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產投資方式包括哪些
房地產投資方式:
兩條途徑:
基本建設途徑和房地產開發途徑。
四種方式:
基本建設途徑中的基本建設式;房地產開發途徑中的樓宇購買式、合作開發式和股權購買式。
基本建設式
是指按基建程序進行報建的方式,建設自用的房地產項目。這種建設方式是在房地產開發市場化之前,房地產項目建設的主要方式。房產地開發市場化之後,國家法律和地方法規、規章對基本建設方式進行的房地產項目建設有嚴格的條件限制,這些條件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投資主體的限制。一般應是國家機關、全民所有制的事業單位或企業單位;
二是項目性質和用途的限制。一般應是不進入房地產市場的自用、公益性質的房地產項目。如國家投資的公用事業項目等,前述機關、事業單位純粹自用公益性質的樓宇建設項目;
三是各地已停止辦理經營性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手續(下稱「停止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規定」)。
除非符合特定條件或經政府特批,通過協議出讓方式取得經營性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已不可能。
樓宇購買式
投資人審查一家房地產開發商的資質、該房地產開發商所開發的樓宇的法律狀態,並考查該寫字樓的地理位置、建築風格等狀況,如認為符合投資人的意圖,則投資人與該房地產開發商建立商品房買賣法律關系,通過商品房買賣程序獲得樓宇的全部權利。
這種方式最為簡便。相當於對某特定地區正在進行開發尚未出售的房地產項目進行全面考查,在法律上、經濟上和技術上進行分析和論證。在此基礎上,選擇一家有實力的開發商開發的符合投資人意願的項目,與其談判達成購買合約。不足之處是:擬購房產所在項目已完成相關法律程序的審批,其規劃、建設等事項已很難更改。對於已建設完工的項目的狀況,只能在現有市場中進行選擇,不能以自己的意願進行所需樓宇的設計和建設。對於未建設完成之房地產項目,則又存在著預購商品房的風險。
合作開發式
如投資人本身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和相關經營范圍,則選擇一家有相應資質、實力和資源的的房地產開發商進行合作。這種合作既可以是建立合資、合作的房地產開發的項目公司,也可以是通過合作協議的方式進行約定。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合作方回收其先前投資並獲得其應得之利潤,而投資人則取得雙方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樓宇的全部產權。雙方各得其所。
合作開發式的本質仍是對雙方合作開發項目之樓宇的購買。這種方式區別於樓宇購買式的主要優點是投資人的可控制性增加了。樓宇購買式是買成品,最多隻是定作而已。而在合作開發式中,投資人直接進入項目開發的過程之中,可以對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依不同的合作開發方式,實施不同程度的控制。通過合作開發,投資人可以對合作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的成本、設計理念、建設風格、樓宇的功用等按自己的意願進行創作。不足之處是: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涉及到與合作對方的合作,法律關系及協作配合比樓宇購買式相比要更復雜一些。如果進行合作開發,投資人將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另外,合作開發房地產有兩種方式,即不成立項目公司的合作開發方式和成立項目公司的合作開發方式。如採用後一種合作開發方式,則停止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規定將會構成一個障礙。
購買股權式
由投資人或投資人的關聯公司對於一家已經存在或擬創設的房地產公司的股權進行全面收購。通過收購該房地產公司的股權,而實現對該公司開發建設或擁有的房地產項目或樓宇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這種方式比較前兩種方式而言,最大的好處在於,投資收購房地產公司的股權,投資人不發生直接購買或通過合作方式獲得房地產權利而產生的購房置物業的稅費。不足之處有三個方面:
一是投資人對購置股權而擁有的房地產權利比較間接;
二是對一家公司股權的收購,投資人需與另一家關聯公司聯手進行,投資人與該關聯公司的關系將對投資人對間接購置的房地產的使用和處置產生一定的影響;
三是如不是對一個現成的房地產公司的股權進行收購,而是成立一個項目公司再去收購其股權,則停止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規定也會構成一個障礙。
Ⅱ 房地產開發商融資的途徑和方式
一、上市融資 房地產企業通過上市可以迅速籌得巨額資金,且籌集到的資金可以作為注冊資本永久使用,沒有固定的還款期限,因此,對於一些規模較大的開發項目,尤其是商業地產開發具有很大的優勢。一些急於擴充規模和資金的有發展潛力的大中型企業還可以考慮買(借)殼上市進行融資。
