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單位集資買房後開發商違約要提價,我們贏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判,為什麼執行那麼難
朋友:來
這情景陷入到一個邏自輯的怪圈裡,你能提出這么多深層次的問題,證明你已經知道的比我們還多了。其實你大可不必丟下業務來研究這些跨行業、跨部門的問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你在此山中,大家去向政府求救,在那裡很多問題的解決是不要那麼多理由和程序的,因為安居才能樂業,百姓的事無小事。
B. 中國房地產市場價格過高的原因及對策
中國房地產市場價格過高的原因及對策: 摘要:針對我國房地產價格過高上漲過快的問題,從政府、房地產企業、房地產購買需求和外部因素四個方面分析了我國房價過高過快上漲的原因,提出了穩定房價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房地產泡沫:成本推上、國際游資、經濟適用房
一、近年來我國房地產價格持續快速上漲
我國自1998年開始實施新型住房制度,即以住房分配貨幣化為起點,逐步建立私有產權為主,其他產權形式並存的多元化產權制度,有效拉動了社會需求,刺激了住宅消費,帶動了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然而,隨著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各種矛盾也逐漸暴露,特別是高房價問題。 過去的2007年,房地產價格經歷了快速上升階段,各省城市房價不斷攀升,截止到2007年12月,國家統計局國房景氣指數連續8個月上升,創下2004年2月以來新高。不斷走高的房地產價格,尤其在一些大城市,已遠超大多數居民的購買能力。
房地產價格的快速上漲已成為我國經濟平穩運行中的突出問題。從房地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所佔比重以及該產業同其他產業的關聯度大小來看,房地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所佔比重不斷增加;房地產產業的產業鏈長,波及面廣,國民經濟中的絕大部分產業和房地產業都有關聯關系;此外,房地產業還關繫到民生問題。
驅動房地產價格上漲的因素主要有: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居民收入增長加快;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及我國人口結構因素;較為寬松的信貸政策;人民幣升值的預期。人民幣近年來兌美元不斷升值,隨著美元不斷貶值,人民幣成了避風港,房地產行業作為不可貿易品部門,必然會吸引大量外資,從而推動其價格上漲;房地產升值預期的形成導致開發商囤積土地、捂盤惜售再加上土地供給缺乏彈性,導致供給減少,供需矛盾加劇,促使房地產價格上漲。
以上因素是房地產價格不斷上漲的主要因素。可見,房地產價格的上漲既有經濟發展帶來的必然因素,同時還存在一些不確定因素。全面房改以來,原本為體制因素壓抑下的購房需求爆發出來,加之20世紀末擴大內需的一系列政策,房地產價格一漲再漲。 1999—2009年間,房屋銷售價格指數呈明顯上升趨勢。據國家發改委、國家統計局調查,2009年11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10.5%。在國家大力打壓下,我國房地產價格不降反升。 房價過高過快增長引發了房地產泡沫。由於房地產虛擬需求過度膨脹導致房地產價格相對於理論價格的非平穩性上漲,當經濟快速發展,財政狀況好轉時,盲目或有目的地投機房地產,而產生房地產價格暴漲現象被稱為房地產泡沫。當價格上漲到一定程度泡沫破裂,價格就會急劇下降。因而需要根據泡沫的具體成因採取有效對策,控制房地產價格繼續大幅上漲。 二、近期我國房地產價格持續快速上漲的原因
1.政府方面
有關房地產的各種現行制度在執行過程中有許多不規范之處。雖然國家出台了很多鼓勵中低價房產,特別是經濟適用房的開發政策,但是,還存在很多不完善之處,實際操作過程中也缺乏有效的監督管理。
2.房地產企業方面
