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地產項目開發會存在哪些風險
房地產投資開發是一個動態過程,收益與風險同時存在的。由於房地產具有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投資額大、建設周期長、影響因素多樣性等特性,使得房地產開發投資活動面臨眾多的風險。一般來說,風險是對未來行為決策及客觀條件的不確定性而可能引致後果與預定目標之間發生的多種負偏離的綜合。 在中國從事房地產投資與開發主要存在哪些風險呢?一、房地產投資風險房地產投資風險涉及政策風險、社會風險、技術風險、自然風險、國際風險等,而這其中對房地產投資影響較大,同時又是可以預測、可以規避的主要風險是經濟風險。經濟風險主要包含市場利率風險、資金變現風險、購買力風險等。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風險:1、利率風險2、購買力風險 3、資金變現風險房地產項目開發風險:房地產項目的開發過程具有高風險、高回報的特點,項目實施的成功與否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而風險總是貫穿於項目實施過程的始終。一、立項階段的風險1、宏觀經濟政策風險。政策環境風險是指由於政策的變化可能給開發企業帶來的各種形式的經濟損失。房地產行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行業,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影響很大,國家產業政策、土地管理政策、住房政策、金融稅收政策、城市規劃等從不同方面影響著房地產開發的各個層面。2、項目定位風險。當開發企業被迫告別拿地就等於賺錢這個簡單的盈利模式之後,准確的房地產項目定位便成為保證項目開發成功的關鍵因素。我國城鎮住房制度從國家無償分配和使用到住房商品化和社會化,僅僅經歷了十幾年的時間,許多開發企業在項目開發過程中還存在對市場供需分析不足、項目定位不明確等問題,導致了商品房的大量積壓和空置。不但投入開發的資金不能及時回收,而且會造成項目運作的艱難,甚至危及企業的生存。二、土地獲得階段的風險在土地獲得階段,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面臨的風險有: 1、土地狀況風險。土地風險主要來自土地自然屬性、社會屬性及規劃部門對土地使用性質和規劃設計指標認可的不確定性。土地的自然屬性風險來源於地塊的工程地質條件、水文地質條件及地下埋藏物等的不確定性;土地的社會屬性風險是指地塊的區位條件及配套設施狀況對項目投資額的影響程度;規劃部門對土地使用性質和規劃設計指標認可的不確定性來源於城市規劃設計的滯後性和規劃管理的透明度低。2、征地安置風險。征地拆遷補償涉及許多法律和社會問題。一方面我國現行拆遷安置法規規定太籠統,各地情況千差萬別,法規可操作性比較差;另一方面地塊上原房地產所有者基於各種原因不願出售,千方百計阻撓提出大大高於原房屋實際價值的賣價。此時,開發商將面臨艱難的選擇,要麼接受高昂的賣價或苛刻的不公平條件;要麼無限期拖延時間,喪失寶貴的開發時機;要麼放棄開發項目,前功盡棄。3、融資風險。房地產開發所需巨額資金的籌集是開發商最為關切的問題。籌資手段合理,可以減少籌資成本,降低籌資風險;籌資措施不當,可能造成籌資成本大幅上升,資金周轉困難,企業面臨破產。三、項目建設階段的風險1、規劃設計風險。規劃設計風險類似於項目定位風險,包括小區整體規劃、戶型比例、建築面積等風險;設計風險是指由於各專業設計(建築、結構、裝飾、給排水、電氣和通風空調等)方案的設計依據、設計參數、方案選擇不當,結構和設備器材選型不合理等,導致建築工程不能滿足適用、經濟、美觀、安全和可靠性需求,以及設計進度不能滿足工程要求。2、工期拖延風險。房地產開發建設階段每個環節的時間損失,都會使工期拖延。而工期延長,一方面房地產市場狀況可能會發生較大的變化,錯過最佳銷售時機;另一方面工期延長會增加投入資金利息支出,增加管理費用。3、項目質量風險。房地產開發良好的投資效果要通過優良的房地產質量來實現,地段只是誘人的手段,而地產質量才是吸引客戶的法寶。影響質量的不確定因素主要來自施工環節,施工時承包商的技術水平、施工方案的選擇、建築材料的質量以及監理的控制水平等都能影響項目的質量。四、銷售、管理階段的風險1、銷售時機。房地產租售時機一般有三種情況:預售、即時銷售和滯後銷售。採用預售可以提前回收款,節省利息,降低開發成本。但一旦房價上升,開發商也失去了房價上升可能增加的收益。房地產即時銷售指房地產建成後即推入市場進行銷售的做法,其受銷售價格隨機波動的影響很大,這取決於投資決策階段房地產開發時機的選擇。房地產滯後銷售指在房地產需求呈上升趨勢時,開發商拖延一段時間,等到繼續上漲至峰值時拋出銷售的做法。但滯後銷售存在不能及時收回資金,承擔較大資金成本的風險。2、銷售合同風險。