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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項目工程分包項目有哪些內容

發布時間:2021-02-28 04:08:16

㈠ 建築工程包括什麼哪些工程項目

建築工程范圍內抄的項目包襲括

1、地基與基礎

2、主體結構

3、建築裝飾裝修

4、建築屋面

5、建築給排水、排水及採暖

6、建築電氣

7、智能建築

8、通風與空調

9、電梯。

建築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有:對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成本、合同、信息的管理以及與施工相關的組織與協調等。

建築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受工程項目業主方委託,對工程建設全過程或分階段進行專業化管理和服務活動。

(1)房地產項目工程分包項目有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建築工程,指通過對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所形成的工程實體。其中「房屋建築」指有頂蓋、樑柱、牆壁、基礎以及能夠形成內部空間,滿足人們生產、居住、學習、公共活動需要的工程。

土建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下設土木工程、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建築電氣與智能化、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工程管理和工程造價、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和物業管理9個學科專業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專業指導委員會),對應《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土木類、建築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部分)和工商管理類(部分)11個專業。

㈡ 房地產開發項目主要合同關系有哪些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1)開發商的主要合同關系:開發商為了順利地組織實施其所承擔的開發項目,需要在開發過程中簽署一系列的合同,這些合同通常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轉讓合同、勘察設計合同、融資合同、咨詢合同、工程施工合同、采購合同、銷售合同、聯合開發或房地產轉讓合同等。

(2)承包商的主要合同關系:承包商是工程施工的具體實施者,是工程承包(或施工)合同的執行者。由於承包商不可能、也不需要必備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所有
能力,因此其通常將許多專業工作委託出去,從而形成了以承包商為核心的復雜合同關系。承包商的主要合同關系包括: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供應(采購)合
同、運輸合同、加工合同、租賃合同、勞務供應合同、保險合同、融資合同、聯合承包合同等
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1)建設工程合同總體策劃階段——合同實施的根本性、方向性重大問題
確定工程范圍、承包方式、合同種類、合同形式與條件、合同重要條款、合同簽訂與實施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重大問題、以及相關合同在內容、時間、組織及技術等方面的協調等。
(2)招標投標階段——對合同的整個生命周期有根本性的影響
通過對招標文件、合同風險、投標文件等的分析和合同審查,明確合同簽訂前應注意的問題,就成為投標招標階段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務。
(3)合同分析——通過合同分析具體落實合同執行戰略
通過合同分析與解釋,使每一個項目管理的參與者,都要明確自己在整個合同實施過程中的位置、角色及與相關內外部人員的關系。
(4)合同實施過程中的控制——立足於現場的合同管理
其主要工作包括合同實施監督、合同跟蹤、合同診斷和合同措施的決策等。建立合同實施保證體系、完善合同變更管理和合同資料的文檔管理 。

㈢ 房地產開發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前准備工作
1、領取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
2、項目轉入正式計劃
3、交納煤氣(天然氣)廠建設費
4、交納自來水廠建設費
5、交納污水處理廠建設費
6、交納供熱廠建設費
7、交納供電貼費及電源建設集資費
8、土地有償出讓項目辦理「四源」接用手續
9、設計單位出報批圖
10、出施工圖
11、編制、報送工程檔案資料,交納檔案保證金
12、辦理消防審核意見表
13、審批人防工程、辦理人防許可證
14、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5、領取開工審批表,辦理開工登記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建設招投標
16、辦理招標登記、招標申請
17、招標准備
18、招標通告
19、編制招標文件並核准
20、編制招標工程標底
21、標底送審合同預算審查處確認
22、標底送市招標辦核准,正式申請招標
23、投標單位資格審批
24、編制投標書並送達
25、召開招標會,勘察現場
26、召開開標會議,進行開標
27、評標、決標
28、發中標通知書
29、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審查
三、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
31、辦理質量監督注冊登記手續
32、建設工程監理
33、辦理開工統計登記
34、交納實心黏土磚限制使用費
35、辦理開工前審計
36、交納投資方向調節稅
37、領取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38、報裝施工用水、電、路
39、協調街道環衛部門
40、協調交通管理部門
41、交納綠化建設費,簽訂綠化協議
42、領取建設工程開工證
四、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單位進場和施工暫設
45、工程的基礎、結構施工與設備安裝
46、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監督