(1)房地產市場具有高交易成本特徵,存在投機炒作問題。與一般商品不同,房地產除了可以滿足居住需要的使用價值外,還具有較高的投機炒作價值。房地產為什麼可以用來投機炒作,對這個問題有很多種解釋,但歸根結底在於房地產市場有較高的門檻,具有高交易成本特徵。首先,房地產是較為復雜和特殊的商品,房地產市場的參與者,無論是生產者還是消費者,都需要掌握較多的知識和信息,才能成為理性的市場參與者,才能作出其最優決策。現實中房地產的供應者與消費者之間往往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佔有更多信息的一方可以利用這種優勢攫取更多的利益,這一點在房地產商一方表現得特別突出。其次,與房地產相關聯的土地是稀缺與自然壟斷的,加上房地產開發資金需要量較大,以至於房地產市場進入門檻比較高,難以在短期內形成完全競爭市場,進而無法保證市場信息是完全的、公開的。雖然房地產市場這種高交易成本特徵可以隨著市場的逐漸發育成熟而有所弱化,但仍然會一定程度地存在,相應地市場投機炒作問題總是存在,因而依靠市場自身不可能解決投機炒作問題。
(2)房地產具有一定的壟斷性特徵,能夠導致市場供求結構失衡。房地產的供應以土地為基礎,而土地具有自然壟斷性特徵。任一特定區位的土地都是稀缺的、不可替代的,其供應是有限的。土地的自然壟斷性特徵則衍生出了房地產的壟斷性特徵。房地產的壟斷性體現為房地產的非同質性。在房地產市場上,受區位因素限制,盡管可以有兩套價格相同的商品房,但不可能有兩套品質完全一樣的商品房。房地產這種非同質性使得任何一套商品房都有其惟一性或者說獨占性特徵,使得房地產的供應者具備某種程度的壟斷地位。房地產的壟斷性特徵最終導致房地產市場的供求結構失衡。壟斷表面上看是導致高價格,但價格不是問題的根本,供求結構失衡才是根本問題。由於中高檔商品房定價的彈性空間比普通商品房大,可以更好地實現甚至擴張壟斷收益,所以房地產企業會傾向於開發中高檔商品房。其結果必然是房地產供應結構失衡,房地產市場的這種供應結構失衡,根源於土地自然特徵及稀缺性特徵,是土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壟斷引發的,因而無法靠市場力量來消除。
(3)開發成本。 ①土地使用成本上升。城市土地使用權無償劃撥和有償出讓是我國城市用地供應的兩種形式。近年來,土地使用成本持續上升。首先,土地批租制度存在明顯的缺陷。城市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就是土地批租制,是指在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的前提下,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國家購買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權取得時,用地者要將批租期限內的大部分稅費一次性繳付,短期內會造成地價過高,間接抬高了房價。其次,土地出讓過程中的非正常因素造成土地使用價格隱性上漲。土地批租價格成為少數不法之徒進行權錢交易的資本。 在銷售時轉嫁給了購房者,提高了房價。 ②開發企業融資成本上升。近年來,為了打壓房地產泡沫,制止房地產過度開發,管理部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提高了開發企業的貸款門檻,造成新建房地產項目融資成本上升。對此,開發企業的反應無非兩種:一是減少開發量,二是提高已建房產價格,以求盡快回籠資金,從而提高了房價。可見,如果調控力度過猛,調控手段過於生硬,不僅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甚至可能適得其反。
(4)需求方面。 ①城市化進程加快,家庭規模縮小。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原有城市規模的擴大,一方面,城市人口的膨脹產生了巨大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城市原有居民同樣需要改善住房條件,提高住房水平。家庭規模是指家庭平均人口數。家庭規模與住房價格變化方向相反。隨著經濟發展和人們生活觀念的改變,人們逐漸從大家庭中分散出來,出現家庭小型化趨向。根據我國人口普查數據,1982年我國家庭平均人口為4.43人,2004年則降到3.6人左右,表明我國家庭規模20多年來急劇變小,人們對住房的需求量也隨之激增,推動房價不斷上漲。 ②社會心理因素。當房地產價格上漲時,消費型購買者預期將來購買會帶來更大的支出,投資型購買者希望資產的持有會帶來更大的增值,於是爭相購買,推動價格繼續上升。再加上投機者利用市場信息的不對稱,宣揚房價繼續上漲的觀點,形成大規模跟風購買,造成短期內房價非正常上漲。另外,國家為了控制房地產開發過熱,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從普通消費者看,這些政策只意味著「開發商的資金和土地都受到了限制,只能通過提價來保持高收益」,於是爭相購買,推動房價繼續上漲。