房地產租售交易的合同務必條文詳盡、清楚,對交易雙方的行為要有明確的規范,切勿模稜兩可,因為房地產這種特殊商品價值量巨大,一旦遇到被侵佔或被騙取,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合同糾紛風險是一種概率較高的風險,並且一旦出現後,風險結果也較大。3、銷售稅收風險。房地產銷售稅收風險是指納稅人在銷售房屋時納稅方面承擔的各種 風險,即納稅人在計算和繳納稅款時,因各種原因導致企業利益受損的可能性。主要的稅收風險包括稅款負擔風險、故意性違法風險和過失性違法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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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投資房地產的不足與風險有哪些
1.不可抗力因素,如災害,特別是自然災害,對房地產的破壞是致命的,這是投資房地產的最大風險之一。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保險公司,都不承保因地震或戰爭所引發的損害對象,所以即使買了房地產保險也無法得到賠償。對於房地產保險,人們有許多誤解,事實上,它只是一種作為貸款抵押的人壽險,或者只是關於房屋基本裝修的火險。許多人都把這些保險當作房地產本身的保險了。
2.有些投資者看到房地產價格節節攀升,便會超負荷地貸款購買房地產,而由於原先計算好的租金收入和還貸方案因市場的逆轉和自身財力的變化出了問題,還貸便出現了問題。
所以,借貸買房是一把雙刃劍,它既可以給投資者以杠桿式的好處,也可以給他以杠桿式的損害。如果投資者能夠防止過度貸款,那麼縱有損失,也不至於負債累累。如果投資者的還貸額度與未來的還貸能力相符,那麼房地產市場價格的下跌,也不至於影響到他的正常生活。更重要的是,如果投資者有能力度過危機,那麼就有可能迎來房地產市場的又一春。
3.其他風險。
(1)房產地基或周遭地質可能出現問題。
(2)火災多由電力設施或煤氣使用等出現問題而引發,也可能因人為因素引起火災。輕的火災不會破壞整個建築物,嚴重的火災則會破壞性地燒毀建築物。
(3)建築材料老化和其他建築材料問題,如漏水、水泥板塊剝離脫落等。
C. 投資房地產有什麼風險
1、市場競爭風險。是指由於房地產市場上同類樓盤供給過多,市場營銷競爭激烈,最終給房地產投資者帶來的推廣成本的提高或樓盤滯銷的風險。
2、購買力風險。是指由於物價總水平的上升使得人們的購買力下降。在收入水平一定及購買力水平普遍下降的情況下,人們會降低對房地產商品的消費需求,這樣導致房地產投資者的出售或出租收入減少,從而使其遭受一定的損失。
3、流動性和變現性風險。由於房地產是固定在土地上的,其交易的完成只能是所有權或是使用權的轉移,而其實體是不能移動的。房地產投資者在急需現金的時候卻無法將手中的房地產盡快脫手,即使脫手也難達到合理的價格,從而大大影響其投資收益。
4、利率風險。是指利率的變化給房地產投資者帶來損失的可能性。貸款利率上升,會直接增加投資者的開發成本,加重其債務負擔。
5、財務風險。是指由於房地產投資主體財務狀況惡化而使房地產投資者面臨著不能按期或無法收回其投資報酬的可能性。
(3)對於房地產來講什麼是風險擴展閱讀:
房地產收益方式:
1、投資分散策略
房地產投資分散是通過開發結構的分散,達到減少風險的目的,一般包括投資區域分散、投資時間分散和共同投資等方式。房地產投資區域分散是將房地產投資分散到不同區域,從而避免某一特定地區經濟不景氣投資的影響,達到降低風險的目的。
2、投資組合以及保險保險
對於房地產投資者來說購買保險是十分必要的,它是轉移或減少房地產投資風險的主要途徑之一。保險對於減輕或彌補房地產投資者的損失,實現資金循環運動,保證房地產投資者的利潤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尤其對於嗇房地產投資者的信譽,促進房地產經營活動的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房地產保險業務主要有房屋保險、產權保險、房屋抵押保險和房地產委託保險。房地產投資者在購買保險時應當分考慮造反房地產投資者所需要的保險險種,確定適當的保險金額,合理劃分風險單位和釐定費率以及選擇信譽良好的保險公司等幾方面的因素。
D. 房地產市場風險有哪些
首先得弄明白的是,你說的投資做房地產,是指購買土地自己開發,還是購買房產進行投資行為?1、如果是自己開發,資金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這些還涉及你的戰略方向、產品定位,很復雜的;2、如果是投資行為,中國的土地沒有所有權的,而房屋價值每年都在折舊,是逐年遞減的,長期來看,肯定是虧,短期的話,或許有機會像炒房團那樣賺到。
E. 房地產評估風險有哪些方面
