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住建局:抓緊完善房地產市場監管制度
1月22日,深圳市住建局發布關於對12名涉嫌違規申購商品住房人員處理情況的通告。
觀點地專產新媒體查閱通告獲屬悉,近期,深圳住建局會同南山住建局對華潤城潤璽一期認購人的購房資格、購房資金來源、流水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
經核,有12人存在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及資金流水等情況。上述人員在申購商品住房時,違反誠實信用原則,規避房地產調控政策,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其行為已涉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因此,調查期間,將暫停相關人員使用深圳意向購房登記系統及合同網簽系統;凍結相關人員在深圳購買、承租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資格,已在輪候名單的,凍結其輪候資格;暫停相關人員在深圳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同時,通告表示,下一步,深圳住建局將堅決落實「房住不炒」定位,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房地產調控政策精神,會同相關部門抓緊完善房地產市場監管制度,進一步加大對違反誠信原則、弄虛作假購房人的懲戒力度。
資料顯示,華潤城潤璽一期於2020年11月25日開盤,主推建面約96-207平方米住宅,均價約13.1萬/平方米。
B. 淺談如何做好房地產公司的管理工作
當前,隨著國家宏觀調控力度的不斷加強,房地產企業的發展形勢空前嚴峻。在這種形勢下,地產公司的管理已經成為影響企業效益的重要因素,企業的管理方式和手段直接決定了其未來的走向。通過近期公司組織的培訓學習以及平時的個人思考,我想就關於怎樣提高地產企業的管理素質與管理水平,提幾點自己的粗淺想法:一、要想達到一個好的管理效果,提升自己的管理素質與團隊的管理水平,首先就是對自己的本職工作的熟練掌握,這不僅體現在日常的部門工作本身,更體現在與部門工作相關的業務的學習中。以我為例,作為一個剛畢業不久的大學生,接觸營銷工作的時間並不長,雖然之前接觸過營銷的理論,但是能夠運用在現實實際中的少之又少。現實的工作更加要求我能夠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安排現實的工作內容。然而現實里的東西操作起來會跟理論相差很遠。但是,任何現實的活動缺乏了理論的支撐與引導都是不會實現長久成功的,所以我個人認為,雖然理論知識在某個階段看似與現實聯系不夠緊密,發揮作用不夠明顯,但決不能因此忽視理論知識的學習,只有依靠扎實全面的理論功底,才能將工作做久、做牢、做強。以前在學校的時候是先學理論,然後通過案例的學習,把理論結合到現實實踐中來,而現在則是在工作的過程中,從實踐中去尋找有用的理論來作為自己的指導,這樣尋求出來的理論才會是經久不衰,且為實踐所檢驗的,極具教育指導意義的理論。就目前來說,有關於營銷手段的應用環境及優劣勢分析,營銷策劃的合理性與有效性,消費者行為與心理的分析,市場需求與供給的預測分析,市場宏觀環境與政府政策對房地產市場、購房者的影響等等,都需要我們去進一步地學習。要言之,一是要熟練掌握本職工作的方法與流程,二是要進一步學習更加高效的知識和理論來為自己的工作保駕護航,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效果。二、團隊精神的培養與溝通協調能力的提高是一個公司保持年輕活力、快速高效運行的必備條件。團隊精神體現在公司的所有員工都能夠朝著一個明確的目標去努力去奮斗,能夠為了這個目標去奉獻出自己的時間、精力與智慧。當這個目標達成的時候,員工會感覺到自己的人生目標也得到了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也得到了證明。因此,必須讓員工真正能夠融入到企業的工作中來,以主人翁的態度去做好每一件事情,過好每一天。這樣,大家就有了共同的可以預見的清晰明確的目標,那麼所有人都會朝著這個目標去努力,大家工作就會更加有動力,辦起事情來也會更加有效率。團隊精神與共同目標不僅僅局限於我們房地產公司內部,它更多地應體現在與房地產公司相關的各個合作方,從總包、分包,到廣告媒體等等,我們都應該與這些利益相關方建立一個共同的目標,大家都為了這個目標去努力,實現共贏。如何尋求到這個共同的目標並實現它很需要我們的智慧。溝通協調能力體現在公司對內對外兩個方面。對內,能夠有效的與公司各個層面的工作實現快速准確的對接,這樣,公司的治理水平無疑會上升一個台階。對外,能夠與利益相關方順暢地進行溝通交流,使合作完美進行,那麼公司就會快速盈利。這兩個方面關繫到公司自身運行的效率以及公司的盈利能力。團隊精神的培養有賴於公司合理而又明確的目標制定,溝通協調能力則有賴於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自覺的培養與提高。三、規范操作,標准化流程的建立。我們房地產公司剛剛起步,各種工作都處在探索的階段,但我相信成功是可以復制的,一個盈利的項目必然要依靠良好的管理,而這種管理是可以復制到其他項目中去的。雖然各個地方的政策法規不同,但是在統一的體制下,很多東西都是相通的。所以目前標准化流程的建立會對我們今後的發展產生不可估量的促進作用。我們通過標准化操作來積累經驗,從而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以後當我們有新的項目的時候,就可以拿來就用,省時省力。這個標准化流程需要一個從上而下的貫徹體系,上要有人有部門來牽頭促進,下要要遵守規范,嚴格執行。這樣,通過熟練的標准化的操作技巧簡化掉操作過程,提升了工作效率。四、一定要保證每天的學習時間。現在這個信息時代,每天的信息撲面而來,關於房地產的政策法規也是一天一個樣,一定要保證自己對這些信息的敏感度,要不斷提高自己應對變化的能力,否則就會被市場迅速淘汰掉。以上便是自己的幾點拙見,對於剛走出校門踏入社會的我來說,自己的一些想法可能還遠不夠成熟,希望在實踐中能夠快速吸取他人的長處,及早成長,為公司貢獻越來越多的力量。
C. 如何加強房地產土地管理
一、統一思想,加強部門協調配合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規劃、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深入學習領會國發10號文件的指導思想、任務要求和政策規定,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的管理調控,是堅決貫徹落實國發10號文件政策、繼續抑制房價上漲、促進房價地價合理調整的重要任務,是增加群眾住房有效供給、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促進城市建設節約用地、科學發展的重要舉措。各級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規劃、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統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從當地房地產市場實際出發,在嚴格執行法規政策、加強管理監督、認真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等各項工作中主動協調配合,落實各部門責任,努力開展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向好發展。
