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綠城房產的戰略合作夥伴有哪些單位設計方面
市第二設計院
B. 哪些房地產公司在和萬和做精裝修方面的合作
去年萬和與20家地產單位簽約年度戰略采購合作。包括恆大地產集團、萬科、綠地集團、萬達集團、新城控股、中南集團、中糧地產、禹洲地產、海倫堡地產、鴻坤、珠江實業、陽光100等。
C. 房地產代理合作方式有哪幾種
一般分4種合作方式:
1-前期顧問:針對地塊的前期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場專分析,產品定屬位,產品建議,經濟核算等等;這種方式是一次性收費,一般到出詳規為止;
2-銷售代理:組建銷售團隊,銷售開發商所建房屋,一般收費1-2%左右;
3-廣告策劃:針對房屋銷售期,對項目的銷售策略,推廣策略,平面文案等推廣事宜進行策劃,收費形式是以月度收費,5-30萬不等吧;
4-提供市場信息:和廣告策劃類似,更傾向於數據研究,通過房產局購買賬號信息,市場調研等給開發商提供詳盡的市場數據,收費形式同廣告策劃。
一般情況,以上除了第一種外,其他的可以放到一起與開發商合作。
D. 房地產代理合作方式有哪幾種
一般分4種合作方來式:源
1-前期顧問:針對地塊的前期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場分析,產品定位,產品建議,經濟核算等等;這種方式是一次性收費,一般到出詳規為止;
2-銷售代理:組建銷售團隊,銷售開發商所建房屋,一般收費1-2%左右;
3-廣告策劃:針對房屋銷售期,對項目的銷售策略,推廣策略,平面文案等推廣事宜進行策劃,收費形式是以月度收費,5-30萬不等吧;
4-提供市場信息:和廣告策劃類似,更傾向於數據研究,通過房產局購買賬號信息,市場調研等給開發商提供詳盡的市場數據,收費形式同廣告策劃。
一般情況,以上除了第一種外,其他的可以放到一起與開發商合作。
E. 合作房地產開發的模式有哪些
房地產合作開發的主要模式
(1)法人型合作開發:合作開發各方組成項目公司,並以項目公司名義辦理有關手續,合作開發的權利義務由公司項目章程具體明確。主要包括以下兩種模式:
a土地協議折價入股方式構成合作投資比;
b土地評估作價入股方式構成合資投資比例。
(2)合夥型合作開發:合作開發各方未組成項目公司,以投資各方名義共同辦理有關手續,合作方式、投資及權益分配比例均由合作協議約定。包括:
a合作開發涉及一個項目;
b合作開發涉及幾個用地性質規劃用途不一的項目;
c合作各方的回報方式有的以分利方式,有的以分房方式,有的以土地補償方式。
(3)合作開發的其它方式:先合夥後轉為法人型的合作開發
4、房地產項目轉讓:已經獲得立項批準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在項目公司股東或合作開發的收益人互相之間,或向他人轉讓其股權或合作開發權益的行為。
5、房地產項目轉讓的模式:
(1)以項目公司股權並購(兼並或收購)方式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
(2)以項目合作各方權益比例的變更轉讓房地產開發權益:
a權益在合作各方內部轉讓;
b權益轉讓給合作各方以外第三人。
6、合作開發的立項、規劃選址、規劃用地、建築設計、施工許可,以及項目轉讓的土地使用人(股東或權益人)或者項目功能、用途等變更手續,均系要式的須經批準的行為,均需獲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許可或批准,並持有批准文件或證照。
F. 房地產開發公司與他人合作開發地塊方式有哪些
(1)法人型合作開發:合作開發各方組成項目公司,並以項目公司名義辦理版有關手續,合權作開發的權利義務由公司項目章程具體明確。主要包括以下兩種模式:
a土地協議折價入股方式構成合作投資比;
b土地評估作價入股方式構成合資投資比例。
(2)合夥型合作開發:合作開發各方未組成項目公司,以投資各方名義共同辦理有關手續,合作方式、投資及權益分配比例均由合作協議約定。包括:
a合作開發涉及一個項目;
b合作開發涉及幾個用地性質規劃用途不一的項目;
c合作各方的回報方式有的以分利方式,有的以分房方式,有的以土地補償方式。