估價風險主要是估價結果與房地產真實價值偏差的程度及發生較大偏差的可能性。這種偏差,即是風險的發生源,主要包括下面幾個方面: 1、技術風險。為估價行業廣為接受的基本估價方法是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場法。從估價理論角度這三種方法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管採用哪一種方法,都需要詳實的基礎資料來支撐。因此,在利用具體的估價方法進行估價時,是否掌握豐富的基礎資料是估價結果能否准確的重要保障。實際評估過程中,由於我國房地產估價業起步較晚,許多技術資料無法在短時期內積累下來,比如市場基準收益率水平、房地產價格分類變動指數等等。這樣使得估價機構和估價人員將在房地產價格預期的技術上面臨極大的不確定性。另外,估價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參數的獲取能力不同,在技術運用上存在或多或少的不確定性,特別是許多因素判定都要靠估價師的主觀判斷能力。再者就是估價人員素質水平不一,雖然通過估價師考試但缺乏實際估價經驗,在參數選擇和方法運用上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偏差,也會產生一定的估價風險。因此,估價技術也是一個風險源。 2、政策風險。房地產價格的變化一方面受到供求變化的影響;另一方面政策變動也同樣會對房地產價格產生重要影響。政策的變化是一般估價人員無法或者說是沒有能力預期的。政策的變化,包括稅收政策、金融政策以及產業政策都必然會對房地產價格產生影響。同時,政策的變動往往還會對估價方法產生影響,如《城市房屋拆遷條例》的修改,使得房屋拆遷補償估價方法也發生了變化。 3、估價對象手續不全產生的風險。房地產估價主要是對房地產權益的估價。我國房地產市場雖然在逐步規范,但是由於歷史原因,在產權界定方面還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比如,某企業通過政府對原農民所有的土地通過征地取得了劃撥土地使用權。企業為了節省費用不去辦理產權登記手續。這種情況在估價實踐中經常遇到,給估價的結果帶來一定的風險。 4、不端正執業態度引發的風險。這已成為房地產估價風險的重要來源,主要表現有估價人員工作態度不認真,估價報告質量低劣,或受自身執業能力限制,使估價結論發生較大偏差。在未能掌握房地產的有關情況下,就盲目估價導致估價不實不準。另外,在對國家政策理解不充分的情況下,輕率確定經濟性貶值率或貶值額;以及估價人員與委託方有利害關系,使估價結論失去公允性,從而發生經濟糾紛的風險。 5、客觀因素引發的風險。除估價人員本身原因外,由客觀外界不確定因素引發的風險也比較多。通常情況下有,委託評估房地產的情況未能真實告知評估人員,或有意借口拖延提供有關證件而造成評估不準確,出現經濟糾紛。如產權不明晰,產權證明文件不完整等情況,致使估價值嚴重失實。同時,法律、經濟政策等方面不可預料的變化也會導致某些風險。另外,由於我國統計資料的發布存在不系統、不完全、嚴重滯後的問題,給估價操作帶來難度,易造成估價值失實而引發爭議。還有,委託方對估價報告使用不當,也易造成經濟糾紛。 6、房地產估價自身特性而導致的風險。房地產評估是評估人員根據評估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活動。評估價格是評估人員對房地產理論價格作出的一種估測、推斷。由於房地產市場波動很大,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的因素時,國家產業政策、金融貨幣政策對房地產價格的影響方向、影響幅度等預測,在實際把握中難以做到絲毫不差。
F. 對房地產商而言風險最大的合同形式及補充條款是什麼
一個合法正規的房地產開發商,必須具備齊全的「五證」、「二書」。所謂「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叫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也是法律對銷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實踐中,有些開發商(售樓人員)為了掩蓋虛假情況,經常找借口不出示這些文件的原件,要麼說正拿著相關文件在報批某項手續,要麼就說文本放在離售樓處很遠的公司本部。售樓人員往往會先要求客戶簽訂認購書或合同,而客戶一旦交完定金或購房款,再有什麼問題,開發商(售樓人員)便會即刻變臉,客戶再也見不到售樓人員在推銷房屋時那充滿春意的笑臉。 合同條款陷阱 客戶決定購房了,得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售樓人員)會遞給客戶一份擬好的合同,合同會有許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雙方確定後注入相關內容的,而有些選擇性填寫處可能還空著。