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地產開發有哪些遺留問題,對物業的影響及解決辦法
問題:包括擅自更改規劃、不按標准建設配套設施、質量不合格、銷售面積內縮水等容。
影響:這些問題業主入住後逐步暴露出來並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業主和使用人遷怒於物業管理企業,並借故拖欠物業費,引發糾紛。
辦法:1、提高物業服務水平。2、增強責任感。3、做好物業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正確引導包括物權法,從法律角度為物業定紛止爭,更好的行使經營管理以及提供優質服務。4、建立健全有效的
物業管理協調機制,加強監管。5、堅持正確的輿論引導,完善業主大會制度。
⑵ 關於解決房屋產權登記發證歷史遺留問題的實施方案
蘭州市解決房屋產權登記發證歷史遺留問題的具體細則 近年來,我市房地產業發展迅速,房地產業的發展對加快城市建設步伐、提升城市形象、拉動全市經濟增長做出了積極貢獻。但是,由於多方面的原因,例如:建設功能調整、規劃變更、道路建設、建設單位撤銷、破產、以及欠繳稅費、未辦理規劃驗收、存在違規行為等原因,造成我市部分群眾購房後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使其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並影響了購房人的戶口遷移和子女上學等。 這些歷史遺留問題,即影響了我市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也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潛在因素。對此,市民通過各種方式反映房產證辦理難的問題。市委、市政府對這一問題高度重視,主要領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房地產管理部門把解決房屋產權登記發證歷史遺留問題作為重要的民生問題,認真進行研究解決。為認真解決好房屋產權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維護社會穩定和購房人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經市政府研究,對解決房屋產權登記發證歷史遺留問題提出了意見,採取以下措施,集中進行解決。 一、解決原則 以「尊重歷史,面對現實」、「依法依規,分類指導」、「公開公正,解決問題」為原則,堅持處理違法違規行為與解決人民群眾實際困難相分離,多還舊帳,不欠新帳,切實解決好房屋產權登記發證歷史遺留問題。 二、受理范圍 2009年12月31日以前竣工且購房人入住滿一年的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單位自建房、房改房、拆遷安置房等住宅樓和含住宅的綜合樓。平房、簡易住宅樓房不在受理范圍內。 三、辦理時限 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四、解決辦法 (一)商品房遺留問題的解決辦法 1、凡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竣工驗收備案且入住滿一年,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批准層數范圍內的,不再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換正本手續,由房產部門依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直接辦理產權登記。 2、對違反審批後的建設工程規劃,超層、加單元的房屋由市規劃部門進行處理,按建設工程造價的10%進行罰款,補交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人防結建費等費用。對雖然違反建設工程規劃,但符合城市規劃或不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房產部門依據市場規劃部門的處理意見予以辦理產權登記,不再辦理規劃手續。 3、凡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已竣工驗收備案,且入住滿一年的,由城管部門對違法建設進行處理,補交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人防結建費等費用。對雖然違反建設工程規劃,但符合城市規劃或不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房產部門依據市城管部門的處理意見予以辦理產權登記,不再辦理規劃手續。 4、對屬於違規建設且未經處理的,由規劃、城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接受處理後,房產部門按第二、三款辦理登記。對拒不接受處理的,其在市內投資的其它項目一律停辦審批手續;在停止審批其涉及的項目手續的基礎上,對企業的證照、資質等在年審是不予受理、審核,直至注銷其開發資質;同時,對企業法人列入行業「黑名單」中,在媒體公開進行曝光。 (二)經濟適用住房遺留問題的解決辦法 1、凡既得《建設工作規劃許可證》副本,竣工驗收備案且入住滿一年,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批准層數范圍內的,不再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換正本手續,由房產部門依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直接辦理產權登記。 2、對違反審批後的建設工程規劃,超層、加單元的房屋,竣工驗收備案且入住滿一年的,由市規劃部門進行處理,按建設工作造價的5%進行罰款,補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人防結建費等費用。對雖然違反建設工程規劃,但符合城市規劃或不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房產部門依據市規劃部門的處理意見予以辦理產權登記,不再辦理規劃手續。 3、對戶型面積超標准建設,已竣工驗收備案且入住滿一年的,超標部分按購房當年省政府發布的普通商品房市場價購買,差額部分上繳市財政,持繳稅憑證,經市房改辦審核同意後,房產部門予以辦理產權登記。 (三)單位自建房遺留問題的解決辦法 1、凡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竣工驗收備案且入住滿一年,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批准層數范圍內的,不再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手續,由房產部門依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直接辦理產權登記。 2、對違反審批後的建設工作規劃,超層、加單元的房屋,竣工驗收備案且入住滿一年的,由市規劃部門進行處理,按建設工程造價的5%進行罰款,補交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人防結建費等費用。對雖然違反建設工程規劃,但符合城市規劃或不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房產部門依據市規劃部門的處理意見予以辦理產權登記,不再辦理規劃手續。 