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北京同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公章什麼樣
公章圓形的,COPY是違法的哥們兒。慎重
Ⅱ 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商要蓋什麼章
預售合同一般包括主合同和補充協議,主合同上蓋有開發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章,如果有營銷公司代理銷售還要有銷售公司公章;補充協議上有物管內容的還要有物業管理公司公章 。合同通過網上簽約備案後會有一個備案號,備案號是唯一的,相當於是購房合同編號,不需要房管局蓋章。
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商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本條文中的出賣人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買受人一般指購房者;合同無效是指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合同在法律上不具有約束力,對雙方不能產生任何的權利與義務。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是基於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對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因此購房者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應當看清房地產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另外,出賣者在賣房時沒有預售許可證明,但是為了維護交易的安全與穩定,只要出賣者能在一方起訴前獲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那麼雙方簽訂的合同在法律上也應該被認定為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商品房預售合同生效條件的,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基於該條款的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不是認定合同有效的條件之一,沒有辦理登記備案的,當事人一方不能因此而主張合同無效。主要意義是基於在商品房買賣中,出賣人利用購房者不懂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以沒有辦理登記為由無理的與購房者解除合同,損害購房者的利益。因此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應該看清合同中是否有約定登記備案條款,這也是降低自己風險的因素之一。
(1)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出賣人應當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質。
(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5)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該條款規定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在該條款中一定要寫明土地的取得方式、土地使用證號、使用年限、規劃用途、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施工許可證號、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等,以上信息表明該商品房是否有合法的手續,這是能否辦理房產證的關鍵。一定要審查以上證號與五證是否一致,並認真審核五證的真偽。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正式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蓋有人民政府公章、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公章、有償土地使用證專用章,證上土地使用者應與開發商名稱完全一致,注意有無土地使用權抵押記錄。《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只能用於辦理預售許可證和開工證,不代表已取得最終土地使用權。一般是開發商先期繳了一部分地價款,如後期款項不能足額交付,就拿不到《國有土地使用證》,這是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一個重大隱患。規劃局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取得該證後方可申請開工手續。房管局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看開發商所使用的土地用途、位置和界限是否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相一致。 建委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是工程可開工的法律憑證,開發商出售的是期房,應要求出示該證。如是現房,應查看建委發放的《建設工程竣工備案表》。房管局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可預售的憑證,注意是否在有效期內,所購房子是否在預售范圍。
該條款還應寫明商品房的具體坐落位置、用途、結構、層高、房屋朝向、門牌號、陽台、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建築面積等,以上信息將商品房的具體位置、大小確定下來。購房者可要求將購買的商品房房的房屋平面圖作為合同附件,並要將房屋平面圖與規劃設計圖仔細核對。
Ⅲ 房產公章是什麼樣子的
房產管理局的公章分用途的,收件科、發證科、檔案室、財務等等的公章都不一樣。前面的全稱一樣,但是下面還有字和防偽12位的編碼,並且每科章在上級主管單位都有備案。你問的問題很外行。
Ⅳ 內蒙古呼倫貝爾廣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公章什麼樣
怎麼要刻假章嗎?那可是違法的喲
Ⅳ 房地產開發公司印章如何管理
正常情況下公司的印章要由財務主管來管理,財務章要由出納管理,法人章可內以有經理自己管理或容者由主管管理但是用的時候要由經理簽字才可以。個人認為,用印章的部門應該留存,這樣以後就算有什麼問題,也比較好解決,省的麻煩了。
Ⅵ 房產局公章是什麼樣子
中間是一個五角星, 外圈上寫著XX縣房地產管理局。或是XX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房產管理局的公章分用途的,收件科、發證科、檔案室、財務等等的公章都不一樣。前面的全稱一樣,但是下面還有字和防偽12位的編碼,並且每科章在上級主管單位都有備案。
(6)房地產開發公章什麼樣擴展閱讀
使用方法
任何單位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領導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單位公章都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2-3]批准同意,若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務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須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副職等合適人員批准使用。具體經管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單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損壞、遺失或被盜,除按有關法律、制度追究責任人責任外,須盡快向上級及相關部門報告,一面採取相應措施挽救損失;一面盡快補辦手續,盡快補刻啟用新印章,以免貽誤正常工作。
法律法規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參照「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三)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四)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章
Ⅶ 房地產行業電子公章怎麼製作
電子公章是電子簽名的一種形式,首要的因素就是看「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
《電子簽名法》規定的「可靠的電子簽名」,一般可以從三個方面來判斷:
1、可靠的電子簽名屬電子簽名人專有;
2、簽署時數字證書是由電子簽名人控制;
3、簽署後要運用可信時間戳等相關技術實時加固數據,確保電子數據無篡改。
我們的電子合同系統就做到了這三點:
①CA機構頒發CA證書/公安部eID認證系統:採用國家機構認證技術,確保我平台電子合同簽署主體真實身份;
②防篡改技術:採用國際通用哈希值技術固化原始電子文件數據,輕松識別文件是否被篡改;
③第三方取時技術:精確記錄簽約時間。
我平台製作電子公章的非常簡單,方法如下:
①首先登錄官網,然後選擇企業注冊,填寫相應的信息並完成注冊。
②注冊賬號後,企業需實名認證後方可進行其他操作。在企業中心頁面,我們可以看到系統提示進行實名認證。點擊「去認證」,進入實名認證頁面,完善企業信息(如企業名稱、營業執照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等信息)——完善賬號管理人信息(法定代表或非法定代表),並提交相應的信息資料完成認證。
③申請電子公章。完成實名認證後,我們就可以製作企業的電子公章了。點擊賬號管理-我的簽章,根據提示上傳事先製作好且符合要求的電子公章圖片,點擊【添加】按鈕提交,等待審核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