這時,購房者往往以為該說的都已註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日後作弊提供了條件。比如,標准合同第十五條「遲延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每日按購房全款的萬分之三計算」,但您一不留神,開發商(售樓人員)便將此條款設計成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前不久我們從報上看到過這樣的案例:遲延辦證一年多,只賠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時辦理好時,乾脆讓購房人退房。還有的合同中寫明的違約條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實際不公平。例如:約定任何一方解除購房合同都要支付總房款40%的違約金。這實際上只是限制購房人,開發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將賣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賣。 特別提醒您: 為避免購房人吃虧上當,建議您防止陷阱的對策如下: 第一,要有強烈的法律意識。對於購房人來說,挑選所購房屋的位置和壓低價格固然重要,但我們認為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尚不規范的房地產市場中,陷阱無處不在。因此,學習了解有關法律、法規,向專業人士(特別是專業律師)咨詢、了解有關購房方面的法規、知識是十分必要的,唯此,才有可能較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在交易過程中始終堅持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平等交易是一個法律原則。目前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開發商(售樓人員)處在強勢地位,與購房者之間信息極不對稱,存在開發商(售樓人員)做霸王買賣的現象。為此,消費者要擺正心態,購房時要把問題搞清、搞細,對合同條款有異議、約定不明確、不滿意的,就堅決不簽,堅決不買;該堅持的原則就一定要堅持,不要圖一時之快,隨便妥協,從而給自己帶來無窮的煩惱和巨大經濟損失。 再次,要認真簽約,保留好證據。在購房過程中,不要輕信一些開發商(售樓人員)的花言巧語。在簽署合同時一定要認真審查每一個條款,把相關問題問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諾,和雙方業已形成的協議內容,務必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以免日後空口無憑。收樓時和入住後,一旦發現問題,應保存好各種證據,必要時對相關事實可以通過辦理公證的方式保留證據,以證明侵權事實的存在。 最後,要學會依靠專業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房屋買賣不同於一般消費,涉及工程、質量、合同、物業管理等多個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比較復雜。購房人即使經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難通過個人的努力搞清問題的症結所在。因此,如果發生了對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預料到風險可能到來時,為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就應及時和該領域專業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機構、維權組織取得聯系,以求得幫助。
G. 開發商對房地產項目進行風險管理的意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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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房地產投資開發業風險存在於哪些方面
