登記機關確認其房地產權利,領取房地產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 附著物的所有權進行的登記。
1、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
2、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主要是審核查閱產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屬來源。
3、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採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以便確認產權。
4、對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法規政策、沒有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進行最後的確認批准,將房屋權屬證書頒發給房屋權利申請人。
(3)為什麼要房地產初始登記擴展閱讀:
登記程序
1. 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
在登記時,法人、其他組織應使用法定名稱,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自然人應使用身份證上的名稱;直管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權利人、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主管機關頒發的證件、證明,如工商頒發的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證 、護照等;委託他人辦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權利人、申請人的有效證件外,還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權利人或申請人的書面委託書,委託書應予公證。如手續完備,登記機關受理登記。
2. 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主要是審核查閱產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屬來源。
3. 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採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以便確認產權。
4. 對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法規政策、沒有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進行最後的確認批准,將房屋權屬證書頒發給房屋權利申請人。文件要求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30日內做出准予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並書面通知權利人。
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後2個月內核准登記,並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後1個月內核准注銷,並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參考資料:房地產權初始登記-網路
❹ 在買房時,為什麼要需要申請房地產登記
房地產登記制度是現代物權法的一項重要制度。《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四)市政府或者市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依法作出沒收、收回、徵用土地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決定的;(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查封房地產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滿6個月後需要繼續查封或者限制的,有關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前作出繼續查封或者限制的裁定、決定,並發送登記機構。屬違法用地、違章建築,但經處理並准許留用的,申請登記時應當提交行政處罰決定書。
房地產權登記是房地產產權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政府為健全法制,加強房地產管理,依法確認房地產權利的法定手續。房地產權登記有三個方面的作用: ⑴產權確認,即確認房地產的權屬狀態; ⑵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⑶加強房地產管理,即通過房地產權登記對房地產交易狀況進行管理和監督。
❺ 為什麼要進行房屋產權備案登記
這是法律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
(一) 初始登記
房屋初內始登記:是房屋權容屬登記最基礎的一種,一般新建等一類的第一次房產權屬取得的登記,房屋在竣工三個月內,產權權利人向登記機關申請房產所有權的一種登記。
二手房自然也要遵循了。
❻ 房產證和房屋初始登記的區別
1、定義不同: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指對未經登記機關確認其房地產權利,領取房地產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 附著物的所有權進行的登記。
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多為房款開發企業辦理的,房屋所有權登記是房屋由開發企業轉移到購房者個人名下的登記。
2、提交資料不同:
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第三十一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對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一並申請登記,由房屋登記機構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房屋登記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8號)的第三十條規定:
一、在依法取得的土地上,新建成的房屋權利人持有關證明文件,到縣級以上的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權屬登記。這是房屋所有權的初始登記。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房屋應當按照基本單元進行登記。房屋基本單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獨立使用並且有明確、唯一的編號(幢號、室號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間。
國有土地范圍內成套住房,以套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層、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集體土地范圍內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獨立建築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間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登記。
❼ 什麼是商品房初始登記
初始登記~也就有點象你開了信用卡~然後要激活一樣吧~也就是你買了房專子之後要去做屬初始登記(去激活)使得你的房子有了檔案~~然後才能發生權利的處分~好象你的信用卡~不激活~是用不了的~
以下給你參考~
開展商品房初始登記,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建設部第168號令《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來開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第三十一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產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等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開發企業在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記證明》後,再進行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的產權清晰,有力地規范了商品房交易市場秩序,維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❽ 初始登記是什麼意思,是指辦了房產證嗎
房產產權初始登記指對未經登記機關確認其房地產權利,領取房地產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附著物的所有權進行的登記。
1、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
在登記時,法人其他組織應使用法定名稱,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自然人應使用身份證上的名稱;直管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權利人,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主管機關頒發的證件,證明,如工商頒發的營業執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證護照等委託他人辦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權利人、申請人的有效證件外,還要提交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權利人或申請人的書面委託書,委託書應予公證如手續完備,登記機關受理登記。
2、登記機關對受理的申請進行權屬審核,主要是審核查閱產權檔案,申請人提交的各種證件,核實房屋權屬來源。
3、對可能有爭議的申請,採用布告,報紙等形式公開征詢異議,以便確認產權。
4、對產權來源清楚,證件齊全,手續完備,符合法規政策沒有矛盾糾紛的申請登記進行最後的確認批准,將房屋權屬證書頒發給房屋權利申請人,文件要求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30日內做出准予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決定並書面通知權利人,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後2個月內核准登記,並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應在受理登記後1個月內核准注銷,並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❾ 開發商賣房為什麼要先做產權初始登記,才能分割辦理產權是否能直接辦理單個小的產權證。
一、房屋所有權初始抄登記指對未經登記機關確認其房地產權利,領取房地產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 附著物的所有權進行的登記。
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多為房款開發企業辦理的,房屋所有權登記是房屋由開發企業轉移到購房者個人名下的登記。
二、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六)房屋測繪報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一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時,應當對建築區劃內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房屋一並申請登記,由房屋登記機構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三、《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確定了房屋登記發證制度,新頒布的《物權法》確立了登記簿制度,房屋自記載於房屋登記簿上發生物權效力。我們通常稱的所有權初始登記是指房屋權利的第一次登記,對其之後的物權變動具有原始根據效力。因此,新建的商品房屋應當先辦理初始登記後才能辦理轉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