二、強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設的年度計劃管理
地方各級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規劃、住房保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照住房建設規劃和編制計劃的要求,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設的年度計劃,並根據年度計劃實行宗地供應預安排,共同商定將確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設任務落實到地塊。省級市和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向社會公布供地計劃、供地時序、宗地情況和供地條件,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正確引導市場預期。要根據住房建設計劃落實情況,及時合理調整供地計劃。要在確保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用地供應總量70%的基礎上,結合各地實際,選擇地塊,探索以劃撥和出讓方式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供地建房、逐步與廉租住房並軌、簡化並實施租賃住房分類保障的途徑。在房價高的地區,應增加中小套型限價住房建設供地數量。要在盤活利用存量土地的同時,對依法收回的閑置土地和具備「凈地」供應的儲備土地以及農轉用計劃指標,應優先確保以保障性住房為主的上述各類住房用地的供應。沒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計劃的地方,不得向大戶型高檔住房建設供地。
三、加快推進住房用地供應和建設項目的審批
(一)加強保障性住房用地監管。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監督市、縣按確定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的建設任務,盡快編制建設項目、落實資金。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督促市、縣依據項目確定和資金落實情況,及時辦理供地手續。對已供應的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市、縣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規劃、住房保障)等部門要督促建設單位抓緊做好開工前期工作,促其按期開工建設。要加強對保障性住房項目建築設計方案的審查,嚴格落實國家關於保障性住房的建築面積控制標准,嚴格按照規劃要求同步建設公共配套設施。
對已供應的各類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改變土地性質和土地用途,不得提高建設標准、增加套型面積。對改變上述內容的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有關主管部門不得辦理相關手續,已作為商品住房銷售的,要依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罰款。
(二)加快住房建設項目的行政審批。市、縣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規劃)主管部門要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規劃主管部門要在受理後10天內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在受理後10天內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規劃主管部門要在受理後60天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要求限時進行施工圖審查和核發施工許可證,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嚴格按規定及時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各部門要及時互通辦理結果,主動銜接,提高行政辦事效率,加快住房項目的供地、建設和上市,盡快形成住房的有效供應。
四、嚴格住房建設用地出讓管理
(一)規范編制擬供地塊出讓方案。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規劃、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依據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協調擬定住房用地出讓方案。對具備供地條件的地塊,規劃、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在接到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書面函件後30日內分別提出規劃和建設條件。擬出讓宗地規劃條件出具的時間逾期一年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重新徵求相關部門意見,並完善出讓方案。
土地出讓必須以宗地為單位提供規劃條件、建設條件和土地使用標准,嚴格執行商品住房用地單宗出讓面積規定,不得將兩宗以上地塊捆綁出讓,不得「毛地」出讓。擬出讓地塊要依法進行土地調查和確權登記,確保地類清楚、面積准確、權屬合法,沒有糾紛。
(二)嚴格制定土地出讓的規劃和建設條件。市、縣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嚴格依據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節約集約用地要求,確定擬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住宅建築套數、套型建築面積等套型結構比例條件,作為土地出讓的規劃條件,列入出讓合同。對於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要明確提出平均套型建築面積的控制標准,並制定相應的套型結構比例條件。要嚴格限制低密度大戶型住宅項目的開發建設,住宅用地的容積率指標必須大於1。
市、縣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提出限價商品住房的控制性銷售價位,商品住房建設項目中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比例、配建套數、套型面積、設施條件和項目開竣工時間及建設周期等建設條件,作為土地出讓的依據,並納入出讓合同。