C. 為什麼只有315才打假
每天都有職業打假人對線上線下商品進行打假的,只是315稱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D. 今年「315」會關注房地產開發商建築質量問題嗎
今年沒來有這個,主要是
1、醫療垃圾的黑自色產業;2、危險的辣條;3、「化妝」的土雞蛋;4、缺德的智能騷擾電話;5、資質證書豈能如此掛靠;6、不衛生的衛生用品;7、售後服務套路多,明修暗騙躲不過;8、「714高炮」,要錢更要命。1、醫療垃圾的黑色產業;2、危險的辣條;3、「化妝」的土雞蛋;4、缺德的智能騷擾電話;5、資質證書豈能如此掛靠;6、不衛生的衛生用品;7、售後服務套路多,明修暗騙躲不過;8、「714高炮」,要錢更要命。
E. 近10年來我國房地產價格為什麼持續猛增
一、供求因素
自1998年開始推行住房改革政策以來,我國逐步取消福利分房,推行住房市場化,房地產價格持續上漲的原因,自然離不開其供求因素。
(一)供給因素
房地產開發建設的特點、土地供應的限制,致使房地產供給有限,在住房需求持續增加的背景下,房價上漲。
1. 房地產開發建設的特點,致使房地產供給有限,跟不上同期需求。一個樓盤的開發時間一般需要3~5年,動輒上億元資金。這就使房地產供給需要較長的時間,供給有限,跟不上同期房地產需求的增長,也成為房價上漲的一個因素。
2. 土地供應的限制,致使房地產供給有限。房地產開發多集中在城鎮或城鎮周圍,要佔用大量優良的可耕地,這就往往與中國「18億畝耕地不動
搖」的政策紅線相沖突。加上農地的徵用與補償,國有土地的招標拍賣,耗時耗力。
3. 房地產業具有半壟斷性質,房地產開發商往往變相減少住房供應,囤積提價。為了維持壟斷利益,房地產開發商往往通過捂盤、捂地等手段,變相減少住房供應,加劇了房價上漲。
(二)需求因素1. 居住需求
我國處於城鎮化的快速發展期,每年都有大量勞動人口進入城市,這些新進人口都會形成對所在城市的住房需求,並帶動對配套服務設施及商住樓的需求,房地產的價格上漲空間大。
我國保障房制度起步較晚,保障房建設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能逐步發揮影響房地產市場供求的作用,一些不具有購房能力的中低收入者,在市場房租過高的情況下,被迫加入購房大軍。
2004~2011年間,中國房地產價格持續上揚,尤其是自2009年下半年以來,中央政府出台一系列嚴厲的房地產調控政策,但是收效甚微,反而出現了「越調控、越暴漲」的奇特現象。一些本來不急於改善住房的居民提前購房,出現了房價多年持續上漲形成的「恐慌性購房大軍」,甚至出現了一些家庭購房戶主為未成年人的現象。這些過於提前、超前的房地產消費行為,變相加大了房地產需求。
2. 投資與投機需求
除了房地產的居住性消費需求外,中國還存在龐大的對房地產的投資與投機需求,這也助推了房地產價格的上漲。
由於缺乏多元的投資渠道,大量社會閑余資金湧向房地產業。近10年裡,中國房地產的投資性需求不斷上升,推動房價上漲,進而再次導致投資需求上升,形成了房價上漲與投資需求上升加速循環的現象。
同時,投機需求膨脹是推動中國房地產價格持續上漲的直接誘因。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出口下滑,國內資金缺乏合適的實體經濟投資領域,大量轉投價格不斷上漲的房地產經濟。個人儲戶在存款負利率情況下,也通過較高收益率的銀行理財產品流入房地產經濟。
另外,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後,各西方發達國家為了刺激經濟,增發貨幣並長期保持接近零利率的低利率,資金通過各種途徑流入了中國的房地產市場。
二、宏觀經濟因素
