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哪些
「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封面、表單選擇表、企業基礎信息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俗稱主表)及其附表組成。
A類的因該是查賬徵收,B類的是核定徵收,但是核定徵收的企業是不需要進行年報的。
附: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表單》填報說明本表列示申報表全部表單名稱及編號。納稅人在填報申報表之前,請仔細閱讀這些表單,並根據企業的涉稅業務,選擇「填報」或「不填報」。選擇「填報」的,需完成該表格相關內容的填報;選擇「不填報」的,可以不填報該表格。對選擇「不填報」的表格,可以不上報稅務機關。有關項目填報說明如下:
1.《企業基礎信息表》(A000000)
本表為必填表。主要反映納稅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納稅人基本信息、主要會計政策、股東結構和對外投資情況等。納稅人填報申報表時,首先填報此表,為後續申報提供指引。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
本表為必填表。是納稅人計算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主表。
3.《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
本表適用於除金融企業、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營利組織外的企業填報,反映一般企業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取得收入情況。
4.《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
本表僅適用於金融企業(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企業)填報,反映金融企業按照企業會計准則規定取得收入情況。
5.《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
本表適用於除金融企業、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營利組織外的企業填報,反映一般企業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發生成本費用支出情況。
6.《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
本表僅適用於金融企業(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企業)填報,反映金融企業按照企業會計准則規定發生成本支出情況。
7.《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
本表適用於事業單位和民間非營利組織填報,反映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性組織等按照有關會計制度規定取得收入、發生成本費用支出情況。
8.《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
本表由納稅人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填報期間費用明細項目。
9.《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
本表填報納稅人財務、會計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會計處理)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下簡稱稅法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10.《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視同銷售行為、房地產企業銷售未完工產品、未完工產品轉完工產品特定業務,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11.《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2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會計上按照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而稅法規定不按照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需要按照稅法規定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12.《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3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投資收益,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13.《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4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的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金額。
14.《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的職工薪酬(包括工資薪金、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各類基本社會保障性繳款、住房公積金、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支出),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15.《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6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金額。
16.《捐贈支出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捐贈支出,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17.《資產折舊、攤銷情況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
本表填報納稅人資產折舊、攤銷情況及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18.《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扣除明細表》(A105081)
本表填報納稅人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75號)規定,2014年及以後年度新增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及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稅前扣除的項目和金額。
19.《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資產損失,以及由於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20.《資產損失(專項申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1)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的貨幣資產、非貨幣資產、投資、其他資產損失,以及由於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21.《企業重組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企業重組所涉及的所得或損失,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22.《政策性搬遷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10)
本表填報納稅人發生政策性搬遷所涉及的所得或損失,由於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23.《特殊行業准備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
本表填報保險公司、證券行業等特殊行業納稅人發生特殊行業准備金,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的項目和金額。
24.《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
本表填報納稅人以前年度發生的虧損,需要在本年度結轉彌補的金額,本年度可彌補的金額以及可繼續結轉以後年度彌補的虧損額。
25.《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所享受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等優惠的項目和金額。
26.《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優惠明細表》(A107011)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項目和金額。
27.《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產品取得的收入優惠明細表》(A107012)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發生的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產品取得的收入減計收入的項目和金額。
28.《金融、保險等機構取得的涉農利息、保費收入優惠明細表》(A107013)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發生的金融、保險等機構取得的涉農利息、保費收入減計收入項目和金額。
29.《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4)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情況和金額。
30.《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減免所得額(包括農、林、牧、漁項目和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以及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項目等)的項目和金額。
31.《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A10703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創業投資企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優惠金額。
32.《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減免所得稅(包括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民族自治地方企業、其他專項優惠等)的項目和金額。
33.《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1)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的情況和金額。
34.《軟體、集成電路企業優惠情況及明細表》(A107042)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軟體、集成電路企業優惠的情況和金額。
35.《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A10705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享受購買專用設備投資額抵免稅額情況和金額。
36.《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來源於或發生於不同國家、地區的所得,按照我國稅法規定計算應繳納和應抵免的企業所得稅額。
37.《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後所得明細表》(A10801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來源於或發生於不同國家、地區的所得,按照我國稅法規定計算調整後的所得。
38.《境外分支機構彌補虧損明細表》(A108020)