(3)合作開發的其它方式:先合夥後轉為法人型的合作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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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合作房地產開發的模式有哪些
最近關於房企「聯姻」、「出軌」的新聞一直沒有停過,不過在「白銀時代」,單打獨斗確實已經out了。只有強強聯合才能顯著增強競爭能力,降低開發風險。正如佳兆業集團總裁金志剛所言,「有錢的出錢,有地的出地,有管理經驗的出管理經驗,這樣企業才能繼續維持、發展,在房地產後半場繼續運作」。
合作開發的形式多種多樣,每家房企都根據自身的需求選擇其中一種或幾種;不同的房企自身的優劣勢不同,合作開發對它們各自的作用自然有所差異。
一、土地入股合作開發
以土地入股合作開發,這是目前主流的方式。該模式是A企出地,B企出資的合作模式。該模式需要注意的細節是:項目開發需要以合作雙方的名義向政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和各種證件許可。同時,雙方還需要到國土部門辦理土地權屬的變更手續,依法將該宗土地使用權按照合作開發協議約定分成比例變更登記到開發商的名下。
項目開發完成後,A企按照獲得房屋的公允價值計算轉讓土地使用權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和企業所得稅。B企按照分出的房屋公允價值計算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和企業所得稅並確定土地入賬價值。
該方案合作雙方都要視同銷售,看似沒有享受稅收優惠,但以土地費為開發主體轉變為以A、B雙方合作名義上的開發主體,符合開
H. 房地產合作開發有哪些方法
合作開發的形式多種多樣,每家房企都根據自身的需求選擇其中一種或幾種;不同的房企自身的優劣勢不同,合作開發對它們各自的作用自然有所差異。
1.土地入股合作開發
以土地入股合作開發,這是目前主流的方式。該模式是A企出地,B企出資的合作模式。該模式需要注意的細節是:項目開發需要以合作雙方的名義向政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和各種證件許可。
2.合作建房
合作建房是指以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資金合作開發房地產的房地產開發形式。
3.聯合成立項目公司
該模式是開發商與土地方成立項目公司,土地方將土地使用權變更到項目公司名下後,由項目公司具體開發經營項目的一種模式,有時被視同為土地轉讓,需要發生土地轉讓的交易稅費。這是萬科較常使用的一種模式。
4.股權收購模式
股權收購模式是指土地方將土地使用權變更到項目公司名下,開發商將項目公司的部分股權收購,達到間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目的,股權收購後,雙方按照注冊資本的比例投入後續開發資金的一種模式。
6.代建模式
開發商不作為股東,而是作為經營管理者角色,通過專業素養和品牌號召力提供全流程的開發及銷售服務,獲取固定收益和超額回報。
7.技術輸出
以向對方提供開發商的技術,與對方合作,包括技術入股和固定收益兩種合作模式。比如當代置業就和其他企業合作,輸出自己的綠色節能技術,並從中獲取一定收益。
8.開發商合作互補,發揮價值最大化
雙方主要通過聯合拿地、合作開發的形式來進行。
9.HI合作模式
HI合作模式是項目公司向外資銀行借外債、償還本息,項目由開發商開發並享有利潤,但接受HI監督的模式。
10.信託
民眾或企業、團體(統稱委託人)將資金委託給信託公司,由信託公司把資金集合到一定數量後投資到房地產項目或貸款給房地產公司,取得投資回報或貸款利息後交給委託人的信託業務。
在選擇合作開發之前,房企務必要明確合作策略、制定合作規則,避免在合作過程中扯皮,錢沒賺到,最後鬧得不歡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