土地出讓後,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擅自更改規劃和建設條件。因非企業原因確需調整的,必須依據《城鄉規劃法》規定的公開程序進行。由開發建設單位提出申請調整規劃建設條件而不按期開工的,必須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按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土地。
(三)嚴格土地競買人資格審查。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競買人參加招拍掛出讓土地時,除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投標)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投標)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根據國發10號文件規定,對發現並核實競買人存在下列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在結案和問題查處整改到位前,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必須禁止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參加土地競買活動:
1.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等犯罪行為的;
2.存在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
3.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的;
4.開發建設企業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的。
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發10號文件有關規定和上述規定,要及時將發現並核實有違法違規違約企業的名單、問題和查處結果入網上傳到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的中國土地市場網頁,不執行或弄虛作假的,按有關法規紀律規定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嚴格劃撥決定書和出讓合同管理。各類住房建設項目應當在劃撥決定書和出讓合同中約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三年內竣工。綜合用地的,必須在合同中分別載明商業、住房等規劃、建設及各相關條件。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規劃、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研究制定違反土地劃撥決定書和出讓合同應約定的條件、規定和要求的違約責任及處罰條款,連同土地受讓人對上述內容的承諾一並寫入土地劃撥決定書和出讓合同,確保以保障性為重點的各類住房用地、建設和銷售等按照國家政策落實到位。
五、加強對住房用地供地和建設的監管
(一)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監管。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住房用地出讓公告和合同約定內容的適時監管,對市、縣發布的公告中存在捆綁出讓、超用地規模、「毛地」出讓、超三年開發周期出讓土地的,要責令立即撤銷公告,調整出讓方案重新出讓。土地出讓成交後,要協商規范合同約定內容,統一電子配號後方可簽定合同。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房地產用地開竣工申報制度,依託土地市場動態監測和監管系統,及時清理開工、竣工的房地產項目,定期對已供房地產用地的開竣工、開發建設條件執行等情況進行實地巡查,發現有違法違規問題的,必須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二)加強住房建設項目開發過程的動態監管。市、縣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規劃、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土地開發利用、住房建設和銷售的全程動態監管。應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審核審批,發現有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必須終止企業相關行為、停辦相關手續,及時通告並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共同依法依規查處。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驗收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開發企業及建設項目履行用地合同約定的各類條件及承諾情況進行核查。
市、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全面加強對住宅工程、特別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質量監管,重點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強化住宅工程質量責任落實。在工程質量監管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查處,並告知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六、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清理查處力度
(一)嚴格查處囤地炒地閑置土地行為。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採取得力措施,督促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加快查清處理閑置土地。對企業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必須依法堅決查處。對政府及部門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聯合限期查辦。對未達到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轉讓條件轉讓房地產用地等囤地炒地的行為,要及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應當依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對違規違法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的部門和人員,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責任。
