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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報建需哪些手續

發布時間:2021-02-23 03:34:58

A. 房地產項目開工前,前期的報建手續有哪些

1 立項批復 (發改委)
2 選址意見書 (管委會)
3 土地證 (國土局)
4 地名申報 (民政局)
5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規劃局)
6 環評報告 (環保局,委託環評公司辦理)
7水保方案設計所需資料 (稅務局)
8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規劃局)
9 消防審核申報表 (消防支隊 )
10 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設審批表 (人防辦公室)
11規劃審查必須報送文件 (城鄉規劃委員會 )
12 規劃設計方案申報 (規劃局)
13 施工圖審查要件 (審圖機構)
14 建築設計方案申報 (規劃局)
15 監理招投標及合同備案所需材料 (建設局)
16 施工招投標及合同備案所需材料 (建設局)
17 設計合同審查備案所需材料 (建設局)
18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備案手續材料 (建設局)
19 委託質量監督所需材料 (質量技術監督局)
20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建設局)
21 施工用水申請 (自來水公司)
22 施工用電申請 (電力公司)
23 辦理臨時佔道、開口 (城管局)
24 物價審批所需材料 (建設局)
25 物業管理備案 (建設局)
26 初始登記 (建設局)
27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B. 房地產開發報建流程

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程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

1)選址定點;

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

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4)規劃報建圖審查;

5)施工報建;

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一、選址定點階段。

此階段一般辦理以下事項:
1、計委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進行項目立項。

2、國土資源局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方式的審查。

3、建委辦理投資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

4、環保局辦理生產性項目環保意見書(表)。

5、文化局、地震局、園林局、水利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6、規劃部門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

二、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人防辦進行人防工程建設布局審查。

2、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預審。

3、公安消防支隊、公安交警支隊、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環保局、園林局、文化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規劃總圖進行評審,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規劃部門確定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

三、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規劃部門對初步設計的規劃要求進行審查。

2、公安消防支隊對初步設計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查。

3、公安局交警支隊對初步設計的交通條件進行審查。

4、人防辦對初步設計的人防設計進行審查。

5、國土資源局進行用地預審。

6、市政部門、環保局、衛生局、地震局等相關部門對初步設計的相關專業內容進行審查。

7、建委制發初步設計批復,並對落實初步設計批准文件的要求進行審查。

8、建委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政策性審查,根據業主單位意見,核發技術性審查委託通知單。

9、建委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發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發放《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四、規劃報建圖審查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公安消防支隊進行消防設計審查。

2、人防辦進行人防設施審查。

3、建委、市政部門、園林局、環保局、衛生局按職責劃分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變更部分的規劃設計補充核准規劃設計條件,在建設單位繳納有關規費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

五、施工報建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報建登記。

2、建設方對工程進行發包,確定施工隊伍。招標類工程通過招標確定施工隊伍,非招標類工程直接發包。

3、建委組織職能部門對工程開工條件進行審查,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六、商品房預售許可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資料:

1、以下證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商品房的位置、裝修標准、竣工交付日期、預售總面積、交付使用後的物業管理等內容,並應當附商品房預售總平面圖、分層平面圖。

七、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機構)對建設單位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進行備案審查。

2、財政部門對建設項目應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進行核實驗收。

3、規劃部門、市政部門、水利局、環保局、文化局、衛生局、公安消防支隊、園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參加驗收的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驗收。規劃部門根據上述部門和本部門驗收情況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

4、建委綜合各部門驗收、審查意見,對符合審核標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不符合標准或要求的,作退件處理並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產項目權屬初始登記階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權初始(大產權證)登記。

2、開發商應提交材料:

(1)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

(3)用地證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施工許可證;

(7)房屋竣工驗收資料

(8)房屋測繪成果;

(9)根據有關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幾個階段,需增加或減少的相關事項及時限,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會有不同的差異。各個程序的辦理時間,絕大部分都少於15天,一般在7天內。所需要的費用,由於相當部分屬於地方收費,所以就不再明細列表,更何況相對於房地產開發所獲得的利潤,行政審批費用可以忽略不計。

