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稅為什麼還沒推出來
第一,中國目前沒有一套標准化的房屋評估體系,想避稅就低評,回想貸款抵押就高評,這個是房答產稅徵收的基石,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很難全面開征;
第二,有一些房屋屬性很特殊,納稅主體難以界定,比如小產權房和軍房等,不完成確權工作,徵收很難進行;
第三,徵收成本過大,地方政府征稅意願不強,如上面所說,房產稅占財政收入比例太小,而徵收起來需要建立專門的部門負責,消耗的人力物力太大。
B. 房產稅為什麼還不實施
房產稅的徵收的一抄大前提是要保證不動產登記信息全國聯網,但是也會有很大的阻力,有的炒房者購買新房後,不要求開發商進行網簽和產權登記,短時間內將房子加價售出,只是在開放商處更換銷售合同即可。更有甚者是開發商的責任,有的開發商在小區建成幾年後仍未給業主們辦理網簽和產權登記,這就給很多炒房投機者留下了大量的時間倒賣房源,雖然困難很大,但是目前國家正在積極運作。
房產稅徵收的另一大前提就是徵收細則和立法相關工作的推進。房地產行業是國家的支柱產業,房產稅的徵收關乎國安民生,首先要保證徵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稅制改革將是『十三五』期間重點改革的一個方面。包括房地產稅改革的推出、消費稅徵收環節的變化以及個人所得稅改革。」「十三五」國家發展規劃專家委員會成員、中國銀行業協會首席經濟學家巴曙松稱。目前,房地產稅的徵收思路已經基本明確,在這一基礎上,相關部門也已形成了初步草案,但徵收的具體執行方案還需調整。
另外房產稅的到來也不會出現房價暴跌等現象,房產稅的本質是為了規范房地產市場,讓房產市場平穩健康的發展,讓房子回歸居住的本質屬性.所以想買房子的朋友還是要好好的工作,不要寄希望於房價暴跌,所以努力掙錢吧!
C. 房產稅推行 為什麼房產稅難推行
如果你指的是企業繳納的房產稅,其前身到現在征了五十多年一直正常徵收,沒專什麼屬難不難的。
如果你指的是對個人持有住宅徵收的「房產稅」,除了重慶和上海試點,全國性的徵求意見文件都沒一個,開始推行都談不上,更談不上難不難
D. 房產稅試點十年仍在路上,全面開展為何這么難
房產稅在10年前就已經有部分地區試點了,比如說上海重慶2011年左右就開始事情了,但是事情到了現在也沒有全國范圍內實施,就是因為房產稅的徵收是一個特別復雜的過程,不是買了房子就征稅這么簡單的,推行對會市場的房價變動,購買意願流動人口安居樂業都有影響的。
現在仍然存在一定的技術問題,就是房產登記的時候,各地的信息流通是否能夠足夠完善,然後就是土地出讓金與房地產稅產生的重復征稅問題,這個對於新購買房子的普通群眾來說,搞懂這個真的太難了,因為中國的稅制是世界上最復雜的稅制,無論說是個人所得稅還是企業所得稅,還是增值稅,這些大的稅種,包括小的生活中的稅種都是很難計算的,也考慮到大家計算的問題,理解的問題。
E. 中國為何不推行房產稅
在推行抄。
房產稅襲是為中外各國政府廣為開征的古老的稅種。歐洲中世紀時,房產稅就成為封建君主斂財的一項重要手段,且名目繁多,如「窗戶稅」、「灶稅」、「煙囪稅」等,這類房產稅大多以房屋的某種外部標志作為確定負擔的標准。中國古籍《周禮》上所稱「廛布」即為最初的房產稅。至唐代的間架稅、清代和中華民國時期的房捐,均屬房產稅性質。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政務院發布《全國稅政實施要則》(1950年)將房產稅列為開征的14個稅種之一。1951年8月政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將房產稅與地產稅合並為房地產稅。1973年簡化稅制,把對國營企業和集體企業徵收的城市房地產稅並入工商稅,保留稅種只對房管部門、個人、外國僑民、外國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徵收。1984年改革工商稅制,國家決定恢復徵收房地產稅,將房地產稅分為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兩個稅種。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適用於國內單位和個人。