二、海外基金 目前外資地產基金進入國內資本市場一般有以下兩種方式—一是申請中國政府特別批准運作地產項目或是購買不良資產;二是成立投資管理公司合法規避限制,在操作手段上通過回購房、買斷、租約等直接或迂迴方式實現資金合法流通和回收。海外基金與國內房地產企業合作的特點是集中度非常高,海外資金在中國房地產進行投資,大都選擇大型的房地產企業,對企業的信譽、規模和實力要求比較高。但是,有實力的開發商相對其他企業來說有更寬泛的融資渠道,再加之海外基金比銀行貸款、信託等融資渠道的成本高,因此,海外基金在中國房地產的影響力還十分有限。
三、聯合開發 聯合開發是房地產開發商和經營商以合作方式對房地產項目進行開發的一種方式。聯合開發能夠有效降低投資風險,實現商業地產開發、商業網點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大多數開發商抱著賣完房子就走的經營思想,不可能對商業地產項目進行完善規劃和長期運營,因此,容易出現開發商在時銷售火爆,但他們走了以後商業城和商業街日漸蕭條的現象。開發商和經營商的合作開發可以實現房地產開發期間目標和策略上的一致,減少出現上述現象的可能性。
四、並購 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影響下,房地產市場將出現兩種反差較大的情況:一方面,一些手中有土地資源而缺少開發資金成本的中小房地產企業因籌錢無門使大量項目停建緩建,只有盡快將手中的土地進入市場進行開發才能保證其土地不被收回;另一方面,一些資金實力雄厚的大型房地產企業苦於手中無地而使項目擱淺,因此,不失時機地收購中小企業及優質地產項目,從而實現規模的快速擴張。
五、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 2003年底,中國第一隻商業房地產投資信託計劃「法國歐尚天津第一店資金信託計劃」在北京推出,代表著中國房地產信託基金(REITS)的雛形。但它並未上市交易,投資的房地產缺乏多樣性,不參與房地產的開發過程等問題使我國市場以往的 REITS產品與國際上真正意義上的REITS有很大不同。REITS的風險收益特徵是,股本金低,具有較高的流動性;其次,收益平穩、波動性小,市場回報高,可享受稅收優惠,股東收益高;同時,REITS實行專業化團隊管理,有效降低了風險。
六、房地產債券融資 發債融資對籌資企業的條件要求較高,中小型房地產企業很難涉足。再加上我國企業債券市場運作機制不完善和企業債券本身的一些缺陷,國內房地產企業大都不採用該種融資方式。
七、夾層融資 夾層融資是一種介乎股權與債權之間的信託產品,在房地產領域,夾層融資常指不屬於抵押貸款的其他次級債或優先股常常是對不同債權和股權的組合。在我國房地產融資市場,夾層融資作為房地產信託的一個變種,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最直接的原因是,夾層融資可以繞開銀監會212號文件規定的新發行房地產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開發商必須「四證」齊全,自有資金超過35%,同時具備二級以上開發資質的政策。與REITS相比,夾層融資更能解決「四證」齊全之前燃眉之急的融資問題。
八、房地產信託融資 防火牆是信託產品本身所具有的法律和制度優勢。信託財產既不是信託公司的資產,也不是信託公司的負債,即使信託公司破產,信託財產也不受清算影響,實現了風險的隔離。另外,信託在供給方式上十分靈活,可以針對房地產企業本身運營需求和具體項目設計個性化的信託產品。信託融資的主要缺陷,一是融資規模小;二是流動性差,由於受「一法兩規」的嚴格限制,遠遠無法滿足投資者日益增長的轉讓需求;三是對私募的限制,即規定資金信託計劃不超過200份,相當於提高了投資者的門檻。
九、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是指項目的承辦人(即股東)為經營項目成立一家項目公司,以該項目公司作為借款人籌借貸款,並以項目公司本身的現金流量和收益作為還款來源,以項目公司的資產作為貸款的擔保物。
十、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 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是指由房地產開發商提供資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其商品房者發放委託貸款,並由開發商補貼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實質是一種「賣方信貸」。開發商貼息委託貸款採用對購房消費者提供貼息的方式,有利於住宅房地產開發商在房產銷售階段的資金回籠,可以避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暫時銷售不暢的情況下發生債務和財務危機,可以為部分有實力的房地產公司解決融資瓶頸問題。