C. 房地產開發要哪些手續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9條規定,需要同時具備以下5個條件:

(1)、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3)、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暫行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注冊資本應在100萬元以上,而且流動資金不得低於100萬元。而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的形態的開發企業要求更高,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人民幣;申請股票上市的房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得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4)、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五條明確的規定為:有4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房地產專業、建築工程專業的專職技術人員,2名以上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除了專營房地產開發的企業外,其他企業如果符合一定條件,也可以兼營房地產開發業務,具體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凡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非生產型綜合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自有資金達到2億元以上,其中自由流動資金達到1億元以上的企業。

<2>、中央各部門所屬的工程建設公司達到建築工程資質一級,自有資金達1億元以上,其中自由流動資金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 非飛賣品)

D. 房地產審批手續流程

房地產開發項目手續流程是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單體工程審查;預售許可證;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轉移登記。

一、開發合同。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規劃申定後。

提交:

1、可行性研究報告

2、資質證明文件

3、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書

4、土地手續(土地證或土地拍賣方案及成交確認書)

5、經規劃部門認定規劃平面圖、定點陣圖、豎向圖、管線圖

6、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協議)

7、相關規費繳納證明

8、項目開發資金監管協議。

發放:開發合同,項目手冊。

二、開發經營許可證

辦事依據:《工程建設管理服務規范》、《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時間:取得開發合同後。

由房管分局審批後報市局辦理。

三、單體工程審查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山東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

時間:簽定開發合同、規劃許可證、計委立項建施圖圖紙審查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

提交:

1、當年計委計劃批文

2、單體工程建施圖(圖紙審查中心審查過的)

3、建施計劃書及投資計劃書

4、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發放:單體工程審查表。

四、預售許可證

辦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山東省商品住宅質量保證和使用說明書試行辦法》。

時間:單體工程建設投資達到四分之一,已取得施工許可證。

提交:

1、營業執照:

2、資質證書、開發合同、開發經營許可證;

3、土地使用權證或合法用地文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5、開工許可證;

6、單體工程審查表;

7、施工合同;

8、工程施工進度計劃;

9、工程建設投資25%以上證明材料;

10、商品房預售方案;

11、備案回執單;

12、平面圖、樓房表;

13、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

14、《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使用說明書》。

發放:預售許可證。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辦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山東省城市新建住宅及配套設施建設與交付使用

管理辦法》。

時間:規劃、綠化、質檢驗收並合格後、房屋初始登記使用前。

提交:

1、開發項目綜合驗收申請;

2、開發項目竣工圖紙;

3、單體工程審查表;

4、規劃、綠化、質檢驗收合格報告;

5、物業管理落實情況報告。

發放: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六、房屋初始登記

時間: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後。

提交:

1、土地使用權證書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開工證明;

4、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明;

5、幢層戶平面圖;

6、房屋初始登記申請表;

7、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8、營業執照復印件;

9、綜合驗收(分期綜合驗收)證明文件。

發放:房屋產權證。

七、轉移登記

時間:辦完大證,購房合同需備案後。

提交證件:

1.身份證復印件,

2.購房合同,

3.聊城市房屋調查表,

4.購房發票,

5.契稅發票,

6.商品房移交結算協議書,

7.房屋轉移登記申請、審批書,

8.測繪發票,

9.維修基金繳款證明。

發放:房屋產權證。

(4)房地產報建需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立項審批是政府有關部門對需要管理監督的項目進行審批的制度,也是一種程序。

基本內容

開發項目立項,是房地產項目開發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對項目的批准文件。

工程建設項目立項審批

步驟:

第一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第二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第一步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內資房地產綜合開發公司的設立

1.公司設立准備

2.申請資質等級審批

3.申請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4.辦理工商注冊登記

5.辦理稅務登記

二、外資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設立

6.申請批准項目建議書

7.辦理企業名稱登記

8.送審合資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10.辦理企業登記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階段的相關稅費