㈣ 房地產工程都有那些項目做哪些項目賺錢

做裝修吧,裝修很來錢。憑借你們的關系可以多得點。

㈤ 房建工程哪些項目需要分包

1.
只有主體結構不能分包。
2.
可分包有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幕牆工程、裝修工程、基坑支護工程、樁基工程、弱電工程等等。

㈥ 一個全周期地產項目包括包括哪些招標

劍魚招標訂閱提醒:全周期地產項目, 牽扯的內容還是很多的。
一、立項審批
1 、項目立項申請報告書(原件一份)
2 、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一份)
3 、建設用地的權屬文件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書(一份)
4 、項目建設投資概算(一份)
5 、銀信部門出示的資金證明(原件一份)
6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房地產項目需提供資質證明一份)
7 、項目地形圖(一份)
8 、有關職能部門的意見。

二、規劃設計
1 、由市規劃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立項文件核發勘察設計紅線,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2 、建築設計分為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設計。
3 、市城建局負責聯系市有關部門對初步設計進行會審批復。

三、建設工程報建
(一)建設工程報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登記手續。
1 、計劃部門核發的《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或主管部門批準的計劃任務書;
2 、規劃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 、國土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4 、符合項目設計資格設計單位設計的施工圖紙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5 、人防辦核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許可證》;
6 、消防部門核發的《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7 、防雷設施檢測所核發的《防雷設施設計審核書》;
8 、地震辦公室核發的《抗震設防審核意見書》;
9 、建設資金證明;
10 、工程預算書和造價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類別核定書》;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工程施工公開招標申請表;
3 、建設工程監理公開招標申請表。

(三)邀請招標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工程施工邀請招標審批表;
3 、建設工程監理邀請招標審批表;
4 、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 、法人營業執照;
6 、其他申請邀請招標理由證明。

(四)直接發包的建設工程,要補充如下資料到招標辦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法定代表人委託證明;
2 、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報告;
3 、建設單位申請安排建設工程監理單位報告;
4 、工商部門簽發的私營企業證明;
5 、法人營業執照;
6 、建設工程直接發包審批表。

(五)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 、《規劃許可證》;
2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 、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5 、監理合同及其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
6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申請表;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六)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要提供如下資料到安監站辦理手續。
1 、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報告;
(2)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3)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或工程監理發包審批表;
(4)工程項目地質勘察報告(結論部分);
(5)施工圖紙(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預算書(總建築面積、層數、總高度、造價);
2 、施工單位提供的資料:
(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專項技術方案;
(4)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
(5)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復印件,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原件和復印件;
(7)現場設施、安全標志等總平面布置圖;
(8)購買安全網的合格證、准用證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9)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生產責任書;
( 10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申請表;
(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七)領取《施工許可證》,除第(一)條規定提供的資料外,要補充如下資料到建委辦理手續。
1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2 、工程監理中標通知書和工程監理合同;
3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樁基礎工程要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樁機管理手冊);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購銷合同》或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現場攪拌的批文;
5 、質量監督申請安排表;
6 、安全監督申請安排表;
7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書;
8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受監證;
9 、施工許可申請表;

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一)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審核,質監站在 7 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驗收時,質監站派員現場監督。
1 、已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3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 、勘察、設計文件質量檢查報告;
5 、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包括設備資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7 、地基與基礎、主體砼結構及重要部位檢驗報告;
8 、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10 、市政基礎設施的有關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11 、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驗收合格證;
12 、公安、消防、環保、防雷、電梯等部門出具的驗收意見書或驗收合格證;
13 、質監站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價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結算書。

(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施工單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監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要提供如下資料到質監站辦理手續。
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2 、《施工許可證》;
3 、竣工驗收備案表;
4 、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5 、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
6 、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評價書;
8 、工程質量保修書;
9 、工程竣工結算書;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建設工程竣工結算審核,要提供如下資料到造價站辦理手續。
1 、工程按實際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 1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 2 )工程類別核定書;
( 3 )工程施工中標通知書或工程施工發包審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發包合同;
( 5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 6 )圖紙會審記錄;
( 7 )工程施工開工報告;
( 8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 9 )工程施工進度表;
( 10 )工程子目換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設計變更資料;
( 12 )施工現場簽證資料;
( 13 )竣工圖。
2 、工程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固定價格(或總造價)結算的,要提供如下資料:
( 1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的委託書;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 3 )竣工圖。

