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跨區財產稅主體登記標志是什麼意思
指通過跨區財產稅源登記的納稅主體。
跨區財產稅源登記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但在注冊地址外有屬於本單位財產如房產、土地的納稅人,在房產、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進行跨區財產稅源登記後,才可實現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在房產和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涉及不動產所在地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的,納稅人應先進行跨區稅源登記,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增值稅稅款,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1)同市跨區房地產如何交稅擴展閱讀
一、跨區財產稅主體登記辦理機構: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二、登記材料:
1、《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明細表》;
2、《從價計征房產稅稅源明細表》;
3、《從租計征房產稅稅源明細表》;
4、實行「一照一碼」登記的納稅人提供「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查驗後退回;
5、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查驗後退回;
6、需要登記房產的,提供房產證或與房產有關的其他證件(合同)復印件,若能夠獲取相關信息的可取消復印件的報送;
7、需要登記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證或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其他證件(合同)復印件,,若能夠獲取相關信息的可取消復印件的報送。
三、辦理時效: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完整的,稅務機關受理後即時辦結。
2. 跨地區經營房地產企業所得稅如何繳納
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跨地區,是分支機構還是跨地區的項目部?可以看看今年國內稅函【容2010】156號文,專門寫跨區經營房地產企業的。
部分內容如下:
2、二級分支機構統一核算
3、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
建築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應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總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預分企業所得稅,並由項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
4、總機構匯總計算企業應納所得稅
建築企業總機構應匯總計算企業應納所得稅,按照以下方法進行預繳:
(1)總機構只設跨地區項目部的,扣除已由項目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後,按照其餘額就地繳納;
(2)總機構只設二級分支機構的,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計算總、分支機構應繳納的稅款;
(3)總機構既有直接管理的跨地區項目部,又有跨地區二級分支機構的,先扣除已由項目部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後,再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文件規定計算總、分支機構應繳納的稅款。
5、分支機構和項目部不進行匯算清繳
6、跨地區經營的項目部需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3. 同市跨區新設立的分支機構怎樣納稅
機構所在地的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管理;現有企業的主管稅務機關是地方稅務局的,由該分支機構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管理。
4. 異地房產稅、土地稅怎樣交納
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徵收。房產不在一地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房產稅。」
一、房產稅
1、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2、房產稅稅率:
(1)從價計稅:1.2%
(2)從租計稅:12%(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產稅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
3、應納稅額的計算
(1)從價計征
全年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2)從租計征
全年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個人為4%)
二、土地使用稅
1、土地使用稅是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其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徵收的一個種稅。
2、城鎮土地使用稅採用定額稅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具體標准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2元至4元。
3、應納稅額計算
全年應納稅額=實際佔用應稅土地面積( 平方米)*適用稅額
5. 房地產公司跨區域經營如何申報納稅
項目所在地
6. 本市納稅人在本市范圍內跨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的,納稅地點如何規定
你說的這個事項,涉及稅收實務和稅收征管問題。
本市納稅人在本市范圍內跨區版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權務的,納稅地點如何確定?
你的描述不太清楚,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是納稅人提供的是不動產租賃信息服務,相當於中介服務的,這種情況下,應當以納稅人實際經營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第二種是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就是在不同的區域都有不動產,以不動產對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的服務,那麼,這種情況下,理論上來說,應當以不動產所在地為納稅地點,但是,各個區域都有房產,為了避免納稅人的負擔,方便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選擇在在實際經營機構所在地納稅。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
7. 跨區建築怎麼交稅
跨區提供建築服務交增值稅的稅收規定,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是不同的,具體規定如下:
1、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2、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築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8. 跨區房產房產稅能在營業機構繳納嗎
跨區房產稅,不能在營業機構繳納,應該到市級稅務局辦理相關的發票,然後在稅務機關進行辦理房產稅的繳納,供參考。
9. 房地產跨區項目怎麼去申報
可以在異地開發項目 ,但必須在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外出經營證明》
去你辦理稅務專登屬記證的稅務局,開具外出經營證明,再到臨市的稅務局做登記備案即可
相關法律規定的條文:
外出經營稅收管理納稅人外出經營稅收管理包括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和外埠納稅人經營活動的稅收管理。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制發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外出經營稅收管理時限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所稱「180天",應當是指納稅人在同一縣(市)實際經營或提供勞務之日起在連續的12個月內累計超過180天。納稅人到外埠銷售貨物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DJ017)有效期限一般為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
10. 建築業在同一個城市不同區需跨區預 繳納增值稅嗎
建築業在同一個設區城市的不同區施工,也算跨區異地施工,需要在施工所在區預繳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