1.企業法人開業登記費

2.企業法人變更登記費

3.企業法人年度檢驗費

4.補、換、領證照費

第二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法律程序

1.選定項目,簽定合作意向書

2.初步確定開發方案

3.申報規劃要點

4.申報、審批項目建議書

5.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6.申報、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房地產開發項目立項和可行性研究階段的相關稅費

1.可行性研究費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第三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

1.申報選址定點

2.申報規劃設計條件

3.委託作出規劃設計方案

4.辦理人防審核

5.辦理消防審核

6.審定規劃設計方案

7.住宅設計方案的專家組審查

8.落實環保「三廢」治理方案

9.委託環境影響評價並報批

10.建設工程勘察招、投標

11.委託地質勘探

12.委託初步設計

13.申報、審定初步設計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市政配套

14.徵求主管部門審查意見

15.落實市政公用設施配套方案

16.報審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門提出市政配套意見

18.市政管線綜合

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設計和市政配套階段的相關稅費

1.工程勘察(測量)費

2.工程設計費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照費

4.竣工檔案保證金

5.臨時用地費

6.臨時建設工程費

7.建設工程勘察招標管理費

8.勘察設計監督管理費

9.古建園林工程設計費

第四步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取得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程序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

1.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辦理建設用地委託釘樁

3.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

4.主管部門實地勘察

5.土地估價報告的預審

6.委託地價評估

7.辦理核定地價手續

8.辦理土地出讓審批

9.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10.領取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

11.領取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

1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返還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

13.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用地申請

14.主管部門現場勘察

15.劃撥用地申請的審核、報批

16.取得劃撥用地批准

三、集體土地的徵用

17.徵用集體土地用地申請

18.到擬征地所在區(縣)房地局立案

19.簽訂征地協議

20.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21.確定勞動力安置方案

22.區(縣)房地局審核各項協議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納菜田基金、耕地佔用稅等稅費

25.辦理批地文件、批地圖

26.辦理凍結戶口

27.調查戶口核實勞動力

28.辦理農轉工工作

29.辦理農轉居工作

30.辦理超轉人員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價補償工作

32.征地結案

取得房地產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相關稅費

1.地價款(土地出讓金)

2.資金佔用費

3.滯納金

4.土地使用費

5.外商投資企業土地使用費

6.防洪工程建設維護管理費

7.土地閑置費

8.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

9.城鎮土地使用稅

10.地價評估費

11.出讓土地預訂金

12.征地管理費

13.土地補償費

14.青苗及樹木補償費

15.地上物補償費

16.勞動力安置費

17.超轉人員安置費

18.新菜田開發建設基金

19.耕地佔用稅

第五步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拆遷安置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法律程序

1.委託進行拆遷工作

2.辦理拆遷申請

3.審批、領取拆遷許可證

4.簽訂房屋拆遷責任書

5.辦理拆遷公告與通知

6.辦理戶口凍結

7.暫停辦理相關事項

8.確定拆遷安置方案

9.簽訂拆遷補償書面協議

10.召開拆遷動員會,進行拆遷安置

11.發放運作拆遷補償款

12.拆遷施工現場防塵污染管理

13.移交拆遷檔案資料

14.房屋拆遷糾紛的裁決

15.強制拆遷

房地產開發項目拆遷安置階段的相關稅費

1.房屋拆遷補償費

2.搬家補助費

3.提前搬家獎勵費

4.臨時安置補助費(周轉費)

5.清理費

6.停產停業綜合補助費

7.對從城區位置較好的地區遷往位置較差的地區或遠郊區縣的居民的補助費

8.一次性異地安置補助費

9.房屋拆遷管理費

10.房屋拆遷服務費

第六步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開工、建設、竣工階段

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階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前准備工作

