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賣房子的增值稅怎麼算
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稅率)】x稅率;
附加稅=增值稅x稅率。
拓展資料:
1、交契稅時,計稅成交價扣除增值稅;
2、出租房產時,計征房產稅的租金收入扣除增值稅;
3、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為扣除增值稅後的收入;
4、個人轉讓房屋的應稅收入扣除增值稅,增值稅計入財產原值;
5、個人出租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扣除增值稅,個人轉租房屋的,在計算轉租所得時扣除其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稅額;
6、已免徵增值稅的,不再扣減增值稅額。
7、非北上廣深地區增值稅稅率及減免規定:
①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②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8、北上廣深增值稅稅率及減免規定:
①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②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③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9、增值稅附加稅繳納規定(營業稅也繳納,且比例相同):
增值稅附加稅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7%)、教育費附加(3%)和地方教育費附加(2%);附加稅稅額=增值稅/營業稅x稅率,若增值稅稅額減少,附加稅稅額也會減少。
Ⅱ 土地增值稅的增值額怎麼計算方法
復一、土地增值稅的含制義:
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減除法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一種稅賦,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二、計算方法:
1、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2、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應納土地增值稅=(收入-扣除項目)*稅率
三、土地增值稅的開征,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1、有利於增強國家對房地產開發商和房地產交易市場的調控;
2、有利於國家抑制炒買炒賣土地獲取暴利的行為;
3、有利於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經濟建設積累資金。
Ⅲ 房產的增值率怎麼計算
房產增值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轉讓房地產的增值額,是納稅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減除稅法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1、轉讓房地產增值額的確定:
土地增值額的大小,取決於轉讓房地產的收入額和扣除項目金額兩個因素。對這兩個因素的內含、范圍和確定方法等,稅法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
2、收入額的確定: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是指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內的全部價款及有關的經濟利益,不允許從中減除任何成本費用。
3、扣除項目及其金額:
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稅法規定,轉讓舊房的,應按房屋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作為扣除項目金額計征土地增值稅。其中: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是指轉讓已使用過的房屋及建築物時,由政府批准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折扣率後的價格。評估價格須經當地稅務機關確認。
4、對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未支付地價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價款憑據的不允許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所支付的金額。
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築物時,因計算納稅需要對房地產進行評估,其支付的評估費用允許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予以扣除。但是,對納稅人因隱瞞、虛報房地產成交價格等情形而按房地產評估價格計算徵收土地增值稅時所發生的評估費用,則不允許在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予以扣除。
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也可視同稅金扣除。其中:允許扣除的印花稅,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印花稅。對於個人購入房地產再轉讓的,其在購入環節繳納的契稅,由於已經包含在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之中,因此,計征土地增值稅時,不另作為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予以扣除。
出售舊房及建築物(二手房),首先按評估價格及有關因素計算、確定扣除項目金額,再根據上述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具體計算步驟是:
1.計算評估價格。其公式為: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
2.匯集扣除項目金額
3.計算增值率
4.依據增值率確定適用稅率
5.依據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系數。
速算扣除數:30%檔是0,40%檔是5%,50%。
Ⅳ 土地增值額怎樣計算
土地增值稅計算 (一)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 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三)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 (四)納稅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可用下列簡便演算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Ⅳ 房地產土地增值額如何計算。詳細情況如下
土地增抄值稅法規定:
下面幾項可以從轉讓收入額中減除的有: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房地產開發成本
3.房地產開發費用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其他扣除項目
2400*10%是屬於房地產開發費用。
稅收法律規定: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1*+2)*10%以內計算扣除。
Ⅵ 土地增值稅的增值額如何計算
計算增值額需要把握兩個關鍵:一是轉讓房地產的收入,二是扣除項目金額。
轉讓房地產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即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對納稅人申報的轉讓房地產的收入,稅務機關要進行核實,對隱瞞收入等情況要按評估價格確定其轉讓收入。扣除項目按《條例》及《細則》規定有下列幾項: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包括納稅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具體為: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按規定補繳的土地出讓金;以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為向原土地使用權人實際支付的地價款。
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設施配套費、開發間接費用。這些成本允許按實際發生額扣除。
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費用)是指與房地產開發項目有關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根據新會計制度規定,與房地產開發有關的費用直接計入當年損益,不按房地產項目進行歸集或分攤。為了便於計算操作,土地增值稅實施細則規定,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房地產開發費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及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的5%以內予以扣除。凡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利息不單獨扣除,三項費用的扣除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及房地產開發成本的10%以內計算扣除。
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是指在轉讓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築物時,由政府批准設立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重置成本價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後的價值,並由當地稅務機關參考評估機構的評估而確認的價格。
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這是指在轉讓房地產時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因轉讓房地產繳納的教育費附加,也可視同稅金予以扣除。
財政部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之和加計20%扣除。
Ⅶ 如何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增值額
土地增值稅計算
(一)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為:
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
1、公式中的「增值額」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三)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
(四)納稅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可用下列簡便演算法:
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系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40%-扣除項目金額×5%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
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公式中的5%,15%,35%為速算扣除系數。
Ⅷ 土地增值額怎樣計算土地增值額的計算方法,請舉例,謝
土地增值稅是指對土地使用權轉讓及出售建築物時所產生的價格增值量徵收的稅種。土地價格增值額是指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的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等支出後的余額。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額累進稅率,例如增值額未超過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200%的部分,稅率為60%。
土地增值稅超率累進稅率表
級數 土地增值額 稅率% 速算扣除系數
1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 30 0
2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 40 5%
3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 50 15%
4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 60 35%
例一:
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出售一幢寫字樓,收入總額為10000萬元。開發該寫字樓有關支出為:支付地價款及各種費用1000萬元;房地產開發成本3000萬元;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為500萬元(可按轉讓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但其中有50萬元屬加罰的利息;轉讓環節繳納的有關稅費共計為555萬元;該單位所在地政府規定的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計算扣除比例為5%。試計算該房地產開發公司應納的土地增值稅。
答:(1)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地價款及有關費用為1000萬元
(2)房地產開發成本為3000萬元
(3)房地產開發費用=500-50+(1000+3000)×5%=650(萬元)
(4)允許扣除的稅費為555萬元
(5)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加計扣除20%
允許扣除額=(1000+3000)×20%=800(萬元)
(6)允許扣除的項目金額合計=1000+3000+650+555+800=6005(萬元)
(7)增值額=10000-6005=3995(萬元)
(8)增值率=3995÷6005×100%=66.53%
(9)應納稅額=3395×40%-6005×5%=1297.75(萬元
Ⅸ 轉讓舊房產怎樣計算增值稅等問題
土地增值稅政策規定,凡已使用一年以上的房產均屬舊房,轉讓舊房的納稅人版,在計權算其增值額時,應按房屋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作為扣除項目金額計征土地增值稅。對取得土地使用權時未支付地價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價款憑據的,不允許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