(二)嚴格查處擅自調整容積率行為。市、縣規劃主管部門應會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嚴格按照已確定的容積率指標對開發宗地進行規劃許可和建設項目竣工核驗。對已供土地分期開發的建設項目,應統一規劃設計,各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確定的建築面積的總和,必須符合容積率指標要求。堅決制止擅自調整容積率等問題,嚴肅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建設用地規劃變更、容積率調整中玩忽職守、權錢交易等違紀違法行為。
(三)嚴格查處商品住房建設和銷售的違法違規行為。市、縣住房城鄉建設(房地產、規劃、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擅自突破住房套型結構比例、不按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無故拖延開竣工時間、違反預銷售時限和方式要求等行為進行處罰,並及時向國土資源、價格、金融等主管部門通報違法違約企業名單。房地產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市場動態監管制度,開展商品住房銷售現場的日常巡查和實地檢查,在商品住房預售環節及時發現並嚴肅查處捂盤惜售、囤積房源、虛假宣傳、哄抬房價等違法違約行為。
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聯合住房城鄉建設主管等部門,及時查處違反規定向別墅項目供地和未經批准改變項目規劃建設條件建設別墅的行為。
(四)加大違法違規房地產用地信息公開。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按季度將發現和查處違法違規房地產用地的情況,在當地媒體和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的中國土地市場網頁上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同時將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企業名單,及時抄送住房城鄉建設、國有資產、工商、金融及監管、證券等部門,配合相關部門認真落實國發10號文件有關規定。每季度末,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將有關情況報國土資源部,由國土資源部統一向社會通報。
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按照國發10號文件的要求,對本通知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D. 工商局如何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管理:
一、房地產經營主體的市場准入管理。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企業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審核登記,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一律不予登記注冊。對未取得營業執照或雖有營業執照但超范圍從事房地產經營活動的,要予以查處。
二、房地產廣告管理。依據《廣告法》和《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重點查處下列違法違規廣告行為: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手續而擅自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的廣告;未辦理房地產項目建設有關手續,或手續不全的廣告;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權屬有爭議以及政府限制銷售等不具備銷售條件的廣告;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廣告;向購房者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或根本無法兌現的各種價格優惠、服務標准、環境和配套設施、物業管理等內容的違法違規廣告。
三、規范商品房買賣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引導和督促房地產經營企業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督促、指導房地產經營企業按照約定的期限、面積和質量履行合同,按規定的向消費者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並按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對於售房合同中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格式條款,應責令其改正。對利用合同對消費者進行欺詐,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要依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查處利用合同進行違法行為的暫行規定》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
四、處理房地產消費糾紛。利用「12315」舉報網路,受理消費者房地產方面的申訴,積極調解消費糾紛,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
五、對房屋中介活動管理。查處房屋咨詢、信息服務企業超范圍經營房屋中介,房屋中介公司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無照經營和欺詐經紀活動。
六、建立房地產經營企業的信用公示制度。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措施的要求,做好房地產經營企業的信用分類工作,並按不同的類別實施不同的監管。要建立市場經營主體不良行為和良好行為記錄管理體系,並在網上進行公示,以懲戒違法者,鼓勵守法者。
E. 保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怎麼做
3月19日,住建部部長王蒙徽稱:
一年以來,堅持分類調控,房地產市場總體保持平穩運專行。主屬要有兩個特點。一是房價過快上漲勢頭得到有效抑制;二是房地產市場預期有所變化。
3、建立完善差異化的調控政策體系;
4、建立完善房地產的統計和市場監測預警機制,提高調控精準性;
5、大力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管,特別是嚴厲打擊企業和中介違法違規行為。
F. 樓市該如何防範化解市場風險
信貸資金借通道抄為房地襲產企業融資、消費貸變「首付貸」變相流入樓市……盡管近年來我國採取了不少房地產調控政策,但仍有不少資金通過各種手段流向房地產市場,提高了杠桿率,加大了市場風險。