本表填報納稅人境外分支機構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發生的稅前尚未彌補的非實際虧損額和實際虧損額、結轉以後年度彌補的非實際虧損額和實際虧損額。
39.《跨年度結轉抵免境外所得稅明細表》(A108030)
本表填報納稅人本年度發生的來源於不同國家或地區的境外所得按照我國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抵免的所得稅額。
40.《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
本表填報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按規定計算總分機構每一納稅年度應繳的企業所得稅,總、分機構應分攤的企業所得稅。
41.《企業所得稅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A109010)
本表填報總機構所屬年度實際應納所得稅額以及所屬分支機構在所屬年度應分攤的所得稅額。
⑵ 年度申報企業所得稅中的「納稅調整明細表」如何填寫急急急
第1行「一、工資薪金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金額;第4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第5列「納稅調整金額」為第1-4列的余額。
第3行「二、職工福利費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福利費的金額;第2列「稅收規定扣除率」填報稅法規定的扣除比例(14%);
第4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按第1行第4列「工資薪金支出-稅收金額」×14%的孰小值填報;第5列「納稅調整金額」為第1-4列的余額。
本表為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企業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相關稅收政策,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准則、小企業會計准則、企業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准則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的規定,計算填報納稅人利潤總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和附列資料等有關項目。
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法規定不一致的,應當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稅法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企業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2)房地產企業A105020怎麼填擴展閱讀:
(1)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才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採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的,經稅務機關核准,可以延期申報。經核准延期辦理所規定的申報、報送事項的,應當在納稅期內按照上期實際繳納的稅額或者稅務機關核定的稅額預繳稅款,並在核準的延期內辦理稅款結算。
⑶ 企業所得稅報表怎麼做
一、盡量按照會計口徑填表企業的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
雖然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明確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是用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稅前准予扣除的項目。但是,無論是修改前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還是新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設計思路都是一致的,即申報表是通過會計利潤進行納稅調整和調減得到應納稅所得額。既然是基於這個目的,新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在《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和《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中都將企業所得稅中視同銷售收入剔除(對應在《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和《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中也將視同銷售成本剔除)。這樣就保證了主表(A100000)第13行前的數字盡量和會計保持一致,這樣便於後期稅務機關利用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信息和企業報送的財務報表信息進行風險比對,減少不必要的差異導致比對風險異常。因此,這一調整實際體現了總局的新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的設計思路,即申報表不是簡單用來報稅的,他實際為稅務機關開展風險管理提供信息來源。基於這個目的,申報表設計時應該盡量考慮為後期稅務機關開展風險比對提供更加高效、明晰的信息。視同銷售收入和視同銷售成本的填報調整到《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中,並最終在《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00)反映。
二、視同銷售業務的企業所得稅問題
雖然對視同銷售的企業所得稅填報規則進行了變更,但是視同銷售業務的填報規則設計上還是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某企業用自產產品用於業務宣傳,該產品的成本是100,市場售價是150.企業會計處理為:
借:業務宣傳費125.5
貸:存貨1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25.5
對於這筆業務,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應該做視同銷售。因此,在進行所得稅申報表填報時,應該將150填報到《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第3行「用於市場推廣或銷售視同銷售收入」中,100填入該表第13行「用於市場推廣或銷售視同銷售成本」中。但是,既然視同銷售了,此時稅收上可以扣除的業務宣傳費就不再是會計核算的125.5,而是175.5.但是,這個數字在《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60)中是無法填報的。因為該表說明規定第一行只能填納稅人按會計核算計入當年損益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這個問題在用於捐贈、用於職工獎勵和福利的視同銷售中都存在。申報表不能去否定政策的合理執行。因此,企業可以按照125.5計算出來的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與按照申報表計算出來的可以稅前扣除金額之間的差額,填報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42行其他中,並附說明解決。
三、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的扣除依據
在修改前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我們已經明確了,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的扣除依據就是納稅人在主表第1行銷售(營業)收入。但是,新企業所得稅由於將視同銷售收入剔除在收入明細表之外,也就是主表(A100000)第1行營業收入中不含視同銷售收入了。那問題是視同銷售收入能否再作為他們的扣除依據呢?通過分析《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15行第2列業務招待費的稅收金額以及《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60)第4行本年計算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的銷售(營業)收入的填表說明,都是寫的按稅法規定可以扣除的金額,特別是在《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60)第4行填表說明中寫的是「填寫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的當年銷售(營業)收入」,且在表內、表間關系中,該行並不和主表(A100000)第1行有關聯關系。因此,雖然視同銷售收入從主表第1行剔除了,但是企業在計算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填報的計算扣除依據的收入仍然是包含視同銷售收入的。
四、企業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視同銷售問題
對於企業用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在企業所得稅上是否需要視同銷售繳納企業所得稅,大家一直是有爭議的。因為,在新的企業所得法實施條例第25條中並沒有企業將財產用於投資需要視同銷售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規定。但是,在實踐中,大家一般認為企業用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仍需要視同銷售,認為這是企業一種非貨幣資產交換行為,按照第25條企業非貨幣資產交換處理。但是,看到在《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專門有一行即第8行用於填報用於對外投資項目視同銷售收入,第18行用於填報用於對外投資項目視同銷售成本。因此,新申報表實際進一步明確了企業用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在企業所得稅上是需要做視同銷售處理的。但是,嚴格意義來講,這個設計是存在合法性問題的。因為,申報表是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來的,是用來實現或明細法律既有的規則的,你不能通過申報表創設出新的法律規則。如果認為企業用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是非貨幣資產交換(不管是否合理),在申報表設計上應該在第2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視同銷售收入」下面新增一行「其中用於對外投資項目視同銷售收入」作為他的附屬行,這樣從形式上還基本能過得去。但是,如果把「用於對外投資項目視同銷售收入」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視同銷售收入」並列,實際你就承認我企業用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不是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既然不是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並沒有規定企業用財產對外投資需要視同銷售,這里申報表突然把他加上了豈不是額外創設新的稅收規則嗎,這個就違背了上位法。因此,這里申報表設計有欠妥的地方。
五、房地產企業按預計毛利率交稅是否可以扣除營業稅及土地增值稅問題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房地產預售收入,根據國稅發「2009」31號文規定按照預計毛利率進行企業所得稅申報時,能否扣除其實際繳納企業營業稅及其附加以及土地增值稅,各地稅務機關有不同的看法。有些稅務機關給扣除,有些稅務機關又不給扣除。這個問題,在《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中給予了明確的答復,在該表第22-25行的計算中,申報表和填表說明都明確了,房地產企業銷售未完工產品實際發生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且在會計核算中未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是可以扣除的。
六、房地產企業所得稅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的扣除依據
