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監事是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三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至二名監事,不設監事會。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一)檢查公司財務;(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三條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一) 檢查公司財務;(二) 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三) 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四) 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五) 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六) 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七)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貳』 公司監事是什麼職務
監事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負責監察公司的版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權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
在中國,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監事通常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
主要職責: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叄』 公司監事指的是什麼
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以出資人代表的身份行使監督權力,其監督具有如下特點:一是監事會具有完全獨立性。監事會一經股東大會授權,就完全獨立地行使監督權不受其他機構的干預。董事、經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二是監事個人行使監督職權具有平等性。所有監事對公司的業務和帳冊均有平等的無差別的監督權。
第二,監事會的基本職能是監督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以董事會和總經理監督對象,在監督過程中,隨時要求董事會和經理人員糾正違反公司章程的越權行為。為了完成其監督職能,鑒事會成員必須列席董事會會議,以便了解決策情況,同時對業務活動進行全面監督。監事會向股東大會報告監督情況,為股東大會行使重大決策權提供必要的信息。 第三,監事會監督的主要形式。為了完成監督職能,監事會的不僅要進行會計監督,而且要進行業務監督。不僅要有事後監督,而且要有事前和事中監督(即計劃、決策時的監督)。監事會對經營管理的業務監督包括以下方面:一是通知經營管理機構停止其違法行為。當董事或經理人員執行業務時違反法律、公司章程以及從事登記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時,監事有權通知他們停止其行為。二是隨時調查公司的財務狀況,審查帳冊文件,並有權要求董事會向其提供情況。三是審核董事會編制的提供給股東大會的各種報表,並把審核意見向股東大會報告。四是當監事會認為有必要時,一般是在公司出現重大問題時,可以提議召開股東大會。 此外,在以下特殊情況下,監事會有代表公司之權:一是當公司與董事間發生訴訟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監督機構代表公司作為訴訟一方處理有關法律事宜。二是當董事自己或他人與本公司有交涉時,由監事會代表公司與董事進行交涉。三是當監事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審核帳冊報表時,代表公司委託律師、會計師或其他監督法人。
『肆』 監事是什麼意思
「監事」就來是指:為保證公司正常有源序經營,保證公司決策、領導層正確執行公務,防止濫用職權,危及公司、股東及第三人的利益,在公司中一般都設立監事會。
監事會是公司內部的專職監督機構。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以出資人代表的身份行使監督權力,監事會的基本職能是監督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以董事會和總經理監督對象,在監督過程中,隨時要求董事會和經理人員糾正違反公司章程的越權行為。為了完成其監督職能,鑒事會成員必須列席董事會會議,以便了解決策情況,同時對業務活動進行全面監督。
由於公司股東分散,專業知識和能力差別很大,為了防止董事會、經理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就需要在股東大會上選出這種專門監督機關,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
『伍』 監事是什麼職務
監事的職務如下:
根據現行有效的《公司法》,監事或者監事會的職責: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以上第(六)款中所提及的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是指:在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的,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情況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針對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訴訟。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上市公司的監事還可以對董事會監制的公司定期報告進行審核並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監事(supervisor ),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
在中國,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監事通常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擔任,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監事會,但是應當設立一至兩名監事。
『陸』 董事監事是什麼意思
董事監事是公司中的職位
公司所有權屬於股東,對於特別重大的事項,股東回們通過股東會或股答東大會來討論決定。
公司是由經理層具體經營的。
在股東會和經理層之間,股東們又設置了董事會和監事會。 董事會成員叫董事,監事會成員叫監事。董事和監事可以不是公司的員工,也可以是。
董事會負責選舉產生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並且決定公司比較重大的事項;監事會負責監督董事會和經理層。董事會和監事會都向股東會負責。董事會又被視為公司的決策機構。董事和監事一般由股東會任免,也有由職工代表擔任的。
總而言之,董事和監事是股東之下、經理層之上的公司管理者。
『柒』 什麼叫監事
1、監事又稱「監察人」,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
2、監事通常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對監事的權責、產生辦法做了詳細的規定,內容如下:
(1)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2)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3)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4)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5)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國有獨資公司監事會成員不得少於五人,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4、主要職權內容有:
(1)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2)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3)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4)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5、監事會的召集人多被稱為監事會主席。我國《公司法》未規定監事會主席的特別職權,解釋上應認為監事會主席負責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其他方面的許可權可由公司章程做出規定。
(7)房地產公司監事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1、監事卸任與免職的原因與方法與董事會基本相同,即任期屆滿時卸任;本人請求辭職;因原任機關罷免;因喪失任職資格而被解除等。
2、在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情況下,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針對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訴訟。
3、《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規定,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股東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應當予以撤換。
『捌』 監事是什麼職位,要承擔什麼責任
監事是股東之下、經理層之上的公司管理者。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在中國,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為促使監事依法為公司利益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使公司的合法權益在受到侵害時能得到恢復或補償,《公司法》明確規定了監事違法執行職務給公司造成損害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二、公司監事的職責
1、檢查公司財務。檢查公司財務,主要是審核、查閱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財務會計資料。
2、監督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及提出罷免建議。
3、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糾正其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4、提議召開及召集、主持臨時股東會會議。
5、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6、依法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參與管理、監督公司事務的職權,同時負有對公司忠實和勤勉義務。在執行公司職務時,應當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履行義務,維護公司的利益。
(8)房地產公司監事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監事人變更所需材料
1、所屬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書》並加蓋所屬公司公章;
2、除了公司備案申請書外還必須要有所有股東簽名加蓋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證明》並且必須由所屬企業出具,該證明須明確標注代理人或委託人的辦理事項以及擁有許可權和授權期限並且提供指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當然加蓋公司公章的公司登記附表也是必須出示的,裡面也必須包含加蓋公司公章的需囊括董事、監事、經理等信息;
4、變更公司監事人企業必須依據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提交監事變更申請書文件,股份公司需要出具股東大會會議記錄,需要董事以及出席會議股東簽字以及董事會決議書,董事會決議書必須有50%及以上董事簽字同意方可;
5、變更企業新任監事身份證復印件;
6、變更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玖』 監事是什麼職位
董事監來事是公司中的職位
公司所源有權屬於股東,對於特別重大的事項,股東們通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來討論決定。
公司是由經理層具體經營的。
在股東會和經理層之間,股東們又設置了董事會和監事會。
董事會成員叫董事,監事會成員叫監事。董事和監事可以不是公司的員工,也可以是。
董事會負責選舉產生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並且決定公司比較重大的事項;監事會負責監督董事會和經理層。董事會和監事會都向股東會負責。董事會又被視為公司的決策機構。董事和監事一般由股東會任免,也有由職工代表擔任的。
總而言之,董事和監事是股東之下、經理層之上的公司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