(一)貨幣超發的通貨膨脹背景,形成房地產價格持續上漲的基礎與誘因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土地稀缺下房地產天然的增值性容易吸引資金流入,誘發房地產價格上漲。居住是一個人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與企事業發展相關的生產條件和辦公條件的改善,也直接與房地產密切相關。由於土地的有限性,人們對房地產價格的上漲歷來就存在著樂觀的預期。經濟發展處於上升時期時,許多非房地產企業和私人投資者大量投資於房地產,推動了房地產市場交易的火爆。
2. 長期通貨膨脹會形成房地產價格上漲趨勢。一國經濟高增長時期,往往伴隨著高通脹。中國這10年經濟高速增長,通貨膨脹自然是「水漲船高」,加上缺乏有效對抗通脹的市場經濟手段,房地產不斷升值,吸引愈來愈多的投資人進入房地產市場,更是推高了房地產的價格。而我國市場調控手段目前不很健全,很多時候仍然慣性地選擇行政命令手段來調控房地產市場,如限購、限價、限貸等政策,這些行政調控手段在實施過程中往往被扭曲,其效果大打折扣。
3. 金融監管不力,致使宏觀調控容易造成過度放貸。金融機構過度放貸是房地產泡沫產生的直接助燃劑。充足的資金支持是房地產價格長期持續上漲的必要條件,沒有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配合,就不會有房地產價格長期上漲。
2008年金融危機後,中國的出口開始下滑,實體經濟生存艱難。在利益驅使下,金融業開始轉向房地產業,加大了對地方政府土地出讓、園區開發等房地產相關業務的地方融資平台、開發商和購房個人放款,並將這部分貸款作為高收益、低風險的優質資產。實際上這些貸款是長期性的具有房價波動風險的貸款,銀行運用的卻是銀行儲戶的短期存款,這就形成了銀行信貸資產的期限錯配——短期負債用於長期資產。銀行業對房地產業長期的資金投入,客觀上助推了房地產價格持續上漲。
(二)金融業規避貸款監管,助推房地產在充足資金支持下硬挺提價
2010年政府出台針對房地產經濟調控的有關信貸政策後,金融業為了逐利,維持原有房地產貸款
的到期續貸,採用銀行理財金等金融創新業務來規避有關政策及金融監管,透過銀行表外業務間接將大量資金投向房地產相關領域,變相發放房地產業務貸款,形成了目前龐大的銀行表外業務風險。
(三)一些不法房地產業者通過各種手段變相提高房價
一些房地產業者,利用理財業務、信託業務規避監管機構對房地產業的金融監管,同時,採取「陰陽合同」、虛假宣傳、預售制下實際交工質量下降、增大公攤面積等建築面積計算貓膩、捂盤、囤地、抬高老樓盤附近新購用地價格等手段,抬高已建樓盤的售價。甚至不惜出重金僱傭「經濟學家」、媒體知名人物出面為房地產價格上漲辯護,為房地產業逃避政府監管出謀劃策。
三、制度因素
房地產價格持續上漲,還存在一些制度性因素,現有土地制度為房地產土地供應製造了障礙與尋租空間。農地不能直接入市,農民的土地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護,為地方政府提供了「土地財政」的空間。除此之外,制度因素還有以下問題。
(一)缺乏個人房地產稅收制度,大量不規范的稅費政策,造成房地產需求旺盛,房地產成本與價格不斷上升
房地產的取得、交易、流轉環節稅費較多,這些稅費往往被轉嫁給購房者,而在持有房產方面的稅種缺乏,不利於打擊炒房交易,無法長期有效地抑制房價非正常上漲。
歐美國家實施比較完善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實行土地私有制,承認個人合法的土地及房產所有權,土地及房產供給充足。在這些國家,房地產行業是競爭性行業,居民可以自由進入房地產行業,不存在非常暴利的情形,即使是2001~2005年房價高漲時期,房地產業的收益率仍然低於高科技行業及金融業的平均收益率。同時,歐美國家實施房地產保有稅制、房地產轉移稅制。這些與房地產有關的稅收,加大了房產的持有成本和轉讓成本,使得房地產,特別是民用住宅類的房產炒作空間壓縮,投資空間有限,房地產上漲空間受限。目前雖然美國房價已經跌落至歷史低點,但高額的物業稅卻成為擋在購房團面前的大山。
(二)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推高了土地價格和房價
在分稅制背景下,地方財源減少,工業欠發達地區,更是財政窘困,土地財政收入成為地方政府的一個重要財源。2008年經濟增速回落,地方財政更加依賴土地財政。於是出現了執行中央政策不積極,或者變相出台抵消政策效力措施的現象。這也是導致調控政策失效的一個重要原因。此外,長期缺乏的保障房制度建設,也迫使那些本應該進入保障房的階層,被迫進入商品房購房大軍,增加了房地產需求,助推了房價上漲。
