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4建築服務預征繳納稅款怎麼填
【答案】
來預繳時需要填寫《自增值稅預繳稅款表》。正式申報時一般納稅人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第28欄"分次預繳稅額";小規模納稅人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21欄"本期預繳稅額"。
2. 房地產預交營業稅營改增後開據增值稅零稅率發票如何填報附表四
1、納稅人預售開發產品時需要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2、一般納稅人應專在取得預收款的次月納屬稅申報期向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3、「銷售額」和「扣除金額」都按照含稅金額填寫。
4、房地產企業預售房地產項目不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因為房產企業在收到預售款時並不發生增值稅的納稅義務,房地產開發企業預繳的稅款不能抵減預繳當期的應納稅額,而應在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納稅義務發生時才進行抵減,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3. 房地產預交營業稅營改增後開據增值稅發票零稅率如何填報附表四
1.納稅人預售開發產復品時需要填制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2.一般納稅人應在取得預收款的次月納稅申報期向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3.「銷售額」和「扣除金額」都按照含稅金額填寫。
4.房地產企業預售房地產項目不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因為房產企業在收到預售款時並不發生增值稅的納稅義務,房地產開發企業預繳的稅款不能抵減預繳當期的應納稅額,而應在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納稅義務發生時才進行抵減,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4. 預繳增值稅稅款表怎麼填
預繳增值稅稅款表填寫說明:
一、本表適用於納稅人發生以下情形按規定在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時填寫。
(一)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三)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
二、基礎信息填寫說明:
(一)「稅款所屬時間」:指納稅人申報的增值稅預繳稅額的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二)「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納稅人為未辦理過稅務登記證的非企業性單位的,填寫其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
(三)「納稅人名稱」:填寫納稅人名稱全稱。
(四)「是否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該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在該項目後的「□」中打「√」,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在該項目後的「□」中打「×」。
(五)「項目編號」:由異地提供建築服務的納稅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填寫《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上的編號,根據相關規定不需要申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服務項目或不動產開發項目,不需要填寫。出租不動產業務無需填寫。
(六)「項目名稱」:填寫建築服務或者房地產項目的名稱。出租不動產業務不需要填寫。
(七)「項目地址」:填寫建築服務項目、房地產項目或出租不動產的具體地址。
三、具體欄次填表說明:
(一)納稅人異地提供建築服務
納稅人在「預征項目和欄次」部分的第1欄「建築服務」行次填寫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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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房地產企業本月按上月預收款預繳稅款,是在下月申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填嗎
1.納稅人預售開發產品時需要填寫《增值稅預繳稅款表》;
2.房地產一般納專稅人應在取得預收款的次屬月納稅申報期向主管國稅機關預繳稅款;
3.「銷售額」和「扣除金額」都按照含稅金額填寫。
4.房地產企業預售房地產項目不填寫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因為房產企業在收到預售款時並不發生增值稅的納稅義務,房地產開發企業預繳的稅款不能抵減預繳當期的應納稅額,而應在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納稅義務發生時才進行抵減,未抵減完的預繳稅款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請參考
6. 增值稅附表四建築服務預征繳納本期實際抵減稅額怎麼填,本期發生2000,多預繳了300的稅,該怎麼填
開嗎
7. 增值稅附表四 銷售不動產預交增值稅填列後為什麼主表裡不取數
銷售不動產預繳增值稅填寫附表四的數據,系統是不自動帶到主表的,只有在抵扣預交數的時候,需要手動填寫在主表28欄「分次預繳稅額」里。
8. 建築業預繳稅款的金額如何填寫申報表
填到預繳稅額欄,抵減本月應納稅額,抵減後的稅額為本月應交稅額。
一般納稅人一般在稅務系統預警的時候需要預繳增值稅,一般按照行業稅負來預繳,即銷售收入*稅負-原來繳納的增值稅。
【表單說明】
一、本表適用於納稅人發生以下情形按規定在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時填寫。
(一)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三)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
二、基礎信息填寫說明:
(一)「稅款所屬時間」:指納稅人申報的增值稅預繳稅額的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二)「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納稅人為未辦理過稅務登記證的非企業性單位的,填寫其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
(三)「納稅人名稱」:填寫納稅人名稱全稱。
(四)「是否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該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在該項目後的「□」中打「√」,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在該項目後的「□」中打「×」。
(五)「項目編號」:由異地提供建築服務的納稅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填寫《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上的編號,根據相關規定不需要申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服務項目或不動產開發項目,不需要填寫。出租不動產業務無需填寫。