F. 三論房產稅為什麼短期內不可能出台
您好。
目前房地產稅仍在起草過程之中,操作難度很大。
首先、開征房地產稅必須先由全國人大立法
房地產稅要全面推行還需先立法。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稅收法定」的原則,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相應法律作前提,政府則不能征稅」。
一系列政策頻出,意味著未來開征房地產稅,必須先由全國人大立法討論通過才能算數。
房地產稅到底難在哪裡?「房地產稅在起草過程中,實際上是對現行稅制以及有關的收費體系的再設計,因為圍繞著房地產的稅收有很多,還有附加在土地上 的各種各樣數不清名目的一些費用,都和房地產稅有關。」劉桓告訴記者,實際上,房地產稅的出台,是對現行稅費體制中的一些稅費項目所做的 必要調整和整治。「這是一個非常復雜和困難的過程。」
其次,除了稅制體系的再設計,房地產稅還面臨哪些難題?
一、房產稅收入都抵不上征稅成本?專家建議由中介組織代征
目前很多人不清楚「房產稅」和「房地產稅」這兩個概念到底有什麼區別,都在混淆使用,房地產稅和房產稅僅一個「地」之差,實際差別卻很大。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目前的房產稅更類似於國外的物業稅。
事實上,近兩年的國家正式文件或相關主管部門的言論,都是使用「房地產稅」這個概念。這意味著,未來的房地產稅,徵收對象不僅是房屋,還可能涵蓋土地等。現行房地產相關稅費,都有可能隨著房地產稅的推行而進行整合,因此應該是房地產稅收體系的綜合改革。
由於房地產稅是典型的地方稅,理所當然該由地方稅務部門來徵收,而徵收房地產稅考驗的是地方政府的能力和實力。事實上,房地產稅作為直接稅種,徵收難度大、成本高,絕大部分城市即便強行開征,獲得的收入也難以抵消成本。
從以往房地產稅的試點城市看,無論是上海的增量徵收還是重慶的高端存量徵收,所得稅收入都很少。按照新華網2014年1月的報道,重慶從2011到 2013年,累計3年徵收房產稅未超過4億元;上海3年累計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約6億元。不僅實際徵收稅額和兩市的住房規模遠遠不匹配,徵收所花費的人力 物力成本相對巨大。
「稅務機關其實還沒有做好這方面的准備。目前徵收能力和管理水平都跟不上。」劉桓告訴記者,直接面對居民征稅很難,「一旦徵收房地產稅,一個樓內的一百戶居民就有一百種情況,稅務局要分別對待,我們國家恐怕還沒有這么大的稅務能力。」
記者注意到,迄今為止,中國的稅收幾乎都是針對法人進行徵收,即便是個人所得稅,也是通過單位財務部門代扣代繳,現在讓稅務局直接面對居民個人徵收 房地產稅,難度可想而知,「建議採取中介方式,可以把房地產稅委託給有資質的資產評估的權威部門來徵收,這樣可以節省稅務部門的人力物力成本。」
即便如此,劉桓依然對通過中介組織征稅表示擔憂,「其誠信程度、職守操守和業務能力目前也都沒有達到相應的水平。中國是一個大國,南北東西差別很 大,二元性結構特徵也很明顯,稅務機關以及相關的中介部門的管理一時半會兒又跟不上,這就使得房地產稅開征的時候會遇到想像不到的麻煩。」
二、稅率多高?按什麼房價徵收?免徵額是多少?
老百姓最為關注的是,房地產稅一旦實施,買房要多交錢嗎?要多交多少錢?
