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購房需交印花稅嗎
購房需交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它是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具有徵收面廣、稅負輕、由納稅人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完成納稅義務等特點。
(1)征稅范圍及納稅人。印花稅的課稅對象是房地產交易中的各種憑證。應納印花稅的憑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中共列舉了13類。
房屋因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發生產權轉移時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便是其中之一。印花稅由應納稅憑證的書立人或領受人繳納,具體地說,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繳納,如果立據人未繳或少繳印花稅的,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繳。
(2)稅率和計稅方法。房屋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科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計稅金額×適用稅率。
(3)減稅,免稅規定。房屋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書立的書據,免納印花稅。
(1)房地產開發商印花稅怎麼交擴展閱讀:
下列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稅:
(1)已經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Ⅱ 房地產開發企業如何交印花稅,依據是什麼
房地產企業銷售房產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Ⅲ 房地產企業繳納的印花稅有哪些
1、房地產印花稅是抄指因房襲地產買賣、房地產產權變動、轉移等而對書立的或領受的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賦。
2、房地產印花稅具有如下法律特徵:房地產印花稅是印花稅在房地產領域中適用而形成的一種房地產稅種;房地產印花稅是同時針對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產權轉移變動以及相應的房地產產權憑證的書立與領受而徵收的稅種;房地產印花稅是通過在房地產產權憑證或有關憑證上加貼完稅印花稅票的方式進行的一次性徵收的稅種。
3、
Ⅳ 房地產企業印花稅怎麼繳納,繳納印花稅需要什麼資料
買房要繳的稅費:
買商品房需要交的稅:契稅,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版區稅率權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印花稅,購房總價的0.05%。
基金:房屋維修基金,購房總價的2-3%,大多數地方是2%;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規費:交易費,購房總價的0.5% 買賣雙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開發商交,購房者不用交);《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 , 各地不一樣,但是都不超過100元;《土地使用權證》工本費, 各地不一樣,但是都不超過100元。
如果按揭,還要發生以下費用:評估費,購房總價的0.2-0.5% ;保險費 ,購房總價乘以貸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公證費,貸款額乘以0.03% 4、抵押登記費,100元。
Ⅳ 房地產企業售房合同怎樣繳納印花稅 詳細
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版易環節稅收政策權的通知》(財稅[2008]137 號)第二條規 定,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本通知自2008 年11 月1 日起實施。 根據上述規定,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房屋,所簽訂的合同應該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目前 沒有暫免貼花的規定。對於個人2008 年11 月1 日後簽訂的購房合同,暫免繳納印花稅。
Ⅵ 房地產行業合同印花稅和維修基金怎麼繳納
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徵收印花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 號)第二條規 定,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本通知自2008 年11 月1 日起實施。 根據上述規定,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房屋,所簽訂的合同應該按「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稅,目前 沒有暫免貼花的規定。對於個人2008 年11 月1 日後簽訂的購房合同,暫免繳納印花稅。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就是簽產權轉移書據,開發商和住戶作為立據人應各自上繳0.5%。的合同印花稅,而此稅往往由開發商先行代收,然後一並繳納到稅務部門。
維修基金如何繳納解答一:售後公房維修基金如何繳納
根據公積金發(1995)字第25號、房地改(1995)415號等文件規定,公有住房出售後形成三項基金:維修基金、電梯水泵基金、街坊養護基金,通常被稱為「三項基金」。
在「三項基金」中,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和售房人按房款比例支付,電梯水泵基金和街坊養護基金都由售房人在房款收入中支付。
繳納標准:首期維修基金由購房人和出售人分別交付而組成。(1)根據市政府發布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規定:計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比例×面積。比例為多層:購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層:購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2001年方案規定:購房人∶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8元(多、高層相同);出售人:多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71.88元,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43.76元。
維修基金如何繳納解答二:新建商品房維修基金如何繳納
《上海市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對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賬戶的建立、以及繳納時限的規定一般是按如下標准執行的:
1、首期維修基金的繳納: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應當按照下列標准繳納首期維修基金:
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4%繳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
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3%繳納;不配備電梯的住宅,購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成本價的2%繳納。
2、維修基金專戶的開立:維修基金應開立專戶,應當以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按每幢住宅立賬,並分列每套住宅單元的分戶賬;一幢住宅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門號的,按門號立賬,並分列每套住宅單元的分戶賬。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代為監管,本息歸業主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發生的物業維修、更新,不得使用維修基金,其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應當與本市的商業銀行簽訂委託協議,開立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的維修基金賬戶,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Ⅶ 房地產開發商需要交的稅以及計算方法
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如何計算的方法有以下兩種:
1、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賬面原值×(1-10%至30%)×1.2%
2、按租金收入計算。
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12%)
以上房產稅如何計算方法是按年計征的,如分期繳納,比如按半年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2;按季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4。按月繳納,則以年應納稅額除以12。
對於工業用的自用地下建築物,以房屋原價的5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對於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築物,應將地下部分與地上房屋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築的有關規定計算徵收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7)房地產開發商印花稅怎麼交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
第四條除《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五條免稅的規定外,下列房產亦不征房產稅:
1、企業辦的各類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
2、作為營業用的地下人防設施。
第五條房產稅的減免稅許可權為:
1、屬於地、州、市范圍內全面性的減稅和免稅,報省人民政府審批。
2、屬於縣(市)范圍內全面性的減稅或免稅,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區行政公 署審批,報省稅務局備案。
3、個別納稅確有困難的單位和個人,需要給予減稅或免稅照顧的,由縣(市)稅務局審批。
Ⅷ 房地產企業如何交稅
房地產企業納稅的方法:
包括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印花稅和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計算的依據是增值額,分為4個級次,即: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增值稅的稅率是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40%;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50%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土地增值稅的稅率是60%。如果能夠提供原來的購房發票,營業稅按照差額的5.6%繳納,印花稅按照成交價全額的0.05%繳納。
(五)作為公司出售房產收入,還應繳納企業所得稅,即差額的25%。
(六)企業出售房產,按照銷售不動產稅目繳納營業稅,稅率5%。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 》 財稅〔2003〕16號: 單位和個人銷售或轉讓其購置的不動產或受讓的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不動產或土地使用權的購置或受讓原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2.按照營業稅額隨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3.出售房產收入並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年終匯算清繳,稅率25%。
參考鏈接:國家稅務局
Ⅸ 請問房地產公司繳的印花稅是記入稅金及附加還是管理費用
根據2016年12月抄3日財政部發布的關襲於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印花稅也在該科目中核算。因此,印花稅不再列入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