(六)「項目名稱」:填寫建築服務或者房地產項目的名稱。出租不動產業務不需要填寫。
(七)「項目地址」:填寫建築服務項目、房地產項目或出租不動產的具體地址。
三、具體欄次填表說明:
(一)納稅人異地提供建築服務
納稅人在「預征項目和欄次」部分的第1欄「建築服務」行次填寫相關信息:
1.第1列「銷售額」:填寫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含稅)。
2.第2列「扣除金額」:填寫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項目按照規定準予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的金額(含稅)。
3.第3列「預征率」:填寫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項目對應的預征率或者徵收率。
4.第4列「預征稅額」:填寫按照規定計算的應預繳稅額。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納稅人在「預征項目和欄次」部分的第2欄「銷售不動產」行次填寫相關信息:
1.第1列「銷售額」:填寫本期收取的預收款(含稅),包括在取得預收款當月或主管國稅機關確定的預繳期取得的全部預收價款和價外費用。
2.第2列「扣除金額」:房地產開發企業不需填寫。
3.第3列「預征率」: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征率為3%。
4.第4列「預征稅額」:填寫按照規定計算的應預繳稅額。
(三)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納稅人在「預征項目和欄次」部分的第3欄「出租不動產」行次填寫相關信息:
1.第1列「銷售額」:填寫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取得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含稅);
2.第2列「扣除金額」無需填寫;
3.第3列「預征率」:填寫納稅人預繳增值稅適用的預征率或者徵收率;
4.第4列「預征稅額」:填寫按照規定計算的應預繳稅額。
(8)房地產預繳稅在附表四如何填擴展閱讀
1.異地提供建築安裝、銷售不動產、出租異地不動產服務,都需要在項目(或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回到機構所在地申報,申報時可扣除已在項目所在地預繳的稅款,填寫申報表:
應該填寫《附列資料(四)》和主表。《附列資料(四)》應將異地提供建築服務、銷售不動產、出租異地不動產已預繳的稅款分別填寫在第3欄「建築服務預征繳納稅款」、第4欄「銷售不動產預征繳納稅款」、第5欄「出租不動產預征繳納稅款」中。其中,第4列「本期實際抵減稅額」填寫第3列「本期應抵減稅額」與主表中本期應納稅額相比較的較小者
如果主表中應納稅額較小則填寫應納稅額,並將差額填寫在第5列「期末余額」中。在主表中,上述已預繳稅款會體現在第28欄「分次預繳稅款」中,根據報表邏輯關系計算,不會形成重復交稅。
2.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月申報納稅的,若只有在項目所在地預繳稅款的,無其他業務且無結算收入,在機構所在地該申報:在機構所在地需要按月申報,如果只有預繳稅款業務,無其他業務,填寫《附列資料(四)》「銷售不動產預征繳納稅款 」的第2、3、5列即可,其他必填表填零保存即可。
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到預收款時需要按3%的預征率預繳稅款需要填報《增值稅預繳稅款表》第2欄,不能網上申報的地區,需要攜帶加蓋公章的紙質報表到需要預繳稅款的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申報。
9. 增值稅預繳稅款表如何填寫
《增值稅預繳稅款表》填寫說明:
一、本表適用於納稅人發生以下情形按規定在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時填寫。
(一)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三)納稅人(不含其他個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
二、基礎信息填寫說明:
(一)「稅款所屬時間」:指納稅人申報的增值稅預繳稅額的所屬時間,應填寫具體的起止年、月、日。
(二)「納稅人識別號」:填寫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納稅人為未辦理過稅務登記證的非企業性單位的,填寫其組織機構代碼證號碼。
(三)「納稅人名稱」:填寫納稅人名稱全稱。
(四)「是否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該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在該項目後的「□」中打「√」,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在該項目後的「□」中打「×」。
(五)「項目編號」:由異地提供建築服務的納稅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填寫《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上的編號,根據相關規定不需要申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建築服務項目或不動產開發項目,不需要填寫。出租不動產業務無需填寫。
(六)「項目名稱」:填寫建築服務或者房地產項目的名稱。出租不動產業務不需要填寫。
(七)「項目地址」:填寫建築服務項目、房地產項目或出租不動產的具體地址。
三、具體欄次填表說明:
(一)納稅人異地提供建築服務
納稅人在「預征項目和欄次」部分的第1欄「建築服務」行次填寫相關信息:
1.第1列「銷售額」:填寫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含稅)。
2.第2列「扣除金額」:填寫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項目按照規定準予從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的金額(含稅)。
3.第3列「預征率」:填寫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項目對應的預征率或者徵收率。
4.第4列「預征稅額」:填寫按照規定計算的應預繳稅額。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納稅人在「預征項目和欄次」部分的第2欄「銷售不動產」行次填寫相關信息:
1.第1列「銷售額」:填寫本期收取的預收款(含稅),包括在取得預收款當月或主管國稅機關確定的預繳期取得的全部預收價款和價外費用。
2.第2列「扣除金額」:房地產開發企業不需填寫。
3.第3列「預征率」: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征率為3%。
4.第4列「預征稅額」:填寫按照規定計算的應預繳稅額。
(三)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納稅人在「預征項目和欄次」部分的第3欄「出租不動產」行次填寫相關信息:
1.第1列「銷售額」:填寫納稅人出租不動產取得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含稅);
2.第2列「扣除金額」無需填寫;
3.第3列「預征率」:填寫納稅人預繳增值稅適用的預征率或者徵收率;
4.第4列「預征稅額」:填寫按照規定計算的應預繳稅額。
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