以北京為例,如果一家3口在北京二環購買一套100平米房子需要800萬元,按照1.5%(1.5%的稅率被認為是世界通行做法)的稅率計算,每年 需要繳納的房地產稅是12萬(每月納稅1萬元);如果在四環購買一套100平米的房子需要500萬元,每年需要繳納的房地產稅為7.5萬元(每月納稅 6250元)。
現實或許不會這么悲催!據記者了解,上海、重慶試點房地產的稅率介於0.4%到1.2%之間,低於1.5%的國際平均水平(發達國家的房屋持有稅, 稅率一般為1%至2%)。上海的試點方案為0.6%和0.4%兩檔,重慶包括0.5%、1%、1.2%三檔,皆低於國外水平。如果按照0.5%稅率計算, 在北京二環購買一套100平米房子,每年需繳納房地產稅4萬元(每月繳稅3333元);在北京四環購買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每年需繳納房地產稅2.5萬 (每月繳稅2083元)。
「不過,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房地產稅一般以評估價,而非市場價為稅基。評估價一般要低於市場價,且會是幾年才調整一次。」中國社科院財經院汪德華研究員告訴記者。
另外,劉桓還建議說,我國的房地產稅不能照搬國際經驗,要根據中國國情,設定一定的免徵額。
2011年上海和重慶的房產稅試點方案,皆有免徵條款:上海本地戶籍居民人均60平方米免徵,重慶對於新購房100平方米免徵。
「根據上海的試點經驗,免稅面積設定為人均60平方米比較合理,這樣對於3口之家來說,可以有180平方米不用交稅,從而保證了居民第一套住房不用繳稅。」劉桓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對於免徵額和稅率,目前官方並未透露出任何信息。當下,大家討論較多的是出台房地產稅是否能夠替代土地出讓金。
三、中短期內,房地產稅與土地出讓金並行不可避免
徵收房地產稅是世界慣例,這可能是該稅種立法最具說服力的理由。
不過,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曾指出,中國的房地產稅,是土地國有制下對私人住宅徵收的財產稅,這在國際上難以找到借鑒先例。
在土地國有的條件下,我國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多年以來嚴重依賴土地出讓金。公開數據顯示,2014年上海共收入土地出讓金1763.9億元,相當於2014年上海全市公共財政收入的38.47%(土地出讓金收入不包括在公共財政收入之內)。
目前業內普遍認為,房地產稅取代土地財政是合理的,也是大勢所趨,未來將用房地產稅替代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成為地方政府的收入來源。
回答完畢。
G. 房產稅改革推進的難點究竟在哪兒
統計顯示,自試點啟動至去年三季度,上海認定的應徵收房產稅住房約48000多套,約占已認定住房總數的19%。而重慶試點啟動後10個月內主城區確定應稅住房8563套,徵收金額超過9000萬元。再看稅率,上海主要針對新購房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稅率為0.4%、0.6%兩檔。重慶則偏重對存量、增量獨棟別墅以及新購高檔商品房徵收,稅率為0.5%~1.2%。如此輕的稅賦,難怪專家戲稱:「房產稅本不是直接沖高房價去的,期望它對高房價『一劍封喉』本不現實。」
眾所周知,房產稅有著三大功能:一是增加地方政府財政收入,降低其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二是拉近社會貧富差距;三是調控房價、遏制投機。但是重慶、上海兩地的房產稅試點,由於沒有「下猛葯」,除了給地方政府增加了些許財政收入之外,房產稅並未達到調控房價的效果。但即便是如此,人們還是希望待到房產稅擴圍之後,各地政府能將房產稅的「葯力」下得更猛一些。不過,國稅總局相關負責人1月中旬表示:「目前一下子拿出一個房產稅擴大試點的方案並不現實。」那麼,是什麼阻礙了房產稅的大面積擴圍呢?