房地產投資開發是一個動態過程,收益與風險同時存在的。由於房地產具有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動性、投資額大、建設周期長、影響因素多樣性等特性,使得房地產開發投資活動面臨眾多的風險。一般來說,風險是對未來行為決策及客觀條件的不確定性而可能引致後果與預定目標之間發生的多種負偏離的綜合。 在中國從事房地產投資與開發主要存在哪些風險呢?一、房地產投資風險房地產投資風險涉及政策風險、社會風險、技術風險、自然風險、國際風險等,而這其中對房地產投資影響較大,同時又是可以預測、可以規避的主要風險是經濟風險。經濟風險主要包含市場利率風險、資金變現風險、購買力風險等。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風險:1、利率風險2、購買力風險 3、資金變現風險房地產項目開發風險:房地產項目的開發過程具有高風險、高回報的特點,項目實施的成功與否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而風險總是貫穿於項目實施過程的始終。一、立項階段的風險1、宏觀經濟政策風險。政策環境風險是指由於政策的變化可能給開發企業帶來的各種形式的經濟損失。房地產行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行業,受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影響很大,國家產業政策、土地管理政策、住房政策、金融稅收政策、城市規劃等從不同方面影響著房地產開發的各個層面。2、項目定位風險。當開發企業被迫告別拿地就等於賺錢這個簡單的盈利模式之後,准確的房地產項目定位便成為保證項目開發成功的關鍵因素。我國城鎮住房制度從國家無償分配和使用到住房商品化和社會化,僅僅經歷了十幾年的時間,許多開發企業在項目開發過程中還存在對市場供需分析不足、項目定位不明確等問題,導致了商品房的大量積壓和空置。不但投入開發的資金不能及時回收,而且會造成項目運作的艱難,甚至危及企業的生存。二、土地獲得階段的風險在土地獲得階段,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面臨的風險有: 1、土地狀況風險。土地風險主要來自土地自然屬性、社會屬性及規劃部門對土地使用性質和規劃設計指標認可的不確定性。土地的自然屬性風險來源於地塊的工程地質條件、水文地質條件及地下埋藏物等的不確定性;土地的社會屬性風險是指地塊的區位條件及配套設施狀況對項目投資額的影響程度;規劃部門對土地使用性質和規劃設計指標認可的不確定性來源於城市規劃設計的滯後性和規劃管理的透明度低。2、征地安置風險。征地拆遷補償涉及許多法律和社會問題。一方面我國現行拆遷安置法規規定太籠統,各地情況千差萬別,法規可操作性比較差;另一方面地塊上原房地產所有者基於各種原因不願出售,千方百計阻撓提出大大高於原房屋實際價值的賣價。此時,開發商將面臨艱難的選擇,要麼接受高昂的賣價或苛刻的不公平條件;要麼無限期拖延時間,喪失寶貴的開發時機;要麼放棄開發項目,前功盡棄。3、融資風險。房地產開發所需巨額資金的籌集是開發商最為關切的問題。籌資手段合理,可以減少籌資成本,降低籌資風險;籌資措施不當,可能造成籌資成本大幅上升,資金周轉困難,企業面臨破產。三、項目建設階段的風險1、規劃設計風險。規劃設計風險類似於項目定位風險,包括小區整體規劃、戶型比例、建築面積等風險;設計風險是指由於各專業設計(建築、結構、裝飾、給排水、電氣和通風空調等)方案的設計依據、設計參數、方案選擇不當,結構和設備器材選型不合理等,導致建築工程不能滿足適用、經濟、美觀、安全和可靠性需求,以及設計進度不能滿足工程要求。2、工期拖延風險。房地產開發建設階段每個環節的時間損失,都會使工期拖延。而工期延長,一方面房地產市場狀況可能會發生較大的變化,錯過最佳銷售時機;另一方面工期延長會增加投入資金利息支出,增加管理費用。3、項目質量風險。房地產開發良好的投資效果要通過優良的房地產質量來實現,地段只是誘人的手段,而地產質量才是吸引客戶的法寶。影響質量的不確定因素主要來自施工環節,施工時承包商的技術水平、施工方案的選擇、建築材料的質量以及監理的控制水平等都能影響項目的質量。四、銷售、管理階段的風險1、銷售時機。房地產租售時機一般有三種情況:預售、即時銷售和滯後銷售。採用預售可以提前回收款,節省利息,降低開發成本。但一旦房價上升,開發商也失去了房價上升可能增加的收益。房地產即時銷售指房地產建成後即推入市場進行銷售的做法,其受銷售價格隨機波動的影響很大,這取決於投資決策階段房地產開發時機的選擇。房地產滯後銷售指在房地產需求呈上升趨勢時,開發商拖延一段時間,等到繼續上漲至峰值時拋出銷售的做法。但滯後銷售存在不能及時收回資金,承擔較大資金成本的風險。2、銷售合同風險。房地產租售交易的合同務必條文詳盡、清楚,對交易雙方的行為要有明確的規范,切勿模稜兩可,因為房地產這種特殊商品價值量巨大,一旦遇到被侵佔或被騙取,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合同糾紛風險是一種概率較高的風險,並且一旦出現後,風險結果也較大。3、銷售稅收風險。房地產銷售稅收風險是指納稅人在銷售房屋時納稅方面承擔的各種 風險,即納稅人在計算和繳納稅款時,因各種原因導致企業利益受損的可能性。主要的稅收風險包括稅款負擔風險、故意性違法風險和過失性違法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