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賣房子需要辦什麼手續
賣房子辦理手續:
1、訂立買賣合同:房產買賣雙方通過接洽協商,對所交易房產的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達成共識之後,買賣雙方即要簽訂一份正式的房產買賣合同。
2、接受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的審查:房產交易雙方向房產所在地房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的證件,審查產權,要到現場作必要的調查,並由估價人員對交易的房產進行估價。
3、立契過戶,繳納稅費: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產權性質和購買對象,按審批許可權申報有關負責人審核批准後,經辦人將通知買賣雙方辦理立契手續。買賣雙方在契約上簽名蓋章,並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手續費和有關稅費。
4、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房屋買賣雙方經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買賣契約,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換取新的房產證。
(1)房地產賣樓注意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房屋買賣協議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 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購買上述住宅、車庫的款項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二)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規定時間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戶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以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將住宅《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外,必須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三) 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搬離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必須按市場房屋出租價格的三至五倍價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 房屋買賣協議簽訂後,甲方違約不出售(出讓)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購房款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三萬元整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終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項的 80 %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並經 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B. 賣房子要注意什麼
首先,在進行賣房的時候,大家需要注意什麼呢。如何給房屋定價是賣房子最重要的一步。房價如果定的太高,買家無法承擔,或者覺得不實惠,就沒辦法賣出去。可是如果房價定低了,房主肯定不會願意。訂房價時要根據交通狀況、地理位置、建築年代、建築質量、建築形式、房型結構、社區環境、生活配套、物業管理等幾個方面綜合考量。這樣在說服買家時也有理有據,能夠讓人接受。
在簽約之前賣房子這一方通常只能夠得到買房的首付款,而尾款的話通常是通過銀行支付,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就要注意到銀行只根據買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過戶後、銀行放款之前,買方取消了貸款,則銀行自然不會再放款給賣方,故賣方能取得買方貸款銀行的放款承諾。這是在賣房的時候,大家需要了解的事項之一。
買家幫賣家還清貸款,然後交易過戶也是一種常見的流程,當然這種流程對買家存在一定的資金安全風險。您可以用以下方法避免風險:一種是通過中介擔保的方式,三方簽訂協議,由中介公司墊資辦理好過戶手續後,您再把首期支付給中介公司;一種是通過房管局的「交易資金託管」業務,也可以保證買方的資金安全。此外,大家也應該關注這一點。
對於每一個房地產銷售人士來說,在進行房地產銷售的時候,可以參考上面介紹的一系列賣房的相關介紹,這樣可以在很大程度,幫助人們更好實施房地產銷售的事項。在進行和房地產銷售的過程中,大家也可以關註上述注意事項。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居裝修知識問答》
C. 買賣房子流程是怎樣的
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有需要的話進行評估。買房繳稅,辦理產權證。
1、買賣雙方(賣方如果結了婚,必須夫妻雙方都到)持買賣協議、雙方《身份證》(賣方夫妻雙方都要,還要戶口本)、原《房屋所有權證》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產權轉讓手續;並申報交易價格。
2、有關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實際上是必須,因為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般和房地產評估機構是一夥的),要求對交易的房地產進行價格評估。
3、由買方到財政部門繳納契稅,賣方到地方稅務局申報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根據情況有優惠政策),任任何買賣雙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協議中約定一方)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交易費、工本費。
4、等待領《房屋所有權證》,然後買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工本費,領取新的《土地使用權證》。
注意事項: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D. 賣房子都需要什麼手續 什麼流程
有些人最開始買房子的目的只是為了過渡,因此一開始就有換房的打算,而有一些人則是因為一所房子居住了多年,家裡成員變多了,需求不一樣了,所以想要換房,但不論是什麼原因,只要你想換房,那麼你就需要將現在居住的房子賣出去,具體有哪些手續呢?一起來看看吧。
一、獲取入市資格
在賣房之前,售房者需要先取得入市資格。售房者應攜帶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明等資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領上市出售申請表和上市出售征詢意見表。填寫完畢之後,售房者將表格和資料一同交給管理部門審核,管理部門會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並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書面決定。