首先,近期不斷曝出的「房叔」、「房妹」事件,揭示出一些住房「大戶」的冰山一角。住建部去年年初曾表示將在去年上半年實現40個重點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聯網,並表示「各省區市及其他城市也在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爭取2013年實現全市、全省聯網」。現在看來,不少地方的個人住房信息統計及聯網工作仍存空白。難以想像:有人合法購買的第二套房就被征房產稅,而擁有十幾套、幾十套房的「房叔」、「房妹」卻「免稅持有」?所以房產稅的擴圍,必須要建立一個全國各大中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這是必不可少。目前這個系統看來有待完善。
再者,及時評估技術如何完善?在國外繳納房產稅一般都是按當地最新房價的1%-3%來支付,國外也有很多房產估價師為此提供服務。而中國的房產稅在滬、渝試點期間,房產稅按住房交易價格為稅基計算繳納,這更多是一種權宜之計。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房價變動在所難免,依「舊價」繳「新稅」會越來越不合理。房產稅計稅從「交易價」轉向「現價」勢在必行,所以不僅住宅現價評估技術體系還有待建立,而且還需培訓大量的房產評估師。
筆者認為,應加快健全房屋估價技術,並構建全國住房信息網路。目前武漢市房管、地稅等部門聯合探索,利用房地產估價與信息技術進行房地產稅收評估,為房產稅進一步推開創造技術條件。
最後,如何減少征稅操作阻力?有試點城市稅務部門負責人表示,房產稅是直接面向自然人納稅人徵收,要做大量的入戶調查、公告通知、實地催繳等工作,這對基層稅務機關人員培訓、征管力量的提高是個考驗。 筆者認為,當前,「三公」消費過多、納稅人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等因素,導致社會上對納稅存在抵觸情緒。只有增加財政的透明度,使房產稅收用在百姓看得見的地方,並且起到調節收入分配、降房價的作用,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減少房產稅改革的「擴容」阻力。
不僅如此,房地產稅賦要有增有減,這樣不僅可以減輕民眾的稅賦、打擊投機性購房,還可以減少征稅機關的阻力。目前,不算土地出讓金,現在房地產開發和交易環節名目繁多的稅費超過房價的20%,且相當一部分最後都由購房者承擔。在房產稅『擴容』同時,需對房地產稅收體系進行梳理,征減結合、以征促減,避免增加社會負擔。也就是說,房產稅的開征既要在房產的開發、交易環節減稅,又要在房產的保有環節中增稅,這樣就可以起到了鼓勵自住消費,打擊投資投機性購房的目的。
今年房產稅的擴圍城市將不斷增多,但是我國房產稅真正要想擴圍成功,起到遏制高房價的作用,則步履為難:一、全國的大中城市的個人住房信息統計及聯網工作必須要完善。二、健全及時房屋估價技術,為房產稅的合理征稅營造條件。三、要減少征稅的阻力,除了房產稅要公開透明,真正用在民生保障方面,還有在房地產稅收層面上要有增有減,保護自住需求,遏制投機炒作。只有多管齊下,房產稅的改革才能逐步推進。
H. 房產稅為什麼如此難產
有利是指徵收房產稅復的前提是制產權的永久屬性,也就是是當前的七十年五十年四十年的有限產權改為了永久產權。常言說:無恆產者無恆心,房產永久屬於自己,再無被收回的可能,這樣對廣大房產持有者是當然的利好。到期後不用補交土地出讓金
I. 為什麼說推行房產稅會刺破地產泡沫說法邏輯不通
不久前,網上流傳的一份某市夫妻分割63套房產的離婚協議書讓許多人感到「震驚」。近年來,各地「房哥」「房姐」不斷曝光,幾乎每一次都會引發網路熱議。
那麼,是什麼原因讓「房子」頻頻成為社會焦點話題?這是因為在樓市熱度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商品房」不再是普通商品,它不僅有居住屬性,還具有難以分割的金融屬性。它可以出租收取租金(投資),可以炒買炒賣(投機),還是融資很好的抵押品。當下,手握大量資金的人們對房子的佔有欲可以說是無限的,如果不加以抑制,會帶來很多經濟、社會問題。這一點在土地有限、人口又持續凈流入的大城市表現得更加突出。
此外,對於房產稅,市場還有很多擔心,比如為了避稅假離婚可能會增多等。事實上,只要制度設計合理,這些都不是很復雜的問題,假設對已婚家庭二套房免稅、三套以上房產征稅,對單身人士一套免稅、二套以上房產征稅,假離婚就意義不大。
去年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綜合運用金融、土地、財稅、投資、立法等手段,既抑制房地產泡沫,又防止出現大起大落。
筆者認為,有效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讓住房回歸其居住屬性,增加囤房成本的政策應是政策鏈條中的關鍵一環,不可或缺。
不管有什麼做法都會有不同的聲音,很正常,為了實現房子是用來住的這一目標,徵收房產稅是必然的。
J. 實施房地產稅,有哪些措施和難點
要談論房產稅的影響,首先要考慮到底會不會開征?什麼時候開征?要想知道房產稅的開征與否,我們首先要知道為什麼要徵收房產稅?