1.領取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

2.項目轉入正式計劃

3.交納煤氣(天然氣)廠建設費

4.交納自來水廠建設費

5.交納污水處理廠建設費

6.交納供熱廠建設費

7.交納供電貼費及電源建設集資費

8.土地有償出讓項目辦理「四源」接用手續

9.設計單位出報批圖

10.出施工圖

11.編制、報送工程檔案資料,交納檔案保證金

12.辦理消防審核意見表

13.審批人防工程、辦理人防許可證

14.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5.領取開工審批表,辦理開工登記

二、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建設招投標

16.辦理招標登記、招標申請

17.招標准備

18.招標通告

19.編制招標文件並核准

20.編制招標工程標底

21.標底送審合同預算審查處確認

22.標底送市招標辦核准,正式申請招標

23.投標單位資格審批

24.編制投標書並送達

25.召開招標會,勘察現場

26.召開開標會議,進行開標

27.評標、決標

28.發中標通知書

29.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審查

三、房地產開發項目開工手續的辦理

31.辦理質量監督注冊登記手續

32.建設工程監理

33.辦理開工統計登記

34.交納實心黏土磚限制使用費

35.辦理開工前審計

36.交納投資方向調節稅

37.領取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

38.報裝施工用水、電、路

39.協調街道環衛部門

40.協調交通管理部門

41.交納綠化建設費,簽訂綠化協議

42.領取建設工程開工證

四、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場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單位進場和施工暫設

45.工程的基礎、結構施工與設備安裝

46.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監督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竣工驗收

47.辦理單項工程驗收手續

48.辦理開發項目的綜合驗收,領取《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49.商品住宅性能認定

50.竣工統計登記

51.辦理竣工房屋測繪

52.辦理產權登記

E. 報建的手續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來和國建源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規劃、施工許可和驗收手續,獲得批准方可進行後續工作。這些工作統稱為建設工程報建手續。目前不同省市、不同項目工程報建手續不盡相同,但主要工作基本一致。在工程規劃報審階段主要圍繞獲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有的需要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修建性詳細規劃、規劃意見書等,有的還要進行人防工程、消防工程、交通和園林等方面的審查。在施工准備階段主要圍繞獲取工程施工許可證進行,要完成施工招標、監理招標、合同簽署、繳納規費等工作。在竣工驗收階段主要是辦理消防工程等專項工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城市規劃驗收等。

