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徵收房產稅的國家有哪些
韓國 英國復 荷蘭 泰國 墨西哥制 新加坡 印度 巴西 等 每個國家徵收房產稅方式不一樣。美國是稅收制度相對比較完備的國家,紛繁復雜的稅收支撐起龐大的公共財政支出,房產稅即是其中重要的一項。美國的房產稅在評估中力求反映市場價值,在徵收過程中強調靈活原則,這在一定程度上對房地產投機行為起到了遏製作用。日本從1950年開始徵收房產稅。
㈡ 房產開發商要交哪些稅給國家
(1)契稅。 建築用地在承接出讓土地時,房地產開發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3%~5%稅率的契稅。 (2)營業稅。自建建築物出售,按建築業3%稅率計繳營業稅,出售建築物,按銷售不動產的5%稅率計繳營業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適用稅率繳納城市建設維護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稅為比例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區的不同,適用不同檔次稅率,具體是: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或者鎮的,稅率為1%。
(4)城鎮土地使用稅。房地產開發商使用國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 額計繳。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文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5)房產稅。以擁有的房產的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按1.2%稅率計繳房產稅。應納稅額=房產余值×(1-10%~30%)×1.2%房產稅按年計征,分期向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稅發[2003] 89號
文 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之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6)車船使用稅。以擁有自用的應稅車船適用的計稅標准、年稅額分別計稅。車船使用稅按年徵收 ,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汽車適用的車輛使用 稅稅額是每年每輛60~320元,由納稅人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納稅人所在地, 對單位是指經營所在地,對個人是指住所所在地。
(7)土地增值稅。以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計算公式: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的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應納土地增值稅額=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 的余額,為增值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有: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土地交易環節的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企業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納土地增值 稅。納稅人應於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及建築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和房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8)印花稅。書立、領受稅法列舉的應稅憑證、按照規定計繳印花稅。
(9)企業所得稅。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收入總額-稅法准予扣除項目金額)×適用稅率稅法規定,企業繳納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月或季)預繳,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10)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或合資企業,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稅稅目,計繳個人所得 稅。應納稅額=(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人在次 月7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這些……
㈢ 哪些國家需要收房產稅為什麼國外房產稅貴
所謂房產稅呢指的來就是是以自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盡管美國各州法律不盡相同,但一般而言,房地產的交易必須委託代理律師完成,在完成交易後,律師將交易的相關契據向縣政府的不動產登記處登記。縣不動產登記處負責收集、登記並向公眾發布與房地產相關的各種信息。
德國:多管齊下 抑制投機
德國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房產稅,由於對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房地產泡沫心有餘悸,各種類似的稅收名目不少,主要包括土地購置稅、土地稅、二套房稅、收入所得稅、資本利得稅等,這些遏制措施多管齊下,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壓制了炒房現象。
㈣ 哪些國家收房產稅
收房產稅的國來家有美國、自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丹麥、法國、英國、德國、波蘭、瑞典、印度、阿根廷、智利、哥倫比亞、墨西哥和尼加拉瓜等國家。
1、美國。是由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50個州和關島等眾多海外領土組成的聯邦共和立憲制國家。
2、加拿大。位於北美洲最北端,英聯邦國家之一,素有「楓葉之國」的美譽,首都是渥太華。
3、日本。全稱日本國,位於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北。國名意為「日出之國」,領土由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四大島組成。
4、德國。是位於中歐的聯邦議會共和制國家,北鄰丹麥。
5、法國。是一個本土位於西歐的半總統共和制國家,海外領土包括南美洲和南太平洋的一些地區。
6、英國。本土位於歐洲大陸西北面的不列顛群島,被北海、英吉利海峽、凱爾特海、愛爾蘭海和大西洋包圍。
㈤ 房產稅是在全國實行的嗎
是在全國實行的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一條:」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
而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產稅有關減免稅政策的通知》中寫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規范稅收政策,進一步加強房產稅的徵收管理,經研究決定,對《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86〕財稅地字第008號)的部分內容作適當修改。