很多人認為,房產稅就是一個殺富濟貧的稅種,是用作穩定市場的一個調控手段,而在我看來,其如果真的開征,這個功能不過是一個附屬功能而已。為什麼這么說?因為房產稅其實不過是物業稅的一個變種,其本質並沒有太大的區別,只不過是為了規避一些無法改變的制度性、結構性土地政策應運而生的一個稅種。在09年底以及2010年初的幾次國家會議上,眾多提案直指房價,而更多人認識到房價的畸高,與土地壟斷、土地財政無法分開,於是目前土地出讓制度的改革如箭在弦上,可以預計的是,不久的將來,國家必將土地財政收入納入國家統一管理,而不是由地方財政支配,地方上財政的重要來源,或者說主要來源將被卡住,缺少了這部分收入,地方該怎麼辦?必須尋找新的創收途徑。同時十八億畝耕地的紅線已經近在眼前,發達城市低成本的土地資源越來越少。再有目前主要城市的住房保有量基本可以達到大部分人有房的地步,購房多數來自對居住條件的改善與投資。於是乎,土地財政走到盡頭、十八億畝紅線近在眼前、房地產市場突出的矛盾、大量的自有住宅的存在,這一切便催生了一個在保有環節徵收的新稅種,房產稅,使其成為地方政府保持收入的新的來源。
知道了它怎麼來的,我們再來分析它能否落實。房產稅的落實,必須與土地改革同步進行,如果土地改革不到位,無論其是只針對豪宅類產品和多套房屋擁有者征稅還是全面開征,均會形成難以調和的社會矛盾,導致社會的不穩定,給他人以可乘之機。所以土改不落地,房產稅很難開征,就算開征也必將大打折扣。何況目前除非風口浪尖的一線城市,二三線城市並沒有開征的打算,一線城市目前也僅僅是在研究中。
好,現在我們假設它真的開征,目前只可能在矛盾突出的一線城市進行,無論稅率高低,由於城市經濟實力強,因此對於房產稅這種稅種也相對較容易接收(只是相對,不是能夠),只有實行1-2年的時間,逐漸完善,才有可能在全國實行。
所以說,房產稅能不能征何時征其實不是問題的關鍵,其一旦開征必然成為殺手鐧一樣,大幅度打低購房投資投機與屯房的意願,造成房市的冷清和資產價格的嚴重縮水,當然了,對於普通老百姓是件好事,然而對於處於關鍵時期的我國來說就不是一件好事了,數年之內,房地產市場必須還要保持對經濟的一定拉動作用,直到經濟結構調整的完成,因此房產稅更多的可能就像懸而不落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一樣,時時提醒房地產市場的謹慎,不要輕越雷池,這種引而不發的效果更能起到政府所希望的作用。當然如果當前各企業和投資投機者視其不存在的話,房產稅就一定會落地。那麼你會視其不存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