根據國稅發「2009」31號文,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完工前的預售收入也可以作為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的扣除依據。但是,要注意,根據新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由於設計思路基本是根據會計來的,房地產企業預售收入會計作為預收賬款,新申報表就不會把他放到主表(A100000)第1行營業收入中(《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中。而是直接在《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第21行計算出納稅調整額填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39行中。因此,房地產企業在計算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扣除依據時要自行把這部分收入加上計算。但後期房地產完工產品確認收入了,如果這部分收入是屬於前期預售款結轉的,這部分收入就不能再作為三費計算依據。這些是需要靠人工判斷填寫的,表格並沒有通過設計規則來強制。
七、房地產企業產品完工後的企業所得稅申報
根據新申報表,房地產企業只有在產品完工,會計上確認銷售收入時才會在申報表上確認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因此,《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只是把其當期完工產品確認收入中對應的以前按照預計毛利率確認的毛利額和當時實際發生的營業稅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轉回。因此,企業完工產品會計確認收入後,正常填報主表(A100000)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以及營業稅金及附加。但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由於土地增值稅沒有清算,在會計確認收入,按照會計謹慎原則預提的土地增值稅進入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時是不能扣除的。但從填報說明上看,主表(A100000)第3行要求納稅人根據會計核算科目填報。此時,納稅人需要將這部分土地增值稅在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42行「其他」中通過納稅調增解決。
但是,這里有一個問題,就是稅收上房地產完工產品收入的確認標准和會計准則是不一致的。如果企業已經符合國稅發「2009」31號文規定的3個需要確認完工產品收入的條件,但是會計上還不符合沒有確認收入的,如何進行填報則是一個不確定性的問題,這里前後差異就更加復雜了。
八、企業用財政性資金用於研發的支出能否加計扣除問題
對於企業用財政性資金用於研發能否加計扣除,國稅發「2008」116號文在文件中並沒有說明,也是在附件的表格中說要扣除財政補助部分。但是,實際執行中稅務機關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是納稅人取得財政性資金,如果申請作為不征稅收入了,則用這部分收入發生的研發支出既不能扣除,也不能加計扣除。如果企業沒有作為不征稅收入,直接作為營業外收入交稅了,則這部分研發支出既可以扣除,也可以加計扣除。但第二種觀點認為,企業即使取得財政性資金沒有作為不征稅收入,已經完稅了。但用這部分收入形成的研發支出,也只能據實扣除,不能加計扣除。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4)第11列「減: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的財政性資金用於研發的部分」且第12行「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合計」等於10-11.因此,這里扣除的只是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的財政性資金用於研發支出的部分。如果企業取得財政性資金,沒有申請作為不征稅收入,而是作為征稅收入交稅了。這部分收入用於研發形成的支出,則既可以扣除,也可以加計扣除。
九、免稅項目虧損能否用應稅項目所得彌補問題
由於新企業所得稅法採用了大量的項目式優惠。企業免稅項目有所得可以免稅。但如果免稅項目有虧損,能否用應稅項目所得去彌補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10]148號)的規定:對企業取得的免稅收入、減計收入以及減征、免徵所得額項目,不得彌補當期及以前年度應稅項目虧損;當期形成虧損的減征、免徵所得額項目,也不得用當期和以後納稅年度應稅項目所得抵補……但是,如何計算出免稅項目的虧損,申報表如何實現,這個在原先的申報表中都是不明確的,實際執行中存在爭議。現在,在新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的《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中明確納稅人必須將免稅項目的收入、成本、相關稅費、應分攤的期間費用和納稅調整額單獨列出來,單獨計算第6列項目所得額。但是,哪些是免稅項目需要分攤的期間費用,是所有的都要分攤,還是部分分攤。另外,如果分攤了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是否這部分免稅項目分攤的費用,需要按照項目的收入計算扣除限額嗎,否則為什麼加上一列「納稅調整額」,但這樣是否過於復雜。更為關鍵的是,該表第7列「減免所得額」在填表說明中寫了:本行<0,填寫負數。而該列數據根據表內、表間關系要填到主表(A100000)第20行中,減去負數的「所得減免」實際就是納稅調增了。因此,這實際明確了如果企業免稅項目虧損是不能用應稅項目所得去彌補的,需要納稅調增。但是,根據填表說明來看:第7列「減免所得額」:填報享受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的企業,該項目按照稅法規定實際可以享受免徵、減征的所得額。本行<0的,填寫負數。且第40行第7列=表A100000第20行。換句話說,企業如果有多個免稅項目,這個填表規則實際明確的這樣一個政策,就是企業如果有多個免稅項目,應該首先將不同免稅項目的盈利和虧損進行相互彌補,如果不同免稅項目最終有所得,享受免稅。如果不同免稅項目盈虧互抵後最終是虧損,該虧損就不能用當年應稅項目所得來彌補。
但這里帶來另外一個問題,就是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由於總機構設在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地區的企業,僅就設在優惠地區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含優惠地區外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在優惠地區內設立的三級以下分支機構)的所得確定適用15%優惠稅率。總機構設在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地區外的企業,其在優惠地區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含僅在優惠地區內設立的三級以下分支機構),僅就該分支機構所得確定適用15%優惠稅率。此時,如果區內享受優惠的機構又虧損,能否用區外25%的所得彌補呢,還是要單獨計算呢?從新申報表設計來看,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在《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中,不在《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中。從填表說明來看,如果區內虧損,這里我就填0不享受優惠,不需要填寫負數,即區內虧損可用區外所得彌補。
十、政府補貼申報表填報問題
申報表實際中,有些信息會在多張表中體現。比如政府補助,一部分在《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20)第9行反映,一部分又在《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40),且這兩種表中的納稅調整信息都要關聯到《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中並最終反映到主表。因此,為了避免被重復調整,在對政府補貼的填表中要分類,屬於享受不徵收收入的政府補貼填入《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40),要征稅的政府補助填入《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20),且這個填報方法還是基於企業執行會計准則的情況下。
十一、投資損失的填報問題
和第十條一樣,主表第9行投資收益填寫的是企業各項投資盈利和虧損合計後的數額。而在《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30)第8列是「會計確認的處置所得或損失」,第9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所得」,這個差異的調整要填入《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中。同時,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第12行投資損失的稅會差異也要填入《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中。為了避免投資損失稅會差異在兩處填報兩處重復調整,實際上《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30)這張表只能填入稅收上計算時所得的投資轉讓行為。稅收上計算時虧損的投資行為應該只填報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中。
十二、非貨幣資產交換行為的填報
非貨幣資產交換行為,既在《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有,也在《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有。實際上,非貨幣資產交換,如果會計和稅法一致,都做銷售處理,就填在《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只有會計不走銷售,稅法做銷售的,才填到《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中,不能重復填報。
十三、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的填報
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既在《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有,也在《企業重組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實際上,《企業重組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中的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主要是填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行為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91號)的優惠。如果企業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享受特殊性稅務處理,則只要在《企業重組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中填報。如果企業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會計和稅法都確認收益,則兩張表都不填。如果會計不確認收益,但稅法確認收益,且不享受特殊性稅務處理,則只填在《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中。
十四、分期收款銷售填表問題
對於分期收款銷售,會計一次確認收入,但稅法是分期確認收入的。因此,申報表在《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20)第5行中進行了調整。但是,和視同銷售一樣,你稅收上既要對分期銷售的收入在稅收和會計上的差異進行調整,也要對分期銷售的成本在稅收和會計上的差異進行調整。而現在的申報表只反映了對收入差異的調整,沒有反映對成本確認差異的調整。
這些只是初略看了申報表後看到的一些事項,具體申報表填報中肯定還有各種問題出現。不過作為這么一個系統的工程,目前的表格在表內和表間結構的關系明晰度上,信息的有用性上都要遠遠強於前一套申報表,通過實踐,新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肯定會不斷完善,成為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的重要後盾。
⑷ 所得稅年報房地產銷售收入填到哪一欄
填在A101010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中的「銷售商品收入」欄。