二、出售咨詢
想要將房子賣出個好價錢,那麼出售咨詢是必不可少的准備工作之一,售房者可以通過親朋好友、報紙、網路、經紀公司等相關信息渠道,了解房屋所在區域房屋的平均出售價格。此外,售房者還需了解交易流程、相關稅費等信息,以免出現問題。
三、確定售價
售房者可以根據自已房屋的位置、朝向、樓層、面積等綜合條件,確定房屋的出售價格,不過這個價格最好是在均價的基礎上制定的,因為不合理的定價只會錯失交易的機會。另外,該報價應該是銷售總價,如果有需要購房者另行支付的費用,應在報價中聲明。
四、發布信息
制定好出售價格之後,售房者便可以在網路或報紙上發布出售信息,但在發布的信息中最好註明是個人房源或免經紀公司代理等字樣,這樣才可能會有更多的購房者前來咨詢。不過,如果售房者選擇了經紀公司代理出售,那就不用操心信息發布的事情了。
五、協商價格
出售房子時,如果購房者看中了房子,並且有意願出價,那就一定會有一個殺價的過程。因為房子的價錢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夠計算出成本,價錢高低往往取決於消費者的認定與市場的成交行情,所以售房者可以事先預留些殺價空間,並且心平氣和地與購房者協商價格。
六、訂立合同
當買賣雙方通過接洽協商,對所交易房產的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達成共識之後,便可以簽訂一份正式的房產買賣合同了。要注意的是,合同中應詳細、清楚地寫明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且明確對於違約行為所應承擔的責任和發生糾紛後的法律解決途徑。
七、產權交易
簽訂了買賣合同,交易雙方便可攜帶相關資料到房屋所屬區、縣房地產交易部門辦理產權交易手續。在此過程中,交易雙方還需繳納相關的稅費,繳納完稅費,並且辦理完手續,購房者領取了房屋所有權證之後,賣房手續也就完結了。
上述內容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賣房的手續,你們都了解了嘛?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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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房產中介賣房子的流程有什麼規定
房產中介交易流程規定
一、產權人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它有效證明到中介公司辦理委託出售登記手續。
二、業務員實地勘察和評估房屋價值,達成一致意見,簽定房產出售委託書。
三、中介公司通過房產信息網、報紙、電台等媒體進行(該房屋)廣告宣傳。
四、業務員帶領客戶實地看房,填寫看房記錄,協商房產交易價格。
五、客戶看房滿意後向中介公司預交購房定金;中介將定金轉交產權人,產權人則應將房 屋所有權證,身份證等原件交押中介公司。
六、中介公司與買受人持產證到產籍部門查檔、核證。
七、買賣、中介三方實地驗房;賣方清繳該房此前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簽定買賣契約,交款、清房。
八、三方一起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產交易手續,
九、買受人二十個工作日後到「產籍處」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5)房地產賣樓注意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在房買賣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進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購房者的注意。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3、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很多二手房買賣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二手房買賣流程
F. 賣房子時,需要注意些什麼怎麼才能把房子賣掉
一般在在賣房過程中,最值得賣房者關心的問題主要是兩個:
是能否將房子賣版個好價錢;權
是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房款。
G. 賣房子都要哪些證件
合法的可出售房產需三證合一,即房產證、土地證、契證齊全且房屋及產權人一致。和買方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委託評估公司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根據評估價格到地方稅務部門繳納交易稅金。憑原房產證、土地證、新辦出的契證、房屋評估報告、買賣合同、以及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過戶和土地過戶手續。賣房子需要證件:
1、登記申請書原件(受理窗口提供)2、申請人身份證明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4、網上簽約的當地市存量房買賣合同原件5、買賣雙方當事人約定通過專有賬戶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應提交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託管憑證原件;買賣雙方當事人約定自行劃轉交易解散資金的,應提交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原件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原件7、房屋所有權證上的房屋登記表、房屋平面圖將產權人名字遮蓋復議買方人數+1份私有房屋的買賣程序1、訂立買賣合同:房產買賣雙方通過接洽協商,對所交易房產的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達成共識之後,買賣雙方即要簽訂一份正式的房產買賣合同。
2、接受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的審查:房產交易雙方向房產所在地房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的證件,審查產權,要到現場作必要的調查,並由估價人員對交易的房產進行估價。
3、立契過戶,繳納稅費: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產權性質和購買對象,按審批許可權申報有關負責人審核批准後,經辦人將通知買賣雙方辦理立契手續。買賣雙方在契約上簽名蓋章,並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繳納手續費和有關稅費。
4、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房屋買賣雙方經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買賣契約,到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換取新的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