可以知道房產稅是在全國范圍內徵收的。
(5)房地產稅有哪些國家實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
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
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第七條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九條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
㈥ 房產開發商要交哪些稅給國家
(1)契稅。 建築用地在承接出讓土地時,房地產開發商需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5%稅率的契稅。 (2)營業稅。自建建築物出售,按建築業3%稅率計繳營業稅,出售建築物,按銷售不動產的5%稅率計繳營業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在繳納營業稅的同時,應以實際繳納的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適用稅率繳納城市建設維護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稅為比例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區的不同,適用不同檔次稅率,具體是:納稅人所在地為城市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或者鎮的,稅率為1%。
(4)城鎮土地使用稅。房地產開發商使用國有土地,以使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 額計繳。年應納稅額=計稅土地面積(平方米)×適用稅額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文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5)房產稅。以擁有的房產的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按1.2%稅率計繳房產稅。應納稅額=房產余值×(1-10%~30%)×1.2%房產稅按年計征,分期向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根據國稅發[2003] 89號
文 件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之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
(6)車船使用稅。以擁有自用的應稅車船適用的計稅標准、年稅額分別計稅。車船使用稅按年徵收 ,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汽車適用的車輛使用 稅稅額是每年每輛60~320元,由納稅人所在地稅務機關徵收。納稅人所在地, 對單位是指經營所在地,對個人是指住所所在地。
(7)土地增值稅。以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計算公式:土地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的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應納土地增值稅額=土地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 的余額,為增值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有: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土地交易環節的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企業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納土地增值 稅。納稅人應於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向稅務機關提交房屋及建築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轉讓和房產買賣合同、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8)印花稅。書立、領受稅法列舉的應稅憑證、按照規定計繳印花稅。
(9)企業所得稅。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收入總額-稅法准予扣除項目金額)×適用稅率稅法規定,企業繳納所得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月或季)預繳,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10)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或合資企業,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應稅稅目,計繳個人所得 稅。應納稅額=(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人在次 月7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這些……
㈦ 房產稅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徵收,怎麼成搶
關於房產稅和房抄地產稅的討論持續了很長時間,從2011年至今,每一次房價暴漲都會掀起房產稅的大討論。但討論的多了,很多人連房產稅和房地產稅都混淆了。
事實上,在我國的現行稅制體系中,並沒有房地產稅這一稅種,但有名稱相近的「房產稅」。房產稅開征於1986年,適用范圍較窄,僅限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性房地產,對個人住房則實行免稅,因此對百姓生活基本沒有影響。
而房地產稅,則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即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於房地產稅。包括房地產業營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等。簡單一點說:「房地產稅」包含了「房產稅」,范圍更大。
從最直觀的感受看,房地產稅的徵收增加了個人持有房屋的成本,無疑和百姓生活與利益息息相關,為此備受關注。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近兩年國家正式文件或相關主管部門的言論中,都是使用「房地產稅」這個概念。「房產稅」似乎已退居二線。
㈧ 目前國家那幾個地方在實施房產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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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各個國家的房產稅有什麼不同
房產稅
所謂房產稅呢指的就是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但每個國家的房產稅的徵收卻是各有不同,最近因為中國房產稅立法初稿一直不斷修改完善中,預計到2017年兩會前,我國將正式開征房地產稅。
說起來,中國人對置業一直都有著特殊的感情,結婚買房是常見,與之幾乎同樣常見的,就是有點閑錢的人喜歡「屯房」。
在國外,因為有房地產稅的存在,屯房也不是想屯就能屯,有錢人可能不在意多交幾個稅,真正的投機者就得估量估量了。
眼下,我們國家的房地產稅立法進程曝光,證明官方已經鐵了心要在房地產領域補上這一項稅。在國外,房地產稅怎樣徵收呢?