F. 誰能告訴我詳細的房地產報建手續流程

建設工程報建流程及需要資料
一、初步設計審查(5個工作日)
1、申請書:
2、計委備案通知或立項批復(復印件);
3、規劃批准方案總平面圖(查驗原件,復印件須蓋建設單位公章);
4、勘察、設計合同(復印件);
5、初步設計文件:立面效果圖小樣兩份、初設說明書一份、初步設計圖一套(含總平面圖1份、建初圖1份、結初圖1份、水初圖1份、強電初設圖1份、弱電初設圖1份、暖通初設圖1份等),另單備地下室平面圖1份、給排水總初圖1份、住宅項目電視廣播系統初設圖1份(無專門電視廣播初設圖,可用弱電初設圖代替)、防雷圖1份(建築高度80m以上項目)、轉輸水箱(水池)所在樓層給水平面圖、地勘報告1份。
6、初步設計文件電子文檔一張,內容包括全套初設圖紙、設計說明、效果圖等;
7. 住宅項目應報戶型統計表
二、建築節能審查備案(5個工作日)
建築節能審查備案表
建築節能設計圖
建築熱工設計計算書
三、施工圖設計審查備案(3個工作日)
(一)、行政審查
立項通知(復印件一份)
消防、規劃、環保、廣電等部門出具的行政審查意見(復印件各一份)。
設計合同、資質證明正本(復印件各一份)
勘察合同、資質證明正本(復印件各一份)
(二)技術審查
1、《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報告》原件3份
2、《審查合格書》原件一份、《施工圖審查報告》原件1份
3、審查合同、資質證明正本(復印件各一份)
4、《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原件一份
5、建築施工總平圖一份(加蓋審查機構章)(復印件一份)
四、招投標監督備案
(一)國家(政府)投資項目比選監督備案(即辦)
1、有效的項目審批部門的項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蓋比選人鮮章)
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復印件)
3、比選委託代理合同原件(委託比選的提供)
4、工程量清單及參選控制價編制的委託合同(原件或加蓋比選人鮮章)
5、比選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或參選邀請書(原件或加蓋比選人鮮章)
6、資格預審報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蓋比選人鮮章)
7、資格預審暨參選邀請書或邀請參選書(原件或加蓋比選人鮮章)
8、比選文件完整一套(原件或加蓋比選人鮮章)
9、比選文件備案情況通知書(復印件)
10、評選報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蓋比選人鮮章)
11、中選候選人告示材料證明
12、中選通知書(另冊)原件
13、施工合同(另冊)原件
14、中先人的參選文件完整一套(另冊)副本
(二)國家(政府)投資項目招標監督備案資料(即辦)
1、有效的項目審批部門的項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復印件)
3、招標委託代理合同原件(委託招標的提供)(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4、工程量清單及投標控制價編制的委託合同(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5、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或投標邀請書(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6、資格預審報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7、資格預審暨投標邀請書或投標邀請書(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8、招標文件完整一套(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9、招標文件備案情況通知書(復印件)
10、評標報告完整一套(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11、中標候選人告示材料證明(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12、中標通知書(另冊)原件
13、施工合同(另冊)原件
14、中標人的投標文件完整一套(另冊)副本
(三)非國家投資項目中標備案資料(即辦)
1、有效的項目審批部門的項目批准文件(原件)
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復印件)
3、招標委託代理合同原件(委託招標的提供)(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4、工程量清單及投標控制價編制的委託合同(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5、招標委託代理資質證書(復印件)
6、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情況(原件或加蓋招標人鮮章)
7、中標人的資質證明(復印件並加蓋招標人鮮章)
8、中標項目經理資質證明(復印件並加蓋招標人鮮章)
9、中標通知書(另冊)原件
10、施工合同(另冊)原件
(四)免予招標備案資料(即辦)
1、有效的項目審批部門的項目批准文件(原件)
2、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復印件)
3、承包人的資質(復印件)
4、承包項目經理資質證明(復印件)
5、承包人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6、免予招標報告(另冊)原件
7、施工承包合同(另冊)原件
五、新牆體材料審查意見(即辦)
1、施工圖審查通知書
六、報建費的核定(即辦)
1、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復印件)
2、申請報建費減免的,建設單位還應提供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書面材料
3、根據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要求建設單位提供的其它資料
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報監備案(即辦)
1、規劃批准總平面圖一份
2、立項批文
3、中標通知書:(1)國家(政府)投資工程;招標備案通知書、中標通知書(2)非國家投資工程項目;招標報告收訖回函、中標通知書(3)免予招標工程;免予招標備案通知書
4、施工合同
5、建築材料檢測委託合同
6、消防審查意見
7、監理合同
8、設計合同
9、勘察合同
10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及審查報告
1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表
12、繳納建設項目報建費的「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一站式收費通知單」或「關於新建項目手續辦理統一收費」的函(開發區)
八、安監備案(5個工作日)
1、文明施工責任書1式2份(每棟) 註:簽訂責任書日期由安監站填寫
2、安全監督備案表1式3份(每棟) 註:登記日期由安監站填寫
3、施工安全條件審核表1式2份(每棟)
4、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證(復印件)
5、關於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措施增加費協議1份
6、安監備案工程信息表1份(每棟)
7、備案完成後建設單位必須按照安全監督備案須知要求裝備現場
九、核發施工許可證(5個工作日)
1、填寫〈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項目業主單位蓋章、
2、中標通知書(原件)招標(備案)資料收訖回函通知書(原件)
3、建設用地手續(復印件)
4、建設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復印件,附件包括許可證副本和規劃總平面圖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和〈審查通知書〉(復印件)
6、監理合同、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證書(復印件)、項目經理資格證書(復印件)施工合同(副本原件)
7、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會簽蓋章的施工組織設計會簽表(原件)
8、民工工資保證金或保函
9、銀行出具的建設工程資金到位證明(原件)
10、建設單位預付工程備料款的銀行進帳單(復印件)(註:預付工程備料款為年度工程用款的25%,年度為365天計)
11、計劃生育責任書(此責任書一式三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簽字蓋章)
12、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註:施工押證;(1)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必須與中標及合同確定的項目經理一致。
(2)施工員崗位證書按一個施工員負責3000㎡的規模計算押證數。
⑶安全員崗位證書超過10000㎡的工程規模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
註:在資料齊備並符合要求前提下承諾以上時限。