⑸ 萬,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填寫A105020表嗎
企業抄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如果沒襲有以下收入,則不需要填寫《A105020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
第1—4行,為跨期收取的租金、利息、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第5—8行,為分期確認收入。
第9—12行,為政府補助遞延收入。
第13行,為其他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
⑹ 新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改了啥
一、盡量按照會計口徑填表企業的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
雖然我們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明確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是用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稅前准予扣除的項目。但是,無論是修改前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還是新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設計思路都是一致的,即申報表是通過會計利潤進行納稅調整和調減得到應納稅所得額。既然是基於這個目的,新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在《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和《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中都將企業所得稅中視同銷售收入剔除(對應在《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和《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中也將視同銷售成本剔除)。這樣就保證了主表(A100000)第13行前的數字盡量和會計保持一致,這樣便於後期稅務機關利用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信息和企業報送的財務報表信息進行風險比對,減少不必要的差異導致比對風險異常。因此,這一調整實際體現了總局的新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的設計思路,即申報表不是簡單用來報稅的,他實際為稅務機關開展風險管理提供信息來源。基於這個目的,申報表設計時應該盡量考慮為後期稅務機關開展風險比對提供更加高效、明晰的信息。視同銷售收入和視同銷售成本的填報調整到《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中,並最終在《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00)反映。
二、視同銷售業務的企業所得稅問題
雖然我們對視同銷售的企業所得稅填報規則進行了變更,但是視同銷售業務的填報規則設計上還是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某企業用自產產品用於業務宣傳,該產品的成本是100,市場售價是150。企業會計處理為:
借:業務宣傳費125.5
貸:存貨 1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25.5
對於這筆業務,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應該做視同銷售。因此,我在進行所得稅申報表填報時,應該將150填報到《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第3行「用於市場推廣或銷售視同銷售收入」中,100填入該表第13行「用於市場推廣或銷售視同銷售成本」中。但是,既然視同銷售了,此時稅收上可以扣除的業務宣傳費就不再是會計核算的125.5,而是175.5。但是,這個數字在《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60)中是無法填報的。因為該表說明規定第一行只能填納稅人按會計核算計入當年損益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這個問題在用於捐贈、用於職工獎勵和福利的視同銷售中都存在。我們認為,申報表不能去否定政策的合理執行。因此,我們認為,企業可以按照125.5計算出來的可以稅前扣除的金額,與按照申報表計算出來的可以稅前扣除金額之間的差額,填報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42行其他中,並附說明解決。
三、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的扣除依據
在修改前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已經明確了,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的扣除依據就是納稅人在主表第1行銷售(營業)收入。但是,新企業所得稅由於將視同銷售收入剔除在收入明細表之外,也就是主表(A100000)第1行營業收入中不含視同銷售收入了。那問題是視同銷售收入能否再作為扣除依據呢?通過分析《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15行第2列業務招待費的稅收金額以及《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60)第4行本年計算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的銷售(營業)收入的填表說明,都是寫的按稅法規定可以扣除的金額,特別是在《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60)第4行填表說明中寫的是「填寫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的當年銷售(營業)收入」,且在表內、表間關系中,該行並不和主表(A100000)第1行有關聯關系。因此,雖然視同銷售收入從主表第1行剔除了,但是企業在計算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填報的計算扣除依據的收入仍然是包含視同銷售收入的。
四、企業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視同銷售問題
對於企業用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在企業所得稅上是否需要視同銷售繳納企業所得稅,大家一直是有爭議的。因為,在新的企業所得法實施條例第25條中並沒有企業將財產用於投資需要視同銷售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規定。但是,在實踐中,大家一般認為企業用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仍需要視同銷售,因為我們認為這是企業一種非貨幣資產交換行為,按照第25條企業非貨幣資產交換處理。但是,我們看到在《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專門有一行即第8行用於填報用於對外投資項目視同銷售收入,第18行用於填報用於對外投資項目視同銷售成本。因此,新申報表實際進一步明確了企業用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在企業所得稅上是需要做視同銷售處理的。但是,嚴格意義來講,這個設計是存在合法性問題的。因為,申報表是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來的,是用來實現或明細法律既有的規則的,你不能通過申報表創設出新的法律規則。如果你認為企業用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是非貨幣資產交換(不管是否合理),在申報表設計上你應該在第2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視同銷售收入」下面新增一行「其中用於對外投資項目視同銷售收入」作為他的附屬行,這樣從形式上還基本能過得去。但是,如果把「用於對外投資項目視同銷售收入」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視同銷售收入」並列,實際你就承認我企業用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不是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既然不是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並沒有規定企業用財產對外投資需要視同銷售,你這里申報表突然把他加上了豈不是額外創設新的稅收規則嗎,這個就違背了上位法。因此,這里申報表設計有欠妥的地方。
五、房地產企業按預計毛利率交稅是否可以扣除營業稅及土地增值稅問題
對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房地產預售收入,根據國稅發〔2009〕31號文規定按照預計毛利率進行企業所得稅申報時,能否扣除其實際繳納企業營業稅及其附加以及土地增值稅,各地稅務機關有不同的看法。有些稅務機關給扣除,有些稅務機關又不給扣除。這個問題,在《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中給予了明確的答復,在該表第22-25行的計算中,申報表和填表說明都明確了,房地產企業銷售未完工產品實際發生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且在會計核算中未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是可以扣除的。
六、房地產企業所得稅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的扣除依據
根據國稅發〔2009〕31號文,房地產開發企業產品完工前的預售收入也可以作為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的扣除依據。但是,要注意,根據新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由於設計思路基本是根據會計來的,房地產企業預售收入會計作為預收賬款,新申報表就不會把他放到主表(A100000)第1行營業收入中(《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中。而是直接在《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第21行計算出納稅調整額填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39行中。因此,房地產企業在計算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扣除依據時要自行把這部分收入加上計算。
七、房地產企業產品完工後的企業所得稅申報
根據新申報表,房地產企業只有在產品完工,會計上確認銷售收入時才會在申報表上確認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因此,《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只是把其當期完工產品確認收入中對應的以前按照預計毛利率確認的毛利額和當時實際發生的營業稅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轉回。因此,企業完工產品會計確認收入後,正常填報主表(A100000)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以及營業稅金及附加。但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由於土地增值稅沒有清算,在會計確認收入,按照會計謹慎原則預提的土地增值稅進入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時是不能扣除的。但從填報說明上看,主表(A100000)第3行要求納稅人根據會計核算科目填報。此時,納稅人需要將這部分土地增值稅在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第42行「其他」中通過納稅調增解決。
但是,這里有一個問題,就是稅收上房地產完工產品收入的確認標准和會計准則是不一致的。如果企業已經符合國稅發〔2009〕31號文規定的3個需要確認完工產品收入的條件,但是會計上還不符合沒有確認收入的,如何進行填報則是一個不確定性的問題,這里前後差異就更加復雜了。
八、企業用財政性資金用於研發的支出能否加計扣除問題