十一、短期融資券 短期融資券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3、6或9個月內還本付息,用以解決企業臨時性、季節性短期資金需求的有價證券。短期融資券所具有的利率、期限靈活周轉速度快、成本低等特點,無疑給目前資金短缺的中國房地產業提供了一種可能的選擇。短期融資券對不同規模的房地產企業沒有法律上的約束,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由於短期融資券的發行實行承銷制,承銷商從自身利益考慮,必然優先考慮資質好、發行規模大的企業。
十二、融資租賃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房地產融資租賃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選定或通過出租人選定房屋後,由出租人向房地產銷售一方購買該房屋,並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
十三、房地產證券化 房地產證券化就是把流動性較低、非證券形態的房地產投資直接轉化為資本市場上的證券資產的金融交易過程,從而使得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的關系由直接的物權擁有轉化為債權擁有的有價證券形式。房地產證券化包括房地產項目融資證券化和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兩種基本形式。我國正處於房地產證券化推行的初級階段進行中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其現實切入點。
拓展資料:
從狹義上講,融資(financing)即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也就是說公司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資金擁有的狀況,以及公司未來經營發展的需要,通過科學的預測和決策,採用一定的方式,從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資者和債權人去籌集資金,組織資金的供應,以保證公司正常生產需要,經營管理活動需要的理財行為。
從廣義上講,融資也叫金融,就是貨幣資金的融通,當事人通過各種方式到金融市場上籌措或貸放資金的行為。《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對融資的解釋是: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採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採取的貨幣手段。
Ⅲ 房地產的投資方式有哪些
這可多了,但是最關鍵的是穩健,有保障,抵禦風險。 缺點是相對收益不高
保險與國債、儲蓄、股票、基金、房地產、企業銀行理財產品等投資方式
Ⅳ 房地產企業項目融資的渠道有哪些
產企業項目融資的渠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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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當前房地產開發融資的渠道有哪些
中小企業融資來一般有八大渠道三源十餘種方法即:1、債權融資2、股權融資3、企業內部融資4、項目融資5、貿易融資6、專業化協作融資7、政策融資8、上市融資。
債權融資又分為國內銀行貸款、民間借貸融資、信用擔保融資、金融租賃融資、國外銀行貸款、發行債券融資;
股權融資分為股權出讓融資、增資擴股融資、產權交易融資、杠桿收購融資、引進風險投資、投資銀行投資;
內部融資分為留存盈餘融資、資產管理融資、票據貼現融資、資產典當融資、商業信用融資
貿易融資分為進口貿易融資、補償貿易融資;
項目融資包括項目包裝融資、BOT項目融資、IFC國際投資;
政策融資包括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
專業化協作融資包括農業產業化項目協作融資、零部件供應與組裝企業協作融資
上市融資包括國內上市融資、境外上市融資、買殼上市融資
Ⅵ 房地產投資方式包括那些
房地產投資形式多種多樣,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進行的房地產開發是人們最熟悉的. 為了出租經營而購買住宅或辦公樓也是相當普遍的房地產投資類型;將資金委託給信託投資公司用以購買或開發房地產也是房地產投資。
Ⅶ 適合房地產推廣的渠道有哪些
1、活動營銷
以大事件為主,通常在每期舉辦一次,主要是對項目形象的強專化,時效屬性較長,頻率較低。例如開展發布會,通過製作市場熱點,凸顯項目專業形象。大事件目的 :製造市場熱點,拔高項目形象;提高消費者信心。
2、客戶會
以項目啟動為契機,對客戶資源進行系統化的維護,為後續進行針對性的圈層營銷奠定基礎。另外建立圈內領袖KOL機制,發揮榜樣力量,樹立帶頭作用。
3、企業拜訪
拜訪目標客戶群體集中的重點企事業及政府機關,以項目及產品宣講的方式進行關系布控。主動拓寬渠道、深挖客戶資源,並可以通過建立行業資料庫進行客戶分類管理,對不同客戶選取合適的接觸方式與激勵機制。
(7)房地產企業投資渠道有哪些擴展閱讀:
渠道營銷的目的:
1、目的性:必須明確每次活動目的,避免舉行重復和無目的的活動;
2、計劃性:每次活動要有周密計劃,保證活動有效,達到預定目的;
3、高執行力:活動計劃必須依靠優秀團隊執行和落地,這樣才具有意義;
4、可衡量性:每次活動營銷的效果要可以衡量,並總結為後期工作提供參考。
Ⅷ 房地產開發資金籌措的渠道有哪些
房地產開發資金籌措的渠道
一、匯集自有資金
一項開發項目,只要利潤率高於銀行存款利率,開發商就可以投入自有資金。自有資金包括現金和其他速動資產,以及在近期內可以收回的各種應收款等。速動資產包括各種應收的銀行票據、股票和債券(可以抵押、貼現而獲得現金的證券),以及其他可立即售出的建成樓宇等。至於各種應收款,可包括已定合同的應收售樓款、
二、申請貸款
"杠桿效應"貸資金。利用信貸資金經營,實際就是"借雞生蛋"、"
(一)取得銀行等金融機構支持的條件
金融機構是不會輕易向開發商敞開大門的。甚至提供各種優惠和方便,取決於以下一些因素:
1. 除固定資產外,流動負債等,以便算出開發商的速動運營資本凈值。
2.因為開發商是靠開發項目完成後的租金融機構將無法收回其貸出的款項。
即項目本身的還貸能力。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應向金融機構提供其所委託的房地產咨詢機構站在第三方的公正立場上,對開發項目經濟可行性所作的評估報告。該報告應就房地產市場情況、預期的租金和售價水平及總開發成本、項目本身的收益能力和還貸能力、財務評價的有關技術經濟指標、不確定性分析的結果等提供專業性意見,以供金融機構參考。
4.房地產市場情況。辦理房地產抵押貸款的金融機構,還要通過自己的房地產市場研究人員,或委託另外的咨詢機構,就房地產市場發展的現狀與前景作出判斷,以決定是否提供抵押貸款及數額的大小。當房地產市場前景不明朗時,金融機構通常持慎重態度或嚴格貸款條件。
5.開發商在建工程情況。特別要了解開發商有多少在建工程,其工程進展狀況和租售狀況。如果開發商在建工程過多、規模過大,負擔嚴重地超過了其開發能力,則金融機構也會對貸款持慎重態度。
6.開發商的誠實可靠性。有的開發商為了獲取貸款而有意隱瞞一些情況,例如,在列出的應收款項中,實際上由於存在爭議而可能無法收回;
(二)對金融機構的選擇
隨著我國金融體制的改革,辦信貸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外資銀行、
1.有良好的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2、便於資金調動和轉移。
開發工程量大、也是眾多金融機構爭奪的主顧,開根據金融機構特點和性質建立相應的業務往來。
(三)具有法人地位、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的企業。一般來說申請該項貸款的房地產企業應具備以下貸款條件:
(1)具備開發企業資格。即具有開發企業資格證書和工商營業執照。
(2)在貸款金融機構開立賬戶,持有貸款證。
(3)擁有一定量的自有資金。
(4)具有開發計劃。即有關部門下達的年度投資計劃和開發項目的有關批准文件。
(5)具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
(6)具有還本付息的能力等。
另外,貸款金融機構對企業的實有資本、信譽、擬開發項目的成本和效益情況、開發商在建工程情況(是否超能力開發)等也將進行審核。
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一般要經過貸款申請、貸款評估與貸款審核、貸款額度與期限核定、貸款合同和擔保合同簽訂等過程,並辦妥有關手續,最後由金融機構按貸款合同規定發放貸款。
房地產開發項目貸款。
資金貸款。這種貸款的特點是貸款只能用於規定的開發項目,周期長的開發項目,如大型住宅小區等。債務承擔者。
開發項目貸款, 其一,貸款項目必須列入當年的開發計劃;
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不同,金融機構參與項目的選擇,參與項目可行性研究工作,金並根據項目有關情況參與銷售價格的制定。金融編制年度貸款計劃,核定貸款額度。
當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銀行有權依法處理並優先受償。當處理抵押房地產後的資金不足以清償債務時,銀行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不足部分。
可以設定抵押權的房地產有: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依法取得的房屋期權;依法可抵押的其他房產等。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權的,依法處理該房地產後,應當先用處理所得的價款繳納相當於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的款額,金融機構貸款方可優先受償。
房地產抵押貸款對象可以是符合條件、具有可抵押的房地產的法人,也可以是具有可抵押的房地產、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房地產抵押貸款的條件除一般貸款的基本條件外,最主要的就是擁有可抵押的房地產。 房地產抵押是建立貸款關系的前提,也是取得貸款的條件。