G. 報建的手續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等有關法律內、法規的規定,在城市容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規劃、施工許可和驗收手續,獲得批准方可進行後續工作。這些工作統稱為建設工程報建手續。目前不同省市、不同項目工程報建手續不盡相同,但主要工作基本一致。在工程規劃報審階段主要圍繞獲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有的需要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修建性詳細規劃、規劃意見書等,有的還要進行人防工程、消防工程、交通和園林等方面的審查。在施工准備階段主要圍繞獲取工程施工許可證進行,要完成施工招標、監理招標、合同簽署、繳納規費等工作。在竣工驗收階段主要是辦理消防工程等專項工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城市規劃驗收等。

H. 房地產開發項目報建全流程

規劃報建辦事程序

一、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程序

1.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應提交的資料:

(1) 項目建議書批准文件資料;

(2) 建設項目的可行性報告;

(3) 建設項目申請選址報告;

(4) 環境影響報告書;

(5) 選址位置圖及其用地范圍圖。

2.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程序:

(1)提出選址申請:建設單位持所需提交的資料向選址所在鎮規劃建設辦提出選址申請。

(2)提出選址意見:鎮規劃建設辦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提出初步選址意見。

(3)填寫《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建設單位按初步選址意見填寫《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內有關部分,經鎮規劃建設辦簽署初步意見後,附上應提交的文件資料,統一報市規劃國土局規劃科審批。

(4)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市規劃國土局規劃科審批後,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交由鎮規劃建設辦發給建設單位。

二、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辦事程序

1.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應提交的資料:

(1)申請用地報告(需說明項目性質、用地依據、建設用途、面積、技術工藝流程及環境要求等情況,並說明被徵用地的類別、水電、交通、房屋拆遷情況);

(2)建設項目的有關批件(主管部門、計劃部門、市鎮政府批復,建設別墅式商品房和連壁式單門獨院商品住宅須附市政府批文);

(3)用地位置圖或地塊所在區的規劃圖,總平面布置圖(含四至);

(4)所涉及到的有關部門(國土、環保、水電、供電、交通、公路、市政、消防、衛生等)的書面意見;

(5)規劃科核發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復印件(不需辦理選址意見書的除外)。

2.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程序:

(1)申請建設用地單位備齊規定的文件資料,向所在鎮的規劃建設辦申請定點,並填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批表。

(2)選定用地的位置和界線

鎮規劃建設辦根據其用地性質、面積和范圍,按照城市規劃,議定用地的具體位置和界線,並標注在地形圖或所在規劃的地塊圖上。

(3)徵求意見

申請建設用地單位根據需要徵求國土、環保等有關部門對用地的位置和界線的具體意見。

(4)提供規劃設計要點

鎮規劃建設辦根據規劃和有關部門的意見,向申請單位提供規劃設計條件,主要審核用地位置和界線,確定建築紅線和其它要求,建設單位根據規劃設計要點進行總圖設計。

(5)審核規劃設計總圖

鎮規劃建設辦組織審核申請單位提供的規劃設計總圖,(主要審核用地位置和界線,確定建築紅線和其它要求),並簽署初審意見後,連同有關附圖、附件統一報規劃科審批。

(6)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市規劃國土局規劃科審批後,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交鎮規劃建設辦發給申請建設用地單位。

(8)房地產報建需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報建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的報建。工程建設項目報建是指工程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或其代理機構在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其他立項文件被批准後,須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進行報建,交驗工程項目立項的批准文件,包括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以及批準的建設用地等其他有關文件的行為。