對於企業用財政性資金用於研發能否加計扣除,國稅發〔2008〕116號文在文件中並沒有說明,也是在附件的表格中說要扣除財政補助部分。但是,實際執行中稅務機關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是納稅人取得財政性資金,如果申請作為不征稅收入了,則用這部分收入發生的研發支出既不能扣除,也不能加計扣除。如果企業沒有作為不征稅收入,直接作為營業外收入交稅了,則這部分研發支出既可以扣除,也可以加計扣除。但第二種觀點認為,企業即使取得財政性資金沒有作為不征稅收入,已經完稅了。但用這部分收入形成的研發支出,也只能據實扣除,不能加計扣除。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4)第11列「減: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的財政性資金用於研發的部分」且第12行「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合計」等於10-11。因此,這里扣除的只是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的財政性資金用於研發支出的部分。如果企業取得財政性資金,沒有申請作為不征稅收入,而是作為征稅收入交稅了。這部分收入用於研發形成的支出,則既可以扣除,也可以加計扣除。
九、免稅項目虧損能否用應稅項目所得彌補問題
由於新企業所得稅法採用了大量的項目式優惠。企業免稅項目有所得可以免稅。但如果免稅項目有虧損,能否用應稅項目所得去彌補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9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10〕148號)的規定:對企業取得的免稅收入、減計收入以及減征、免徵所得額項目,不得彌補當期及以前年度應稅項目虧損;當期形成虧損的減征、免徵所得額項目,也不得用當期和以後納稅年度應稅項目所得抵補……但是,如何計算出免稅項目的虧損,申報表如何實現,這個在原先的申報表中都是不明確的,實際執行中存在爭議。現在,在新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的《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中明確納稅人必須將免稅項目的收入、成本、相關稅費、應分攤的期間費用和納稅調整額單獨列出來,單獨計算第6列項目所得額。但是,哪些是免稅項目需要分攤的期間費用,是所有的都要分攤,還是部分分攤。另外,如果分攤了廣告費、業務宣傳費和業務招待費,是否這部分免稅項目分攤的費用,需要按照項目的收入計算扣除限額嗎,否則為什麼加上一列「納稅調整額」,但這樣是否過於復雜。更為關鍵的是,該表第7列「減免所得額」在填表說明中寫了:本行<0,填寫負數。而該列數據根據表內、表間關系要填到主表(A100000)第20行中,減去負數的「所得減免」實際就是納稅調增了。因此,這實際明確了如果企業免稅項目虧損是不能用應稅項目所得去彌補的,需要納稅調增。但是,根據填表說明來看:第7列「減免所得額」:填報享受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的企業,該項目按照稅法規定實際可以享受免徵、減征的所得額。本行<0的,填寫負數。且第40行第7列=表A100000第20行。換句話說,企業如果有多個免稅項目,這個填表規則實際明確的這樣一個政策,就是企業如果有多個免稅項目,應該首先將不同免稅項目的盈利和虧損進行相互彌補,如果不同免稅項目最終有所得,享受免稅。如果不同免稅項目盈虧互抵後最終是虧損,該虧損就不能用當年應稅項目所得來彌補。
但這里帶來另外一個問題,就是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由於總機構設在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地區的企業,僅就設在優惠地區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不含優惠地區外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在優惠地區內設立的三級以下分支機構)的所得確定適用15%優惠稅率。總機構設在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地區外的企業,其在優惠地區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不含僅在優惠地區內設立的三級以下分支機構),僅就該分支機構所得確定適用15%優惠稅率。此時,如果區內享受優惠的機構又虧損,能否用區外25%的所得彌補呢,還是要單獨計算呢?從新申報表設計來看,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在《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中,不在《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中。從填表說明來看,如果區內虧損,這里我就填0不享受優惠,不需要填寫負數,即區內虧損可用區外所得彌補。
十、政府補貼申報表填報問題
申報表實際中,有些信息會在多張表中體現。比如政府補助,一部分在《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20)第9行反映,一部分又在《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40),且這兩種表中的納稅調整信息都要關聯到《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中並最終反映到主表。因此,為了避免被重復調整,在對政府補貼的填表中要分類,屬於享受不徵收收入的政府補貼填入《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40),要征稅的政府補助填入《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20),且這個填報方法還是基於企業執行會計准則的情況下。
十一、投資損失的填報問題
和第十條一樣,主表第9行投資收益填寫的是企業各項投資盈利和虧損合計後的數額。而在《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30)第8列是「會計確認的處置所得或損失」,第9列「稅收計算的處置所得」,這個差異的調整要填入《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中。同時,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第12行投資損失的稅會差異也要填入《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中。為了避免投資損失稅會差異在兩處填報兩處重復調整,實際上《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30)這張表只能填入稅收上計算時所得的投資轉讓行為。稅收上計算時虧損的投資行為應該只填報在《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中。
十二、非貨幣資產交換行為的填報
非貨幣資產交換行為,既在《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有,也在《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有。實際上,非貨幣資產交換,如果會計和稅法一致,都做銷售處理,就填在《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只有會計不走銷售,稅法做銷售的,才填到《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中,不能重復填報。
十三、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的填報
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既在《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有,也在《企業重組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實際上,《企業重組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中的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主要是填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行為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91號)的優惠。如果企業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享受特殊性稅務處理,則只要在《企業重組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中填報。如果企業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會計和稅法都確認收益,則兩張表都不填。如果會計不確認收益,但稅法確認收益,且不享受特殊性稅務處理,則只填在《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中。
十四、分期收款銷售填表問題
對於分期收款銷售,會計一次確認收入,但稅法是分期確認收入的。因此,申報表在《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20)第5行中進行了調整。但是,和視同銷售一樣,你稅收上既要對分期銷售的收入在稅收和會計上的差異進行調整,也要對分期銷售的成本在稅收和會計上的差異進行調整。而現在的申報表只反映了對收入差異的調整,沒有反映對成本確認差異的調整。
這些只是初略看了申報表後看到的一些事項,具體申報表填報中肯定還有各種問題出現。不過作為這么一個系統的工程,目前的表格在表內和表間結構的關系明晰度上,信息的有用性上都要遠遠強於前一套申報表,通過實踐,新的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肯定會不斷完善,成為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的重
⑺ 企業所得稅年報,如果沒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A105060這張表怎麼填,第4行是填0嗎
A105060《廣告費和業務來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自明晰表》第4行「三、本年計算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的銷售(營業)收入」:填報按照稅收規定計算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扣除限額的當年銷售(營業)收入。
如果當年有(營業)收入,不能填0。
⑻ 萬,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需要填寫A105020表嗎
企業所得稅a類據實預繳也需要每年匯算清繳,是的,正確。b類也要匯算清繳。
⑼ 在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中,沒有需要調整的項目就只填寫載賬金額和稅收金額嗎 還是什麼都不填
一、在納稅調整明細項目明細表中,如果沒有調整的項目也要填寫賬載金額和稅收金額。
二、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填報說明:
具體項目填報說明:
本表納稅調整項目按照「收入類調整項目」、「扣除類調整項目」、「資產類調整項目」、「特殊事項調整項目」、「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其他」六大項分類填報匯總,並計算出納稅「調增金額」和「調減金額」的合計數。
數據欄分別設置「賬載金額」、「稅收金額」、「調增金額」、「調減金額」四個欄次。「賬載金額」是指納稅人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核算的項目金額。「稅收金額」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項目金額。
「收入類調整項目」:「稅收金額」減「賬載金額」後余額為正數的,填報在「調增金額」,余額為負數的,將絕對值填報在「調減金額」。
「扣除類調整項目」、「資產類調整項目」:「賬載金額」減「稅收金額」後余額為正數的,填報在「調增金額」,余額為負數的,將其絕對值填報在「調減金額」。
「特殊事項調整項目」、「其他」分別填報稅法規定項目的「調增金額」、「調減金額」。
「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填報經特別納稅調整後的「調增金額」。
對需填報下級明細表的納稅調整項目,其「賬載金額」、「稅收金額」 「調增金額」,「調減金額」根據相應附表進行計算填報。
(一)收入類調整項目
1.第1行「一、收入類調整項目」:根據第2行至第11行進行填報。
2.第2行「(一)視同銷售收入」:填報會計處理不確認為銷售收入,稅法規定確認應稅收入的收入。根據《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填報,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額;第3列「調增金額」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額。