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還有賴於良好的市場環境。機構違法違規操作勢必會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住建部明確,要加大房地產市場秩序規范整頓力度,始終保持高壓嚴查態勢,嚴厲打擊房地產企業和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
G. 如何提高政府調控房地產市場能力
一、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應,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
確保完成年初制定的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對今年400公頃商品住宅用地和350公頃保障房用地計劃,尚未完成的要落實供地時間表,今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在前五年平均供應量的基礎上增加10%。進一步優化供應結構,切實加大中低價位、中小戶型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對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尤其要確保城中村、危舊房改造安置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用地的供應。同時,提高郊區和新區住宅用地的供應佔比,引導人口有效分流,形成人口合理布局。
二、加大土地供後監管力度,探索新的土地供應方式
繼續加大土地供後跟蹤監管力度,建立房地產用地開竣工申報制度和土地利用動態巡查機制。對未按期開工、竣工的項目加強監管。對已構成閑置土地的,加大調查認定和處置力度。對於可能形成高總價、高單價的地塊,研究採取「競地價、競配建」,「競地價、競保障房資金」等方式,保持地價平穩。
三、進一步執行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
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需求。繼續支持首套購房需求,落實好首套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從嚴執行第二套房的信貸政策,對居民家庭向商業銀行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在國家統一信貸政策基礎上,進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強化借款人資格審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貸政策的貸款人違規發放貸款。
四、嚴格執行商品住房明碼標價制度,引導企業合理定價
加強對價格的引導,指導企業合理定價,對預售方案報價過高且不接受物價、住建部門指導,或沒有實行預售資金監管的商品房項目,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書。嚴格執行商品住房明碼標價相關規定,實行「一價清」制度,並按規定要求進行公示。
五、加強市場行為監管,規范市場銷售秩序
進一步嚴格落實限購政策,嚴格執行購房實名制度及購房資格查驗制度。對於教唆、協助購房人偽造證明、騙取購房資格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查處。加快企業推盤進度,採取「有促有穩」的政策,尤其要加快對中低價位、中小戶型產品的審批,形成市場的有效供應。商品房預售款(含定金)須全部存入預售款監管專用賬戶,且僅用於後續工程建設,不得挪作他用。
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優化供應結構體系
加大保障性限價房和租賃性保障房建設力度,力爭到十二五末建成各類保障性住房2000萬平方米。加快完善政府集中建設保障房片區的教育、交通、醫療等公共配套設施,切實提高入住居民生活滿意度。不斷優化保障房源供應結構體系,逐步推進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三類房源並軌。建立健全保障房准入、使用、退出等規章制度和運行機制,從制度上防範和有效治理非法佔有保障性住房行為,實現公共資源公平善用。
七、加大保障性限價住房供應,逐步解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大學生等住房困難問題
充分發揮保障性限價住房對於解決房地產市場自住型剛性需求的「調節器」作用。2013年12月份推出3000套現房公開發售,增加市場供給,加大金融政策的支持。適時調整政策保障范圍,有效緩解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大學生等住房困難,基本實現應保盡保。
八、建立各部門分工協調機制,完善住房供應體系
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受益面,有效緩解中低收入居民的居住困難,全面覆蓋「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的三個梯度住房消費需求。到「十二五」末,逐步形成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限價房、商品住房協調發展的住房供應體系,實現「住有所居」的奮斗目標。住建、國土、規劃、財政等部門及各區政府既要分工負責,又要統籌協調,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適當加大土地、財政對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加強房地產市場的調控監管,建立統一、規范、成熟、穩定的住房供應體系。
H. 如何嚴控房價
一是嚴格執行預售價格申報、申報價格審查和價格變更備案規定。開發企業應按照《通知》的規定,在填報《重慶市商品房項目預售方案》時,准確填寫住宅開盤銷售價格(建面均價和套內均價)、明晰價格構成(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建安成本、運營成本及應繳稅費等)並對信息真實性作出承諾。各區房地產市場監管機構將對申報備案價格進行嚴格審查,對申報價格明顯與市場不符,超過成本較多的,將要求企業說明定價理由,指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預售價格經備案後,開發企業應按規定執行,若要調整預售價格的,必須提供調價依據,理由不充分、不合理的,不辦理變更備案。
I. 如何繼續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和監管