報建程序

一、建設單位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領取建設工程項目登記表。

二、按登記表內容及要求認真填寫登記表。

三、將登記表報送建設單位[1]主管部門審核、簽署意見。

四、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登記表並交驗立項批准文件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投資許可證及資金證明。

五、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代理機構審核簽署意見後,發還建設單位項目登記表,進入施工圖文件審查程序。

網路-報建

I. 房地產開發前期報批報建流程是什麼

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程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

1)選址定點;

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

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

4)規劃報建圖審查;

5)施工報建;

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一、選址定點階段。

此階段一般辦理以下事項:
1、計委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進行項目立項。

2、國土資源局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方式的審查。

3、建委辦理投資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

4、環保局辦理生產性項目環保意見書(表)。

5、文化局、地震局、園林局、水利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6、規劃部門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

二、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人防辦進行人防工程建設布局審查。

2、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預審。

3、公安消防支隊、公安交警支隊、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環保局、園林局、文化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規劃總圖進行評審,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規劃部門確定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

三、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規劃部門對初步設計的規劃要求進行審查。

2、公安消防支隊對初步設計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查。

3、公安局交警支隊對初步設計的交通條件進行審查。

4、人防辦對初步設計的人防設計進行審查。

5、國土資源局進行用地預審。

6、市政部門、環保局、衛生局、地震局等相關部門對初步設計的相關專業內容進行審查。

7、建委制發初步設計批復,並對落實初步設計批准文件的要求進行審查。

8、建委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政策性審查,根據業主單位意見,核發技術性審查委託通知單。

9、建委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發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發放《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

四、規劃報建圖審查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公安消防支隊進行消防設計審查。

2、人防辦進行人防設施審查。

3、建委、市政部門、園林局、環保局、衛生局按職責劃分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變更部分的規劃設計補充核准規劃設計條件,在建設單位繳納有關規費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

五、施工報建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報建登記。

2、建設方對工程進行發包,確定施工隊伍。招標類工程通過招標確定施工隊伍,非招標類工程直接發包。

3、建委組織職能部門對工程開工條件進行審查,核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六、商品房預售許可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資料:

1、以下證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商品房的位置、裝修標准、竣工交付日期、預售總面積、交付使用後的物業管理等內容,並應當附商品房預售總平面圖、分層平面圖。

七、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機構)對建設單位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進行備案審查。

2、財政部門對建設項目應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進行核實驗收。

3、規劃部門、市政部門、水利局、環保局、文化局、衛生局、公安消防支隊、園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參加驗收的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驗收。規劃部門根據上述部門和本部門驗收情況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

4、建委綜合各部門驗收、審查意見,對符合審核標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不符合標准或要求的,作退件處理並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產項目權屬初始登記階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權初始(大產權證)登記。

2、開發商應提交材料:

(1)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

(3)用地證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施工許可證;

(7)房屋竣工驗收資料

(8)房屋測繪成果;

(9)根據有關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幾個階段,需增加或減少的相關事項及時限,各地根據實際情況,會有不同的差異。各個程序的辦理時間,絕大部分都少於15天,一般在7天內。所需要的費用,由於相當部分屬於地方收費,所以就不再明細列表,更何況相對於房地產開發所獲得的利潤,行政審批費用可以忽略不計。

J. 房屋報建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等有關法內律、法規的規容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規劃、施工許可和驗收手續,獲得批准方可進行後續工作。這些工作統稱為建設工程報建手續。目前不同省市、不同項目工程報建手續不盡相同,但主要工作基本一致。在工程規劃報審階段主要圍繞獲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有的需要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修建性詳細規劃、規劃意見書等,有的還要進行人防工程、消防工程、交通和園林等方面的審查。在施工准備階段主要圍繞獲取工程施工許可證進行,要完成施工招標、監理招標、合同簽署、繳納規費等工作。在竣工驗收階段主要是辦理消防工程等專項工程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城市規劃驗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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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房地產報建需哪些手續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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