美國
嚴格登記 征稅透明
房產稅的徵收和使用歸屬於地方政府,而征稅的基礎在於房產登記制度。美國實行的是契約登記制度,房地產登記主要起公示作用和作為政府收稅的基礎。登記是美國房地產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
盡管美國各州法律不盡相同,但一般而言,房地產的交易必須委託代理律師完成,在完成交易後,律師將交易的相關契據向縣政府的不動產登記處登記。縣不動產登記處負責收集、登記並向公眾發布與房地產相關的各種信息。
在美國,徵收房地產稅是為地方政府的各項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支持,並不以此為主要手段來調控房地產市場,但對購買和持有房地產的需求有間接影響。其他與房地產有關的主要稅種分別歸在交易稅、遺產贈與稅和所得稅項下,
此外還有一些服務性收費項目,這些稅費綜合起來則對抑制房市過度投機起到一定作用。總體稅率大致介於1%-3%之間。
德國
多管齊下 抑制投機
德國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房產稅,由於對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房地產泡沫心有餘悸,各種類似的稅收名目不少,主要包括土地購置稅、土地稅、二套房稅、收入所得稅、資本利得稅等,這些遏制措施多管齊下,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壓制了炒房現象。
各州的土地購置稅標准不同,從3.5%到6.5%不等。購房後,房屋所有人每年還需要繳納土地稅。土地稅為地方稅種,與個人收入完全無關,其標准由地方制定,並由城鎮自行支配。
稅率與房屋的大小、房屋的價值以及土地價值相關,指定的標准主要參照稅務局公布的土地價值。
對不同建築時間、建築類型和所在地人口數,土地的價值衡量指數從3‰至10‰不等,土地衡量指數乘以土地價值,再乘以每個聯邦州自己制定的稅率(如柏林為810%,法蘭克福為 460%)便是應交的土地稅。
在柏林較好的住宅區,有的80平方米的住房土地稅約為每年150—200歐元。但這個數字不具代表性,不同城市和一城內不同區域的土地稅可能大相徑庭。
俄羅斯
俄羅斯
估價越高 稅率越高
俄房產稅實行差別稅率,房產評估價格越貴,稅率也就越高。如果一名自然人擁有多套房產,則以所有房產評估價格之和作為稅基來計算房產稅。
換言之,擁有多套房產的納稅人將按較高的稅率納稅。俄羅斯房產稅稅率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確定,國家規定稅率范圍,地方政府則在國家規定的稅率范圍內自行制定該地區的房產稅稅率。
俄羅斯國家規定的稅率范圍為:清查價為30萬盧布以下(1美元約合30盧布),稅率不超過0.1%;清查價為30萬至50萬盧布,稅率為 0.1%至0.3%;清查價為50萬盧布以上,稅率為0.3%至2.0%。
俄羅斯特殊群體享受房產稅減免優惠,如前蘇聯和俄羅斯英雄、衛國戰爭老戰士、一級二級傷殘人士、現役及退役軍人、烈屬、退休人員,等等。
墨西哥
稅率較低 隨時調整
房地產稅在墨西哥有著較長的歷史並經過數次變革,目前已形成一套較完善的征繳體系。墨西哥房地產稅稅率較低,政府希望利用低稅率刺激房地產市場投資,改變房地產市場增速緩慢的現狀。
按照法律規定,擁有房產的墨西哥居民每年都要根據相應稅率,向州政府繳納一次房地產稅,房屋的價值由政府派遣的評估師確定。
墨西哥各州政府在計算房地產稅時基本遵循以下公式:房地產稅=(土地面積×土地價格+建築面積×房屋每平方米價格)×房地產稅稅率。在徵收過程中,房地產稅稅率要與各地全年物價指數和地區發展勢頭相掛鉤,根據漲跌情況作出相應調整。
新加坡
優惠自住 促進平等
房產稅是新加坡政府的一種傳統稅種,原則上是有房子就得交稅,這是對土地這種稀缺資源的一種認可。
具體執行中,新加坡堅持小戶型、低房價原則,對購買自用房者實行稅收優惠,對於富人住房,則收取高倍的土地出讓金及高倍的物業費,嚴格控制高價商品房的比例。