(三)目前對房租的調控措施及租房者的權益保護措施缺乏,致使房租不斷飆升,迫使一些沒有購房能力、本來打算長期租房的中低收入被迫加入購房大軍
我國收入分配差別大,在目前缺乏有效投資渠道的情況下,部分高收入人群爭購黃金地段的高端住房,抬高了整個房地產市場的價格。而且,房屋租賃市場不規范,缺乏租金上漲的調控機制,對租戶權益無法保護。在房價上漲時期,出租人往往選擇賣房或提高租金,使原本打算租房居住的個人難以承受,而選擇購買住房。
(四)房地產業承載的特殊功能,迫使城市居民承受高房價
我國房地產業承載著一種特殊的功能——居民戶籍及社會共同服務等方面的社會管理。居民戶籍往往與住房捆綁,與相關居民生活福利捆綁,如購買汽車等要求當地戶籍、購買自有住房才能真正落戶,子女才能在自有住房區域內的公辦學校入學;個人社會保障和生活保障(當地戶籍人口才有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就業、教育、醫療等,都與戶籍掛鉤,從而間接與與自有住房與房地產相關。這就等於說,自有住房與政府對居民進行社會管理捆綁,出現了自有房屋的居住功能與居民社會管理功能的捆綁。在當今城鎮化加速的情況下,迫使一些來城市謀生、原本租房的中低收入階層,在尚缺乏社會保障的形勢下,為了獲取城市戶籍與城市公共福利而購買高價的商品房。
與中國相對比,歐美國家有比較完善的社會管理與保障制度,個人有在國內完全的自由遷移權和平等的受教育權,不需要通過購房來取得居住、落戶和社會保障及社會公共服務(如子女教育)資格,大大降低了對自有房產的需求。
四、社會因素
除了上述供求因素、宏觀經濟因素、制度因素外,中國房地產價格10年持續上漲還存在著社會因
素。
(一)對住房的消費習慣與社會心理
中國自古以來就崇尚「安居樂業」的生活理念與信條,對擁有住房的安定感要求非常強烈。社會的文化心理和風俗習慣,也迫使年輕人早早進入購房大軍。
(二)房地產的社會財富分配效應助推房價上漲
房地產的社會財富分配效應,迫使中國一些不具有購房能力的居民為了積累財富而通過貸款購房來做投資,這也推高了房價。房地產作為抗通貨膨脹的保值品和增值投資品,在高通貨膨脹時期會形成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加劇社會財富分配不公和差距拉大。在通貨膨脹持續和房價長期上漲的情況下,擁有一套或多套自有房產,就意味著自有財富快速上升,而沒有房產的階層面對不斷高企的房價,自有貨幣資產快速貶值。這種分配形勢加劇了中低收入者的恐慌心理,而超越自身購買能力去貸款買房來做投資。
(三)房地產價格上漲帶來的受益群體增多並多元化,形成中國新的社會階層與民意博弈,加大了政府調控難度
房地產資產的社會財富分配效應,使中國社會出現了有房階層或抗房價調控階層,政府調控政策的效力大減。在通貨膨脹時期,高收入階層,以至中低收入階層也因有無房產、房產多少而形成不同的的群體。有房或多房階層,尤其是大量舉債購房的群體,急切盼望房價繼續上漲來實現自身的財富積累,往往抵觸中央控制房價的政策。
高房價會帶來一系列嚴重的後果。首先,高房價引發「房奴」、「蝸居」、「蟻族」、「鼠族」等社會現象,導致社會問題突出。其次,高房價會擠壓一般工薪階層的消費能力,不利於刺激內需。第三,高房價下房租(包括住宅租金、廠房租金和商鋪租金)高企,會提高民眾生活成本和企業生產成本,加大中國的通貨膨脹壓力,也會吸引大量金融資源和社會資本流入房地產行業,進一步削弱本來就因出口不振而疲憊的製造業,帶來社會資源錯配問題。第四,房價持續上漲,會繼續使有房者財富越來越增值,財富越來越多,無房者儲蓄越來越貶值而財富不斷縮水,越來越買不起房,使社會財富差距進一步擴大,進一步激化社會矛盾。而要解決這些問題,就需要政府和社會各個階層達成共識,通力合作,有力調控房地產,打破房地產價格持續上漲的循環怪圈,使房地產價格回歸正常水平,走上良性循環的道路。
政府應建立健全有關制度與政策措施,去除房地產本不應有的社會管理功能與公共福利職能,完善宏觀調控措施,加強金融監管和房地產業監管,建立健全保障房制度,加強租金調控政策和租戶權益保護體系。
望採納
F. 房產糾紛能投訴到315嗎
如果是開發商建造的大部分房子有問題,也許可以。
但是是個人之間的房產糾紛,是不行的,315不管的
G. 315怎麼去投訴房產商
1、我買的房子到底是不是70年產權?