3.第3行「(二)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收入」:根據《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2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額;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4.第4行「(三)投資收益」:根據《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3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30第10行第2+9列的金額;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5.第5行「(四)按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對初始投資成本調整確認收益」: 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納稅人採取權益法核算,初始投資成本小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辯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計入取得投資當期的營業外收入的金額。
6.第6行「(五)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投資調整」: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確認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投資金額與會計核算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
7.第7行「(六)公允價值變動凈損益」: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的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以及投資性房地產類項目,計入當期損益的公允價值變動金額;第1列<0,將絕對值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1列≥0,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8.第8行「(七)不征稅收入」:填報納稅人計入收入總額但屬於稅法規定不征稅的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第3列「調增金額」 填報納稅人以前年度取得財政性資金且已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應計入應稅收入額的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 填報符合稅法規定不征稅收入條件並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且已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
9.第9行「其中: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根據《專項用途政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40)填報。第3列「調增金額」為表A105040第7行第14列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為表A105040第7行第4列金額。
10. 第10行「(八)銷售折扣、折讓和退回」:填報不符合稅法規定的銷售折扣和折讓應進行納稅調整的金額,和發生的銷售退回因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金額。第1列 「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的銷售折扣和折讓金額及銷貨退回的追溯處理的凈調整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根據稅法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折扣和折讓的金額及銷貨退回業務影響當期損益的金額。第1列減第2列,若余額≥0,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余額<0,將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第4列僅為銷貨退回影響損益的跨期時間性差異。
11.第11行「(九)其他」:填報其他因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收入類項目金額。若第2列≥第1列,將第2-1列的余額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2列<第1列,將第2-1列余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二)扣除類調整項目
12.第12行「二、扣除類調整項目」:根據第13行至第29行填報。
13.第13行「(一)視同銷售成本」: 填報會計處理不作為銷售核算,稅法規定作為應稅收入的同時,確認的銷售成本金額。根據《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填報,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10第11行第1列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為表A105010第11行第2列金額的絕對值。
14.第14行「(二)職工薪酬」:根據《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50第13行第1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 為表A105050第13行第4列金額;表A105050第13行第5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15.第15行「(三)業務招待費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業務招待費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 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的金額,即:「本行第1列×60%」與當年銷售(營業收入)×5‰的孰小值;第3列「調增金額」為第1-2列金額。
16. 第16行「(四)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根據《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60)填報,表A105060第12行,若≥0,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17.第17行「(五)捐贈支出」:根據《捐贈支出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70第20行第2+6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70第20行第4列金額;第3列「調增金額」為表A105070第20行第7列金額。
18.第18行「(六)利息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向非金融企業借款,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利息支出的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的利息支出的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列減第2列余額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列減第2列余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19.第19行「(七)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罰金、罰款和被罰沒財物的損失,不包括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第3列「調增金額」等於第1列金額。
20.第20行「(八)稅收滯納金、加收利息」: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稅收滯納金、加收利息。第3列「調增金額」等於第1列金額。
21.第21行「(九)贊助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不符合稅法規定的公益性捐贈的贊助支出的金額,包括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贊助支出等(不含廣告性的贊助支出,廣告性的贊助支出在表A105060中調整);第3列「調增金額」等於第1列金額。
22.第22行「(十)與未實現融資收益相關在當期確認的財務費用」: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的與未實現融資收益相關並在當期確認的財務費用的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23.第23行「(十一)傭金和手續費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傭金和手續費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傭金和手續費支出金額;第3列「調增金額」為第1-2列的金額。
24.第24行「(十二)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符合條件的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計入當期損益的費用化支出金額。
25.第25行「其中: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根據《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40)填報。第3列「調增金額」為表A105040第7行第11列金額。
26.第26行「(十三)跨期扣除項目」:填報維簡費、安全生產費用、預提費用、預計負債等跨期扣除項目調整情況。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跨期扣除項目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27.第27行「(十四)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的金額。第3列「調增金額」等於第1列金額。
28.第28行「(十五)境外所得分攤的共同支出」:第3列「調增金額」,為《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後所得明細表》(A108010)第10行第16+17列的金額。
29.第29行「(十六)其他」:填報其他因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扣除類項目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三)資產類調整項目
30.第30行「三、資產類調整項目」:填報資產類調整項目第31至34行的合計數。
31.第31行「(一)資產折舊、攤銷」:根據《資產折舊、攤銷情況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80第27行第2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80第27行第5+6列金額;表A105080第27行第9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32.第32行「(二)資產減值准備金」:填報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理賠費用准備金等不允許稅前扣除的各類資產減值准備金納稅調整情況。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資產減值准備金金額(因價值恢復等原因轉回的資產減值准備金應予以沖回);第1列,若≥0,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33.第33行「(三)資產損失」:根據《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90第14行第1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90第14行第2列金額;表A105090第14行第3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34.第34行「(四)其他」:填報其他因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資產類項目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四)特殊事項調整項目