目前新加坡全國大約有84%的人安居在政府組屋中,而商品房的購買者主要是收入較高的二次置業者、投資者或者外國公民。
新加坡的房產稅是按照房屋的年價值來計算的,房屋年價值是以年租金衡量,計算方法是年租金減去物業管理、傢具以及維修的費用。
多年來,政府對自住房產的房產稅率是4%,其他類型的房產稅率(如房屋出租者)是10%。而對於小戶型的業主,政府會在自住的4%基礎上再進行折扣。如年值6900新加坡元(以下簡稱新元,1新加坡元約合4.92元人民幣)的自住住房,政府在4%的基礎繼續折扣,實際收繳的一般不是272新元,而僅有82新元。
2013年10月新加坡國會對房地產稅(修正)法案進行了修改,自2014年1月起,年值最高的1%高端住宅屋主,未來得為自住的房子支付更高房地產稅,其餘99%自住的屋子,房地產稅反而更低。
㈩ 房地產稅的外國現狀
美國房產稅是地方政府的一項傳統稅收。地方政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來確定稅率並依法徵收,而稅收主要用於民眾所在區域的教育及公共服務支出。美國房產稅的稅率由州和地方議會根據本地財政需要制定,因此各地稅率高低不等,而且隨著時間推移還可能會有小幅調整。
美國在建國初期就開始徵收房產稅,早在1792年就有4個州徵收房地產稅,1798年通過的財產稅法律就包含對房產和土地分別征稅的規定。到了20世紀初,美國每個州都制定了徵收房地產稅的法規。
國徵收房地產稅是為地方政府的各項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支持,並不以此為主要手段來調控房地產市場,但對購買和持有房地產的需求有間接影響。其他與房地產有關的主要稅種分別歸在交易稅、遺產贈與稅和所得稅項下,此外還有一些服務性收費項目,這些稅費綜合起來則對抑制房市過度投機起到一定作用。總體稅率大致介於1%-3%之間。 俄羅斯1991年12月通過《自然人房產稅法》,在全國范圍內對自然人按照差別稅率徵收房產稅。長期以來,俄存在房產估價過低導致應繳稅額太少等問題,俄政府正計劃對房產稅計稅方式進行改革。俄房產稅實行差別稅率,房產評估價格越貴,稅率也就越高。如果一名自然人擁有多套房產,則以所有房產評估價格之和作為稅基來計算房產稅。換言之,擁有多套房產的納稅人將按較高的稅率納稅。俄羅斯房產稅稅率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確定,國家規定稅率范圍,地方政府則在國家規定的稅率范圍內自行制定本地區的房產稅稅率。
俄羅斯國家規定的稅率范圍為:清查價為30萬盧布以下(1美元約合30盧布),稅率不超過0.1%;清查價為30萬至50萬盧布,稅率為0.1%至0.3%;清查價為50萬盧布以上,稅率為0.3%至2.0%。俄羅斯特殊群體享受房產稅減免優惠,如前蘇聯和俄羅斯英雄、衛國戰爭老戰士、一級二級傷殘人士、現役及退役軍人、烈屬、退休人員,等等。 房地產稅在墨西哥有著較長的歷史並經過數次變革,已形成一套較完善的征繳體系。墨西哥房地產稅稅率較低,政府希望利用低稅率刺激房地產市場投資,改變房地產市場增速緩慢的現狀 。
房地產稅在墨西哥擁有較長歷史,早在西班牙殖民時期,當地居民就要為自己所擁有的不動產繳納費用。1917年,房地產稅正式寫入墨西哥法律。1983年,墨西哥議會通過了憲法第115要修正案,規定各州政府向市政府授權,由市一級政府決定當年的房地產稅稅率和所需徵收的總稅額,並代表州政府行使收繳稅款的權力。1999年,墨西哥憲法第115條款經過修改後,規定各級政府在制定房產稅稅率時,要綜合考慮建築物所處地段等多方面因素。
按照法律規定,擁有房產的墨西哥居民每年都要根據相應稅率,向州政府繳納一次房地產稅,房屋的價值由政府派遣的評估師確定。
墨西哥各州政府在計算房地產稅時基本遵循以下公式:房地產稅=(土地面積×土地價格+建築面積×房屋每平方米價格)×房地產稅稅率。在徵收過程中,房地產稅稅率要與各地全年物價指數和地區發展勢頭相掛鉤,根據漲跌情況作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