買房支招: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前首先要審查開發商提供的五證是否齊全,審查時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五證的用地單位、建設單位及銷售單位是否與實際的售樓單位一致。
此外,簽訂合同時對於交房、辦理相關證件的具體日期一定要明確約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語句,以避免日後糾紛發生。
五證分別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
市民可到發證機關相關網站,查詢這些證件的真偽。一般來說,市民在購買商品房時,可重點查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因為若其他四證不全便無法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2、開發商推遲交房怎麼辦?
買房支招:購房者遇到逾期交房等違約違法行為,應根據自身需求並結合開發商補救情況選擇要房或退房。
具體來講,如果開發商能夠盡快完善各項證件、手續,盡快使房屋滿足交付條件、確保將來能夠辦理房屋權屬證書,購房者可以選擇要房。當然,即使合同得以繼續履行,購房者也有權追究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另外,購房者也可以開發商未辦理預售許可證等手續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確認合同無效,如果合同被解除或確認無效的,開發商依法應當返還購房者已付購房款、利息並賠償損失,如果購房者認為開發商的行為構成欺詐,購房者還可要求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3、開發商推遲辦證怎麼辦?
買房支招:按照購房合同中關於交付房產證時間的約定,有約定的依約定,沒有約定的依法律規定。
根據最高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的規定,自合同訂立之日起(預售房為交房之日起)90日內,購房者應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否則就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其次,如果超過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期限,由於開發商原因購房者沒有拿到房產證的,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主張逾期辦證的違約責任。合同明確約定了逾期辦證違約金的,依合同約定主張,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主張逾期辦證違約金。
4、房產面積縮水怎麼辦?
買房支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以此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5、學區房不等於劃片房?
買房支招:不少樓盤雖然與學校的地理位置相鄰,但孩子的學籍能否劃入該片並不確定。有些樓盤與學校僅一牆之隔,也不能劃入該學校就讀。學區房也需要有「資格認證」,而且學區房不等於劃片房。
幼兒園社區可以自行配建,但小學、中學的劃片還需要教育局的整體規劃。市民買房時還是要多去了解房屋所在的區域范圍,購房合同中也會對房屋坐落的地址進行詳細說明,市民可以將其與教育局劃片范圍進行對比,這樣就可以清楚明白地了解該樓盤的劃片學校,以免購買了所謂的學區房,卻仍不能入學。而對一些規劃中的教育資源,到底什麼時候能夠投入使用也要了解清楚。
6、空置房物業費如何收取?
買房支招:按照規定,連續三月無裝修空置房,物業費按20%繳納。
7、房屋質量不達標怎麼辦?
買房支招: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者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者有權退房,給購買者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孔小姐所購房屋很可能是在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方面出現了質量問題,因此,孔小姐可以退房,並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8、定房時交了訂金又不想要了怎麼辦?
買房支招:常在買房初始階段發生的糾紛有購房者與開發商關於訂金和定金的糾紛上,購房者給開發商的訂金是可以退還的,而定金一般無法退還。
9、期房交房開發商要求漲價,合理嗎?
買房支招:作為開發商應履行合同義務,不可擅自變更合同約定內容。作為購房者,在面對開發商違約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履行合同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10、開發商加層怎麼辦?
買房支招:一般來講,開發商不可能擅自加高樓層,需要到規劃局進行相關更改手續。
如果你認為規劃局調整規劃違法,你可以舉報和控告。
如果規劃調整前你已經與開發商簽訂了預售合同,則開發商的行為構成違約,你可以解除合同,追究開發商的違約
H. 8個月之內,房地產調控367次,可是為什麼還是收效甚微
這幾年房地產調控了很多次,但是這些調控是各地城市因地制宜推出的政策,房價並沒有因為調控而降價很多,這樣的調控不是為了降房價,而是為了穩住房價,這就是不能再讓房價再漲了。三千工資,一萬房價,這是情況還樂觀,一些地方五六千工資,兩三萬,四五萬的房價,幾乎不吃不喝一輩子都難買的起一套房子,對於剛需來說,生活和工作都要很努力,才有可能買的起房子。
房地產的調控主要針對房價過熱的地區,這就是上漲動力很強的地方,如果只是微調很難剎住房價的上漲。不過整體上,很多的風險都是漲出來的,如果房價再漲,調控力度還會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