3、凡單位在劃撥土地上自建的存量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上市轉讓的,由房屋產權登記機構代收成交價1%(買受人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後,予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 (四)房改房遺留問題的解決辦法 1、對於單位將未辦理初始登記的房屋,按房改房政策出售給職工,房改審批手續齊全的,在單位提交所售房屋無產權糾紛、無質量問題的承諾後,房產部門予以辦理產權登記。 2、對於單位按房改房政策出售給職工的住房,產權單位將售房款挪作他用,但其它手續齊全的,由產權單位對已售房屋的維修責任、維修資金實效期限等出具承諾,經市房改辦簽署意見後,房產部門予以辦理產權登記。 3、對於單位在國家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將已給職工辦理房改產權登記的房屋,又調整出售給其他職工的,經市房改辦進行審核,並出具調房審核意見後,房產部門予以辦理產權登記。 4、對於單位的自管公有住房,由於建房手續不全等原因未經房改部門批准,自行按房改政策向職工進行出售的,由單位出具具結保證,市房改辦對單位房改售房價格和優惠政策審核並簽署意見後,房產部門予以辦理產權登記。 5、中央、省屬在蘭單位房改遺留問題,由市房改辦按照上述辦理意見受理審核後,房產部門予以辦理產權登記。 (五)其他問題的解決辦法 1、營業執照或開發資質已被注銷的開發企業,所開發的商品房未按規定辦理產權登記的,由購房人持購房合同、付款憑據直接申請辦理產權登記。 2、企事業單位因改制、撤銷不存在的,其所向社會銷售的房屋,屬於劃撥土地的,由買受人補交1%的土地出讓金,持購房合同、付款憑據直接申請辦理產權登記;土地屬有償使用的,持購房合同、付款憑據直接申請辦理產權登記。 3、同一幢樓房中,已有部分房屋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的(法判辦證的除外),其餘房屋按當時的辦理依據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4、對拆遷還建樓,因建設手續不全沒有辦理產權登記的,由市、區拆遷辦出具確系拆遷人的證明,拆遷單位出具質量、產權明晰的承諾,並補交土地出讓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人防結建費等費用後,房產部門予以辦理產權登記;拆遷單位不存在的,由拆遷戶交納綜合費用後,房產部門予以辦理產權登記。 5、將電梯進改建到房屋套內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單位自建房,已竣工驗收備案且入住滿一年的,依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房產部門予以辦理產權登記。 五、辦理程序 採取「一門受理,分別辦理」的工作方法。產權人(單位)向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遞交材料,由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研究,經審查同意後,到房屋管轄和原始檔案所在區域的相應登記機構,按照房屋登記程序辦理。 六、辦理地點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通渭路1號房地產大廈13樓(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13樓1312號房間) 聯系人:吳彤 韓俊珍 聯系電話:4607333--8247、8287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滿意請採納
⑶ 開發商怎麼解決工程遺留問題
比較復知名並負責的開發企業,制一般會在質保期內在項目上留駐幾名專業工程師主要負責一些物業解決不了的,比較重大的工程質量問題。
對於投入成本相對較小的遺留問題,一般都會設法整改,但相對投入較大的,就會採取一定的替代或向業主提供附加值服務的辦法。
一些售後體系比較完備的開發商,質保期以外也會定期對項目公共區域或業主房屋等部位進行維護,如XX地產,基本上每5年就會對所開發的項目按照客戶要求進行局部的二次設計、二次整修等工作。
⑷ 如何解決房地產問題
鄰居是必須從您院里走嗎?是的話,即使是您買了,那說明當初發證就有問題。那現回在夠了你的總答平米就行了,如果不足,那就讓發證機關給您放線就行。鄰居無理取鬧,您可以報警,或者到法院起訴。但是,如果是必須留的過道,我個人認為1.2米是符合一般情況的,樓房裡的樓梯還要1.2米呢。
⑸ 怎麼解決歷史遺留房產問題
產籍資料不健全。在為這些房屋辦理換證、補證等手續時一並健全產專籍資料。申請轉移登記屬前需先換證,補全產籍資料,根據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房地權利主體必須一致。
⑹ 面對房地產問題,政府應採取什麼措施
政府應(一)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給
1. 加快中低價位、中小版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權建設。
2. 增加住房建設用地有效供應,提高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率。
(二)合理引導住房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
3. 加大差別化信貸政策執行力度。
4. 繼續實施差別化住房稅收政策。
(三)加強風險防範和市場監管
5. 加強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
6. 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
7. 進一步加強土地供應管理和商品房銷售管理。
8. 加強市場監測。
(四)加快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9. 中央應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支持力度,適當提高對中西部地區廉租住房建設的補助標准,改進和完善中央補助資金的下達方式,調動地方積極性,確保資金使用效果。
(五)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責任
10. 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穩定房地產市場、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抓落實的工作責任制。 2
⑺ 目前物業公司對開發商遺留問題的態度和措施有哪些
對已經交來付接管的樓盤,業主反自映有開發商遺留問題時,認真做好記錄,及時與開發商做好溝通工作,並以書面形式函告,備查,將開發商的處理意見及時反饋給業主,爭取得到開發商的處理與業主的理解;
對於尚未交付未正式接管的樓盤,做好竣工查驗工作,對存在的問題及隱患以書面形式函告開發商,要求其整改。短時間內無法處理的問題、來不及移交的資料等,均讓開發商以書面形式給予承諾,約定修復及移交時間,並在簽訂的交接協議中一一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