去年以來,房地產市場調控和監管得到加強,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房地產市場存在的問題還沒有根本解決,依然是群眾關注和議論的熱點話題。2007年,將更有針對性地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和監管。總的原則是,把市場機制和政府調控結合起來,政府著重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問題,通過調控市場滿足大多數居民的住房需求,引導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住房建設和消費模式。重點是進一步調整住房供應結構,增加住房有效供給,增加面向廣大群眾的普通商品房供應,抑制住房投資投機性需求,抑制房地產價格過快上漲,加強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深入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形成各方面調控和監管的合力,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發展。
一是引導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住房建設和消費模式。這是一條必須長期堅持的方針。我國人口眾多,人均土地和能源佔有量低,而城鎮化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帶來了較大的住房需求,這就決定了我國住房建設和消費不能大量佔用土地和消耗能源。要建立合理的住房建設模式,大力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建築,通過精心設計和產業化生產,提供"面積不大功能全,造價不高品質優,佔地不多環境美"的住宅,注重舊房的有機更新和節能改造。我國正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群眾居住條件的改善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持久努力。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優先滿足群眾的基本住房需求,引導居民逐步改善居住條件。引導合理的住房消費模式,通過不斷完善金融、稅收等政策,支持合理消費,遏制不顧資源環境的盲目消費。積極發展二手房市場和租賃市場,引導居民適度、梯次消費。
二是切實調整住房供應結構。調整住房供應結構是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重點工作,也是建立符合國情的住房建設和消費模式的重要措施。要全面做好住房狀況調查,公布和實施住房建設規劃,重點落實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計劃,滿足普通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嚴格落實套型建築面積的結構比例要求。各級城市應把新建住房套型結構比例分解到區域,落實到具體地塊、項目。進一步運用有區別的信貸和稅收政策等經濟調節手段,引導合理的住房消費結構和供應結構。重視發展住房二、三級市場,消除房改房上市的政策性障礙,進一步發揮住房存量資源的效用。
三是繼續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今年將繼續把控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納入政府工作的目標責任制。在遏制投機、控制投資、抑制過度消費的同時,保持合理的房地產投資建設規模,抑制房地產價格過快上漲。一方面,抑制住房過旺需求,加強保有環節稅收調節,加快推進物業稅改革試點;繼續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和進度,減少被動性需求。另一方面,增加住房有效供給,在嚴格土地管理的同時,調劑增加普通住房用地供應;抓緊出台"兩限兩競"政策的具體實施辦法,指導各地切實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並注意做好與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銜接,切實滿足當地居民合理的自住需要。加強分類指導,對少數房價上漲過快的城市,要指導其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遏制房價過快增長的勢頭。同時,加強市場動態跟蹤和監測分析。建立分區域、分住房類別的房價評價方法,為房地產市場調控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四是加快構建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住房是一種基本的社會保障,各級政府應高度重視並負責解決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各地應重視廉租住房制度建設,有步驟地將覆蓋面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因地制宜地採用租賃住房補貼、租金核減、實物配租等多種形式,優先解決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難戶。多渠道籌集廉租房建設資金,嚴格落實以財政預算為主、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為輔的廉租住房資金籌措機制,確保土地出讓凈收益5%左右用於廉租住房建設。各地應組織新建一批小套型住房,收購、改造一批舊住房,滿足住房保障需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對象動態管理系統,加強廉租住房規范化管理,確保政府有限的資源落實到最需要保障的家庭。改進和規范經濟適用住房制度,主要供應低收入家庭,完善購房人退出機制。加快棚戶區改造和舊住宅小區整治,讓更多的群眾特別是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城市發展的成果。進一步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發揮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保障性作用。
五是繼續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這是緩和房價過快上漲和供應結構矛盾、保護群眾住房消費合法權益的重要方面。繼續開展房地產交易秩序專項整治後三個階段的工作,著力構建有利於市場規范運作的制度基礎和社會環境。加強對房地產項目土地出讓、規劃審批、開工建設、竣工驗收、房屋銷售全過程的監管,重點防範和制止各種規避結構調整政策、變相囤積房源等行為,嚴厲查處違規銷售、哄抬房價、虛假合同套取銀行貸款、偷逃稅款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擾亂市場秩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對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社會反映強烈的典型案例,依法從嚴懲處並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公布處理結果。(國研室提供)
J. 政府對於房地產市場監管是否到位
這不用說,必須不到位,目前這塊政府沒有動力去加大監管,地方政府財政比較依賴地產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