㈦ 房地產企業前期工程項目有哪些

工程開工前的准備工作,進場後工作流程是怎樣

1、施工前期工作
進場內之前應組織參與本容工程的項目部成員及各工種的隊長進行圖紙會審和施工方案會審,針對該工程的特點以及施工中可能會出現的問題,在施工前給予充分的考慮。
在開工令下達之前就要安排部分人員進入現場開展前期工作,要提前組織好施工人員和運輸車輛,安排好材料運輸線路,並協調好與交通、城管等相關部門的事宜,使施工工作盡快的全面開展起來。
進場後,首先安排好施工臨時設施,電工組將在業主指定的分箱下安裝電箱及電表,並由專人定時看管,節約用電。各個工種要求用電時由專職人員進行接插分配,每天上、下班由專職人員關電閘,做到萬無一失。
具體將做好以下幾點內容:
1.1成立組織機構,配備強有力的管理人員
1.2建立工程施工管理網路
1.3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
1.4編制好施工材料綜合計劃
1.5做好技術交底工作
1.6搞好施工現場的布置,做好設備進場計劃
1.7編制好施工進度計劃
1.8確定施工程序、主要分項工程及工藝流程
1.9做好勞動定額用工,工程匯總
1.10做好資金使用計劃

工程管理規則

總則

㈧ 房地產項目部主要管理哪些方面的工作

項目經理崗位職責
一、
項目經理是公司在該工程項目的代理人,
代表公司對工程項目全面負責,

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二、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質量管理體系標准。
三、
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規,
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和指令。
在該項目中
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執行中的有關技術、工程進度、現場管理、質量檢驗、結算與
支付等方面工作。
四、主持制定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質量計劃,編制年、季、月施工進度計劃。
五、深入施工現場,處理矛盾,解決問題。不斷完善經濟制度,正確處理工期、
質量和效益的關系。
六、搞好施工現場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關心職工生活,確保安全生產,抓好消
防保衛,保障職工人身、財產的安全。依法參與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決策,維護
職工利益,做好睏難補助工作,並對病、傷、殘職工的慰問。
七、做好項目的基礎管理工作,保證文件、資料、數據和信息等准確及時地傳遞
和反饋,及時進行工程結算、清算。
八、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房地產是一個綜合的較為復雜的概念,從實物現象看,它是由建築物與土地共同構成。土地可以分為未開發的土地和已開發的土地,建築物依附土地而存在,與土地結合在一起。建築物是指人工建築而成的產物,包括房屋和構築物兩大類。 [1]
對於房地產的概念,應該從兩個方面來理解:房地產既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同時也是一項法律權利。
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物質形態,房地產是指房產和地產的總稱,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築物及其所衍生的權利。房產是指建築在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包括住宅、廠房、倉庫和商業、服務、文化、教育、衛生、體育以及辦公用房等。地產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間,包括地下的各種基礎設施、地面道路等。房地產由於其自己的特點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在經濟學上又被稱為不動產。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建築物、房地合一。在房地產拍賣中,其拍賣標的也可以有三種存在形態,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權)、建築物和房地合一狀態下的物質實體及其權益。隨著個人財產所有權的發展,房地產已經成為商業交易的主要組成部分。
法律意義上的房地產本質是一種財產權利,這種財產權利是指寓含於房地產實體中的各種經濟利益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各種權利,如所有權、使用權、抵押權、典當權、租賃權等。

㈨ 房地產承包哪些項目不復雜但是又賺錢呢

社區園林綠化,和道路鋪設…… 僅供參考

㈩ 房地產建設工程專業分包時,應當注意哪些

建築工程分包是施工承包企業將建築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交於其他回建築企業完成的活動答。工程分包分為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前者是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專業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後者是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專業承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在專業分包時以該注意以下幾點:
1、總承包合同中有約定或徵得總發包人許可;
2、分包工程屬於非主體結構工程;
3、分承包企業具有相應資質條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業務。
4、 專業分包合同效力涉及發包人、總承包人(分包發包人)、分承包人三方當事人,處理三者關系時應當注意:
(1)總承包人按照總承包合同約定就全部建設工程對建設單位負責,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人自行完成;
(2)總承包人對專業分包工程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進行管理,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作出處理;
(3)分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人負責,服從總承包人對質量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
(4)分承包人成為並存債務人,和總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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