35. 第35行「四、特殊事項調整項目」:填報特殊事項調整項目第36行至第40行的合計數。
36.第36行「(一)企業重組」:根據《企業重組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100第14行第1+4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100第14行第2+5列金額;表A105100第14行第7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37.第37行「(二)政策性搬遷」:根據《政策性搬遷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10)填報。表A105110第24行,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38.第38行「(三)特殊行業准備金」:根據《特殊行業准備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120第30行第1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120第30行第2列金額;表A105120第30行第3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39.第39行「(四)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計算的納稅調整額」:根據《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填報。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10第21行第1列金額;表A105010第21行第2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40.第40行「(五)其他」: 填報其他因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特殊事項金額。
(五)特殊納稅調整所得項目
41.第41行「五、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納稅人按特別納稅調整規定自行調增的當年應稅所得;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納稅人依據雙邊預約定價安排或者轉讓定價相應調整磋商結果的通知,需要調減的當年應稅所得。
本文部分內容引自稅屋
⑽ 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表如何填寫
2014年版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
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填報說明
本表適用於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不一致需納稅調整的納稅人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相關稅收政策,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填報會計處理、稅法規定,以及納稅調整情況。
一、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本表納稅調整項目按照「收入類調整項目」、「扣除類調整項目」、「資產類調整項目」、「特殊事項調整項目」、「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其他」六大項分類填報匯總,並計算出納稅「調增金額」和「調減金額」的合計數。
數據欄分別設置「賬載金額」、「稅收金額」、「調增金額」、「調減金額」四個欄次。「賬載金額」是指納稅人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核算的項目金額。「稅收金額」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項目金額。
「收入類調整項目」:「稅收金額」減「賬載金額」後余額為正數的,填報在「調增金額」,余額為負數的,將絕對值填報在「調減金額」。
「扣除類調整項目」、「資產類調整項目」:「賬載金額」減「稅收金額」後余額為正數的,填報在「調增金額」,余額為負數的,將其絕對值填報在「調減金額」。
「特殊事項調整項目」、「其他」分別填報稅法規定項目的「調增金額」、「調減金額」。
「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填報經特別納稅調整後的「調增金額」。 對需填報下級明細表的納稅調整項目,其「賬載金額」、「稅收金額」 「調增金額」,「調減金額」根據相應附表進行計算填報。
(一)收入類調整項目
第1行「一、收入類調整項目」:根據第2行至第11行進行填報。
2.第2行「(一)視同銷售收入」:填報會計處理不確認為銷售收入,稅法規定確認應稅收入的收入。根據《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填報,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額;第3列「調增金額」為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額。
3.第3行「(二)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的收入」:根據《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收入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2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額;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4.第4行「(三)投資收益」:根據《投資收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3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30第10行第2+9列的金額;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5.第5行「(四)按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對初始投資成本調整確認收益」: 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納稅人採取權益法核算,初始投資成本小於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辯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計入取得投資當期的營業外收入的金額。
6.第6行「(五)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投資調整」: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確認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投資金額與會計核算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投資賬面價值的差額。
7.第7行「(六)公允價值變動凈損益」: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的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以及投資性房地產類項目,計入當期損益的公允價值變動金額;第1列<0,將絕對值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1列≥0,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8.第8行「(七)不征稅收入」:填報納稅人計入收入總額但屬於稅法規定不征稅的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第3列「調增金額」 填報納稅人以前年度取得財政性資金且已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在5年(60個月)內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應計入應稅收入額的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 填報符合稅法規定不征稅收入條件並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且已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
9.第9行「其中: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根據《專項用途政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40)填報。第3列「調增金額」為表A105040第7行第14列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為表A105040第7行第4列金額。
10. 第10行「(八)銷售折扣、折讓和退回」:填報不符合稅法規定的銷售折扣和折讓應進行納稅調整的金額,和發生的銷售退回因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金額。第1列 「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的銷售折扣和折讓金額及銷貨退回的追溯處理的凈調整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根據稅法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折扣和折讓的金額及銷貨退回業務影響當期損益的金額。第1列減第2列,若余額≥0,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余額<0,將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第4列僅為銷貨退回影響損益的跨期時間性差異。
11.第11行「(九)其他」:填報其他因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收入類項目金額。若第2列≥第1列,將第2-1列的余額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2列<第1列,將第2-1列余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二)扣除類調整項目
12.第12行「二、扣除類調整項目」:根據第13行至第29行填報。
13.第13行「(一)視同銷售成本」: 填報會計處理不作為銷售核算,稅法規定作為應稅收入的同時,確認的銷售成本金額。根據《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填報,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10第11行第1列金額;第4列「調減金額」為表A105010第11行第2列金額的絕對值。
14.第14行「(二)職工薪酬」:根據《職工薪酬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5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50第13行第1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 為表A105050第13行第4列金額;表A105050第13行第5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15.第15行「(三)業務招待費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 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業務招待費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 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支出的金額,即:「本行第1列×60%」與當年銷售(營業收入)×5‟的孰小值;第3列「調增金額」為第1-2列金額。
16. 第16行「(四)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根據《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跨年度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60)填報,表A105060第12行,若≥0,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17.第17行「(五)捐贈支出」:根據《捐贈支出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7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70第20行第2+6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70第20行第4列金額;第3列「調增金額」為表A105070第20行第7列金額。