房地產抵押貸款的程序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程序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於:
其一,房地產抵押貸款的額度由貸款的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資信程度、經營收益、申請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長短確定,但最高不超過抵押物現行作價的70%,並且抵押物的現行作價一般由具備專業資格條件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其二,抵押合同由借款人或抵押人與貸款金融機構雙方共同簽訂,押貸款合同的不可分割的文件。
其三,定需公證的,貸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
三、發行債券籌資
1、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與銀行貸款一樣,由於公司債券較政府債券風險大,1987年國務院發布的《企業債券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債券的票面利率、還本期限和納入國家控制的固定資產40%:企業債券的發售
2.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符合國家規定;
3.具有償債能力;
4.企業經濟效益好,發行債券前連續三年贏利;
5.所籌集資金的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6.債券利率不得高於國務院限定的水平F
7.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房地產企業而言,在此一般條件上,還有一系列的限制性規定。
Ⅸ 房地產企業(項目)融資的渠道有哪些
拿著地銀行貸款
在建工程抵押貸款
銷售回款再投入
房地產信託基金
出讓股份合作開發
市場短期拆借
Ⅹ 房地產企業融資的渠道有哪些
房地產業是資金密集型行業,如何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開拓新的融資渠道,是投資項目得以順利進行的基本前提,也是當前房地產企業關注的熱點問題。下面華地資本就為大家介紹一下:
(1)自籌資金
自籌資金是房地產企業初始階段的融資渠道,一般是股東追加股本金或提供股東借款的方式加以解決。但當房地產價值的升高,投資規模的增大,資金周期的延長,房地產企業單靠自籌資金必然無法實現融資目標。
(2)預售資金
房地產預售也是當前市場上比較流行的一種融資方式。在房地產區位、環境等條件較好的情況下,預售可以籌集到必要的建設資金。
(3)商業銀行貸款
商業銀行貸款是我國房地產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至少70%以上的房地產開發資金來自商業銀行。
(4)企業合作融資
房地產公司合作融資,包括外資合作和內資合作。外資合作一般是成立合資或合作公司。利用較好的國外先進管理技術和經驗,進行優勢互補。通過合資合作可以共同把房地產企業做大做強。合作融資是我國房地產企業目前最為可行的融資方式之一。
(5)債券融資
房地產債券是企業債券的一個組成部分。目前很多房地產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比較困難。
(6)信託融資
信託融資即信託公司對於比較好的有贏利前景的房地產投資項目提供信託貸款或直接參與信託投資的融資方式。相對銀行貸款而言。房地產信託的融資方式可以降低整體融資成本,節約財務費用,而且期限彈性較大,在不提高資產負債率的情況下可以優化公司結構。在供給方法上可以針對房地產企業本身運營需求和具體項目設計個性化的資金支持。信託獨具制度優勢,並具有較強的靈活性,在銀行貸款困難時,是比較好的選擇之一。
(7)房地產證券融資
房地產證券化是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方向,可以促使房地產經營的專業化、資源的合理化。是房地產企業融資的最佳途徑。最常見的形式是上市。通過上市可以迅速籌集巨額資金並作為注冊資本永久使用,沒有還款期限,同時還可以擴大規模,化解風險。降低融資成本。投資者亦可分享房地產經營利潤,使房地產企業主體從國有制走向股份制,有利於改善企業資本結構。中小型房地產企業可以通過企業間的項目收購、土地轉讓等形式優化資源組合,擴大企業規模,實現規模效益,達到上市融資的目的。
(8)房地產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房地產私募股權投資是房地產市場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目前,在我國已經初見端倪,是一種向特定對象發行私募股權基金募集資金,然後以股權方式投資於房地產項目或企業的一種投融資方式,屬於一種專業基金管理公司專業化募集資金、投資管理的一種融資方式。一般分為資金募集、投資、基金投資管理、基金退出四個工作階段。是當前市場上逐漸興起的一種融資方式。