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70年產權,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辦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到期後,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回期。
1、我答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後的情況有規定:
①、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
②、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21條也有規定:
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後,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的外,其他續期申請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房屋在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Ⅱ 城市土地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房子來70年到期後自動續約。自
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我們只是有使用權,7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權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時間, 不是房產, 到時候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權。
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優先向國家申請延續土地使用權的權利,如果國家沒有拆遷計劃,則該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現行(到期日)的土地價格,交納土地出讓金以繼續使用土地。
如果國家有拆遷計劃,則無償徵用土地,並對地上物做價補償。
房屋的所有權永久屬於購房者,這個不用擔心,如果是需要拆遷,會依照當時的市值評估價格來做賠償的。
Ⅲ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後怎麼辦
(2)房屋使用年限 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 70 年,工業用地 50 年,商業用地 40 年,綜合用地 50 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於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於私人購房尤其顯得重要,不少業主在購房時不禁產生疑問:當使用期限到了之後,房子還屬於自己嗎?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 70 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 70 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地 40 年、綜合用地 50 年、住宅用地 70 年、工業用地 50 年)。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 70 年的,大部分在30-60 年左右。 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周期,最短也得 1-2 你年,到你手裡使用年限就不到70 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 30 幾年、60 幾年的。 溫馨提示: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 70 年,70 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就是 70 年產權。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Ⅳ 房子產權70年!!房子產權時間到了怎麼辦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
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4)70年土地產權到時間了怎麼弄擴展閱讀
業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外,還擁有該房屋的國土土地使用權。也就是說如果房屋產權到期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
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 房產權70年從開發商開始蓋房就開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產權70年和使用權70年混為一談,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權」和「土地的使用權」混為一談了,正確的說法是「土地的使用權一般為70年」。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到期後,如國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並收回時,這時會出現一個問題,由於房子在開發時有先有後,但土地使用權的終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讓合同上的終止時間為准,即土地使用權到期,而房產還未到報廢的年限。
這時收回土地使用權則要給予地上建築物所有人相應補償;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築物所有權人可以在屆滿前一年向國家申請續期,並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產權
Ⅳ 釋疑70年產權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辦
根據目前的抄法律規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到期後,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期。
1、我國《物權法》第149條對房屋產權到期後的情況有規定:
①、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的時間屆滿的,可以自動續期。
②、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21條也有規定:
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後,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的外,其他續期申請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房屋在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情況:
①、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②、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Ⅵ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後怎麼辦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後抄可以自動續期。
1、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也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再次申請不超過30年的期限。
3、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不動產,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6)70年土地產權到時間了怎麼弄擴展閱讀:
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1)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Ⅶ 70年產權到期怎麼辦
70年的產權時間到了以後,房子還是自己的,但是需要繳納一定的續費,往往當事人買房的時候已經成年好多年,那麼過70年,可能當事人就已經不在了,那麼屆時他的子女們可以繼承他的遺產。
同時如果按照當地的法律法規,他們是需要繳納一定的續費,但是也有可能減免,這個東西每個地方規定的還不一樣,在房產到期的時候就會有相關人士進行通知,可以是簡訊或者是電話聯系。
(7)70年土地產權到時間了怎麼弄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就在於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而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比較常見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說房子的所有權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這房子就一直是產權人的,但土地是國家的。根據項目的立項不同,租用國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產權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產權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產權為40年。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Ⅷ 房屋土地70年使用權到期後怎麼辦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內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容,就是70年產權。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拓展資料:
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佔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於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