18.第18行「(六)利息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 填報納稅人向非金融企業借款,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利息支出的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的利息支出的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列減第2列余額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列減第2列余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19.第19行「(七)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罰金、罰款和被罰沒財物的損失,不包括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第3列「調增金額」等於第1列金額。
20.第20行「(八)稅收滯納金、加收利息」: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稅收滯納金、加收利息。第3列「調增金額」等於第1列金額。
21.第21行「(九)贊助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不符合稅法規定的公益性捐贈的贊助支出的金額,包括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贊助支出等(不含廣告性的贊助支出,廣告性的贊助支出在表A105060中調整);第3列「調增金額」等於第1列金額。
22.第22行「(十)與未實現融資收益相關在當期確認的財務費用」: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的與未實現融資收益相關並在當期確認的財務費用的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23.第23行「(十一)傭金和手續費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傭金和手續費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傭金和手續費支出金額;第3列「調增金額」為第1-2列的金額。
24.第24行「(十二)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符合條件的不征稅收入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計入當期損益的費用化支出金額。
25.第25行「其中: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用於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根據《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40)填報。第3列「調增金額」為表A105040第7行第11列金額。
26.第26行「(十三)跨期扣除項目」:填報維簡費、安全生產費用、預提費用、預計負債等跨期扣除項目調整情況。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跨期扣除項目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填報按照稅法規定允許稅前扣除的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27.第27行「(十四)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的金額。第3列「調增金額」等於第1列金額。
28.第28行「(十五)境外所得分攤的共同支出」:第3列「調增金額」,為《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後所得明細表》(A108010)第10行第16+17列的金額。
29.第29行「(十六)其他」:填報其他因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扣除類項目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三)資產類調整項目
30.第30行「三、資產類調整項目」:填報資產類調整項目第31至34行的合計數。
31.第31行「(一)資產折舊、攤銷」:根據《資產折舊、攤銷情況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8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80第27行第2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80第27行第5+6列金額;表A105080第27行第9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32.第32行「(二)資產減值准備金」:填報壞賬准備、存貨跌價准備、理賠費用准備金等不允許稅前扣除的各類資產減值准備金納稅調整情況。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資產減值准備金金額(因價值恢復等原因轉回的資產減值准備金應予以沖回);第1列,若≥0,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33.第33行「(三)資產損失」:根據《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9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090第14行第1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90第14行第2列金額;表A105090第14行第3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34.第34行「(四)其他」:填報其他因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資產類項目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第1列<第2列,將第1-2列余額的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四)特殊事項調整項目
35. 第35行「四、特殊事項調整項目」:填報特殊事項調整項目第36行至第40行的合計數。
36.第36行「(一)企業重組」:根據《企業重組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0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100第14行第1+4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100第14行第2+5列金額;表A105100第14行第7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37.第37行「(二)政策性搬遷」:根據《政策性搬遷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10)填報。表A105110第24行,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38.第38行「(三)特殊行業准備金」:根據《特殊行業准備金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120)填報。第1列「賬載金額」為表A105120第30行第1列金額;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120第30行第2列金額;表A105120第30行第3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39.第39行「(四)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計算的納稅調整額」:根據《視同銷售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特定業務納稅調整明細表》(A105010)填報。第2列「稅收金額」為表A105010第21行第1列金額;表A105010第21行第2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本行第4列「調減金額」。
40.第40行「(五)其他」: 填報其他因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有差異需納稅調整的特殊事項金額。
(五)特殊納稅調整所得項目
41.第41行「五、特別納稅調整應稅所得」:第3列「調增金額」填報納稅人按特別納稅調整規定自行調增的當年應稅所得;第4列「調減金額」填報納稅人依據雙邊預約定價安排或者轉讓定價相應調整磋商結果的通知,需要調減的當年應稅所得。
(六)其他
42.第42行「六、其他」:其他會計處理與稅法規定存在差異需納稅調整的項目金額。
43.第43行「合計」:填報第1+12+30+35+41+42行的金額。
二、表內、表間關系
(一)表內關系
1.第1行=第2+3+4+5+6+7+8+10+11行。
2.第12行=第13+14+15„24+26+27+„29行。
3.第30行=第31+32+33+34行。
4.第35行=第36+37+38+39+40行。
5.第43行=第1+12+30+35+41+42行。
(二)表間關系
1.第2行第2列=表A105010第1行第1列;第2行第3列=表A105010第1行第2列。
2.第3行第1列=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第3行第2列=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0,填入第3行第3列;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0,將絕對值填入第3行第4列。
3.第4行第1列= 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第4行第2列=表A105030第10行第2+9列;若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0,填入第4行第3列;若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0,將絕對值填入第4行第4列。
4. 第9行第3列=表A105040第7行第14列;第9行第4列=表A105040第7行第4列。
5.第13行第2列=表A105010第11行第1列;第13行第4列=表A105010第11行第2列的絕對值。
6.第14行第1列=表A105050第13行第1列;第14行第2列=表A105050第13行第4列;若表A105050第13行第5列≥0,填入第14行第3列;若表A105050第13行第5列<0,將絕對值填入第14行第4列。
7. 若表A105060第12行≥0,填入第16行第3列,若表A105060第12行<0,將絕對值填入第16行第4列。
8. 第17行第1列=表A105070第20行第2+6列;第17行第2列=表A105070第20行第4列;第17行第3列=表A105070第20行第7列。
9.第25行第3列=表A105040第7行第11列。
10.第31行第1列=表A105080第27行第2列;第31行第2列=表A105080第27行第5+6列;若表A105080第27行第9列≥0,填入第31行第3列,若表A105080第27行第9列<0,將絕對值填入第31行第4列。
11.第33行第1列=表A105090第14行第1列;第33行第2列=表A105090第14行第2列;若表A105090第14行第3列≥0,填入第33行第3列,若表A105090第14行第3列<0,將絕對值填入第33行第4列。
12.第36行第1列=表A105100第14行第1+4列;第36行第2列=表A105100第14行2+5列;若表A105100第14行第7列≥0,填入第36行第3列,若表A105100第14行第7列<0,將絕對值填入第36行第4列。
13. 若表A105110第24行≥0,填入第37行第3列,若表A105110第24行<0,將絕對值填入第37行第4列。
14. 第38行第1列=表A105120第30行第1列;第38行第2列=表A105120第30行第2列;若表A105120第30行第3列≥0,填入第38行第3列,若表A105120第30行第3列<0,將絕對值填入第38行第4列。
15. 第39行第2列=表A105010第21行第1列;若表A105010第21行第2列≥0,填入第39行第3列,若表A105010第21行第2列<0,將絕對值填入第39行第4列。
16.第43行第3列=表A100000第15行;第43行第4列=表A100000第16行。
17.第28行第3列=表A108010第10行第16+17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